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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個人維權抗爭的“內卷化”與政治性反抗的必要

(2024-09-05 08:55:07) 下一個

中國個人維權抗爭的“內卷化”與政治性反抗的必要    1

當今中國維權抗爭的概況和特性(抗爭內容、形式、目的、影響)    1

中國維權活動及維權者之間的“內卷化”    4

政治性抗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5

外國與中國曆史上政治性抗爭的前例;抗爭的組織和動員方式及其重要性    6

結語:中國的社會概況;結束維權“內卷”、組織起來政治抗爭的必要與現實困境    7

 

 

 

   最近兩年,由於中國經濟的下行、習近平政權的各種倒行逆施、社會矛盾的激化、各地政府和官員的腐敗和“不作為”/“亂作為”,中國民眾時常遭遇權利和利益被侵害事件,人與人之間糾紛衝突的案例也大增。而因此導致的中國各地的維權抗爭,也此起彼伏。

 

   當今中國維權抗爭的概況和特性(抗爭內容、形式、目的、影響)

 

    在推特、微博、今日頭條、抖音等牆內外平台,都能看到許多維權抗爭的信息。其中推特由於沒有中共網絡審查,爆出的維權事件尤其群體性的、對抗性的事件相對更多。其中一些知名推主,每天都會發布若幹維權信息(來源主要是維權者自己或其他知情者投稿,以及這些推主自己搜集)。人們從中可以看到這些維權抗爭的概況、共同點、特性。

 

   以8月下旬到9月初知名推主“李老師不是你老師”發布的涉維權信息為例(按發布時間為順序):

 

  8月27日,西安市臨潼區教師被拖欠工資,在臨潼區教育局門口維權;

 

   8月28日,中交四航局江門航通船業有限公司,拖欠工人數月工資,工人們罷工討薪;

 

   8月27日,福建永泰嵩口鎮。當地居民反映,17年當地為了修建高速公路拆遷,但直到今天都沒有解決安置問題,而臨時過渡的房子已成危房無法居住。村民舉牌維權;

 

  8月27日-29日,河南固始縣。儲戶發視頻稱,他們的錢存在固始縣農業銀行現無法取出。“銀行把老百姓存的錢拿去給人家蓋房子,房地產公司倒閉了,老百姓的錢一分都沒了,銀行不認賬,打官司也打不贏”。村民聚集維權;

 

  9月1日,廣州鍾落潭鎮居民因擔心輻射,抗議在村子附近修建廣州高能技術科技園

 

……

 

  而另一專門爆料中國維權事件的推特博主“昨天”,近期也發布了若幹維權抗爭信息:

 

「甘肅白銀:政府零賠償強征,出警鎮壓反抗村民(8月23日)」甘肅白銀平川區黃橋鄉牛拜村,當地政府零賠償強征土地,於周五出動上百警察以及打手鎮壓抗議村民。

 

「上海奉賢:海銀財富投資人再次維權再遭鎮壓(8月29日)」周四,上海奉賢區,海銀財富的投資人再一次發起維權行動,要求公安局立案,但再次遭到警察鎮壓。這是自去年12月海銀暴雷以來,投資者發起的最新一輪維權行動。;

 

「陝西鹹陽:兩爛尾樓盤業主聯合堵路維權(8月26日)」周一,陝西鹹陽,爛尾樓綠地新都會和融創禦河宸院的業主聯合維權,堵了鹹陽房地產交易中心門口的交通;

 

「廣東肇慶:建築工人堵門討薪與警察對峙(8月29日)」周四,廣東肇慶端州區,中南高科雙龍科創產業穀的建築工人為了拿到工資,堵了大門並與警察對峙。據一名工人透露,周五,他們已經拿到了70%的工資;

 

「浙江溫州:國企大幅降薪200工程車司機連日罷工(8月29至30日)」浙江溫州交運集團的200名工程車駕駛員周四、周五連續兩天罷工,抗議公司大幅度降薪。據罷工司機透露,他們原來的保底工資是每月8000,降薪之後隻有每月2500.

