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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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亞鵬狀告新浪侵權是一場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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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亞鵬狀告新浪侵權是一場鬧劇

                              2007年6月5日

何必

日前,李亞鵬將新浪網告上法庭,海澱法院已於上周立案……(略。)

記者在建議觀點裏寫到:(何必注,略。)

瞧瞧,李亞鵬憤怒了吧?拿起法律武器勇敢地捍衛自己的權利了吧。

李亞鵬的演技實在不怎麽樣,他出演的幾個角色被演藝圈評論為業餘,也就這樣了。他所有的能耐,都是通過與王菲神神秘秘的交往當中超水平發揮的。換句話說,如果不是這段被娛樂媒體或者媒體的娛樂部位(版麵、時段)瘋狂追逐炒作,李亞鵬本人的演藝生涯不會達到如此家喻戶曉的程度。

出了這樣的事,風生水起,給閑得無聊的社會增添了茶餘飯後東家長西家短道聽途說的談資。

我對娛樂新聞素無興趣,每每看到媒體上炒作娛樂明星的逸聞趣事就感覺有種莫名的生理厭惡。曾經接觸過一些做娛樂新聞的記者(被新聞界簡稱作娛記),說了沒兩句話,就隻能麵麵相覷文不對題,對娛記的狗仔素養無言以對。

感覺上,娛記和明星是不可或缺的伴生品種,有什麽樣的明星,就有什麽樣的娛記,雙方此起彼伏此消彼長互相依存唇亡齒寒:明星之所以成為明星,有賴於媒體無時不刻的關注和報道,使自身在媒體上頻頻曝光,滯留在公眾視野當中不斷刷新著社會的記憶;而媒體也要依靠娛樂明星的所作所為來提升媒體在社會上的影響力和發行量(收視率、點擊率),進而騙取廣告商的投入,而作為媒體中專業的娛樂新聞報道者甚至製造者,娛記們很多都是神魂顛倒,患著妄想型的強迫症,對明星蛛絲馬跡的追蹤(西方人稱之為“扒糞”),不擇手段地誇大其詞,使得雙方相得益彰。

網上流傳著2006年娛樂界的總結。

娛樂圈七宗罪 2007-01-27 18:47:06   樓主

(何必注,略。)

這個總結當中,可以看出對大陸(內地)點名道姓指認罪過對象方麵的網開一麵。按照中國社會的現實狀況進行推斷,這裏的潛規則和齷齪卑鄙程度應該不下於港台,而沒有涉及更多的大陸明星,並非因為作者的心慈手軟,更多地在於對大陸上已經無處不在的黑社會勢力的恐懼。

咱這裏,娛樂圈裏也真可謂無奇不有。隨便搜索,就可以看到其中比比皆是的老大是如何驕奢淫逸無法無天胡作非為的。隻不過,這類內容在娛記們報道裏是要如履薄冰小心翼翼的,別砸了自己的飯碗甚至丟了自己的小命。

具體到本事件,李亞鵬因為新浪網登載與他相關的內容而怒發衝冠,一紙訴狀把新浪告上法庭。

這新浪是什麽?中國最大的門戶網站。如果同樣的消息發布在比如一個地級市的娛樂的犄角旮旯,李亞鵬注定懶得打這種官司,那樣的話,入不敷出,中國社會訟累過高盡人皆知,而到了邊遠地界兒打官司除了進一步娛樂了當地的民眾,恐怕連個蜻蜓點水的喧囂都沒有。也就是說,甭聽李亞鵬口口聲聲一副要挽救娛樂報道、尋求公平正義的架勢,找新浪打官司,隻不過還是個吃大戶的行徑,本質上不過像出生牛犢那樣,專門逮著江湖裏的老大興師問罪,如此才能惹人耳目。換言之,在李亞鵬不堪忍辱負重挺身而出一片義憤填膺的匡複正義說辭背後,不過是經濟人對自身利益的精打細算。

如果單純是個經濟人本也無可厚非,可要是把這麽個原本蠅營狗苟男男女女的事情,死乞白賴非要上升到公共利益的高度,似乎也就勉為其難了。按照吳儀告誡美國人的話說,不要將什麽事都政治化。

其實,有關明星的炒作從來都是媒體熱衷於此道的。媒體對娛樂明星的行蹤起居生活細節的孜孜以求,是在所難免的。當娛記們實在有屍位素餐的畏懼時,自然就會捕風捉影無中生有。這原本也是娛樂新聞報道中的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就像足球場上裁判員錯漏判也是比賽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那樣。很多還不出名的小星星,為了能夠恭請娛記們編排出來個故事,要付出太多的代價呢。

