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軍中馬前卒

中國曆史時事和國際政治評論
個人資料
正文

通行證還是墓誌銘:盧武鉉、樸元淳的自殺與當代進步主義陣營的困境(以及我想說的其他相關問題)

(2022-07-08 17:16:45) 下一個

 

    去年7月,韓國首爾市長樸元淳因涉嫌性騷擾下屬,在麵臨調查和輿論壓力的情況下自殺身亡。而2009年5月,與樸元淳同屬一個政黨(雖然黨名不同,但是其實是一個黨係,韓國政壇有改名的傳統)、同屬進步陣營的前總統盧武鉉,則因為其親屬乃至本人涉嫌受賄,在檢方調查和輿論壓力下自殺身亡。

    這兩起自殺案件、這二人所涉問題乃至這二人本身,都有著非常強烈的共同點,也能反映很多深刻複雜的問題。在講他們及與之相關的各種問題之前,有必要先講一下韓國政治的一些背景信息。

    韓國政治背景:進步與保守陣營的對立

    如果對韓國政壇有所了解的都會知道,韓國政壇乃至整個國家分為進步和保守兩大陣營。保守陣營是指原韓國獨裁政權時代的既得利益者、價值認同者、同情支持者及其在民主時代的繼承者。樸正熙、全鬥煥、盧泰愚、李明博、樸槿惠就是他們的代表或者說代言人。保守陣營在獨裁時代是既得利益者,通過獨裁統治殘酷剝削壓榨人民獲得權力和財富,並形成綿密的關係網絡。他們大肆鎮壓民主運動(監禁和殺害民主人士和青年學生,最著名莫過於光州事件)、壓製自由(如“言論統廢合”)、濫用職權、官商勾結、貪汙受賄(所謂“不正蓄財”)、強占民女(情況很少但是也有)、親媚外敵(與日本右翼勾兌)、虐待弱者(可參考“三清教育隊”和“兄弟之家”事件)……總之他們治下韓國就是弱肉強食的叢林社會。

   而進步陣營幾乎正好相反。進步陣營的主流,在獨裁統治時代的身份包括在野黨人士、人權律師、社會運動人士、青年學生、進步教師、覺醒工人等,典型代表人物如金大中、盧武鉉、文在寅、金泳三、全泰壹、樸鍾哲等,他們主張社會平等、政治民主、人權至上、維護個人權利(包括勞工權利、婦女權利、其他弱勢群體權利)、民族獨立、社會自由(新聞自由、言論自由、藝術自由)等,並與獨裁專製政權進行英勇鬥爭。在鬥爭中,許多人付出生命的代價,還有的人殘疾、精神失常、家破人亡。

    而1990年代韓國實現民主化之後,保守陣營和進步陣營仍然繼續存在並長期對抗。保守陣營雖然普遍轉向擁護民主政治和社會自由,但是在政治觀點上仍然傾向於保護既得利益、維護舊秩序、傾向格差主義(反平等反平權)和精英主義,對待人民疾苦較為冷漠、對弱勢群體缺乏關懷和尊重、經常在政治鬥爭中使用齷齪手段等。而進步陣營則堅持前述的那些目標,十分強調(尤其和保守派相比)道德自律、平等與同理心、保護弱勢。這從民主化後國家層麵和地方層麵保守派和進步派執政者政策的差別就可以看出來,相關例子和具體分析在此不記述(展開講實在太長了,有興趣可以自行查閱)。

    我寫這些背景,意在強調進步陣營對正義與平等的強烈追求,有著高度的道德自律意識及羞恥感,以及對個人品行的極度重視。而支持進步陣營的韓國公眾之所以支持他們,很大程度正是在於進步陣營尤其其政治家對道德和正義的標榜。

    進步陣營醜聞頻發:金大中親屬的入獄、盧武鉉及親屬涉貪、樸元淳吳巨敦安熙正性侵害、曹國以權謀私

    問題就在這裏。進步陣營執政後,卻接連不斷的爆發醜聞,從政治的到個人生活的無所不有。首位非保守派總統金泳三(他不完全算是進步陣營)的兒子受賄入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民主化後第三任總統金大中,其三個兒子均因腐敗問題被判刑;金大中的後繼者盧武鉉,其多名近親屬涉嫌收受賄賂,其本人也被指控受賄(未被證實)。這隻是總統級別的,其他進步陣營要人的醜聞也時常出現。相對晚近的,有政治新秀、文在寅的得力助手、前法務部長曹國,在青雲直上時被曝出其本人及親屬的多樁醜聞,包括女兒涉嫌利用其權勢由他人代寫畢業論文、偽造實習證明,以及其本人及家人涉嫌逃稅等。而最近的,就是去年在席卷全球、在韓國也引起反響的me too運動中陷入性侵醜聞的首爾市長樸元淳、釜山市長吳巨敦(此外還有“me too”之前發生的忠清南道知事安熙正被控性侵並被定罪案,不過他的情況和另外二人不太一樣,他一度強烈否認犯罪)。二人都是進步陣營最主要政黨共同民主黨的骨幹,樸元淳不僅是首都市長,還是下任總統的熱門人選。

    而以上這些人,起碼在醜聞曝光前,都非常強調自己的道德操守以及對正義的追求。其中,金大中、盧武鉉、樸元淳等人的政治成功,就是建立在其追求和建設“道德政治”的基礎上的。金大中的名聲舉世皆知,他不僅以反抗極權的勇氣為人所欽佩,還在執政後高舉反腐的旗幟。而他三個兒子卻因腐敗被判刑。當然,其兩個兒子是在其本人執政期間被判刑的,另一個兒子也是其親密盟友盧武鉉當政時被捕,這可以理解為大義滅親或者司法獨立,但是其家庭醜聞仍然是其一個汙點。盧武鉉更進一步,本人陷入受賄醜聞,雖然未查實,但是確實是和腐敗有些瓜葛。還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即便金盧二人未直接參與甚至完全未參與腐敗,但是其親屬一定是利用了其影響力、信譽、人脈等,而非可以完全“割席”的。

    如果對金盧二人尚可以以“親屬犯罪不代表本人”來為其開脫,那樸元淳性侵就可謂無法以任何方式開脫和洗白了。當然,有人(尤其一些中國人)以陰謀論方式分析樸涉嫌性侵事件,認為是政治對手乃至“外國勢力”的陷害,但這樣的陰謀論其實不值一駁。種種跡象都表明樸元淳的確性騷擾了女下屬(哪怕情節還不算特別嚴重,也沒有強奸),具體論證也不在本文展開了。樸元淳是人權律師出身,一向以正義捍衛者和弱勢群體保護者形象示人,且實際上也確實在做相關的事情。樸元淳青年時因反抗樸正熙獨裁統治而被拘留、退學,後又考入另一大學,畢業後成為人權律師,經常為弱勢群體打官司,積極參與公民運動。他當上首爾市長後,著力保護弱勢群體權益,如改善勞工待遇、提高福利標準、減免大學學費、為中小學提供免費午餐等。

    最令人注意的,是他常年為女性權利而抗爭與奔波。在他擔任人權律師期間,經常為性犯罪受害女性提供法律支持。1993年,他為一位被性騷擾的女性大學助教擔任辯護律師,成功打贏了韓國史上首次性騷擾控訴案的勝利。他也積極為韓國“慰安婦”尋求正義,曾出席民間團體舉辦的“女性國際戰犯法庭”,要求以強迫逾10萬南韓女性充當慰安婦等罪行起訴昭和天皇。擔任首爾市長後,他推動設立了”兩性平等委員會”,推行了許多保護女性的政策,曾多次公開表示“要加強對女性的支援,堅決抵製性暴力”。

    正是因為如此,他被指控性騷擾才引發了巨大的波瀾。而這也是他走向自殺的原因。一個人一身正氣,並特別強調反對性暴力、保護女性的政治人物,自身卻性騷擾他人,這對於其名譽的破壞和人生前途影響會何其之大,不言自明。不談實際影響,僅僅這種強烈對比和反差就足以令社會公眾錯愕、令其自己無地自容。當然,這又是對標榜道德與正義的進步陣營一個沉重打擊。

   陰謀論是可恥的,但是因此否定樸元淳那些功績、認為樸元淳是道貌岸然的偽君子和淫棍色狼的,同樣可恥。樸元淳從學生時代直到首爾市長任上,所作所為顯然是實在的、真誠的,他也的確非常正直或者起碼想做一個正直的人,他也的確是想成為為民請命、保護女性等弱勢群體的人權衛士和政治家,也的確在這樣做。

    進步主義者自我矛盾下的道德困境:盧武鉉、樸元淳自殺之因

    那麽,一個正直的人、為民請命的政治家,怎麽可以同時是一個性騷擾罪犯呢?這是許多人的疑惑(當然也有很多人不疑惑,但是絕不會公開承認不疑惑),也正是樸元淳自己內心矛盾之處、走向絕望之因。而十多年前因自身和親屬醜聞而自殺的盧武鉉,本質上也是在同樣的困惑和矛盾中自殺的。

    樸元淳和盧武鉉都陷入了一種自相矛盾的道德困境、政治困境、人生困境中。一方麵,他們非常重視道德操守(這種道德操守包括對知識分子的道德要求、對政治家的道德要求,以及對於一個文明社會普通的現代公民的道德要求),都強烈追求人權與公平正義,身懷著對人民的熱愛尤其對弱勢者的同情,以及對各種犯罪者、加害者尤其恃強淩弱者的痛恨。這樣的人,對自身的要求往往遠遠高於社會的底線、遠高於對其他人的要求。對他們來說,名譽、尊嚴、道德操守重於生命。這種高尚的情操,也是他們能夠做出巨大功績、產生極大人格魅力並得到廣泛支持的原因。

   而當他們因為種種原因做了突破社會底線的事情後,這種道德高尚卻反而成了逼死他們的根源。一方麵,他們無法忍受社會公眾對其看法的改變,對各方的指責與批判都無法麵對,曾經因為其道德高尚而支持他們的民眾會對他們十分失望,甚至加倍厭惡,認為他們這些“偽君子”還不如那些保守派“真小人”。另一方麵,他們的對手保守陣營則會對他們更加刻薄的批判與譏諷,把他們的醜聞來回翻炒、扒出和分析每一個細節,進行精神上的剝皮和鞭屍,著力強調他們的“表裏不一”、“道貌岸然”,進而否定其政治盟友乃至整個進步陣營,再進一步否定他們的信仰和價值觀及基於這些信仰和價值觀的一切行為。

    另一方麵,也是最重要的,他們無法麵對自己,無法麵對自己的靈魂與信仰。對於他人的鄙夷和批判,尚有方式逃避,但是卻無法逃避自己內心對自己內心和行為的譴責、自己靈魂對自己靈魂的拷問。這話在中國就是個假大空,但是對於真正真誠正直的人,尤其生活在高度文明環境中的人,這種自我譴責和拷問不僅實實在在存在,還極具殺傷力。當一個人無法自洽,而且還是與自己最堅守的理想相背離,而且還跌破了連普通人都不應跌破的底線,那就會十分痛苦絕望。尤其是當事情無法挽回,那就等於判了其精神上的死刑。而對他們這樣將道德、理想等精神追求看的遠比肉體生存重要的人,這也就必然讓他們選擇結束生命。許多人對他們自殺感到錯愕,其實完全在其思想架構的情理之中。當然,他們自殺也不僅是因為無法接受自己違背道德與理想,也有希望以此避免拖累進步陣營、影響其信仰的崇高和價值等原因。不過對他們而言,僅僅一種原因就夠說服自己自殺了。

    進步陣營醜聞與悲劇根本原因的探析:韓國的特殊情況與世界/人類社會的一般情況

    如果僅僅把二人看成進步派中“失足”的特例,當做普通的偶發性政治醜聞,那也就沒有特別強烈的分析和評論必要性了。事情遠比人們看到的更加複雜,反映的東西實際上也比前麵這些看似深刻的東西更深刻。(而且從許多進步陣營政要紛紛“落馬”看來這並非特例,隻不過其他人沒有像盧樸二人自殺而已)