 

「湖南衡陽:業主堵路抗議開發商卷走水電費(8月30日)」湖南衡陽福龍灣,開發商卷走業主繳納的水電費後導致小區停水停電,維權業主周五堵了小區門口的公路:

 

「湖南衡陽:村民抵製核廢料項目遭警察鎮壓(8月30日)」周五,湖南衡陽衡東縣大浦鎮太平村,抵製核廢料項目建設的村民遭到警察的鎮壓,多人被毆打及抓捕。

 

「廣東深圳:極兔快遞工人連日罷工討要工資(8月31至9月1日)」廣東深圳光明新區極兔快遞拖欠工資,員工連續兩天罷工,用貨車堵住分揀倉大門,阻止公司繼續取件;

 

……

 

  根據以上兩個推特主這些天的若幹爆料信息,可以看出,各種維權抗爭主要集中在工人或教師討薪、國企員工要求保障待遇、小區業主抗議爛尾樓、“P2P”投資者在企業暴雷後討要投資款、拆遷戶安置和賠償、強征土地、反對排汙傷害家園等。而其他日期、其他推主/博主維權爆料的情況,也大同小異。

 

   簡而言之,以上事件基本都是公民因為個人的直接利益受損,若幹相同單位/小區/村鎮有相同遭遇的人,為維護個人利益或小群體成員們的利益,而進行的抗爭。而這些維權者目的,也都是直接且現實的,例如發放薪水、保障工資和福利待遇、將爛尾樓竣工交付、賠償投資損失、拆遷安置補償、禁止排汙保護他們健康等。

 

   其中為了小群體維權的抗爭者,最終也還是為了自己。參與者基本都是自身(或起碼其親屬)也是利益受損者。如果自身沒有受害,即便其所在的某個群體(如單位、村莊)其他成員受害,這些沒有受害的成員往往也並不參與同事/同鄉們的抗爭。

 

  而維權抗爭的小群體,規模往往在數人至數百人不等,基本都是同一個單位/小區/村莊/受害圈子的成員,抗議範圍一般局限於工作單位、居住地、事發地,有時會前往當地政府或相關負責機構抗議。其中絕大多數(90%以上)規模都不超過100人,也基本不會在涉事地點和政府機構附近之外的地方進行抗議活動。

 

  除了這些群體性抗爭,還有更多個人的維權、舉報、上訪,原因更加多樣,除和以上集體抗爭類似的原因,還有遭遇冤假錯案、要求工傷賠償、反映被詐騙、政府亂收費等,以及控訴政府和公檢法對侵害各種權利問題不作為、亂作為、包庇犯罪等。這些個人維權同樣是因為個人權利受損、要求補償損害。

 

  個人和小群體維權抗爭的缺陷和局限、政治性抗爭的缺失

 

  而以上這些或集體或個人的維權抗爭,都基本沒有政治目的、沒有意識形態主張和口號,也沒有提出代表更加廣泛人群的、普惠性的、長久性的訴求。換句話說,他們都沒有觸及大多數問題的根本,即如今的政治體製和分配製度,也沒有將矛頭對準統治中國、決定政策方針和社會狀況的中國共產黨統治集團。

 

   即便一些人提出懲罰某些官員和公務員的訴求,也都隻是針對侵害自身權利的個別人員,而並無對政府和執政團隊整體的批判。雖然不少人也知道官官相護和體製問題,但很少以正式方式提出否定政權合法性的抗議。相反,在許多維權活動中,還時常有“請共產黨做主”、“求習近平/xxx官員做主”之類的標語口號。

 

   其中形成維權小團體的,也隻是簡單的出於共同利益的短暫合作,而沒有固定和長期的結社。尤其是工廠工人、外賣員、P2P受害者等相對陌生人組成的維權隊伍,更是臨時性的,得到補償或被鎮壓後就解散的。有些維權團體沒有被鎮壓或實現訴求,但成員沒有心力繼續,本就鬆散的維權團體就自動解散或“僵屍化”。