這是什麽?媒體暴力。

王菲的前傍家竇維,由於紙媒體對其進行了報道,惹得他頭昏腦脹無法自己,跑到報道的報社尋找娛記,在未遂之際在報社門口怒不可遏地燒毀了轎車,被警方扣留。

這種事現在越來越多。這折射出,媒體暴力的愈演愈烈。

當下的中國,媒體還是被當作意識形態的工具,帶有濃重的官方色彩,在惟上惟大的官本位文化氛圍裏,媒體也就遠不止是什麽信息產業的分子,而一向是官方意誌的傳達者。如此情狀當中,被官方壟斷的媒體,也就成全著中國特色的新聞資源壟斷,並形成了壟斷的利潤。這種大背景下,成也媒體,敗也媒體,造就了太多的媒體專家,媒體學者,媒體評論員,媒體明星……當媒體坐擁並享受著治外法權的情況下,產生媒體暴力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了。

更何況,宣傳部門對媒體的監控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不僅是傳統媒體,在高科技時代出現的互聯網媒體上,言論控製的程度甚至不比傳統媒體要輕鬆。太多的宣傳禁忌,太多的不準報道,太多的蠻不講理的指令,使得媒體操作空間日趨逼仄,時政、財經、社會、司法、環保、教育、醫療……無一不曾被列為不準或者謹慎報道的範圍。

剩下的,還有什麽呢?當然隻有娛樂了。

司湯達認為,世間有一些有錢的人,還有一顆高尚的心,他們在一切的事業當中所找尋的是娛樂而不是效果。(《紅與黑》第339頁)

重要的是,將殘酷的現實生活娛樂化,這本身就是鴕鳥政策的基本思路,用那些大猩猩小星星的耀眼璀璨的光芒,掩蓋人們自身江河日下的生存窘境,用成功者的內衣褲衩,喚起受眾對成功的癡迷黃粱,在對於成功幻象的頂禮膜拜當中,忽略對現實權利被侵害的斤斤計較。

美國學者波滋曼在他的著作《娛樂至死》中曾經這樣說:“ 如果一個民族分心於繁雜瑣事,如果文化生活被重新定義為娛樂的周而複始,如果嚴肅的公眾對話變成了幼稚的嬰兒語言,總而言之,如果人民蛻化為被動的受眾,而一切公共事物形同雜耍,那麽這個民族就會發現自己危在旦夕,文化滅亡的命運就在劫難逃。”

這種話用來比對中國社會的現實,恐怕並非危言聳聽。看看從中央到地方,光是這作為強勢媒體的電視,各式各樣的選秀活動七上八下你方唱罷我登場,鬧得廣電總局不得不冒著行政許可合法性嫌疑強令各電視台選秀活動必須有所節製。媒體對娛樂的追逐,反映出市場占有率作為首要存亡考量標準的狀態下,媒體屈從於公眾的娛樂情緒,放逐了引導的職責和輿論監督的功能。由此,溫鐵軍所謂官產學媒一體化才得以存在,並形成著波滋曼的那一係列虛擬條件,讓現如今的我們無一例外都作為民族“危在旦夕,文化滅亡的命運在劫難逃”的見證人乃至殉葬品。

李亞鵬在就此接受采訪時說,狀告新浪是為了提醒媒體的社會責任。他也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吧。就憑他這麽個演技般般的星星,就能夠讓媒體意識到自己的社會責任?這媒體的社會責任是一個星星或猩猩就能夠提醒得了的麽?

現如今,社會責任成了一個時髦的詞匯。委府的社會責任、企業的社會責任、媒體的社會責任、家庭的社會責任……在改革開放將責任消弭殆盡之際,突然間不知道從哪兒來了片帶雨的雲朵,飄落著裹挾太多汙濁物泥沙俱下,在淒慘荒蕪蒼茫破敗的華夏大地上到處書寫著社會責任的字樣來避實就虛粉飾太平。

有趣的是,李亞鵬就此接受采訪的是搜狐。這個新浪不共戴天的冤家對頭,在李亞鵬這麽個無聊炒作的事件當中不惜一馬當先撕破臉麵急不可耐地身先士卒,衝殺到攻擊新浪的最前沿。看來,搜狐真是按捺不住,不甘被擠出門戶網站前三甲的結局,甚至使出歪門邪道的路數,借著李亞鵬煞有介事替天行道的劇目中充當傳聲筒和急先鋒,求得異軍突起收複失地。

所以,怎麽看,李亞鵬狀告新浪的事,也無非就是一個小孩過家家似的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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