    盧武鉉陷入的是腐敗醜聞及裙帶關係,而樸元淳陷入的則是性醜聞,還有曹國陷入的是權貴特權醜聞及裙帶關係。他們所涉及的犯罪行為,都是根植於人性、社會結構、文化、傳統和日常習慣之中的。在現代文明社會,公認的共識是要遵紀守法。可是現實的世界,卻同樣有各種心照不宣的共識暗示甚至直接推動人們去違法亂紀、損人利己。人們都知道道德和法律的要求是不應該貪腐、接受各種好處,也不應該利用特權謀取私利,而性侵害則更是社會禁忌。

    可是,另一方麵,同樣眾所周知的,是腐敗、以權謀私、拉關係走後門無處不在。至於性侵害,有一定社會閱曆的人也會知道這是普遍現象(當然對問題的態度、重視程度是另一回事)。當然,民主法治健全的國家和專製腐敗的國家、發達國家和欠發達國家,這些問題的普遍程度和嚴重程度是有很大差別的。但是,即便在民主法治健全的發達國家,相關問題仍然很普遍(這種“普遍”並不是說非要發生個50%甚至90%才是普遍,哪怕有10%就可以說普遍了。就像說某地犯罪率、謀殺率高,哪怕十萬人中每年有20人被殺,就說明治安很壞,遭遇搶劫率10%就是很普遍了,而不是非要一半人被殺死、所有人都被搶才是“普遍”)。

    韓國:轉型期的激變、衝突,理想與現實的落差

    而韓國作為後發的發達國家、民主化實現時間遠遠晚於其他發達國家的國家,一方麵,民主政治在短短十多年內迅速發展,法治以加速度得到完善和健全(尤其一視同仁性和執行力度的極大加強),人民的權利意識猛烈覺醒,人們對於人權、正義、保護弱勢及道德政治的要求也越來越強烈、標準越來越嚴格。另一方麵,韓國卻沒有經曆那些發達國家那種循序漸進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成長過程,從政客、精英到一般平民的觀念和素養還沒有跟上民主成熟程度、法治健全和嚴格程度、思想文化和社會風潮的進步速度。此外,韓國還存在大量積壓的、遺留的、無法猝然改變的各種曆史問題,以及許多突然大量增加但暫時沒有找到合適解決方式的新問題。

   於是,革新進取的製度、法律規範、公民道德要求,與充滿大量傳統習慣性的國民行為,發生了激烈的矛盾衝突。而國家、國民對道德、法律、社會正義的崇高要求、公開的標榜,也與從政治經濟精英到一般國民的實際素質和行為形成顯著落差。各種新舊問題集中爆發,社會矛盾和問題紛繁而沉重。而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文藝自由的極速發展,更讓這些問題得到極為充分的暴露,讓這些矛盾衝突及黑暗麵得到極為充分的暴露,進而造成更為巨大的社會衝擊。

   在這樣的情況下,韓國不斷曝出各種醜聞,從高官的腐敗瀆職、性侵女性、迷信邪教,到科學泰鬥黃禹錫造假事件、經濟精英三星財閥李在鎔賄賂事件,以及平民製造的密陽青少年輪奸事件、殘疾機構管理人員性侵兒童(“熔爐”事件)、虐待兒童的“鄭仁”事件、“N號房”事件等,諸多社會問題紛紛爆發。其中,涉及性暴力的事件因其在舊道德中的禁忌性及新思維中的殘忍性及二者共同的零容忍態度,尤為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和震驚。這些案件根本上說都不是偶然,而是韓國轉型期社會矛盾激烈、人權問題得到大範圍暴露的必然結果。當然,這一切在專製時代同樣發生甚至更為嚴重,但是由於輕忽人權重視政權穩定、信息封鎖和輿論控製、法律的法不責眾與“刑不上大夫”傳統,以及“習慣成自然”約定俗成的默認和受害者在環境馴化下的逆來順受,加上其他更加惡劣問題的相對衝淡,這些現在被視為極為嚴重失德乃至犯罪的行為並未得到有力關注和有效解決。

    而矢誌克服和改變這些醜惡現實、致力於社會公正與保護弱勢的進步陣營,卻同樣不能免除這種轉型中的衝擊。而且,進步陣營在這種衝擊中受害更大。如前所述,他們一直標榜對不公正、不透明、傷害弱勢的堅決反對和打擊,所以他們一旦也涉嫌相關犯罪,那就會更大程度的傷害其信譽和地位。還有,進步陣營麵對這樣的醜聞,無法采取保守陣營和過去專製獨裁時代那些齷齪手段,不能壓製控訴、打擊報複、封鎖消息,不能護犢子保自己人,也不能違背誠信原則否認犯罪或者巧言令色狡辯,或者即便有所這樣做,但也做不到保守陣營尤其那些惡人做的那麽熟練完美、不擇手段,於是就容易被戳穿打破,且更加損害形象和信譽。

    於是,進步陣營雖然強調高標準的自我要求,且在現實中普遍都在努力這麽去實踐,但卻經常性曝出醜聞,並導致其在政績斐然情況下在選舉及政治競爭中受到挫敗。而連續不斷涉及腐敗、性侵、使用特權等與其公開標榜截然相反的醜聞,也讓公眾對進步陣營的各種承諾及推崇的價值取向產生深深的懷疑、不信任,讓進步陣營的根基動搖。

    今年4月,韓國對樸元淳和吳巨敦留下的首爾和釜山市長的空缺進行了補選。幾乎沒有意外的,保守派大獲全勝,以很大優勢擊敗了進步陣營派出的候選人。而僅僅在一年前,韓國進步陣營還在國會選舉中大獲全勝。可以說,曹國、樸元淳、吳巨敦的醜聞直接導致了進步陣營支持率斷崖式的下降。

    美國為代表的其他民主法治國家:人性、社會結構、文化傳統與習慣下的係統性與必然性的罪惡

    美國民主黨與共和黨:燈塔之國的君子之敗與小人之勝

    其實,並不隻是韓國,全世界許多國家的進步陣營或者說革新勢力都在麵臨這樣的困境。美國也是非常典型的例子。

    美國民主黨就基本與前述韓國進步陣營的各種主張和原則一致,而共和黨則類似於韓國保守陣營(當然也有很大區別,例如美國共和黨沒有韓國保守陣營那種獨裁專製黑曆史,倒是民主黨有支持奴隸製的黑曆史)。自一戰時的威爾遜總統以來,曆任民主黨人都非常重視人權、公正、扶弱,並基於這樣的價值觀推行內政外交政策。而因此,民主黨人尤其那些特別標榜正義的民主黨人,會受到比常人更多的道德審視和更嚴格的道德要求。

    就以近年來的一些事件為例。如希拉裏的“郵件門”事件,其使用私人電郵處理公務,雖然這顯然隻是一種非惡意的失誤(當然作為國務卿和總統候選人,這種行為確實是重大失誤),但因此她遭到了美國各界包括民主黨內許多責難。而她任職國務卿期間發生的美國駐利比亞大使被殺事件,也引發了廣泛的批評。這都成為她2016年總統競選失敗的原因之一。雖然其對手特朗普是個完全道德淪喪的人(雖然他並不比那些沒他看起來流氓但是更堅守既得利益的人在實際上更壞,不說中國的,僅僅副總統彭斯、前總統裏根都比特朗普在實際上更值得厭惡),但反而是希拉裏因各種批評指責受到更大挫傷。最近的政績斐然的紐約市長科莫性騷擾女下屬事件,其實也算不是特別嚴重(雖然其中存在他及其他下屬變相威脅受害者的行為),但是他受到黨內外很大壓力,在堅持一番後不得不辭職。其他不少民主黨政要也因在種族問題、宗教問題、性侵害問題上算不上特別惡劣的行為而去職(或者即便不去職也讓自己的政治生涯不可能再進一步)。他們出於價值觀和誠信節操,不可能不承認錯誤,也不可能徹底推卸責任,他們同僚也不會包庇甚至還施壓,所以隻能接受失敗甚至主動結束政治生涯。

    而共和黨就不一樣了。雖然也有一些共和黨人愛惜羽毛,或者比較有羞恥心在犯錯後承擔責任,如尼克鬆就在水門事件後去職(哪怕是各方壓力下),其他像羅姆尼、麥凱恩也品質高尚,但還有許多共和黨人道德十分低下,或者有些時候不低下有些時候低下(就稱為“選擇性低下”吧)。特朗普就是其中最明顯的例子。關於他的道德醜聞不勝枚舉,僅僅任上撒謊就超過2萬次、平均每天23次,這些都有據可查我就不列舉了。而特朗普任命的大法官卡瓦諾也涉嫌性侵多人,此外還有其他各種劣跡尤其擅長利用職權壓迫弱勢群體,引起其畢業學校耶魯大學眾多師生上書反對其擔任大法官,但其仍然得到了幾乎所有共和黨人的集體背書,成功當選大法官。這些共和黨惡棍之所以能夠當權,就是因為他們根本不顧忌道德,更沒有誠信,做了壞事死不認賬、被抓住手也能通過同黨權力背書和利用法律漏洞逃脫製裁,於是即便道德淪喪、作惡多端,也可以平步青雲暢通無阻。

    其實不止兩黨個體是這樣的情況,由兩黨所有個體分別組成的兩黨整體的主張、政策、行為,也是幾乎一樣的。例如典型的“傑利蠑螈”式選區劃分,即故意在劃分選區時使用齷齪手段,以使本黨能夠得到更多議席。在早年民主黨和共和黨都這麽做過,但是二戰後至今民主黨已放棄這樣做,而是交由中立的選區劃分機構按專業主義方式劃分。但是共和黨卻繼續采用這一方式,將選舉利益最大化。當然,還有堅持早已過時但特別利於共和黨的選舉人團製、反對首都華盛頓特區和美國自治邦波多黎各擁有參議院席位(這兩個地區都高度支持民主黨)、堅持強化參議院權力限製眾議院權力等,都是共和黨為一己之私所做的違背情理但卻鑽了製度和法律漏洞的行為例子。這些得到了共和黨中絕大多數成員(支持者)、議員、官員、學者的支持。而民主黨雖然苦於這些不公平不合理的現實,十分渴望改變,但出於對憲政民主體製、三權分立、權力製衡的尊重,並不特別強烈推動改變這些不合理的現狀,更不會使用同樣齷齪的手段處贏得權柄和政治優勢。

    非常突出的例子是2016年,保守派大法官斯卡利亞去世。總統奧巴馬本想任命一位自由派大法官,而且這也確實是他的權力。但是參議院共和黨首領麥康奈爾以“不應該在總統即將離任時任命大法官,應該讓下任總統提名”為由,阻止奧巴馬任命,企圖將任命拖到下屆總統當選後。奧巴馬考慮到共和黨人的訴求,為兩黨和解、美國團結而放棄強行任命大法官(當然他可能也是考慮到希拉裏勝算極大,特朗普幾乎不可能當選總統,下任總統還會任命自由派大法官)。結果2016年大選結果十分意外,共和黨的特朗普當選總統。2017年特朗普即任命保守派法官戈薩奇擔任最高法院大法官,九名大法官中保守派和自由派的比例為5:4(雖然大法官羅伯茨有時傾向於自由派,但是大多數時候還是以保守派觀點在爭議案件中投票)。

    但是,2020年,為女權主義和弱勢群體奮鬥一生的進步派大法官金斯伯格女士溘然長逝。她臨終遺言就是希望讓下一任總統任命她的繼任者。而且這樣也符合共和黨人提出和創建的“總統任期最後一年不應該提名大法官,應該讓下任總統提名”的慣例。但是這時絕大多數共和黨人完全放棄了一致性,紛紛支持在特朗普任內就任命大法官。四年前反對奧巴馬任命自由派大法官的麥康奈爾,非常積極推動特朗普任命保守派大法官。於是,極端保守的女性巴雷特被任命為最高法院大法官,接替了與她觀點完全相反甚至完全對立的金斯伯格。美國最高法院保守派與自由派的比例變成6:3(這時即便羅伯茨傾向於自由派,也無法改變自由派在每次爭議投票中失敗的局麵了)。美國將迎來持續數十年的司法黑暗時代,對弱勢群體更是噩夢。民主黨人為了堅持道德,付出了極為慘痛的代價。(當然,除了以上所說,還有許多民主黨君子敗給共和黨小人的原因。例如2016大選,比較尊重支持者個人選擇、強調個人權利的民主黨,正是因此“慣”出了一些對希拉裏不夠激進政策不滿的反叛者,拒絕投票給希拉裏以示不滿。而共和黨核心人物則通過支持者對宗教信仰的虔誠和服從性,成功動員起支持者團結和積極投票。希拉裏承認自己局限和犯錯、進步主義人物為相對中立和具批判性也不積極為她背書,而特朗普則撒謊不承認一切錯誤,極端自由主義者、宗教分子、種族主義者等全力支持他……反正就是好敗給壞)