 

  另外,許多不同個人或集體的維權活動之間,乃至同一抗議集體的內部,還存在利益的對立和現實的衝突。一些維權者還會提出無益於甚至有害於大眾普遍利益的要求。

 

   例如一些國企、事業單位的職工,不僅要求足額發放工資,還要求落實各種政策優待,保障其遠超普通民眾、農民、非國企工人的收入和福利待遇;

 

  一些前官員、幹部、防疫“大白”,也上訪維權、舉牌舉報,講自己對黨和政府的“功勞”,希望獲得應有“待遇”;

 

   一些小區業主,聽聞自己所購同期房屋價格下降、新購房者購房價更低後,在小區和售樓處乃至政府部門抗議,要求開發商“不要降價”或“退還差價”;

 

  一些居民反對在自己住宅較近地區建設變電站、電信基站、核電站、火葬場、垃圾填埋場、臨終關懷中心,哪怕一些設施沒有實際危害,還有一些則是必然需要建設;

 

  ……

 

   這些人的維權要求,是損人利己的、以損害無辜者或更加弱勢者利益為代價的。例如一些國企“工人貴族”和幹部,勞動價值不抵收入,其獲得的收入,需要從全體納稅人那裏支取;他們得到的“待遇”,往往是淩駕於平民百姓之上、遠比非國企工人和農民優厚的;他們所“維”的“權”,往往不是正當權益,甚至是特權。有些人,則是在反智思維和鄰避心理下追求排他性的目的、逃避公共責任。

 

   而那些未損害他人利益和未追求特權的維權活動,其出發點和落腳點也都是為了個人/小群體的利益,通過各種方式向政府施壓,以滿足其特定的少數人的訴求。而這也意味著,其他同樣處在體製性不公不義環境中的大多數人,並不能從其維權中獲利。

 

   進一步說,由於中共政權慣常以“拆東牆補西牆”、動用公共資源來“維穩”和平息事態,這些個人和小集體維權者的活躍,在部分達成維護自身利益目的時,客觀上還讓更多相對更為弱勢、沉默無聲、種種原因無力維權的人受損更多,以自身的“失”承擔了維權者“得”的代價。而且中共維穩不惜代價,無論對上訪者/維權者是壓製還是安撫,包括處理糾紛過程中的人員和經費使用,都會花費巨量金錢、人力物力,代價當然也是全體納稅人埋單。而一些官員、打手,反而可以從對上訪者/維權者的鎮壓中獲得利益,包括“維穩經費”和官職升遷。

 

   而不同身份的維權者之間、相同身份和維權原因的不同個體之間,往往也會爭奪輿論的關注、第三方的聲援,相互形成競爭關係,試圖最大限度獲取本已受限的關注度和支持。雖然有時不同維權者也會形成某種聯動和呼應,但顯然也存在衝突,整體上是不利於維權者得到關注和幫助的。

 

   那些缺乏發聲技巧、其事件沒有特別亮點的個人維權者或小群體,他們的苦難和訴求,往往被更吸引眼球的維權者/小群體及熱點事件的輿論聲浪掩蓋了。這些被忽視的維權者,也恰恰占了大多數。他們的抗爭往往因為缺乏關注而失敗,既是因為那些成功的抗爭者的抗爭成果不能惠及他們,還在於那些得到關注的抗爭者客觀上擠占了輿論焦點和各方支援。

 

   筆者當然也知道,之所以中國民眾普遍隻為個人私利維權,而回避對根本體製的批評和變革要求,也是中共政權有意誘導所致。中共政權一方麵對批判政權、直接涉及政治的反抗嚴防死守,一方麵又對個人因私利維權而網開一麵,就是故意一“堵”一“疏”,誘導人們放棄改變體製、推翻政權的嚐試,而隻顧個人私利,以便於政權各個擊破。而且個人維權的要求往往也較低、較易滿足,也不會對統治集團的統治造成衝擊,政權也就不害怕,有時也願意部分滿足人們個人訴求。

