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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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行政幹預市場之舉

(2022-12-10 12:45:38) 下一個

又一個行政幹預市場之舉

                                    2004年7月4日

何必

從本月起聯手對電信資費監管實施更為嚴格的管製……(略。)

這個文件所指的這次重點監管的資費主要是三類資費:固定本地電話基本月租費和通話費;移動電話基本月租費、通話費和漫遊費及國內長途;國際及港澳台電話通話費。根據規定,從今年7月1日起,各級電信企業在製定電信資費時,凡涉及上述三種情況的短期促銷、資費套餐、大客戶優惠、用戶積分、手機租賃等資費方案,在報批備案的同時,必須同時提供所屬集體公司的書麵意見。未經集體書麵批準,電信管理部門和物價部門將不予受理。信息產業部有關人士表示,“信息產業部與發改委聯合製定有關加強資費監管的措施,屬於一種正常的管理行為,目的旨在避免出現資費惡性競爭。”

長期以來,電信資費一直是為社會各方各方關注而且引發爭論最激烈最廣泛的話題。上個世紀末,當時的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在公開場合鄭重表示,電信領域必須引進競爭,但話音未落,信息產業部負責人就對媒體聲稱電信領域不會引入競爭。一時間,輿論嘩然,人們都在對這兩種截然相反的說法進行猜測,並剖析其背後的含義。當然,猜測剖析最終也隻能不了了之,還是以信息產業部負責人出麵對總理說法的原則讚許草草收場。

盡管如此,有關電信資費的爭論卻一直伴隨著這些年的社會變遷。在網上,有關電信資費的各種各樣的議論、爭吵、叫罵乃至人身攻擊比比皆是,成為中國互聯網上一道很惹人耳目的奇特風景。人們至今詬病最多的,類似手機為什麽不可以實行單向收費、北京固定電話月租費為什麽要選取全國最高取費標準、信息產業部憑什麽規定全國固定電話月租費檔次等等。也有不少業內人士和專家學者站出來為信息產業部和中國幾大電信和移動通信運營商的做法進行辯解,可他們每說一句話,就會招來成百上千句駁斥乃至謾罵在網上流傳。可以說,如今在互聯網上,電信是個萬夫所指人人喊打的區域,但凡有什麽人心裏不快了,到網上罵罵信息產業部和通信運營商,是可以非常解氣而且很能贏得喝采與共鳴的,同時比起議論那些敏感的政治社會問題來也很安全。

諾大的一個信息時代裏出現的新生事物,一個用戶人數雄踞全球首位的硬件網絡覆蓋體係,一個全世界名列前茅骨幹網明晃晃擺在那裏的舉世矚目的成就,卻招致怨謗之聲不絕於耳,這種現象也實在是古今中外非常罕見。

自從對中國通信運營商進行拆分以引入競爭後,各家運營商之間的明爭暗鬥就從來沒有平息過。在不少地方的移動通信領域,以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為交戰雙方的電信資費大戰早就打得如火如荼,兩家你來我往刺刀見紅進行著較量,競爭的結果最終反映到資費上,很多地方早就突破了信息產業部規定的資費底線,而有些地方在信息產業部誓死捍衛雙向收費立場的時候,麵對來勢洶洶的競爭,也已經拐彎抹角地迂回繞開了有關政策規定,而在事實上給單向收費打開了方便之門,有的則更是拿信息產業部不當回事,明目張膽地打出單向收費的旗號來招徠顧客。

而就在移動與聯通打得熱火朝天不可開交之際,網通又從中橫插一杠子,在全國很多城市兜售按照固定電話資費標準取費、但卻有著部分移動通信功能的“小靈通”,從移動和聯通手中活生生拉走了大量的用戶,造成前二者客戶資源的巨大損失。“小靈通” 明碼標價理直氣壯的單向收費、以及比起移動通信要便宜大部分話費的優勢,讓用戶嚐到了切切實實的甜頭,一時間,“小靈通”在各地風卷殘雲勢不可擋,直使得移動、聯通叫苦不迭沒有了招架之力。

在如此狀況下,為了維持自身的市場份額,爭取新的客戶資源,各地電信很移動運營商不得不使出渾身解數,針對所在地的具體情況掄開廣告與價格這兩個市場競爭初期屢試不爽的法寶大打出手,為了爭搶地盤也不惜采取低於成本的價格策略,以置對方於死地。

不過,不管怎麽說,想把對方弄死也絕不是那麽容易的事,倒是在拚殺中用戶漁翁得利,市場競爭自然使得價格趨於合理,而消費者對市場的理性預期與選擇也並不是信息產業部與國家發改委能左右得了的。而且,任何市場與產品都會經曆惡性競爭的階段,這是市場發育的必由之路,並不是靠什麽文件或規定就可以避免得了的。很多地方移動通信業務中事實上單向收費就是對行政部門強製阻隔市場運行的對抗和抵觸,而且隻要有競爭的存在,市場永遠比行政手段有著無法比擬的強度與效用,所謂行政文件在市場麵前隻能是一紙空文,最後還是不得不麵臨被無視、突破、踐踏和嘲諷。

同時,作為企業來說,追求效益最大化是其首要生存法則,產品定價權是企業主權中最為重要的權利,針對市場而采取及時、靈活的價格策略,是企業生存的必要手段,也是其存在的基礎性條件之一;即使這次加強監管說是要由所屬集團書麵認可,也還是有著上繳企業自主權的痕跡,就像旅遊集團要管到下屬某個餐館某個菜肴的價格那樣,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際操作當中都顯得很荒唐與無法實現。如果把這種定價權強行沒收,並動用類似各地電信管理和物價部門等行政機構進行製約,從市場競爭和企業存在層麵上看,應該是對經濟運行方麵的掣肘與無理幹預,除了顯現行政強權外,對於市場競爭秩序、企業生存、消費者權益都沒有什麽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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