   君子鬥不過小人,本應是野蠻專製國家才普遍的現象,在美國這樣一個“燈塔國家”卻不斷發生。進步陣營因此遭遇各種挫敗,這些挫敗背後是以億計平民、相對弱勢者權利的被侵害(僅僅特朗普執政四年,就改變了美國和全世界許多人的生活與命運)。

   而韓國也一樣。金大中親屬、盧武鉉本人及親屬的醜聞,讓保守派從“專製餘孽”的道德困局中脫困,李明博和樸槿惠的勝選就是例證。而文在寅好不容易上台,一度高歌猛進。可是曹國、樸元淳、吳巨敦的醜聞,讓進步陣營在一年內人心大失。4月補選隻是一個開端,根據民調,下屆總統選舉也很可能是保守派獲勝。如果保守派獲勝,那勞工、女性、身心殘障者等弱勢群體處境又要惡化。樸元淳、吳巨敦、安熙正傷害了三個女性,保守派上台則是讓千千萬萬韓國女性以各種方式被傷害和利益受損。

   回到本文主旨上來。進步陣營在美國和韓國一樣麵臨自己的道德困境,即如果“嚴於律己、寬以待人”,堅持遠高於當今社會現狀的道德標準和行為方式,那自己反而會成為這種方式的犧牲品,既是優勢但更是軟肋,不僅導致陣營中一些人(包括最具政治前途的偉大人物)前途盡毀,還會在許多重要的政治競爭中敗北,最終無法掌權和推行政策。但是反過來說,如果不奉行相應的原則和道德標準,那又有何底氣和理由去向全民推行這些主張和政策呢?就像性騷擾問題,如果連支持反性騷擾、倡導女權主義的政治人物自己都性騷擾了還不承擔責任,那又如何去為民眾做表率、改變社會風氣、執行相關法律和政策呢?或者說白了,怎麽有臉說一套做一套、對人對己搞雙重標準呢?

    可既然如此,明知道後果這麽嚴重,為什麽進步陣營那些人還要犯錯誤、犯罪呢(暫時不談那些出於政治鬥爭方麵不得不做的事)?如果說韓國有前述的某些特殊因素,那發展比較成熟的美國等國為什麽也有這樣的情況呢?

    人性的本質與曆史的變遷

    這就是人性和社會的本質造成的了。我列舉的這些人物的錯誤乃至罪行,如以權謀私、貪汙腐敗、失職瀆職、性騷擾性侵害、黨同伐異,乃至為了一些舒適壞了大事這種非常不理性的行為(前麵提到的希拉裏郵件門就是典型)……以及對這些錯誤和罪行的口非心是、對待他人相關行為和對自己類似行為的雙重標準……這些都深植於人性和社會存在之中,想要完全的克服有著極大的難度。趨利避害、自私自利、欺軟怕硬、結黨互助是人性和動物性及社會生存的必然(人比動物還多了個謊言或者說不誠實)。在趨利避害、自私自利、結黨互助中,本就存在損人利己、以直接或間接傷害他人為代價的一麵,而且這一麵恰恰在絕大多數曆史時期和地理區域是主流,非損人利己甚至所涉各方雙贏多贏的才是例外。雖然現代的民主和法治機製、文明教化對於抑製這一切起到極為重大的作用,可是並不能杜絕這一切的發生。進步陣營的人也是生存在社會中的人,自然不可能完全逃脫人性和社會存在中惡的一麵的魔掌。即便有一部分人能夠克服,可是毫無疑問一定會有一部分人沒有克服,而暴露出來的又隻是沒有克服者的一部分。

    這一切醜惡早已廣泛存在於人類社會,而且古近代遠比現代普遍和嚴重。隻是在不平等、落後、黑暗、絕大多數人們都在為基本生存而掙紮的年代(這樣的年代占了進化為人類後的人類曆史的99.99%時間),這些都被“忽視”、“習以為常”、“忍耐”、“沉默”這類思想和方式將其影響淡化為幾乎為零了。隻有在以上這些錯誤和罪行達到某種非常嚴重的程度,或者因某些因素意外得以以某種特別明顯的方式暴露,又有某種勢力因其需要而特意提及時,才會被大張撻伐,犯事的當事人才會被追責、當事人的名譽才會被破壞(假如人已經死了那就沒辦法肉體追責隻有毀損名譽一方麵了),且這樣條件苛刻的可被譴責被追責的年代,也隻是在人類社會中最近的這0.1%甚至更短的曆史時間段內。在這樣漫長曆史過程的壓抑和塑造下,觸犯、製造那樣的錯誤和罪行的傾向和衝動進一步的、如同進化論中生物演化過程那樣刻入了人性、刻入了人類社會的存在與現實(當然我知道生理演化和心理演化、自然演化和社會演化並不完全是一回事(雖然也不是完全無關))。

    而與這些人為的錯誤與罪惡並列發生的,是人與人類社會產生和發展了輝煌燦爛的偉大文明。文明在早期和中期(以現在為基準劃分)還是比較野蠻的,但是文明成分越來越多,野蠻成分越來越少(當然中間有過巨大波折和反複)。以古希臘、古羅馬及“四大文明”的出現和興盛為標誌,人道、民主、法治、平等、正義理性開始成為人類追求的方向和文明核心內容。而文藝複興、啟蒙運動、法國大革命將以上文明核心進行了極大升華。二戰之後的一係列政治和運動、製度建設、經濟發展,則將人類文明推向新的高峰。到了21世紀的今天,人類社會的道德標準、法律標準及對這些標準的實踐要求已經前所未有的提高。

    但是,那些根植於人性與社會存在的錯誤和罪行並沒有消失。而那些忽視、遮掩、忍耐這些錯誤和罪行的人為和自然因素卻少了很多,在那些政治經濟發達、社會自由的國家地區尤其如此。於是,以權謀私、性騷擾、瀆職、拉關係走後門獲利以及否認相關錯誤及罪行的行為,都成了按理不應該做、做了就必須要被揭露、揭露了就必須要被痛恨、批判、追究責任的行為。可是,人性卻讓完全克服這些變得十分艱難。即便成熟的民主法治國家有各種各樣的機製預防和警告,人們還是有突破這些防範機製的傾向。

    民主法治的局限與結構性、思想性、習慣性造成之錯誤與罪行的根深蒂固

    還有,即便是民主法治、物質豐盈的國家,仍然存在大量社會結構問題、根本的意識形態與文化建構上的問題,這些結構性東西包含在文化傳統、生活習慣、宗教、種族、性與性別、勞動與職業及其他社會領域和社會關係之中。這樣的社會結構和思想建構,反而讓那些從普世價值、基本道德角度看是錯誤和罪行、乃至法律明令禁止的東西,變得反而是去做且不張揚才順理成章,不去犯相關錯誤和罪行(乃至不包庇附和相關錯誤和罪行)、公開控訴和揭露反而是違背常理、阻礙社會正常運轉、影響他人利益。這些中國人應該都很有體會,但是其實發達國家也廣泛存在,隻是程度和層麵不同,程度較輕但是更加隱蔽、具迷惑性和難以拔除(用個形象的話說,就是所謂“改革進入深水區”,隻不過這個“水”更深,深到幾乎永遠難以觸底)。

    這樣的背景和情況影響下,就出現了大量在社會上廣泛存在,但是卻明令禁止或為公開道德不容許的行為。就像曹國為女兒上學通過關係做了證明書、幫助寫論文,以傳統眼光看就是人之常情。何況幫助做並不一定是偽造,至少不一定是完全偽造,普通人也有可能讓別人幫忙寫論文啊,隻要不被人看見怎麽證明?盧武鉉對親屬腐敗知情但是不報不“割席”,也可以以“親親相隱”辯護。而他親屬腐敗得到的錢他有沒有受益,受益是不是犯罪,他親屬腐敗是不是起碼客觀上利用了他的影響力和關係,那也是一本糊塗賬,怎麽說都有道理。在這兩個案件中,如何區分正常的家庭關係和以權謀私,真的非常容易區分嗎?能區分但是現實中任何人能那麽死板遵守嗎?至於親屬貪腐,腐敗收益和正常收入很容易區分嗎?私人禮物和賄賂真的涇渭分明嗎?老鼠居倉邊,能忍住一口不吃嗎?換成其他人例如那些義憤填膺的批判者當官能完全清正廉明、公私分明甚至大義滅親嗎?希拉裏郵件門事件也情有可原,一個人不可能一輩子都緊張的謹守規範,即便專業特工還會疏忽露馬腳,在重要位置單獨執勤的人就沒有打過盹、玩過手機,或者違反程序脫崗一會嗎?大多數有重要工作甚至保密工作的人,從沒用過私人手機、郵箱之類談過一次公事嗎?

    而性騷擾、性侵害問題就更複雜了。在男權社會中,考慮問題都是男本位的,主動權和話語權都在男性方麵,女性是被動方接受方。這樣的環境下女性的自主性是小的,喜怒哀樂的解釋權是男性所有的。當然,哪些是正常的男女交往,哪些是騷擾,即便以雙方都沒有撒謊隱瞞扭曲事實為前提,一些時候也確實並不好區分,男女關係和情愛本來就是個複雜到無窮變幻的問題。如果過於嚴苛製定規則,一方麵是實行不下去,還有就是實行了也就跟伊斯蘭原教旨主義者差不多了,或者起碼破壞了正常的兩性交往。還有,對異性(一部分人是對同性或雙性)的好感和性衝動根植於人的生理和心理,沒有人是柳下惠。雖然大多數人都知道和遵守某個邊界,但是具體邊界在哪不同的人有不同標準。不僅不同人不同文化有不同標準,同一文化同一法律體係下,具體每個侵害者和受害者被評判和處置的方式結果也不同。而科莫及其其他下屬對受害者的施壓甚至威脅,其實也是從古到今包括現代社會加害方及親友對待受害者的習慣動作,就像辦公室職員9點上班打卡一樣的習慣。何況,從某個角度說,和這些男性政治家在男人之間的殘酷對抗相比,性騷擾也實在“算不得什麽大事”,他們對待男性比對女性其實更加有攻擊性、更加沒有禮貌甚至惡毒。他們男人在殘酷鬥爭之餘,難道可以一下子就能切換到對女性的完全尊重了嗎?這種不尊重可能沒有一點性方麵的成分嗎?(以上一些話確實不政治正確甚至很錯誤,但是卻是普遍現實)

    另外,就是保護重要人物的必要性及功過對比問題。雖然“人人生而平等”自法國大革命以來已逐步成為人們公開承認的共識,但是實際上卻並非如此。從古至今,就沒有過真正完全的平等、沒有完全的一視同仁和同等對待。人們一般認為功勞很大甚至巨大的重要人物,不應該因為一些“小錯誤”而毀掉前途、身陷囹圄。這在情理上確實有道理,或者某個角度有道理。在曆史和社會發展中,有些人物貢獻斐然,甚至有著巨大且不可替代(或者按情形推斷同時期其他人極可能做不到)的貢獻,這種貢獻對國計民生意義非凡。還有些人雖然不是什麽偉人和領袖,但是是社會精英,其正在或將要得到的職位地位很高、對國家社會人民很重要。如果因為涉及某件或者幾件足以鋃鐺入獄或者影響前程的事,將其如普通人那樣處罰,那將讓其前途斷送,也無法去為國家、國民繼續做貢獻,產生的影響將遠遠大於其犯罪的損害。而且,對於這類重要人物,的確可能會有對手力量專門找茬抹黑,甚至栽贓陷害,以圖破壞。如果對這樣的人違法必究,那確實可能導致重要工作無法進行、各種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目標無法實現。