 

  而筆者對於個人維權者自私自利的批判,主要是針對那些幹部、工人貴族、體製內各種要求保障特權的人,而非弱勢的大眾。而對於弱勢大眾維權中自私也有批評,但主要是為反映個人維權的局限、缺乏政治性抗爭的表現、呼籲人們結成更加團結的政團、進行政治目的的抗爭的必要性。

 

  但無論如何,個人或小群體為個人私利進行的維權抗爭,顯然都是頗有局限的、不宜高估的、應當尋求更加有效和普惠性抗爭方式的。

 

 中國維權活動及維權者之間的“內卷化”

 

   對於這些個人維權及其作用和影響做簡單概括,可以稱為維權的“內卷化”。

 

   “內卷”是近年中國流行的詞匯,指就是人們獲取利益、爭奪固定量的資源,投入巨大精力與他人同質化競爭,且競爭門檻和成功要求水漲船高,而競爭過程並不能益於其個人和社會,空耗人們的精力、增加壓力和痛苦,反過來損害人們的生活質量、阻礙社會真正的進步。

 

    而根據“內卷”的定義和特點,維權抗爭顯然同樣在“內卷化”。

 

    雖然,相對於默默無聞、逆來順受、接受被剝削壓迫的代價,人們敢於說出來不公和提出訴求,甚至上街舉牌、前往政府請願/抗議,是前進了一大步,是值得稱讚的。這反映了人們的權利意識和維護權利的意願,以及可貴的行動力。這也可以施壓政府,讓其看到人民的訴求、做出必要的改變。

 

   但當各路維權者都隻為自己發聲、隻為狹隘的小群體說話,也並不要求進行根本性的、體製性的變革,隻是要求獲得自己個體的、眼前的利益,並不顧及社會中其他人的合法權利和關切,乃至願意讓執政者從他人和公共資源中挖出一些滿足自身需求,部分維權者還在自身需求被滿足、獲得利益後又站到政府一方、對其他受害民眾加以漠視、嘲諷、批判,這樣的維權顯然就“變味”了。即便客氣些批評,這樣的維權也是非常有局限性的、無法讓大多數人的處境得以改善的。

 

  如果不能改變根本製度和分配不公,弱者處在缺乏保障、貧窮虛弱狀態,就必然時常遭遇權利被侵犯,尊嚴被踐踏、剩餘資源也被明搶暗偷的情況。而在物質匱乏和時常遭受傷害情況下,弱勢老百姓不僅會被上層欺淩,中下層民眾之間的競爭也會更加激烈、衝突更多,各種糾紛此起彼伏。這些老百姓就會陷入貧困和暴力的惡性循環,在各種迫害和糾紛中越陷越深,無論物質利益還是精神心理,都遭受重創,人生被毀掉。

 

  即使對於這些個人維權者自身,其隻追求個體利益,也是不易實現的、難以維護長遠利益、還容易被“秋後算賬”的。對於統治者,這些分散的維權者當然相對“好對付”。即便組成維權小團體,無論其成員所屬還是利益訴求,都局限在特定而狹小的範圍,而沒有足夠公共性,且內部往往也是沒有綱領和團結性,很容易被分化和各個擊破。

 

 例如一些“爛尾樓”受害業主,並不能和其他“爛尾樓”受害者長久團結,一旦政府和開發商對部分業主拉攏,同意退房款或盡快施工交樓,這些人就不再顧及其他沒有得到退款和交樓的“爛尾樓”受害者,而p2p集資詐騙事件受害者,同樣在得到退款/賠償的就會退出維權,不顧其他受害者。而政府可以通過根據維權者情況,分化瓦解、各個擊破,隻滿足抗爭能力較強的維權者,而相對更弱勢的維權者得不到支持,就隻能放棄維權,不放棄也難以有以前的聲勢和影響、難以維權成功(往往最後也都不了了之)。政府就“維穩”成功了。

