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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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醫院設計令人叫絕

(2022-12-10 23:48:05) 下一個

流動醫院設計令人叫絕

                                     2004年7月31日

何必

最近,北京很多單體藥店相繼收到台頭為“北京市工商聯醫藥保健品行業商會”的傳真,說可以提供配備了專門醫療裝備車輛的流動醫院職業醫師開具藥方……(略。)

自從7月日開始實行零售藥店必須憑職業醫師開具藥方出售抗生素的規定以來,北京市藥店就出現了很多問題,比如很多小藥店相繼關張倒閉給附近居民原本就存在的就醫難增添了新的色彩;比如出現了像江湖郎中那樣走街串巷隻是為藥店開藥方的流動醫師,而在當今的職業道德操守環境裏,很難約束這種流動醫師的行為,很難針對他們單純為了解決消費者購買抗生素懶得跑醫院而通過流動醫師濫開抗生素藥方的現實危險進行防範;比如要求藥店必須具有職業醫師和不少於100平方米的藥店內診所麵積和6個不同功能的房間,這種規定鬧得很多小藥店望而卻步,也令社會上議論紛紛乃至啼笑皆非,置疑於地處繁花鬧市區寸土寸金卻非得辟出那麽大麵積供也許隻有一個人在裏麵折騰浪費土地資源、以及又是一個給大型藥店錦上添花卻給小型或微型藥店釜底抽薪明顯帶有傍大欺小嫌貧愛富意味的舉措;比如有藥店不得不與醫院聯合(在這種不得已情況下,藥店顯然處於弱勢地位,合作也自然就不對等),通過醫院醫師以電子電話方式向來到藥店購藥的消費者遠程診斷並開具藥方,藥店要為醫院安裝電子電話裝置,大概那邊的醫師也無利不起早沒有那麽些“意思”是不會免費為這藥店忙乎,但至於說這來自遠方藥方裏的抗生素是否真為消費者所必須則卻被拋到了九霄雲外;等等。在行政許可法同時頒行之際,在為患者負責以及遏製抗生素濫用狀況惡化的說辭中,由於關乎到人們的生命安全致使這種行政許可的合理性也被廣泛忘卻。到現在也才僅僅一個月的時間,就弄出了這麽多眼花繚亂的把戲,不得不佩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快速及時無孔不入。

這還沒完。如今幹脆有了什麽商會從這項政府規定中嗅到了商機,並在藥店抗生素困境裏適時搞出了個頗帶有組織色彩並因此具備正規化痕跡的花樣,幹脆由商會出麵作為中間人和組織者,開起了流動醫院,並為協議藥店提供流動醫師開具抗生素處方。

年初時曾經有報道,有個什麽中國字頭的保健品協會由於利令智昏坑蒙拐騙被取締。現在北京市工商聯醫藥保健品商會究竟是否真實存在,這需要查證;即使是合法存在,作為在民政機關注冊的社團組織,是沒有權利進行商業活動並從中謀利的,這也是目前很多帶有協會、學會、商會名頭的組織抓耳撓腮看著白花花的銀兩旁落他人囊中猴急猴急的製度製約,惟利是圖的社會風尚促使他們想方設法與社會上的企業法人或事業單位進行搭故勾結,圖謀利用社會對協會非贏利性質的信任偷梁換柱暗度陳倉,搞些錢來也打打牙祭領略市場經濟的風韻和實惠,這也是北京這家商會人士承認是與醫院合作事實的背景;但這流動醫院又是經過誰批準的?這似乎還是需要查證,畢竟,醫療服務事關人的性命,不可等閑視之,一旦出問題就不是小事。醫生裏流傳著這樣一句話,他們就是那種一隻腳在法院門裏的人,隨時都可能出現醫療事故而承擔法律責任。這話雖然聽起來陰森恐怖,但也反映出醫師的職業風險。如今這流動醫院的醫療責任該如何界定,卻成了很新鮮的問題。

北京市實施的《執業醫師管理辦法》規定,執業醫師隻有在注冊的執業地點、類別和範圍內才能從事醫療活動,但如果醫院本身就是流動的,地點之說業就無從談起;而就算流動醫院是合法的,目前服務於該醫院的人員絕大多數都是各醫院退休人員,顯然不是在流動醫院裏注冊的,不具備在該醫院行醫資格。這樣,如果發生醫療事故,後果將會是什麽樣?

據說該商會首批會員有200家,一個單體藥店月均需要抗生素處方300份,年處方費用12000元;年抗生素銷售額30萬元,管理費就是3萬,再加5000會費,共約5萬;加上醫師人工費用,一加藥店年需給商會交納10萬元,僅目前會員就能帶給商會每年2000萬元的收入。如此暴利當然像馬克思所形容的有人要為此鋌而走險了,更何況該商會也許還是合理合法光明正大地為所欲為。

如此大的費用,最後毫無疑問要由消費者來買單,等於是一項規定又讓一部分人先富了起來,卻由弱勢群體的患者來增加負重;而且,從流動醫院與藥店合作的利益分配機製設計上看,雙方有太多的理由與動力去拚命多開抗生素以達到“互利”,可消費者除了買單之外,更加增添了抗生素濫用的危險,原本規定藥店必須憑處方出售抗生素是為了抑製抗生素濫用,不成想事與願違,除了富了一群人外,消費者開銷還更多了。原本人們就在質問,如果不從醫院醫師和廣大農村地區製止抗生素濫用,隻是在銷售終端的藥店防堵是舍本求末,對於中國人麵對凶神惡煞般的抗生素濫用及其惡劣後果矯正方麵隻能是杯水車薪無濟於事,可大概連這項規定的設計者都未曾想到,民間智慧竟然如此令人拍案叫絕,不僅繞過了規定,而且還滋生培育出了新的食利階層。

但此時,消費者的權益又由誰來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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