    就像漢代名將李廣因私怨殺死霸陵尉,如果依法處死李廣,他的功績將大減,抗擊匈奴的北方前線提前少了一員大將,不知多少漢軍和平民將因此多遭匈奴入侵而死難;關羽是殺了仇家逃亡後才遇到劉備桃園結義,然後成就一番蓋世功勳的,說白了當初就是個畏罪潛逃的殺人犯,應該綁送官府才符合法律和道德,如果那樣當然也就沒了後來威震華夏的成就、義薄雲天的美名。美國黑人民權運動家馬丁路德金嫖娼(還是嫖白人女性,雖然此事有爭議,但是根據多方信息應該是真的),如果按現在的道德要求和政治正確標準,那恐怕也得結束政治生涯或者轉趨低調。還有盧梭那些自曝的行徑,放在現在即便人們原諒他,但他也不可能得到任何正式榮譽和重要職位。

    還有,對盧武鉉、曹國、樸元淳、科莫等標榜道德政治的進步主義者“嚴格要求”,也會導致以後越來越少的政治人物秉持強烈的道德政治原則和主張,尤其不再有那麽強烈的正義感和高標準的追求。因為如果自己如此標榜、立旗,自己卻無法完全做到,那一旦事情敗露就會受到比一般人犯相關錯誤和罪行多十倍百倍的損害,立的越高摔得越狠。“高處不勝寒”,有誌於高擎道德政治旗幟的人也就心灰意冷了,本就不想這麽對自己高標準嚴要求的政治人物也就不再被“道德綁架”了。這樣一來,腐敗與肮髒政治又將悄然回歸,以權謀私、獲取非法收入、利益勾兌、性侵害性剝削女下屬以及不誠實和雙重標準,將重新成為高層政治的常態,並上行下效處處腐敗。這樣環境中的人當然也會互相“理解”,給同僚甚至政治對手留有餘地,不再會那麽苛刻的追究責任。放下了道德枷鎖,還能逃避開法律枷鎖,何樂不為?這並不是空想,韓國以前的政治常態即如此,美國也不幹淨。這些更是世界大多數國家政治高層正在發生的、未來也將繼續發生的。

    那麽,容忍、默許這些人犯這些錯誤、罪行,反而才是對的嗎?

     “存在即合理”嗎?要保護加害者還是受害者、穩定還是正義?

    當然不是。以權謀私、剝削壓迫、欺淩侵害、打擊報複,從來不應該“存在即合理”。對這些人和行為來說,權力的加持和社會結構及文化傳統的掩護不是脫罪的理由,在某種程度反而讓傷害更深更久更沉重、讓受害者更加無助、絕望和麻木。同樣類型的錯誤和犯罪行為,“借勢”對加害者的收益和對受害者的客觀傷害、損失普遍會比“獨狼”更大。例如搶劫偷盜,大多數案件每次也就獲利幾百幾千美元,可是隻要稍微動一下權力,那得到的何止萬元,甚至有些利益千金難買。而這種謀私和特權,對他人的損害尤其隱性損害何止像被搶一次那樣“少”,可能就斷送了別人前途命運(因為資源總和是一定的,以非建設性方式取得利益,那這個利益有人得就一定有人失)。隻不過這種東西就像間接稅一樣,不容易感受到或者因無力改變而默認而已。

   當然,發達國家人民因為接受通識和普世教育,起碼一部分人已經清醒了。就像曹國為女兒謀利、崔順實為女兒謀利引起韓國數十萬人燭光抗議,其中就有很多大中學生及其家長。韓國高考也很激烈,考生苦讀十多年,就為了一朝金榜題名,有的人還長年多次複讀,自己和家庭付出巨大犧牲。所以他們看到曹國、樸槿惠這些權貴為自己或者親友子女謀利、利用特權協助上大學才十分憤怒。他們的憤怒沒道理嗎?他們不應該為捍衛自己前途命運而呼喊嗎?還有像逃稅、獲取非法收益,也是獲利巨萬,其非法獲益導致其他合法經營者和政府財政收入減少,這些損失最終不還是由平民百姓承擔嗎?欺淩、侵害,同樣是借助權力和特殊環境更能肆無忌憚,受害者無從逃避。像吳巨敦性侵下屬還致傷事件,韓國許多國民都能感同身受。被注目的隻有樸元淳、吳巨敦、安熙正,可是其實韓國各工作機構恐怕有數以萬計甚至更多的的類似侵害者,每年類似的侵害無可計數。在韓國那種高度格差化的社會,上下級之間有明顯的尊卑之分,權勢欺淩和侵害很多。韓國精神疾病患病率和自殺率都非常高(四分之一人口患有各種類型和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自殺率居經合組織(OECD,即部分發達國家和少數發展中國家組成的經濟俱樂部)成員國首位),與這種欺淩與侵害文化的盛行頗有關係,也說明這些欺淩和侵害的傷害之大。

    至於重要人物和精英需要保護的說法,完全有相反的理由說明這樣的人更需要嚴格要求。因為這樣的人物權力、影響力巨大,所以其非法行為收益更多、傷害更大更廣,而且對他們違法犯罪的處置有著重要的表率作用、對同類案件有著標杆意義。如果樸元淳、吳巨敦、曹國等人可以赦免、包容,那下麵的層級呢?其他做出貢獻的人士呢?發“免罪金牌”嗎?哪些人應該包容從輕哪些人又應該按法律公事公辦?上行下效怎麽辦?“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選擇性執法嗎?同樣罪行不同的人犯就不同對待並不惜歪曲詮釋法律嗎?法治屈膝於既得利益集團和醜陋的慣例與現實嗎?那韓國憲法序言裏的“誓以正義、人道和同胞之愛,鞏固民族團結,打破一切社會弊習和不義之事,在自律與相互協調基礎上,更加鞏固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所有領域做到人人機會均等,得以讓每個人各自發揮最高度的能力。在享有自由和權利的同時,完成遂行責任和義務。對內則期求均衡地提高國民生活,對外則獻身於恒久的世界和平以及人類共榮,藉以永遠保障我們及子孫後代的安全、自由和幸福”豈不是在扯淡?有些國家可以不把憲法以及一切法律當一回事,可以說一套做一套,但是民主法治的國家不能。

    現代民主政治之所以要強調限製公權保護私權,原因正在於要防止上述那些利用權勢和體製謀私為惡。可是除了權力,社會結構、文化傳統、風氣習慣、非公組織等,同樣是“勢”的一種。現代民主政治對權力有很大限製,但是卻沒有足夠的限製好後幾種,甚至對權力的限製還放縱了另外幾種“勢”(當然不限製權力同樣可能會讓另外幾種“勢”得以借權之“勢”雙“勢”甚至多“勢”作惡)。

    就像性侵害問題,現實中非自願的性行為非常普遍,也的確存在誣告或事發情形複雜的狀況。而且,如果定罪加害者,他的一生很可能就毀了。但是,強奸案毀掉了多少女性?對其心理和生理傷害又有多大?相關研究汗牛充棟,隻不過總被大眾忽略。我前幾天還看了一位知名女權主義者寫的在中學時期被性侵害的經曆,觸目驚心。難道為了保護加害者的前途命運,就要讓受害者飲泣終生?當然有人說這女權主義者不是還生活的好好的甚至成為社會精英嗎?且不說她經常因創傷而痛苦,包括因此罹患精神疾病而服藥(雖然其患病未必是這一個原因或者性問題一個方麵),其實像她這樣相對成功的人生是幸運的,還有許多受害者因此沉淪甚至發瘋、自殺。所以我們這個社會的正常運轉和穩定和諧,要以每年全世界數億、中國數千萬強奸受害者為代價嗎?何況,這種縱容隻會讓更多人放開膽量侵害女性,放縱即是鼓勵。國家機關、社會環境出於種種原因而放縱性犯罪的態度,本身也就是在塑造和強化強奸文化,形成惡性循環。這樣的世界應該是女性所待的嗎?何況,不談傷害,僅僅是為女性獨立和自主權,就不應該容忍性侵害的存在。女性的覺醒就在於其對成為獨立個體、與男性一樣有完整人格與自主性的認識和實現,而非是作為男權社會中的物件和工具而存在。

    所以,在中國及許多欠文明國家的人看來小題大做、不可思議、破壞穩定的法律、價值觀及它們的實踐,即例如對樸元淳、曹國、科莫等人所涉事件的態度和結局,也就不奇怪了。

    墓誌銘與通行證:進步陣營“自掘墳墓”、保守陣營不勝反勝

    但在如今的社會環境下、強調“執法必嚴”、“一視同仁”的情況下,進步陣營會付出沉痛的代價。前麵已經說了兩點,一是進步陣營對道德政治尤其社會平等、清正廉明、保護弱勢的強調,讓他們涉嫌謀私和侵害時更加麵臨道德批判,二是人性和社會現實促成其犯錯犯罪,還有重要的第三點,即他們的個人價值觀尤其對誠信的堅守,反而將他們置於絕地。

    誠信,是從古至今各民族各文明都推崇和強調的做人做事原則和信條。誠信對於人類文明非常重要。可是在現實中,謊言和背信卻是常態。而越是如此,誠信也就越發被看重,也就導致各方各人更加標榜。但是由於各種現實原因、主觀原因,許多人不能或者能但是不做到誠信,或者至少不能做到完全甚至大半的誠信、在重大問題上的誠信。當不誠信被揭穿時,不誠信的人又會通過各種方式辯解或者沉默,或者幹脆否認不誠信(這又是一種不誠信)。當然不誠信的人也並不是一輩子都不誠信,誠信的人也不見得一輩子每句話每件事都誠信。不誠信有惡的目的也有善的目的,也有不得已的自保目的。人類就在真真假假中繼續強調著誠信的重要性,但是卻長期沒有實現建成高度誠信的社會。而政治方麵則更是爾虞我詐,誠信雖有,但是稀缺,在重大利益上利己總是壓過誠信。

    但是,隨著政治文明的發展,對於建立道德政治的呼聲越來越強。尤其在民主體製下,更加強調誠信的必要性。而進步陣營所堅持的各種主張和原則,例如正義、平等、公開透明、社會監督、保護弱勢,都需要誠信為基本,也以建設一個誠信和有道德的社會為奮鬥目標。這無不要求進步主義者誠信和表裏如一。進步主義者的道德情操和正義感也不容許自己成為自己所討厭、痛恨的那種人,當然包括不誠信的人。如前所述,他們還往往強調嚴於律己寬以待人。以上這些當然並不是說進步主義者都能做到,但是重要的政治骨幹尤其那些國家領袖和重要部門首長、地方大員及重要的人權活動人士,是一定要努力做到的。能做到的,也就成為了眾望所歸的政治明星,人們支持他們也是在於肯定他們的品行尤其誠信和正義感。

    於是,當他們因為種種原因犯錯、犯罪,就不能像其他人尤其他們的政治對手那樣撒謊、狡辯,用謊言或者巧言令色為自己開脫,而是要實事求是承認自己的錯誤乃至罪行。他們更不會像那些惡棍人物那樣反咬一口、威脅和報複舉發者、受害者。他們一開始也就沒有預備相關的黑暗手段,既沒有心理預備思想預備知識預備,更沒有實際預備(並不是無力做這些預備而是不想不願預備)。他們如果撒謊,不僅對不起自己的信仰,也對不起支持者的讚美與期望,更對不起各種直接或間接的受害人。於是,他們在犯錯犯罪後隻有老老實實承認犯罪,並且還要勇於承擔相應的責任。他們放棄了那些肮髒齷齪的手段,將自己引上聖壇,也就等於自動放棄了逃避懲罰(包括輿論審判和影響)的種種可能。

    這樣一來,進步陣營必然經常明星隕落、大將失蹄。其實有許多事件,如果他們拒不承認,或者想方設法利用各種法律和製度漏洞狡辯,即便不搞打擊報複等殘酷手段,也是完全可能脫罪的。就像性侵犯問題,是非常容易通過“不承認”或者辯解為男女朋友關係而脫罪的。即便被定罪,如果他咬定牙關告訴支持者自己被冤枉、被政治迫害政治報複,那是會有很多人相信的(他們不這樣說甚至自己承認犯罪,都有這麽多人尤其中國人替他們開脫,嗬嗬),台灣陳水扁就是一例。但是他們拒絕這樣做,大抵並不是一些人說的棄車保帥(當然客觀上是有這樣的作用),而是他們的信仰和道德操守不允許他們這樣做。