 

   而這些人即便在短期維權成功,也並不意味著再也沒有了侵害。在不公不義、缺乏民主法治的環境中,被侵權是常事。而每次被侵害權利都維權抗爭,代價是很大的,且幾乎不可能每次維權都成功。尤其涉及公權力和權貴的不法行為,維權成功率很低。

 

  而維權後被打擊報複,也是常態。許多維權者當時依靠證據、輿論、人多勢眾,暫時維權成功。但往往會在輿論淡忘、維權組織解散後,被各種“秋後算賬”、“穿小鞋”。而這種可能性,本身就嚇阻了很多潛在的維權者。即便一些人勇敢的抗爭了,之後也是無盡的麻煩和充滿不確定性的危險。例如在胡錦濤時代為被拐賣賣淫的女兒伸張正義、2013年在法院勝訴的唐慧女士,就在2023年被地方政府和公檢法報複,被逮捕判刑。唐慧還是廣受關注且其抗爭頗有公共性的人物,都被如此報複,可想而知那些被忽視的抗爭者被“秋後算賬”的危險和悲劇。

 

  這些都是個人為了個體利益維權的局限和弊端,很多弊端都可以視為維權“內卷化”的表現。與近年來國人在勞動、學習、考試等方麵惡性競爭、零和博弈的情況類似,個人或小團體的維權,客觀上演變為較弱勢民眾之間的利益爭奪,上層統治者坐收漁利。這些個人維權也並未改變體製和社會環境,整體人權狀況的惡劣和分配不公都沒有改善。

 

   政治性抗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所以,基於個人利益的維權抗爭,固然值得稱讚,但其弊端也頗多,有著明顯局限性。那麽,如何才能革除維權的弊端、打破局限性呢?

 

   筆者認為,隻有人們不再隻為個人利益、局部和短期利益、具體物質利益而抗爭,而是願意關心和參與更具政治性的、抽象與意識形態層次的、觸動乃至改變根本體製和分配製度的反抗行動,才可能實現廣泛而長久的、既宏觀和根本又能惠及每個公民的有益變革與收益。

 

   中國社會的各種微觀問題,無論是欠薪、爛尾樓、執法不公、環境汙染、就業難、看病貴、教育內卷、養老保障差劣……以及這些問題得不到解決/緩解,甚至愈演愈烈,都在於這個國家的權力並非真正歸人民所有,決定國家方向和各項政策的當權者與人民割裂和對立;

 

   而國家資源和財富及分配權,同樣被權貴壟斷,人民隻有勞動權而無保障所得的能力。當人們隻能爭奪權貴漏下的殘渣求存,就必然麵臨物質貧乏和生存困境,生存壓力巨大、時常受欺淩的無尊嚴生活狀態下,中下層民眾之間也會更為激烈的爭奪利益,各種糾紛層出不窮,欠薪、詐騙、各種刑事犯罪多發也就不奇怪;

 

  中共政權在意識形態、輿論、新聞媒體領域的壟斷,也控製了話語權,對人民進行洗腦、操控社會輿論,對民間不同聲音進行滅殺。這讓人們即便有不滿和異見,也無法表達。而許多被洗腦的民眾,也缺乏對中共專製邪惡的認識,對於遭受體製傷害的人缺乏理解和同情……

 

  總之,中國各種問題,根本都是政治問題(也可以說是權力所屬問題),以及政治問題衍生的利益分配問題。如果國人不去針對根本問題進行反抗,而隻是在具體事情上維權,必然是治標不治本的。即便得到一些妥協和讓利,也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無法彌補作為公民在權利、物質、尊嚴、話語權等方麵各種直接間接、有形無形的損失。

 

  外國與中國曆史上政治性抗爭的前例;抗爭的組織和動員方式及其重要性

 

