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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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與乞丐同在

(2022-12-19 00:24:20) 下一個

警察與乞丐同在

                                           2005年8月23日

何必

從現在開始,交管部門將對車行道內的行乞、兜售商品、散發小廣告等行為處以最高10元的罰款……(略。)

8月20日起至9月30日,北京開展集中整治交通秩序行動,重點治理行人、非機動車違章行為。8月20日《北京晚報》稱,僅2005年上半年,全市就發生非機動車、行人負主要責任的交通死亡事故89起,死亡89人。而在上半年發生的485起機動車死亡事故中,為躲閃非機動車、行人發生的事故占了近70%。此次集中整治行動突出綜合整治,市城管、交通、工商和公安巡查、交管、治安等部門聯合對重點違法行為加大查處力度,確保逢違必糾,進行高限處罰。本次行動將對交通違法行為加大教育處罰力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及記分標準》規定處以20元至50元的罰款。交管部門表示,對於無理取鬧、抗拒執法、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人,要嚴格依法采取強製措施。北京將首次建立交通秩序環境整治領導小組。自9月1日起,全市各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都要安排人員到主要大街、路口參與值勤。每天早晚高峰全市參與交通秩序維護人員要保證不少於1萬人。

這又是一次有時間有強度有聯合有頭頭有臉的運動,更是個地地道道人治色彩濃重的抽搐式執法活動。各界針對北京市這種小兒科似的治理行動,都在議論:規定40天的整治,那麽40天以後呢?風頭上表麵上看似清淨,過後一切照舊甚至變本加厲;而聯合如此眾多的部門,注定要花費不少行政成本,跨越部門行政界限聯合作為的所謂“交易成本”也要由財政負擔;而全市各機關、國有企事業都要安排人員到主要大街、路口值勤,更是個昏庸無能的招數,姑且不說在專業化分工越來越細化的今天,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人員興師動眾浩浩蕩蕩上路值勤本身就是對自身工作的延誤,並因之成為對社會資源的浪費,更由於執法力量的擴大而形成對法製化的玷汙。

當然,整頓非機動車和行人,成全了北京不少精英們對這類交通主體的憤恨。交管部門不是有數據嘛,80%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都是由行人造成的,不收拾他們等什麽呢?假如把他們都滅了、至少讓他們丫挺的都在家老老實實呆著別出門才過癮呢!真是大快人心啊。

可說是說,做是做。這兩天,中央和地方媒體都在報道北京市整治非機動車和行人的消息。可中央電視台節目裏,北京交通警察恭恭敬敬地向一個帶著小孩的大媽:“您違法了。按照規定,要對您進行處罰。”那老太太怎麽說?“呦,還罰款呀,我沒帶錢哪,嗬嗬。”然後揚長而去。鏡頭沒對準那個沒罰著錢的警察的倒黴臉色,想必好看不到哪兒去。

本來,警察對於收拾機動車就很有興趣,而對非機動車和行人執法難度太大使執法人員望之卻步。總是能在街頭看到,自行車被協管員告知退到停車線後,而車主一句“孫子,你丫管得著嘛?你丫以為你是誰!”弄得那管理者隻能在自行車走遠後衝著背影惡狠狠“等著壓死你丫挺的!”完事;而警察要對自行車主實施罰款,得到的回答是“我這輛車都不值這麽多錢,放你這得了。”於是,警察叔叔就成了看自行車的了。更別提馬車違法進城逮著還得管飼料了。

而開篇節目所做的內容裏,對於整治在主幹道上散發小廣告的人們,這已經是一個世紀難題了。該節目曾經報道,很多散發小廣告的都是些為成年人,不顧身邊快速通過的車輛,手疾眼快往車窗上插小廣告,造成司機想方設法躲避這些孩子。城管不敢到主路上捉拿或驅趕他們,恐怕在追逐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交警也不敢如是,而這些孩子一旦看到有人上路飛也似的四散逃竄,更是造成交通混亂。更為難的是,即使逮著了這些孩子,未成年也使得執法者沒轍;而他們身上除了小廣告外什麽都沒有,即使違法扣留他們的財物,除了衣服和臭烘烘的鞋外,手表手機之類的全都沒有,更甭說錢了。雖然目前連智力犯罪的偵破都不在話下,可這些孩子背後的主使者卻讓人匪夷所思地怎麽著也查不著,造成了這些散發小廣告的孩子們成天到晚出沒在北京車水馬龍的道路上。

而節目裏那個市民“本來行乞的就是管你要錢呢,你還去罰他他不可能給的啊”的采訪,是筆者特意交代記者街采時必須錄製到的話語。

對乞丐實施最高限的10元罰款,這簡直是天大的笑話。乞丐向路人要錢索物,警察向乞丐要錢,這真是一道非常獨特的風景。窮瘋了要向乞丐乞討?乞丐就是不給錢,警察能怎麽辦呢?等著乞丐拿到人家給的錢時上前搶過來?這顯然是不可能的;要不然,警察與乞丐一起在路上行乞,等到湊夠了10塊錢就算執法完畢?且不說如此執法投入產出對納稅人是否負責,隻是這樣的執法過程分明是對法律地位的故意嘲弄,成就了偉大首都警察與乞丐並列糾纏不清的戲劇化景象。

凡事總要講究個可操作性。無法執行的法律根本就不是法律,出台如此法律者就是對法律的奚落與輕蔑,而製定如此法律更是在製造當代滑稽與社會混亂。

真不知道,這幫子昏庸無能的立法司法行政者還會鬧出什麽樣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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