    打倒他們的不僅有誠信,還有內疚感。其一生追求公平正義、清白無暇、扶助弱勢,然而自己卻做了對不起信仰、對不起國民、尤其對不起直接受害者的事,打擊可想而知。真正喪失良心的人是不會內疚和懺悔的,哪怕其作惡是完全惡意、所做之惡十惡不赦;有良知的人即便犯罪有種種有情理可原諒的動機,所做並不算太惡,也無法接受自己犯下的罪行,產生的痛苦可能比其造成受害的人還大。於是他們就會選擇坦率認罪,甚至自殺。

    於是,進步陣營哪怕百人中一人有罪,那一人也極易暴露;保守陣營或者反動陣營即便百人中十人有罪(甚至有些國家是百人全員有罪),可能也隻會暴露一人甚至全員“無罪”。兩個陣營暴露的罪犯比例相當,那進步陣營是暴露多少就是有多少(僅限於那些重要政治人物而非包括普通職員),保守反動陣營則是暴露的僅僅是冰山一角、十中之一甚至百中之一。

    進步陣營的一些傑出人士(或者說在犯罪前算是傑出人士),用他們的前途命運甚至生命,證實了“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誌銘”這句名言。他們成了踐行道德政治、誠信政治、幹淨政治的試驗品和犧牲品。

    這些,中國人至少說絕大多數中國人是不會理解的,或者理解了之後,也不會向著這些“犧牲品”想讓人們理解的方向去理解,甚至會向相反的方向理解和行動。

    當今中國如何對待這些醜聞中所涉錯誤和犯罪及原因

    為什麽要說中國?我寫這一切最主要的目的,雖然有分析和講述韓國、美國等外國進步陣營及各種政治與社會問題的目的,但是最根本的當然是為了中國(前麵那句話說的內容也是為了中國)。

    進步陣營這些人犯下的這些進步陣營人士的錯誤、罪行,以及一切類似的錯誤和罪行,在中國都完全不算事、不算大事。或者,隻有在某種勢力甚至許多勢力的刻意製造下,這樣的事才會被重視甚至無限放大,最終成為其人一輩子不可能清洗的汙點(當然如果時局和環境變了就又不是汙點)。

   之所以如此,有以下幾個原因。第一,中國社會問題實在太多太大、人民苦難太深重,使得這些問題實在“排不上號”,且導致人民麻木不仁。當今中國的政治經濟社會環境都十分惡劣且在繼續惡化。如政治上的權力壟斷、人治主導法治、實質普選與代議製的蕩然無存,經濟上官僚資本主義膨脹、貧富差距懸殊、平民大眾民生無法得到保障,文化與意識形態上萬馬齊喑、謊言遍地、人民喪失信仰和迷失方向,各種社會矛盾也十分激烈。此外還要明白,中國從文革劫難中才走出40多年,且近期文革餘毒又現,浩劫的創傷和影響遠未消除。這樣的大環境下,如美韓那樣的“醜聞”根本算不上什麽,人們也不會真正在意。

    第二,因為這樣的問題實在太普遍、牽涉的人太廣泛了,如果較真處罰,那全中國幾億人都得被拘捕,尤其既得利益階層幾乎全軍覆沒。從體製內到事業單位,從國企到私企,從要害部門到清水衙門,稍有權力的有哪個幹淨的(不排除真有,但那幾乎一定是有某個大後台,因而不需要同流合汙,但是歸根結底還是同流合汙嘛)?有些部門沒權力的也全都不幹淨。沒貪汙受賄不代表沒有非法收入(所有“灰色收入”其實都是非法收入)和各種謀私。私企又有哪個不依附於大大小小的後台?又有幾個完全繳清稅務?至於性侵害性別歧視之類,那也是太多太普遍了。隻不過在這種殘酷現實下,許多女性都不得不“自願”了,隻有不同程度依附於男性才能生存發展(同樣,除非有後台和足夠資本獨立才能避免)。這樣情況下,被騷擾侵犯有時反而是個“好事”。所以對這種到處都是的情況怎麽查怎麽處置?

    第三,習慣成自然,這些行為已經由不合理變成當今中國狀況下的“合理”,也就是所謂“潛規則”,得到社會各界廣泛的默認,並進一步成為文化、思想意識、社會結構的一部分,於是有了充分的“合理性”。比製度、法律更長久的也更深入人心的,是文化、宗教及傳統慣例。原本中國就從古代至今積累了大量舊習俗舊文化舊道德,而中國近現代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又嚴重畸形(滿清種族殖民、日本入侵和占領、中共統治都十分邪惡扭曲,隻有民國那段比較正常),所以也就沒有接受正常的現代文明熏陶洗禮尤其民主法治的塑造。於是,在正常的現代民主國家所不容許的事情,在中國已經被當成十分合理的現象。

    第四,在前述這些情況下,大多數人反而是需要去參與以權謀私、違法亂紀、勾結依附,以及部分女性在並非完全處於好感下發生各種層麵的關係等,才能在這樣的環境中生存、在各種競爭鬥爭中優勝(同樣是除非有後台和資本等遠離或者自甘下遊)。如果不這樣做,就會被淘汰出局或者至少成為相對失意者。而且,那樣做會被同流合汙者視為威脅,不僅沒有好報還會落得更慘下場。

    所以,在中國的人們已經習慣了這些,而且必須要接受和習慣這些,而且所有參與者都要去維護這些醜惡的存在。隻有參與了醜惡,才算是交了“投名狀”,大家才是“自己人”,否則如何製約要挾你?

    當然,並不是說中國不會曝出類似醜聞,相反這種醜聞時常曝出,但是曝光動機、方式、影響、處理方式與結果,都與現代民主國家不同(當然也有一些相同之處)。現代民主國家的曝光多出於個人維權的動機,中國則是出於權力鬥爭利益競爭、打擊報複;前者一般會發給媒體和訴諸法律、找公益機構,後者一般會在圈子內傳播、尋找盟友靠山拉幫結派黨同伐異;前者一般會產生重大社會性公益性影響,激勵更多人維護權利,後者則隻是促成某些個人的“落馬”或失敗以及另外的人的勝利,沒有公益隻有私利;前者至少有一部分會按照法律和公序良俗、專業和中立方式裁判,也有一部分讓弱者得到公道和補償,後者則是誰權勢大手段多心地黑誰贏,結果隻不過是又一次叢林博弈後的分贓罷了。(當然我所說的現代民主國家曝光的正麵性,隻是說一部分並不是全部,而且這一部分也不乏各種複雜灰暗成分,但是中國則是極少)

   但是,這並妨礙中國人對民主國家曝出的這些醜聞也不在乎,相反,至少有一部分人是頗為“在乎”的,出於維護中國體製優越性、維護自身既得利益等原因,需要醜化西方、醜化民主體製,所以會對這些醜聞放大檢視和傳播,各種批判,以證明民主的虛偽、無用和“西式”民主國家的醜陋。事實上這反而證明了民主國家有維權的自由、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對人權的重視。這些傳播和批判者未必不知道,但是他們仍然要這樣傳播和批判,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能獨立思考。當然也有更加陰險的動機,也就是以此來警示同樣屬於既得利益者的自己人,不要支持民主法治,不要學習西方,否則就得失去既得利益甚至鋃鐺入獄了。

   民主化開啟後的中國又如何?進步主義者能出現和生存嗎?

   專製主義下中國現狀是如此,但是它不可能永遠存在,早晚會有轉型、走向民主自由的一天。那時,中國和國人又會如何對待前述醜聞中那些錯誤和犯罪?如何對待可能出現的前麵定義的那種“進步主義者”?

   我是非常悲觀的。

   中國在民主轉型期,肯定無法迅速拔除各種弊病,將經曆長期的政治、經濟、思想和社會陣痛。而前述那些醜聞所涉的錯誤和犯罪,除了一些技術層麵上很容易杜絕的,大部分都會繼續長期而普遍的存在(且那些極易杜絕的也未必會去杜絕,哪怕民主了)。這些錯誤和犯罪所涉人數仍然像當今專製時代的比例這麽大。

   在這樣的情況下,以既得利益者即社會中上階層為主的各種以權謀私、違法亂紀、非法獲得收入、欺淩弱勢的人,會團結起來心照不宣的相互保護、支援,維護這些非法行為的繼續存在和涉事者的不受追究。至於為什麽,一是因為那時社會環境如製度法律、思想觀念、社會結構仍然讓做這些錯事甚至犯罪利大於弊、做比不做更能生存。第二,就是即便在民主自由可以有所改變,他們也會繼續捍衛既得利益。第一點前麵已經說過,主要說第二點。

    許多自由派人士或者說親西方者認為,民主自由就意味著走向光明、根本問題得到解決了。這完全不是事實。不同國家地區民主的類型、質量、傾向性都大不相同,甚至單從績效方麵看,許多民主國家(地區)之間的差異還大於許多民主與專製國家(地區)之間的差異。同一民主政治係統在不同國家都有不同效果。當今世界大多數民主國家都是不成熟不完善的,這些國家雖有民主所需的一些基本架構和核心內容,如普選、司法獨立、軍隊國家化、言論與新聞自由等,但是社會仍然充滿著不平等不公正等各種醜惡,既得利益者仍然主導著國家權力、掌握著財富人脈知識等各種資源、控製著主流話語權。他們比民眾能更好更快適應新的政治體製、更有能力和更熟練的運用新的法律和製度,將專製時期的既得利益保持下來甚至擴大。他們要保護既得利益,就一定要讓以前的各種特權得以保留。如果不能以權謀私、腐敗、黨同伐異、欺淩弱勢,也就無法保有特權及特權帶來的利益。

   我在另外一篇政論文章中就提及中國“民間力量”的複雜、國民內部矛盾的深刻、既得利益者的頑固:

    中國“民間力量”內部是有深刻的矛盾的,有些甚至是不可調和的、大於與專製政權的矛盾的。不同階層、不同區域、不同利益集團,有著巨大的利益分歧、意識形態差異。例如許誌永先生的公盟在未解散時,推動教育平權,反對最強烈的,並不是專製政權,而是京滬等地戶籍居民。京滬戶籍居民和外地務工者都是“民間力量”,但是卻有著近乎生死攸關的矛盾。

    從改革開放到鄧小平南巡,再到中國融入全球化進程,數十年間中國已經培育了一批“先富起來”的既得利益階層,並且正在或已經實現了代際傳承,利益逐漸鞏固,身份地位越趨清晰,其階層所屬也已穩定下來,形成了龐大的求穩苟安、仰上俯下的精致利己主義群體。

   對於這些處於相對有利地位的中產階級中上層、京滬等特大城市戶籍居民、部分國企央企及事業單位(如三桶油、醫療、煙草、鐵路等行業群體)成員,高知理工“工業黨”成員(以上群體部分重合)……他們寧可選擇與中共合作,也不願意放棄相對的特權;他們寧可一邊沒有民主和政治自由、被上層剝削,一邊剝奪比他們更弱勢者,保持相對於平民大眾更優越的地位和特權,也不要人人平等。這既是這些精致利己、因私為惡者習慣了弱肉強食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價值觀,也是由他們精密的算計決定的。至少從他們角度,成為次於核心特權階層的“二等人(或稱為‘優勢集團’)”,以壓迫下麵“三等人”、“四等人”……也比人人平等更有利於他們(至少從經濟上和他們的價值判斷上)。

……

    那些“優勢集團”成員掌握著巨量的財富、知識、人脈、話語權等資源,遠比工農大眾有更強的推動變革的能力。但既然他/她們如今在習近平統治下,享受著較為優越的生活,又缺乏對自由民主的向往(專製獨裁、反自由民主的洗腦教育是其次,更重要是利益。某種程度上甚至可以說,他們在非民主環境下有額外的“自由”,例如在專製而非法治下,這些既得利益者更容易搞潛規則獲利、胡作非為乃至違法犯罪更易於免責和“疏通”。相對於弱勢者,蔭庇於鼓勵弱肉強食體製下的“優勢集團”成員,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更便於攫取財富,公共資源配置也更傾斜於他們,更能不擇手段的拓展生存和發展空間……),他們有什麽動力去選擇變革呢?