   而縱觀世界各國的公民抗爭與人權進步曆史,沒有哪個國家的公民一直以回避政治來維護權利,更無法純粹依靠個體或小群體維權實現社會變革。各國的民主化、平權措施、社會保障製度,都是在經曆政治性的公民抗爭和根本的體製改革後,才逐漸實現的。例如掀開歐洲民主化的法國大革命、英國憲章運動,都是以爭取公民普選權、廢除貴族特權、八小時工作製等廣泛民權為目標。

 

   即便各國有一些抗爭的起點和直接目的,是基於個體事件,往往也會引向普惠性的目的。例如美國黑人民權運動,就是通過個體對種族歧視的訴訟,爭取全體黑人的權利,而並非隻是滿足那一個黑人的要求。而歐美的工人運動,也是為整個行業乃至全部工人階級謀取權利和福利,而非隻是為個人的加薪。

 

    而無論自由主義/民主主義、宗教保守主義/教派主義、民族主義/本土主義、社會主義/共產主義,這些看似抽象的意識形態,也都是人們爭取權利、凝聚人心、達成抗爭目的的手段。因為隻有通過對抽象的意識形態的認同,才能超越自私和短視的局限,形成廣泛的人際網絡和聯合,團結起來去爭取政治權力,達成參與者的物質與非物質訴求。

 

    在抗爭過程中,形成身份認同和組織、有一致的目標和分工,是非常重要的。例如韓國人民反抗軍政府專製、推動民主化過程中,工人組成的工會、基督徒組成的基督教會、學生組成的學生團體,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參與者們也都有超越個人利益的信仰和目標,成員分工合作,並且有人願意付出坐牢、被酷刑乃至生命代價,其他人也會在其被捕或死亡後繼續抗爭。這才成就了韓國民主化的勝利,和民主化後一係列的人權改善。

 

   而新疆維族、西藏藏人、香港人、台灣人,其之所以能夠長期的反抗並頗有影響力,也在於他們基於對自己民族/城邦/地域/宗教信仰的強烈認同和自豪感,形成了共同體,有著共同的族群情感、共同的曆史記憶、共同的現實利益,以帶有民族主義/本土主義/教派主義傾向的抗爭運動,有效團結了相當一部分同族同胞、共同對外,且在信仰和責任感激勵下,人們願意為共同體的其他成員付出代價,相互扶助和支援,乃至出生入死。雖然他們並不總是成功,還會作為整體受到更多打壓,但即便失敗也能產生巨大影響力。而中國大陸漢族人之所以無法像港台疆藏那樣的影響力,也正是在於缺乏這樣的族群認同和凝聚力,一盤散沙下就無法反抗“利維坦”。

 

   而中共自身的崛起,同樣依靠的是通過階級動員,號召工人、貧農、各種弱勢和邊緣人,參加共產黨和軍隊,逐漸發展壯大,取得革命成功。當然中共當權後背叛了理想和承諾,但這不影響對其早年發動大眾成功能事實,以及他者學習其成功經驗。而一度統治中國的國民黨及其前身同盟會,同樣是廣泛發動大眾,依靠基於民族和階級的動員,取得反清革命、國家統一、擊敗日本侵略的成就。

 

   以上這些案例和曆史經驗,都反映了人們超越個人私利、廣泛團結、為宏觀的和利於大眾的政治目標而抗爭,才能真正實現社會變革,並最終利於族群內每個具體成員的利益。在這個過程中,人們也需要將個人私利擱置,更多為公共利益和根本變革而奮鬥犧牲。

 

  結語:中國的社會概況;結束維權“內卷”、組織起來政治抗爭的必要與現實困境

 

  對於中國大陸人,尤其因缺乏身份認同和信仰(無論是宗教信仰,還是其他信仰、信念、理想)、原子化和散沙化的漢族人,無論選擇自由主義、民主主義,還是基於階級、民族、宗教、地域,總之都需要有超越個人私利的信仰和目標,願意為他者著想和付出,團結抗爭,部分人在必要時甚至願意付出坐牢甚至死亡的代價,才能改變如今一盤散沙甚至內訌的狀態,共同反抗專製強權和特權集團,實現民主,之後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如今社會裏的各種不公不義。

