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個人資料
正文

難以實施的規範幹嗎出台

(2022-12-09 22:22:08) 下一個

難以實施的規範幹嗎出台

                                    2004年6月3日

何必

在6月2日的會議中,中科院學部第二屆科學道德建設委員會作了一份詳實的工作報告……(略。)

看上去,科學院方麵的確要動手整治在中國科學領域裏存在的問題,並製定和頒布了一係列相關的政策措施,以淨化科學這個聖潔的殿堂。

有一種說法認為,學術腐敗是90年代之後風靡中國大陸的一種社會現象,它是繼政治腐敗和經濟腐敗之後的另一個大規模、深層次的社會腐敗。學術腐敗的具體表現就是,學術界人士,上至院士、博導,下至研究生、大學生,抄襲剽竊成風,巧取豪奪成性,弄虛做假為常,欺世盜名為榮。不僅如此,學術腐敗已經從學者的個體行為發展成集體、集團行為,並且有製度化、合理化的趨勢。

中國目前正在實施“科教興國”戰略,把國家的興亡寄托在了中國學術界、中國的知識分子身上。2002年,中國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經費超過國民經濟總值的1%,超過1000億元人民幣,居世界第三位。再加上超過國民經濟總值3%的教育經費有很大一部分進入了高等教育界,可以說這個領域很富有。但中國的整體科技水平反倒越來越低下。2002年,中國經濟的成長競爭力在全世界的排名是第38位。到了2003年,中國的排名降到了第44位,排在波蘭之前,南非和斯洛伐克之後。社會是由各個階層的人民組成的一個機體,而知識分子可以說是這個機體的頭腦和良心。學術腐敗就象是一個人的大腦長了惡性腫瘤,它對社會的破壞力最大。

其實,簡單在網上搜索一下“學術腐敗”,就能看到太多的內容,而且瀏覽這些內容,真是讓人觸目驚心。如果說知識分子是社會機體的頭腦與良心,那麽現實環境中的社會狀況並不能讓人樂觀起來。

業內人士對於中國科學界中存在的名目繁多的不正常現象乃至不光彩事件、作風與行為早就提出過意見與建議,像何作庥那樣的公開向中國科學界存在著的腐敗與不合理現象提出問題並展開批判的人也被媒體頻頻披露。確實,如果作為社會頭腦與良心的知識界再不進行反省、檢討與改進的話,整個社會將為此付出巨大而昂貴的代價。

這次中科院學部道德建設委員會提出了不少很拿得出手的行為規範,試圖遏製科技界在科學道德與學風方麵出現的問題。

但從這些行為規範上看,有些並不是那麽讓人明白。比如,“不通過新聞媒體炒作自己的科研成果,杜絕商業廣告行為”,這個內容被不少媒體當作該消息的標題,可見其衝擊力。但實際上,如何操作呢?

在實用理性占據廣闊天地的中國,人們在價值與行為取向上原本就有忽視基礎而枯燥的理論研究的傳統,加之這些年來社會浮躁、短視、功利的風氣與科學界的科學道德-學風互為因果相得益彰,科學界的道德學風問題對整個社會起到著示範與影響作用,反過來,社會上彌漫著的道德虛無主義也更加成全了科學界道德水平的滑落。要知道,科學界並非鐵板一塊,更不是超脫於塵世的真空理想國,從事科學工作的人也還是要麵臨孩子學校讚助費、農貿市場假冒偽劣、國企改製中對科學的依賴並以利益相誘惑、大氣汙染以及文官體製中的晉升加薪人浮於事等等現實社會環境中無奇不有的現狀與問題,說穿了,搞科學的人在七情六欲生老病死上與平常人沒有任何不同,也照樣具有趨利避害的本性。想象著他們能大公無私高風亮節是不可能的,也是不人道的。

於是,他們也照樣會麵臨著如何推銷自己的問題。通過新聞媒體宣揚自己的成果,這本來是件稀鬆平常的事,作為社會的一員,這也是其合法的權利;而且,每個人都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傾向,隻要不侵害他人利益就是合理的;從科學技術轉化為生產力方麵看,這種宣傳反倒是加速成果轉化的有效途徑。

極端地設想,假如神州五號沒有被媒體如此喋喋不休地追蹤報道,那麽這個給國人帶來了很多興奮甚至民族自豪感的舉措很可能就因酒香不怕巷子深而為民眾所無知。那麽,神州五號可以宣傳,為什麽其他的科研成果就不能宣傳?從科教興國的意義上說,隻要媒體符合自身的利益要求,多做些科技方麵的宣傳當是社會求之不得的。

而且,假如有人違背了這種規定而在新聞媒體上宣傳了自己的科研成果,那又會怎麽樣?這種行為並不觸犯法律,而按照現行的規範,一切社會行為都通過法律來調整,隻要法無明文就可以不去管束,這種現象已經風行在社會上很久並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如此一來,根據什麽處罰炒作自己科研成果者?

說到做商業廣告,這是作為廣告製作與發布者的企業的選擇、和(或)是科研工作者自己的職業生活選擇,又如何來限製?科學也不能脫離市場與社會而存在。那麽,既然周邊都是市場經濟的喧囂與火暴,讓搞科學的人閉門造車含辛茹苦顯然有悖常理,也注定是行不通的。

我無意說科學界利用新聞媒體宣傳、做商業廣告就是應該提倡的,隻是單就這種規範的合理性絮叨幾句。如果一種規範出台卻難以實施,那麽還不如不出台的好。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