    這些“優勢集團”與工農大眾的關係,很大程度就像種族隔離時代南非的白人與黑人的關係那樣。如前所述,他們甚至在專製下過得更好,可以享受廉價勞動力、戶籍特權、相對良好的治安、相對優良的公共服務(教育、醫療、住房、養老),他們為何要選擇失去相對特權、甚至麵臨戰亂和財產再分配的風險,去推動中國的改變呢?尤其在如今漸變不可能的情形下,他們更不會讚同革命、“打倒舊社會(如今的社會)”了。對相對弱勢者,習近平時代是尊嚴和權利上相對的“最壞的時代”,但對這些“優勢集團”,恰恰是“最好的時代”。(而且,這些“優勢集團”中的許多人是有能力移民到發達國家或在國外長期生活的,可以既在中國大陸爭權奪利、聚斂錢財,又可以去享受西方的民主自由法治,至於中國是否民主,其他國人是否自由,他們並不關心)

……

    其實,即便真的因為種種因素結束極權、走向民主自由,這些既得利益集團也一定會千方百計保護這些既得利益和相對的優越地位。我在引文中所說的他們不願意民主、民主會導致他們失去特權,隻是說相對於專製極權而言,意在強調既得利益集團的頑固保守。事實上,即便實行了民主政治,他們一樣有諸多手段將特權延續下去。他們一樣反對廢除體製內編製(伴隨編製的巨額非基本工資收入)、公務員終身製、國企壟斷、戶籍製度(城鄉、地域社會保障和公共福利等製度性差別),以及繼續維持秩序高於自由、維穩高於維權、精英貴於平民、特權高於平權的社會結構、社會文化、相關的製度與法律及實踐。他們可是不願意真的“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而是明裏暗裏主張自己高人一等、“刑不上大夫”,覺得自己高貴嬌貴而平民卑賤低下。

    這從中國既得利益階層的政治取向就可以看出。不需要深入他們內部,僅僅通過他們露出的那一點思想和行跡,就能明白他們在民主製度下政治取向如何。中國社交平台“知乎”是高知精英群體聚居地,雖然這裏並不都是高知精英,但是比例相當高,尤其比較活躍的答主基本都是有優越學曆/職位/家境/背景的,說其知識地位財富在中國前1%並不誇張。這裏的各種言論很能反映既得利益階層尤其年輕一代既得利益者的價值取向。

    至少在2015-2020年這五年,社會達爾文主義是知乎的絕對主流。這些人極端討厭“白左”、反對平權、反對公平再分配、反對女權、反對政治正確、反對同情弱者……而支持弱肉強食、適者生存、不擇手段、效率至上、格差社會、國族主義、重理輕文、男權主義……最典型的莫過於在2016年前後,在美國總統大選及美國政治問題上一邊倒的支持特朗普及共和黨,而極端厭惡希拉裏和反對民主黨。他們支持特朗普,可不是像美國南方白人、保守派基督徒那樣很大程度出於聽信謠言和反智主義,這些人的知識水平是絕不會相信什麽“QAnon”陰謀論的,他們完全是出於價值觀及背後的利益。他們非常厭惡主張平權的希拉裏,而對特朗普那種反政治正確、蔑視誠實與公平、鄙視弱者極為讚同。在卡瓦諾涉嫌性侵事件上,也完全支持卡瓦諾,並竭力否認卡瓦諾涉嫌性侵,對聯名反對卡瓦諾當選法官的耶魯大學師生冷嘲熱諷極度憤恨。這是因為作為法官的卡瓦諾在各種判決中總是支持強者和既得利益者一方,如一貫保護大企業大資本家利益、站在權力一邊,判罰一貫不利於勞工、女性、殘疾人、LGBT群體。

    他們的所作所為、所思所想,無不與進步主義、進步陣營所尊奉的價值觀相悖。這些人常年浸淫於惡劣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環境中,隻有殘忍、冷漠、不誠實、損人利己、拜高踩低、善於表演,才能生存和發展。正如錢理群先生對“精致利己主義者”的定義,“他們高智商,世俗,老道,善於表演,懂得配合,更善於利用體製達到自己的目的。這種人一旦掌握權力,比一般的貪官汙吏危害更大。”其實不是“一旦掌握權力”,而是已經廣泛的掌握各種大大小小的權力或者職位。這些人並不是狂熱的民族、宗教或意識形態信徒,一切都以利益(當然不一定是物質利益,精神愉悅和達成某些目的也是利益)為首位,並且非常坦然的作惡、鑽漏洞得益和逃避製裁、撒謊、推卸責任、雙重標準,這正與我前麵提到的進步主義者如盧武鉉、樸元淳等人的信仰和堅持的核心原則相對立。

    就像現在中國官員在台上講的那些,和所作所為完全相反,但是卻沒有絲毫愧疚(當然也或許一些人有),真有後悔也隻是對自己在權力鬥爭中失敗的痛悔、沒有爬到更高位置和完全不受製於人而沮喪;公務員拿著微薄的名義工資和豐厚的實際收入及各種特權待遇,對各種明顯錯誤甚至害人的政策執行不誤,一切循規蹈矩,對群眾冷漠無情,然後還能把責任都歸咎於上級的愚蠢和老百姓的愚昧,自己摘的幹幹淨淨;軍警特憲(姑且這麽稱呼吧)作為保衛政權生存的最大屏障,是這個邪惡政權的底氣所在,他們也覺得自己辛辛苦苦、流血流汗十分不易,還有許多不能說的東西也讓他們感到委屈,可他們從不會認為自己的利益可以受損、應該與人民真的平起平坐;法院法官月月年年逆情違理枉法判案(當然我並不是說所有的案件),對明顯的事實證據視而不見,政治、維穩、關係、績效……都能壓過基本的是非。但是他們還能道貌岸然的自居正義化身,冠冕堂皇的講那些法治和正義的凜然大詞,而不會因為毀了多少人命運、幫了多少壞人而愧疚自殺;醫療群體一方麵通過以藥養醫、收取各種賄賂,對醫改強烈抵觸不願減少哪怕一部分既得利益,另一方麵又強烈要求政府和警方依法打擊“醫鬧”即激進醫療維權者;教師講一些他們自己都從來不信也沒指望學生真信的東西,也習以為常甚至從中得到樂趣;京滬津、東北等地部分還算開明的居民(完全無恥的就不用評論了)也時常批判各種醜惡現象、體製和政策甚至專製本身,但是如果有人要指責其戶籍特權和地方保護主義、歧視外地人(不止是說言語思想上歧視,這方麵倒不見得嚴重,而是關係到實際利益時的歧視性對待),要推動部門改革國企改製、清理曆史遺留問題之類,立即堅決反對,不是認為享有特權理所應當,就是把一切甩鍋給整個政權和中央,不承認自己參與了壓迫剝削,不認為自己有什麽責任和義務放棄特權,甚至還得了便宜嘴上還說自己最吃虧。他們之間也時而互相批判,但是歸根結底還是同一陣營的既得利益者。

    這些人都特別崇拜美國共和黨及特朗普強調的“law and order”,但是隻遵守有利於自己的那部分“law and order”,或者幹脆就是自己出於自身利益參與製定的“law and order”,自己犯起法和破壞秩序的程度和危害惡劣多了(和各種搶劫、偷盜、強奸的罪犯的所獲所得相比多太多了,最重要是絕大多數情況下不受懲罰),即便原本就有利於自己的法律和規定也能照犯不誤貪心不足,還可以麵不改色心不跳,會巧妙的利用法律依靠政策依附權力參與政權來逃避懲罰,而且能對犯罪堅決否認或以一萬個理由狡辯。這樣的人當然不會成為、擁護盧武鉉、樸元淳這樣的人,更不會被打倒這些人的醜聞打倒。值得一提的是,雖然這些人對盧樸不乏溢美之詞,且讚譽頗為真誠,但是如果真的攤上這樣的領導人、又對他們也如此要求,那他們一定是會去弄倒弄死的。(當然我也不是說體製內就沒有好人、知乎上就沒有正義之士,相反其實是很多的,但是和大多數壞的相比那還是少數)

    雖然到了2020-2021年,知乎情形發生了一些變化,青年毛派極速崛起,成為最大的一支聲音。青年毛派的個別主張與社達主義者幾乎完全相反(例如再分配問題),但是在其他大多數問題上其實是相同的。毛派看似極左,但是現在有了更多右翼甚至極右成分。極左網站“烏有之鄉”引用毛“喜歡西方右派不喜歡左派”的話,公開發表過親特朗普的言論,《紐約時報》也曾經有關於毛派支持特朗普的分析文章。知乎上很多毛派本來就是社會達爾文主義者、川粉。這種轉變大抵和新冠導致中國經濟極速下行及大量失業有關,導致以前的部分既得利益者轉向毛派。但是他們底色沒有變,殘忍、極端、弱肉強食、蔑視人權的思維沒有變。除了在勞工權利方麵有非常強烈的追求與西方主流左派一致(當然相對更極端,實現的手段也不一樣),其他如女權、環保、教育、科技、司法、曆史問題、國際關係等方麵不僅不一致還往往完全相反。他們拒絕包容性的政策而是主張排他性的,最警惕的不是權力而是資本(他們要的就是毛式“無產階級專政”),不考慮現實可行性和科學性而是原教旨主義和反智主義。他們對中左的社會民主主義和中右的自由主義都沒興趣甚至十分厭惡,隻在毛派和川粉間搖擺甚至身兼兩個身份且自覺自洽。雖然其主張也有一定道理,從某些角度甚至很值得同情理解,可根本上是需要否定的,真正實行也一定隻會將國家人民帶入更殘酷的深淵。

   我所說的這些隻是冰山一角。其實隻要經常逛知乎,很容易發現既得利益者們普遍的利己(並且同時損人)、殘忍、狡猾、不誠實、不道德、冷漠、有才無德。而且這隻是從他們說出口的、加以粉飾和保留的東西判斷,更多涉及違法犯罪或者觸及紅線的東西,他們不會說不敢說,現在說的表現出來的也隻是冰山一角,他們實際上的惡劣不知要高多少層級、反映的體製黑暗社會黑暗不知要多多少倍。(當然,這些人還是有點誠實的,否則外人更看不到既得利益者裏邊發生的是什麽。這也佐證了稍有誠實,就會導致覺醒和醞釀反抗,也證明他們壓製言論輿論是“合理”的,因為被壓迫者看到這些更多不是感激說出真相而是痛恨犯罪和特權、痛恨既得利益者。所以又可以反推他們一定更會隱瞞,實際的黑暗要比現在看到的不知嚴重多少)

    這些人怎麽可能會甘於因為類似於曹國、盧武鉉、樸元淳那樣的“小”事情而失去前途、身敗名裂,更不會愧疚而死,而是會不擇手段的瘋狂捍衛既得利益和各種特權,對反抗者百般迫害、對進步主義反撲。他們不會成為韓美進步陣營那種人,也不會讓其他人成為那種人。

    如果中國未來有了盧武鉉、樸元淳那樣的人物,他們真有可能被陷害致死。因為這樣的人一定挑戰他們的既得利益,並且樹立一個不容忍種種違法亂紀、猥瑣齷齪的標杆,讓他們無地自容無處遁形。至於手段當然五花八門,從生活作風到裙帶關係,從政治主張到經濟財務,總能找出問題,不能就栽贓陷害。陷害不成也能汙蔑一番。美國不就盛傳“希拉裏性侵兒童”嗎?這種無稽之談都有那麽多人相信。民主黨和希拉裏非常重視兒童權利,所以就故意這麽汙蔑。香港也有建製派的“耳語係統”汙蔑為紀念六四奮鬥數十年的李卓人是“六四凶手”,這種徹徹底底顛倒黑白的行為,還真能造成很大的殺傷,包括對被汙蔑當事人心理的傷害(哪個人被汙蔑做了自己最痛恨的行為,能不感到冤屈嗎?)。大多數人民對政治和社會沒我們這些人那麽關心和熟悉,相信胡說八道太正常了。即便不能達到汙蔑,也能攪渾水,讓對他們代理人的指控變得模糊、同樣可疑(哪怕是完全的事實)。馬克吐溫《競選州長》一文那些東西,在浸淫厚黑和社達許多年的國人這裏就是小兒科。

