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軍中馬前卒

中國曆史時事和國際政治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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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核心權貴子女的性暴行,應是被各方掩蓋和淡化了

(2022-12-22 17:01:29) 下一個
文革時發生的多名紅二代參與強奸百餘女性的“二熊案”,應該隻是冰山一角。文革中的性暴力被遮掩了,尤其紅二代們的行徑。 之所以遮掩,可能是因為鼓吹改革開放的、乃至民主化的二代們,其實也都參與過,所以心照不宣。 像這種典型被公開的,大抵是鬥爭失勢,以及做的實在太過分了。
 
以前認為文革中性暴力很少,他們還是講一些革命道德或者基於一些信仰立場,隻有農村和偏遠地區才有類似於村幹部強奸知青的情況。
 
但是根據越來越多的了解,尤其最近幾年及疫情期間中共權貴及其二代三代們的種種涼薄殘忍言行,發現還是低估了中共尤其權貴及其後代的惡。其實性暴行應該很多,但是相對隱蔽,即便圈子裏人知道也都緘默不言,因為涉及麵太廣,性質太嚴重,以及男權社會對性暴力必然的有意掩蓋,對女性話語權乃至心理上的壓製滅聲,導致讓人們以為文革中性暴行並不很多。
 
維基百科:二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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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熊案,又稱熊紫平、熊北平強奸案,是文化大革命期間發生、文革結束後審查並判決的一起惡性強奸案件。
 
案件的主犯熊北平、熊紫平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少將、曾任二十軍軍長兼浙江省軍區司令員的熊應堂之子。此案的審查與判決被中國共產黨內部主持改革開放的一派著重宣傳,仍然帶有濃重的政治色彩。
 
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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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北平、熊紫平為孿生兄弟,1972年,熊紫平在上海養病期間,強奸一人。1973年,熊北平、熊紫平退伍回杭州。1974年供職於杭州重型機械廠和杭州製氧機廠,糾結馬少華、錢永敏等人,在四年時間內結夥強奸、輪奸、奸汙、猥褻婦女達百餘人。此案發生於文化大革命期間,因為犯罪人身份特殊,當地司法機關無法幹涉軍方人員,導致案件長期無法推進[1]。
 
隨著文革的結束,案件得以公諸於眾。1979年11月7日,《浙江日報》刊登通訊《罪惡的“熊窩”》,落款為“本報記者”(實際撰稿人為沈耕霖)。11月14日,杭州市六千多人參加了公判大會。熊紫平被判死刑;熊北平被判死緩,後在獄中自殺[1]。《浙江日報》為此事發表的多篇評論員文章被《人民日報》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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