 

  當然,在如今中國的社會環境下,中國人想要實現團結和組織起來,為宏大的政治目標而鬥爭,是不易實現的。中共政權必然是嚴防死守、千方百計破壞的。而國人經過幾十年迫害和洗腦,也普遍犬儒化、社會達爾文化、精致利己,更在乎私人的物質利益,沒有政治熱情和遠大理想,窮人忙於掙錢,富人忙於享樂,都缺乏為公共利益奮鬥的意願和能力。

 

   即便真的人們普遍覺醒、明白團結和組織性的重要,大數據極權下統治者觸角的無孔不入,散沙化的社會、缺乏公民素養和政治參與能力的人們具體如何形成有效的連結,在具體路徑和細節上也困難重重。

 

  但即便困難,有識之士也應該早做籌謀,溝通和動員大眾,尤其讓那些個人維權者明白改變根本體製才能維護個人權利的道理,讓他們將保衛私人利益的熱情和實踐,轉化為既為私又為公的抗爭與行動力。

 

   具體如何做,是又一個宏大的課題,在本文不再展開詳細討論。不過,上麵提到的港台疆藏人的身份認同和組織性、韓國民主化的路徑和民眾團結方式、中國國共兩黨的成功經驗(也有失敗教訓),都是頗為值得中國大陸漢族人借鑒的。而從18-19世紀歐洲政治革命,到蘇東劇變和“第三波民主化”,乃至十幾年前的“阿拉伯之春”,其中也有許多經驗可以借鑒,同樣又有不少教訓值得汲取。對於中國人,塑造身份認同、形成堅定信仰、構建共同體,並培養公共意識、擁有常識和判斷力、有著現實行動力和掌握鬥爭技巧,是團結抗爭、促成根本變革的前提和關鍵。

 

  筆者強調為公共利益抗爭、政治性反抗的重要,也並不抹殺個人維權的必要性和價值。正如前文所說,個人維權體現了人的權利意識,揭露了社會陰暗麵和政府的濫權或失職,也能對政府造成一些壓力,可能促成政府改善施政。另外,個人維權還能讓許多人在維權過程中,自覺的明白政權的邪惡和推翻專製的必要。他們在權利被侵害和維權中遭遇的兩重苦難、維權中各種經驗教訓,也讓他們成為潛在且有力的政權顛覆者。如果自由派精英、民主運動人士,能夠對這些維權者善加引導,就能讓數量龐大的、以往不關心政治的人,成為打碎“利維坦”枷鎖的巨大力量。

 

  但為個人利益抗爭終歸是有局限的,這種抗爭本身是不能推翻專製的。例如中共建政以來,尤其改革開放之後,中國的上訪者一直都很龐大,北京各機關尤其信訪部門,幾十年來沒有中斷過上訪者。但顯然並沒有撼動中共體製。相反,很多老百姓的精力和錢財被消耗在上訪的過程中,信訪和個人維權也成了中共給老百姓製造“虛假希望”的畫餅。這也更加反映了國人需要覺醒、通過政治反抗改變中國的必要性。

 

 總之,中國此起彼伏的個人維權,有其重要的價值,但也很有局限。個人維權的“內卷化”,不利於中國全民整體和每個個體平均得到的權利改善。針對具體利益的抗爭也“治標不治本”,政府的有限退讓也是“換湯不換藥”。隻有人們普遍性的團結、為公共利益進行政治性的抗爭,建立一個民主法治、各項自由得到保障的新國家、新體製、新社會,中國的各種不公不義才能逐漸消除,每個國民才能有尊嚴的、免於匱乏、免於恐懼的生活。

 

 

  (本文已發表於《議報》,圖源財新網和KSD韓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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