   且不說誣告陷害,中國真有盧武鉉、樸元淳那樣人物,也免不了真有什麽事。中國現在和未來轉型期的製度、法律和社會環境,遠比韓國的要糟糕。我前麵已經說了作為後發民主國家的韓國轉型至今集中爆發的各種社會問題,而中國無疑更糟。中國的政治專製嚴酷程度遠超當年韓國右翼軍人政權,社會自由更是不如。除民國部分地區的少數時期外,中國長期沒有民主運轉的經驗,也沒有成熟的公民社會和大規模的政治反對力量。1980年代和21世紀最初十幾年曾經有過一些自由,但是非常有限,而且自2013年起這些有限自由也被剝奪殆盡。在這樣的情況下,各種社會矛盾積累的如同高壓鍋,無數弊病積重難返。國家分裂、內戰都有可能,更不用說其他。這樣的環境有曼德拉也沒用,蘇聯不就是有戈爾巴喬夫也沒用嗎?如果一個領導人沒點厚黑和狠辣,恐怕無法控製局麵。

    還有,不僅盧武鉉、樸元淳那樣的人物難以生存,出現這種人物的土壤都沒有。我再次引用我那篇政論文中的內容:

    中國國內外的大多數自由派,包括許多民運人士,難道不是在本質上已背棄工農階層及弱勢群體了嗎?中國的自由派人士、民運人士,大多數都是裏根、哈耶克的信徒,甚至是特朗普的支持者,難道會支持左傾的、類似於1970-1980年代西班牙希臘、拉美諸國、韓國那樣的民主革命?說的更直白一些,中國的自由派本身就是“優勢集團”的成員,大多數人考慮問題與那些精致利己主張弱肉強食、自由放任的“一等之下,百等之上”的相對特權者、處境優越者沒有區別。或者再直白一些,這些自由派隻是反感頭頂上有中共的控製壓迫,但根本不在乎平等、公正、平權這些,甚至堅決反對之,不是主張完全自由放任、實質叢林化,就是想“彼可取而代之”的“在野共”,甚至兼而有之,把兩種惡疊加。

   這些人德智皆乏,論才智,除了在個別領域有成就,視野普遍狹隘,基本的通識性人文社科常識缺失,認知水平和理性思維能力差;論道德,前麵講的他們的主張已經證明其卑劣了。這些人最多有膚淺的、選擇性的同情心(而對異質群體則不僅不同情而是袖手旁觀,甚至落井下石了),同理心和悲憫心就完全沒有影子了。這些話不好聽,但是難道不是事實嗎?我曾經多次分析過支持特朗普的中國自由派人士的心態,他們對中國受苦難的百姓,尤其底層民眾的內心想法大抵是:1.我同情你,但那都是共產黨幹的,與資本主義無關,相反資本主義非常好;2.我雖然同情你,但我們尊卑不同,我是貴族和社會精英,你是底層老百姓3.即便共黨亡了,自由民主了,我還是精英,你還是底層,可以讓你不受專製迫害,但平等別想。當然,其他的群體,無論是體製內權貴和其他既得利益者,還是平民大眾,價值觀同樣乃至更加差劣。但是,作為希望改變中國的力量,就應該對自身有更高要求,而不是去“比爛”。我們要做開拓者、變革者,而不是“取共而代之”者。

    我在《十論民運》中對此也有所評論,摘錄於此:

    中國民運,幾乎完全是右翼分子的天下。絕大多數民運分子,都是哈耶克、裏根的信徒,乃至是麥卡錫、特朗普的擁躉。而左翼極為微弱,聊勝於無。如此左右失衡的民運結構,既造成中國工人、農民、學生、少數群體等較弱勢者在民主運動中失聲、失“利”;也導致中國民運丟失了可資動員的龐大根基,是目前民運衰敗的關鍵因素

   反觀其他國家的民主運動,左翼往往是中流砥柱。韓國的民主黨係、南非的非國大、西班牙的社會民主係、巴西的勞工社民係、波蘭的團結工會(當然它和它的繼承者後來變成右翼,但至少在1990年代之前,它的訴求很多是左傾的)、緬甸的民盟……都是強調平民利益和社會公正的左翼扛起民運的大旗,把民主與平等作為首要的政治目標,以工人、學生為基幹,以被壓迫的平民為基礎

   如果是已故美國參議員、前總統候選人麥凱恩式的右翼,即便政策主張不一定好,但品質值得尊敬。可中國民運的右翼多為特朗普式的,從他們的人品到政治主張,還有對特朗普的態度,都讓人感覺極為不安。正如秦暉教授所說,無論左右,都要堅守“共同的底線”。而這些特式右翼的主張和行為,則在不斷的穿透底線,置人民利益於不顧

   民主運動,應以革新、進步、民主、重建為基調,實現人民為國家主人的目標。而右翼價值觀,則多強調守成、穩妥,傾向於精英主義、利己反智的保守基調,這就注定使其缺乏左翼改變現實的意誌,更沒有左翼喚醒受壓迫平民的動員能力。不為人民爭權利,隻為自己要自由,民運必然狹隘化

……

    中國民主化究竟要借助哪些國際力量?中國民運人士、自由派、政治反對派、維權人士、公民運動人士……究竟要和怎樣的“國際民主力量”聯合?

    我所看到聽到了解到的是,中國國內外的大多數乃至絕大多數政治反對派,都選擇了和保守主義、宗教勢力(主要是基督教福音派等保守派別)、民粹主義、對華強硬派(甚至反華勢力(實實在在的“反華勢力”而不僅是反共勢力,甚至是反華不反共勢力)和種族主義者)合作,和主張自由放任、低人權低福利、弱肉強食的力量合作,和反進步主義、反人本反理性反科學的勢力合作……總之和各種反動勢力合作,而非選擇和真正進步的、民主的、革命的、促進平等與社會公正的國際力量合作。

    中國政治反對派在與國際合作上如此的方向、如此的“主流”,原因、惡果、性質,與上一個問題的答案幾乎一樣。我直言不諱的說,如果中國民運、自由派,乃至整個政治反對派主流,依舊如此“國際合作”,那不是將中國變好,而是和如今中共的政策內質一樣,甚至“引狼入室”,再多一重甚至多重外來的危害,讓中國社會的腐爛、人心的敗壞雪上加霜、蠱內添毒。

   這樣的人又如何會成為盧武鉉、樸元淳甚至金大中那樣的人?除了都支持自由民主,他們政治觀點和價值觀完全相反。不排除有部分人士是左翼進步主義者,但是隻是少數,且內部也有各種派別,不可能成為自由派的主流,也就不可能成為自由派推選的總統及重要地方首長的候選人。至於既得利益者當然更壞更不可能推出那樣的人作為領袖。現在那些既得利益者把自己的錯誤和犯罪都歸咎於體製、環境的不得已,但是真的到了民主到來的時候,他們依然不會放棄既得利益甚至會趁機擴大既得利益,將各種非法收益合法化,並在此外繼續攫取其他非法收益。這樣的人當然不會容忍直言他們的醜惡、挑戰他們地位、剝奪他們非法所得的人上位。

    總之,如果中國有進步主義政治領袖,那幾乎無法立足和執政。如果沒有,那隻剩下各種道德有虧甚至品質敗壞、城府深沉甚至陰險毒辣、不信守承諾甚至講白做黑、薄意寡情甚至殘忍無道、利益至上而公義不修、不諳民生而擅於權鬥、不恤弱勢而代言權貴、不思改革而冷漠因循、不揚人權而建築叢林……的政治人物主導中國。那樣的中國,民主自由是會有,但是無非是少數人才真正能夠有較大獲利的民主自由,還是既得利益者掌握權力、大多數財富及各種重要資源,平民大眾還是缺權少利,弱勢群體繼續唾麵自幹,以權謀私、非法獲得收入、“刑不上大夫”、欺淩虐待當然一樣都不會少、程度照樣不會輕。或者說人們有了資源但是仍然嚴重缺乏平等和正義。至於性侵害,那是給男權社會中男人的“福利”,性資源本就是重要資源之一。如果女性都獨立自主和勇於維權且維權易勝,那對權貴和既得利益者全部利益的損失比例,相當於一個四合院失去整整一座房、百分卷少了25分(我無意物化女性,但是那些權貴和既得利益者本來就是把作為性對象的女性當成資源和物的)。他們怎麽舍得失去?

    這樣的民主自由,還有多少意義呢?應該還是有很大意義,但是也打了一個巨大的折扣。不過,我們倒是不用太擔心中國進步主義者會像盧武鉉、樸元淳那樣隕落了,因為一開始就不會升起。

     

    韓國美國怎麽辦:折中主義或許是個出路

    中國的問題無解,或者說我暫時沒想出什麽解,但韓國美國及其進步主義者麵臨的問題或許有些可以嚐試的解決方案。

    第一,透明化與實時監督。諸如濫用職權、以權謀私、拉關係走後門,對於進步主義者來說往往不是刻意而是被傳統習慣和社會現實帶偏,人不由自主就會在他人不注意時候違反規則,從闖紅燈到搞腐敗,各種黑箱交易和封閉場所暴力,乃至打遊戲時候違反遊戲中的約定,都是因為缺乏監督感造成的。如果時時刻刻都處於透明化與監督之下,下意識就會收斂和自我克製。在不損害其本人和家人基本隱私情況下,對於涉公事物都請中立人士時刻監督或者進行抽查,如財務、社交記錄進行備份,供各監督者查閱。所有公事和涉及使用權力的,都完整記錄在案,最好使用包括區塊鏈技術在內的現代技術手段進行影音記錄,以備查核,也是自我警醒。或者,主動將一些可能具有爭議的、公私模糊的決定曝光,訴諸公意,讓公眾評判該不該做、應該怎麽做。在這種高強度監督下,當事人就不容易產生僥幸心理,即便有了問題也能及時被發現和中止。這種監督可以不強製而是本人自願實施,其他人則隻是還按照正常的一般監督和一般流程行事。

   第二,非故意非嚴重罪行定罪不罰。對於並非有意而是習慣造成的輕微犯罪,如涉嫌接受禮物未上報,但禮物價值遠低於其年收入的情況,認為有罪但是不予起訴和實際處罰,僅僅令其引以為戒,或者要接受廉政培訓。當然這種判決必須公之於眾、接受公眾評判,不能自己關起門罰酒三杯。這樣就不會在功績斐然情況下,因為不小心犯了一個小錯誤但是涉嫌犯罪,就直接葬送政治生涯。當然這僅限於這種並非主觀故意、未造成嚴重後果的,更嚴重的那當然應該嚴懲不貸。此外,也要一視同仁,不能選擇性使用有罪不起訴和有罪起訴,公正性必須得到保障。

   第三,性侵害問題脫敏化、非嚴重加害者去歧視化。性侵害問題之所以總是引起巨大波瀾、當事雙方往往一方“社死”、前途乃至一生毀掉,以及導致的惡人加害者拒不承認卻“回家過年”、殘存良心的加害者承認卻“牢底坐穿”,很大程度就是因為問題的敏感性、社會各方對待的嚴重性。但是性騷擾、性侵害有不同的類型、程度、情節,雖然說任何形式任何程度的騷擾和侵犯都不對,但是如果凡是性侵一律讓其身敗名裂,反而導致以上所說的那些情況,而且還讓更殘忍手段、對受害者造成更大傷害的強奸犯相對少受了懲罰。比如婚內強奸和被陌生人強奸、被朋友侵犯和被仇人報複侵犯,能一樣對待嗎?

