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個人資料
正文

年度立法之憂

(2022-12-23 00:31:43) 下一個

年度立法之憂

                                            2005年12月

何必

2005年的中國立法,民主立法是今年立法方法的顯著特點。……(略。)

從立法層麵上看,2005年似乎是取得了不錯的成績,有些領域還有所突破。但需要看到的是,這個領域也日益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領域。就目前情況看,問題並不少見。比如,立法腐敗作為中國社會新的“潛問題”已經日益凸顯出來,國家的立法不少都被利益集團所操縱。有31件法律草案被列入了人大常委會2005年立法計劃,包括反壟斷法、企業破產法和物權法等。這些法律草案相當一部分是由政府部門或行業利益集團起草的,勢必帶有部門利益或行業利益。立法受利益集團影響的原因包括:部門起草法律的慣例為行政機關謀取本部門利益提供了可乘之機;在“一元多層次”的立法體製下,立法主體多,法出多門,為部門利益的行政立法創造了條件;目前尚無《行政程序法》,除了國務院製定了一個《行政法規製定程序暫行規定》外,部門規章和政府規章的製定程序都未有規定;現行立法體製對行政立法的監控規定不完善,不論是事前還是事後監督都無法落實。

同時,立法層麵所帶來的泛法製化的社會效應也初步顯現。在很多原本在與法律並行的規則體係可以調節社會行為的領域,對於法律權力的強製性熱衷,使得社會生活更多地被立法所遏製、操縱和左右,甚至出現在立法遲滯狀況下阻撓社會發展的狀況。相形於立法逐漸星羅棋布之下,社會生活漸漸演變成為一些支離破碎的網絡上的碎片,彼此完全失去了自然的聯係,必須要依賴越來越權威化並被神聖化的法律體係來維係網狀的平衡和延續,從而形成了法律與社會生活的嚴重背離脫節甚至衝突,法治也就此離開了原本的意義,在成為利益集團的幫凶的同時與國民漸行漸遠,複辟到了一個階級鎮壓另一個階級的暴力工具的時代精神當中。

雖然有立法聽證製度的演習運作,但無論是物權法還是個人所得稅法,或者是公司法和證券法,以及婦女權益保障法乃至治安法,通看上去公平性欠缺、操作行差、立場偏頗於維持體製內潛規則甚或幹脆就直接是利益集團操縱立法,使得比如物權法的立法工作被社會認為還不如遲到的好——與其在此時以公共利益為代價迎合利益集團,不如索性不去理會,畢竟,從趨利避害的角度看,冒著弄一部惡法的危險倉促立法,真還不如沒有如此法的好。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