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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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啊執行

(2022-12-21 23:01:26) 下一個

執行啊執行

                                               2005年11月1日

何必

2005年11月1日北京電視台《首都經濟報道》連續播放了兩則消息。

(略。)

記者的建議觀點裏寫道,(略。)

這兩天,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針對一些小區業主拖欠物業費並且拒絕按照法院判決支付欠款,被法院執行單位強製執行的報道在北京各媒體上可謂是連篇累牘。其他電視節目中還記錄了法院執行人員得知被執行人在家但拒不開門時,找來開鎖公司把房門強行打開闖入屋內的情節。

畫麵中,那些蔑視法律的業主麵對法院執行人員以及全副武裝頭戴鋼盔手執器械的法警,嚇得魂飛魄散,全然沒有了當初拿法律不當回事的威風,“我交還不行嗎?”凸顯出法律的尊嚴,讓這幫刁民體會一下文革時代的景象,胳膊擰不過大腿,敢於跟無產階級專政較量,必將讓他死無葬身之地,必將把他打翻在地,再踏上一萬隻腳,叫丫挺的永世不得翻身。

看著那些平素死皮賴臉就是不交物業費還牛逼烘烘的業主們一旦成了被執行人那副可憐兮兮的樣子,就知道,他們麵對強大的國家暴力時,都是些屁滾尿流的軟蛋。

當這則報道稿子成型後在錄製節目前製片人、主播、主編、策劃一起討論時,整個節目組、或者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被當作一則很應時而經典的笑話,那就是老潘那個已經成了12年心病久拖未決的執行案到現在還是拖著辦不了。

1993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調解,判被告應該返還作為原告的老潘欠款11萬餘元。此後,老潘多次向該法院申請執行,法院執行庭也責無旁貸地應承申請人,但卻由於被執行人對法院公開的帳號上長年累月就那麽幾百塊錢,法院隻能把搜集被執行人可執行財產線索的任務交給了申請執行人,或者說,從常理上原本應該上法院的責任,卻推給了當事人。此後就陷入了年複一年的申請-可執行財產的循環之中,而被執行人卻以藏匿財產的方式躲避在這個循環周邊逍遙法外。

得知法院執行並不是白白就容易請動的,也找了北京市政法委、北京市各級法院、北京市現任反貪局局座等各種關係,甚至假公濟私,利用在中央電視台做經濟學家訪談節目的機會,與當時黨政最高首腦的高參的劉吉談及此事,引得他老人家非常震驚和憤怒,但也無能為力。

此後,老潘就像祥林嫂那般,看到可能與法院執行有關的人員,就會“我那可憐的阿毛”似的訴說起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以及其中對一輩子兩袖清風的老潘來說巨大但卻可望不可及財富。如此,周邊太多的人都知道老潘的遭遇,同時也折射出對於法律威嚴的懷疑。

今年從北京市檢察院方麵獲悉,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正在開展處理執行案件的工作。於是,老潘找了做開篇這兩個節目的記者,幫助將執行申請遞交到了高院負責宣傳的長官處,最後該官員告知老潘,他本人就是執行組成員;這種拖了12年的案子非常難辦;北京市現在處於這種執行難的涉案金額達到100多億元;就現在來說,還是不能放棄,因為如果放棄法院方麵更不會理睬此事了……

老潘總是這麽憤世嫉俗,其中成因也應該有這個死活搞不定的案子。應該說,這是法定財產,但卻就是不能回歸到所有者處,法律也奈何不得。麵對現在朝陽區法院拿著一群擁有不動產的業主開刀之際,怎麽拿老潘的執行申請視若無睹呢?

前幾天,當法院做出強製執行通告警示時,筆者還猜想法院麵對如此眾多的拒絕執行者是否敢於觸犯眾怒鋌而走險,有朋友看到稿子後回複也抱著看熱鬧的態度,看看法院究竟會怎麽做。不成想,法院還是動真格的了,荷槍實彈麵對一群手無寸鐵的居家過日子的業主。

於是,法律還是站到了在信息擁有程度、組織化程度、社會關係資源動員程度相對強勢的以物業公司為代表的企業一方,卻視業主權益屢屢被侵害的客觀事實和法律事實於不顧;以維護公共利益法定機構的檢察院方麵在此的無所作為為代表,整個社會在公民個人權益受損的狀況無處不在的情況下集體失語,維係社會存在的對於弱勢群體政策、司法以及社會救濟體係很不可思議地未曾存在過,這將給那些被執行了的業主、以及執行不了財產的老潘都帶來什麽呢?如此下去,祥林嫂就繼續絮叨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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