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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治理

(2023-05-16 01:41:05) 下一個

 

歸來春節近,戶戶忙過年。

腳板凍張口,心同玉石堅。

 

祝安率領的史圩鄉民工,於春節前三天休工回家。他們每人帶回了在河工上節省下來的四十斤米麵,過年也不愁了。

由於冬天經常在潮濕冰冷的河塘幹活,又沒有棉鞋穿,祝安的腳底裂了一道道血口。張大娘見了,心疼得掉淚。她天天用熱水讓他泡腳,替他抹蛤蜊油。祝安說:“不要費心了,過了年還得去,還得裂。與其好了再裂,還不如讓它這樣下去。沒關係,這種日子我自小就過過了,不信,你看我這腳板。”

說著,祝安把腳伸到張大娘麵前。大娘一看,腳麵又粗又糙,像灰麻布一樣;腳底又黑又硬,像老樹皮一樣。道道的溝紋像一道道山芋溝,像一道道歲月的痕跡。分不清哪是紋路,哪是裂的口子。大娘歎息道:“幾十年來,你太受苦了。”

同時她也想到自己的悲苦童年,禁不住流下淚來。祝安說:“你看,流什麽眼淚啊?腳板裂幾條口子算什麽事。”

他不知道張大娘此時的心情。

“你是帶隊的,年齡又大,不能動動嘴,少幹一點嗎?”張大娘勸他說。

“你不懂,共產黨幹部不是官,是為群眾幹活的,不能光動嘴不動手,要處處以身作則,和群眾同甘苦,共進退。”祝安回答說。

大娘責怪說:“你總是這樣實在,幾十年了,出生入死,脾氣一點未改,真是從小定八十。現在年紀上身了,過了年就五十歲了,不能再像年輕時侯那樣,一馬當先衝在前了。”

“到了新社會,我感覺越活越年輕了,越幹越有勁了。年紀大沒關係,小車不倒隻管推。你放心,等到衝不動了,我就不幹了。”祝安回說。

維華從外麵玩耍回來,祝安把他叫到跟前,問他這學期考得怎麽樣。維華匯報說:“數學考了95分,語文考了100分,自然知識考了98分。”

祝安說:“還算可以,以後要爭取每門都考100分。”

張大娘插嘴說:“你覺得那麽好考啊!我認為這個分數已經很好了,吃飯還會掉飯粒哩。我想不能光讓他讀書,還得練練說話本領。整天悶聲不響,抱著書像書呆子一樣。祝大爺家薑大娘說了,大毛像個大姑娘,一說話就臉紅,這樣不行啊!再好的鳥,不會叫不行。我認為這話有道理。”

祝安轉過臉問:“大毛,你為什麽不肯說話?”

“有事就說,沒事不說,不能浪費語言。”大毛回答。

這最後一句,祝安和大娘都不甚理解,心想這小子讀了幾天書,就玩起什麽語言來了,便問:“什麽叫語言?”

“語言就是說話,說不必要的話,就是浪費語言。”大毛向父母作了解釋。

祝安聽了,覺得兒子說得也對。不必要的話,說了也沒用,反而浪費時間。他自己平時開會也不多說,有什麽事說清楚就行。傳達上級指示,也是原計原味,說完就了。貨真價實,不帶一點水分。這和兒子的觀點差不多,所以對此他也不再提出什麽要求。

這年1月20日縣政府召開全縣第一屆各界人民代表大會,強調現在是人民當家作主,歡迎向政府提出寶貴意見,批評也好,建議也好。今後重大的事情,都由政府和群眾商量著辦。新政權剛剛建立不久,舊社會的許多醜陋的東西還存在,國民黨的殘渣餘孽也還分散隱藏在各個角落,時不時還會出來搗亂。政府一方麵抓生產建設,保障人民的生活;一方麵還得抓社會治安,維護社會秩序。縣委許書記和王縣長等忙得不可開交。天天不是找人談話,就是下鄉訪察民情;不是開會,就是研究工作處理事情。

一天,營門區忽然上報有土匪搶劫。縣政府聞訊,立即派出巡警大隊前去追剿,結果捕獲了30餘個國民黨殘匪,繳獲20餘支槍。見此情況,王偉叫來了偵訊科科長王前。王前就是當年隱蔽在巴集日偽鼻子底下的王鞋匠,他為黨提供了許多有價值的情報,對打擊敵人、解放巴集起了巨大作用。解放後,他被調到縣偵訊科,也公開了身份。他和王偉、史金玉早就熟識,早就成為戰友。王偉對王前說:“看來敵人仍不死心,他們還在尋找機會搗亂。現在我們在明處,他們在暗處,不好對付。你要組織力量,一方麵分析敵情,明查暗訪;一方麵發動群眾,檢舉揭發,讓他們無處藏身。”

王前聽了以後,表示立即行動,保證社會安定。

由於去年夏秋之間運河以北鬧水災,開春之後,多處饑荒。淮泗縣政府急向省政府匯報情況,請求賑濟。省政府得知後,立即從江南調運糧食到蘇北。並指示繼續搞以工代賑,一麵解決民食,一麵組織民工繼續完成導沂工程。

汪集區政府考慮到史圩鄉政府工作和祝安年紀大,便不讓他再帶領民工去沂河工程,而改派別人帶隊。讓祝安在家抓生產,抓救災,抓治安。

祝安把上級撥下的救濟糧按情況分到各村。強調實事求是,不準弄虛作假。要做到先救急後助貧,先群眾後幹部。幹部不準搞特殊化,違反的立即查處。

史圩鄉曾有道會門組織,抗戰時被取締過。國民黨統治時又死灰複燃。他們經常傳播謠言,搞迷信活動。經上報縣政府批準,勒令他們限期解散。其成員集中起來,由史仰居書記辦學習班,進行教育改造。

8月中旬中央人民政府頒布了《婚姻法》,明確規定,廢除父母包辦婚姻,提倡婚姻自由,男女自主。規定結婚年齡最低為男20歲,女18歲。嚴禁童婚,重婚。實行一夫一妻製。婚姻法一經公布,社會上男女青年一片歡呼,對童婚不滿的,紛紛提出退婚,解除婚約。

維華姨奶家解放前給兒子娶了童養媳,《婚姻法》公布後,鄉政府派人去做工作,要他們家解除婚約,還女孩自由。姨奶說:“這好辦,團的不行(當地叫童養媳為“團秧媳”),讓它變成長的。馬上結婚。”

“年齡夠嗎?”鄉幹部問。

“夠了!”姨奶肯定地回答。

反正那時候也沒有戶口本查證。不過看個子,兩個孩子都不矮。

“女孩願意嗎?”鄉幹部還是不放心。

“我願意!”沒有等姨奶回答,女孩卻搶先回答了。

“隻要雙方同意,我們也就不管了。”鄉幹部們說。

肅清反革命,民眾始安寧。

頒布《婚姻法》,青年讚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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