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菱敗訴
2004年12月4日
何必
今天,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消費者劉某等四人狀告日本三菱汽車存在刹車失靈隱患一案作出判決……(略。)
據說,原告劉某原來是個商人,發生了這起事故後,他就走上了漫漫訴訟之路,生意也不做了,隻是一門心思都撲到了與日本公司打官司上麵。
對於日本,我好像從來沒有過好感,這是個不承認錯誤的民族,而且也有著拿人不當人隻看作是經濟動物的國家,並非常忌諱自己的亞洲身份,主張脫亞入歐,也是從人種上就區分三六九等的地方,認為歐美人比亞洲人強,所以才有了去過日本的中國人依據經驗告戒中國的女孩子如果去日本千萬別說中文,也不要說日文,而是講英語,因為日本男人聽到說英語的女孩子腿就發軟。而在歐洲,看到日本人也是對歐洲人亦步亦趨,而對亞洲人則不屑一顧,而且與中國人不同,日本人很抱團自成體係,很難與其他人融和,充分反映出島國情結。
日本走出經濟持續低迷一直起著積極作用,中日間貨物貿易長期都是位於中國對外貿易之首,最新調查表明,在日本隻有7%的企業沒有與中國方麵接觸過,而絕大多數日本企業都要利用中國的資源。這樣,一方麵依靠中國擺脫日本困境,另一方麵卻全民族貶低中國。
我從很早就開始,凡是日本貨都嗤之以鼻,隻要有替代品,哪怕昂貴,也很自覺從來不買日本產的。雖然如此,對於如今國際合作緊密,一個產品往往很難分清楚其中是否有日本零件,也隻好從商標上判斷自己的購買行為。在電視台工作,攝像機、編輯機什麽的都是日本貨,天天得看著小日本的商標呼來喚去,別扭也沒轍。
近來,日本方麵提出停止對華援助,中國社會更是加強了對日不滿。實際上,中國的存在對
當然,本人不消費日本貨,也很少消費其他地方產的玩意,本質上就是怕受騙上當。
就本案來說,既然已經有了法律認定的證據,三菱方麵還是表現出了日本人死不認錯的架勢,否認消費者所提出的第三方鑒定結論。這讓人感到頗為莫名其妙。
日本人不是不知道,中國人民族主義情緒甚重,傳統裏中國對日本的居高臨下、以及近代日本讓中國人受到的屈辱,共同構成了對日本整體的惡感;而中國內部民間宣泄渠道的阻滯,也使得對日本的快意恩仇成為當代中國人汙言穢語發泄不滿的最佳方式,而日本首相三番五次參拜靖國神社引起周邊亞洲國家集體憤怒,也讓亞洲國家間合作有著難以去除的餘悸。三菱公司對中國方麵事故鑒定結論的置疑,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日本人對亞洲人、特別是中國人的蔑視,並引發新的基於也許不乏狹隘功利的民族主義洶湧浪潮的對日本的抵製。
早就知道,日本將產品按品質分作三類,第一類給歐美人,第二類給自己用,第三類才給包括中國在內的亞洲國家。就這樣,產品發生故障甚至導致本案重大事故,三菱汽車配置與品質本身被法院判定應該承擔法律責任,但卻還是口口聲聲說沒有產品缺陷,實在搞不懂這日本人。
想來,那劉先生也是購倒黴的,剛剛買了輛新車就遭到日本人暗算,叫上些親朋好友原本可能是為了風馳電掣一番過把癮,不想卻陰溝裏翻車,還殃及他人,一定是很撮火,氣不打一處來。好在當地汽車質量檢驗部門出具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才與日本三菱對簿公堂。
但這訴訟之路好像也太長些了。2001年3月起訴,2004年12月一審判決,曆經3年另9個月,幾近4年時間,如此訴訟成本實在慘不忍睹。雖然也算是勝訴了,但從法院對訴訟請求的支持程度上看,卻顯然與敗訴差不了多少。4個人獲賠10萬元,平均每人2.5萬,按照4年計算,每人每年6250元。如果還有重傷及其後果,這些賠償實在是少得可憐。
可想而知,劉先生聽到這樣的判決結果也許會背過氣去,他自己得到的賠償比起300餘萬元的標的所需的訴訟費用來說,幾乎二者可以相抵而把這場曠日持久的訴訟索賠忽略不計。如今有訴累之說,講的就是訴訟成本太高,使得很多人對法律退避三舍,即使是自身權利遭到侵害,也不願意訴諸法律,因為法律在保護自身利益的同時,也對自己形成了事實上入不敷出的折磨。
本人在這方麵有過太多的教訓,現在碰到類似央視克扣勞動報酬之類的事情,選擇的就是取得書麵證據,但卻不會把這個全國最大的非法用工單位推上法庭,理由很簡單,一是太麻煩,二是法律不公正,三是執行難。而我說這些絕非空穴來風,都有教訓方麵的真憑實據。
想想那劉先生,放棄了自己的生意,全力以赴與這日本三菱打官司,最終隻獲得了法定寥寥無幾的賠償,大概是怒不可遏。但考慮到在中國死個人所能獲取的賠償也不過區區幾萬元,一條生命就值那麽點錢,比起美國那女人在麥當勞被熱飲料燙了一下就獲賠近50萬美元的情形來,能得出什麽樣的結論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