   由於性侵害其實相當普遍,真的以法嚴責眾也不現實。但是,現代民主法治文明社會又要求誠信透明、有罪必曝必罰。這二者不可能同時實現。所以,也需要改變社會對於非嚴重性侵害者的看法。以前很多情況下是假裝不知道世界上包括身邊有這麽多性侵害者,甚至對明知道性侵害過他人的人當正常人看,現在必須依法透明捅破窗戶紙,那相關的價值觀和看法也需要改變。我們過去能接受假裝不知道性侵害那麽普遍、能把未定罪但明知其實際上侵害他人的人當普通人看待,現在難道不能接受正常對待不那麽嚴重的性侵害者嗎?如果可以善待明知性侵他人卻未受懲罰者,卻不能接受已認罪受罰的,這豈不是自欺欺人、變相鼓勵犯罪和撒謊嗎?如果不能那性侵害問題更難以被曝光、矯正,還會出現更多社會問題。何況,一個真正文明進步包容的社會,當然也包括接納不是罪大惡極且積極認罪補償、改過自新的罪犯,哪怕涉及性侵害。

    第四,對真相無比強調,但懲罰應克製,著重探析問題發生的原因及解決之道。隻有這樣,才能讓當事人吐露心聲,各方共同探析錯誤和罪行發生的原因,以盡可能避免或減少。犯罪懲罰力度大,但是現實又沒有營造一個讓人可以輕易不犯罪的環境,隻會導致更多人隱瞞罪惡,通過爭奪或攀附權力、奔走鑽營以逃避懲罰,甚至製造更大的罪惡抵擋懲罰、抵消懲罰的損失,然後惡性循環,社會永無寧日。

   但同時強調的是要堅決探明真相、公之於眾,厘清是非黑白對錯輕重大小,讓受害者沉冤得雪,讓加害者認罪懺悔,讓旁觀者明白事實。各方也要對受害者和加害者進行合理的對待,不讓任何一方感到委屈。

    第五,犯案者在坦誠犯錯犯罪的同時,可以不采取那麽激烈和決絕的手段,恥感要有但是沒必要為律己逼死自己。這樣也能更好的探究事情來龍去脈、促進社會對類似問題的改善。其實這方麵美國進步主義者就比韓國好的多。例如科莫性騷擾事件後,他的回應其實很得體,沒有否認事實但是講了動機、客觀原因,且其中又沒有詆毀傷害女性。他幾乎承認了所有事實(沒有否認任何具體指控),但是講了這是受家庭和傳統影響下非故意傷害性的行為,自己隻是不能適應變化了的社會規範,且因此一度拒絕辭職。當然在巨大壓力尤其民主黨內部的施壓下,以及其他醜聞的影響,他還是不得不辭職。雖然在一些激進女權、進步主義者看來,他的辯解是在推卸責任和狡辯,但這樣難道不已經比絕大多數人要好了嗎?雖說承認犯錯犯罪並不是什麽值得稱頌的光彩盛事,但是難道要他否認事實、口是心非、反咬一口?

    其實歐美國家由於政治和各種社會運動發展成熟,進步思潮根基深厚,反而能夠比較坦然對待曝出的問題。經過近百年的民權運動和輿論曝光,他們已經對各種普遍存在隻不過不為大眾直接觀察到的犯罪,有了理性認識和脫敏反應,也知道什麽方式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韓國作為民主和各種進步思潮的後發國家,過於強調正義與純淨,對罪惡十分仇恨堅決批判,然後雖然讓部分人的正義得到伸張,但是也出現了嚴重危機和副作用,也完全可能導致反噬倒退。韓國進步主義者應該學習美歐,雖然這不是一下子能學的了而是需要長期積澱的。

    以上這些如果實行,其實都是有利於進步陣營、也有利於弱勢群體及整個社會的。這樣可以製止、修複絕大多數韓美進步主義政治家可能做、已經做的錯事乃至罪行。但是這些對保守派沒什麽用,因為他們根本不會開誠布公、坦誠相告、表裏如一,不過他們倒完全可能利用這樣的機製模式脫罪。但是即便如此,實行這些機製仍舊遠遠的利大於弊。隻是這些實行起來並非那麽容易。

    我所說的這些建議,有些其實好像已經在實行,但是我不是特別清楚實行的細節和影響如何。還有一些可能並不容易實行。所以我的建議也有些想當然、理想化,或者多費唇舌,可是我還是希望能夠有一點作用,說了總比不說好。

     墓誌銘和通行證能一致嗎?

     即便如上述建議那樣做出一些改變,也並不能根本上解決奉行道德政治的進步主義政治家麵臨的政治困境、道德困境、人生困境。更無法改變的,是整個進步陣營麵臨的困境和悖論。

    對進步主義者及進步陣營來說,其主張、強調、尊奉的各種價值和信條,對他們既是助力又是阻礙、既是激勵又是枷鎖、既是勝利又是失敗。

    如前所述,進步方一方麵強調社會公正、幫助弱勢、公開透明、天下為公,另一方麵自身卻因為人性、社會結構、曆史慣性等無法完全做到以上原則。而且不僅不能做到那些十分理想化的目標,還無法避免違法犯罪等被視為社會道德底線的東西。而其對誠信、一視同仁、邏輯一致性、不包庇不袒護的高度堅持,一方麵是走向文明進步社會必須的作為、實現各種目標的前提、解決一切弊病和犯罪的基礎,另一方麵則讓他們失去了防禦明槍暗箭的盾牌,在現實叢林中腹背受敵、進退失據、迷惘無措,不斷失敗。

    無數曆史也讓我們思考,進步力量這種對誠信、一視同仁、邏輯一致性、不包庇不袒護、尊重對方、無罪/善意推定……究竟值不值?對實現社會公正、幫助弱勢、公開透明、天下為公究竟是更有利還是反而更有弊?

    理論上和部分現實上來說當然是有利或者說必須。你自己都不誠實、雙重標準、區別對待、欺軟怕硬、親疏有別、猜忌對手、咄咄逼人……那如何可能讓他人、讓對手、讓社會認可這些主張、去付諸實踐呢?自己就在踐踏理想和原則嘛。至於說折中,我前麵提的建議就是折中,但是這很容易導致“邏輯滑坡”,容忍一次不誠實,可以在某件不得已的事情上撒謊,那第二次第三次再遇到類似情況呢?對A欺軟對B怕硬,那對CDEFG難道又能不欺軟怕硬而是一視同仁了?犯了小錯小罪不受懲罰,就會進一步試探,然後再降低底線標準?那文明、人權豈不倒退了?人犯錯犯罪不加製止,那就會上癮,因為可以帶來利益和愉悅,尤其戰勝對手的舒爽。所謂“風起於青萍之末”、“千裏之堤潰於蟻穴”,古人的經驗早告訴我們防微杜漸的重要、邏輯滑坡的危害。而且究竟哪些可以容忍哪些不能,也並沒有什麽公認的明確界限。所以,想達成那些理想目標、維護人權和實現正義,就必須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

    但是堅持了就有利於正義、人權的實現嗎?很多時候恰恰是相反的,甚至這種堅持導致了失敗。前麵我舉的美國的例子就很典型。奧巴馬、希拉裏及民主黨堅持君子之風(當然並不是完全的君子,但是起碼明顯要大幅好於共和黨和特朗普、麥康奈爾等人),於是導致2016年總統大選的失敗、大法官任命爭奪戰的失敗。這兩個失敗的傷害是巨大的。美國社會正義一下子極速倒退,弱勢群體由可減少許多苦難變成增加許多苦難。勞工方麵,不僅整體上勞工福利和保障減少、更容易被解雇和被動失業,臨時工、非法移民工人、女性和身心障礙者等群體在就業中也麵臨更多歧視性待遇,處境艱難;女權方麵,女性受到的結構性歧視加重,性侵害更難得到解決、家庭暴力防護更難、更多婦女無法墮胎、童婚廢止止步不前;環境保護方麵,遏製氣候變暖的一係列計劃被擱置、破壞環境的各種經濟措施出台,氣候危機加劇,不僅未來人類麵對危機,當下極端天氣就會增加;槍支泛濫情況更嚴重,更多人死於槍下;醫療方麵,“奧巴馬醫保”雖未被廢除,但是在具體的醫療政策、法律爭議判罰中,將對於患方越來越不利,多少患者因醫療政策保險政策改變而家破人亡。國際方麵,人權導向的外交被摒棄,利益至上成為主要原則,美國與歐盟、加拿大等國關係緊張,卻與俄羅斯、沙特等獨裁國家交好,並無視國際規約撕毀伊朗核協議、承認以色列對戈蘭高地的主權……這些狀況背後是多少人的痛苦、絕望、死亡……而如果是民主黨勝利,這一切都不會發生而且還很可能變得比2016年之前更好。

    如果民主黨能像共和黨那樣不擇手段或者不要臉皮,如在掌握總統職位和控製兩院時,也學著共和黨那樣利用權力強行改變政治平衡,在國會議席增加和選區劃分上完全傾向於自己,不顧反對利用職權強行任命大法官、黨官方甚至候選人同樣散布謠言和陰謀論及仇恨情緒攻擊共和黨對手、在製定法律及推行政策時完全不顧保守派情感和利益、窮盡一切手段利用法律和製度漏洞謀取政治優勢及鬥爭勝利……那2016年大選結果完全是另一個樣子,未來數十年最高法院的政治傾向也完全是另一個樣子,億萬相對弱勢的群體都能得到更好的生活,許多人的生命會被拯救(當然也會導致數量相對少的既得利益者生活變差一些、一些罪犯會被投入監獄或者死亡)。這並不隻是影響美國人民,也會影響世界人民。如果美國是希拉裏執政,人權必定是外交政策首要考量,尤其女權、兒童權利、勞工權利會被高度重視,世界上十數億至數十億人將直接或間接受益。

    所以,就為了堅持一些道德原則、不在與惡人鬥爭中變成惡人,就要付出這麽巨大的代價嗎?堅持正義卻縱發了更大的不正義、出於善良的動機卻致使邪惡更加肆無忌憚,好的行為卻換來惡果。這究竟是對還是錯?

    曆史總是證明卑鄙是通行證、高尚是墓誌銘

    其實,縱觀曆史,往往都是不擇手段、不講誠信或者說在鬥爭中狠辣的一方獲勝。西方文明初興之時,羅馬與迦太基爭雄,戰爭各有勝負,一度息兵罷戰。然而羅馬為避免迦太基複興,趁後者虛弱逼迫其簽訂條約,讓迦太基放棄武裝、交出一切兵器和船隻、交付米糧、送出兒童為人質,然後卻背信棄義,進一步要求迦太基焚毀城市、人口離開。這時的迦太基人才被迫反抗,可已解除武裝、喪失抵抗能力的迦太基人縱使拚湊了一些力量,卻再也無力抵擋羅馬軍隊。然後,迦太基被屠城,90%以上人口被殺死,其餘成為奴隸,這個一度與羅馬爭雄的強大國家徹底滅亡。而羅馬從此稱霸地中海,最終成為千年帝國。迦太基故地卻幾經外族征服,淪為多個帝國的殖民地,今天也還是一片破敗。輝煌偉大的古文明之一,就是靠這種背信棄義而強大的,文明背後是深深的野蠻,野蠻之上還有更惡毒的狡詐背信。

   這樣的曆史,在中國同樣不新鮮。玄武門之變,也是李世民先下手為強(當然按一些史書是“自衛反擊”,但同樣被記錄的是李世民喜好修改史書),殺盡李建成李元吉後代、霸占李元吉妻子,逼其父李淵退位,然後成了造就“貞觀之治”的“天可汗”。關於三李及爭鬥的史料也有記載李建成性格寬厚,不忍誅害李世民,也確實在此前放過了機會。更早的吳越爭霸,許多人隻知道“臥薪嚐膽”的故事,但是忽視了夫差終究是放過了勾踐和越國,勾踐卻在後來沒有放過夫差和吳國(當然這個還有點情有可原)。同時期宋襄公在泓水之戰中的仁義和禮讓,不僅導致戰敗還成了笑料(雖然其實並不好笑)。再往晚近,國共內戰改變了中國命運,後來就發生了一係列慘劇,幾千萬人無辜喪生,更多的人受盡了種種苦難。如果當年蔣介石不擇手段,如抗戰中保存實力、重慶談判後扣押毛澤東、拒絕真正裁軍、在國統區禁止中共活動、優待偽軍和漢奸,就不太可能輸給抗戰中遊而不擊、假裁軍真重編、統治區禁絕國民黨勢力、積極招收偽軍尤其拉攏偽滿勢力的毛澤東的中共。那中國曆史乃至世界曆史都要重新改寫。還有更多曆史轉折中的事件,從沒有單憑仁義取勝的,卻總有背信棄義成功的。

    到了現代社會,人們越來越重視道德、契約、是非,但是人和社會的本質並沒有改變。無論是宏大的曆史事件,還是個體的是非爭議,卑鄙仍然常是通行證,高尚仍然容易變成墓誌銘。而且,涉及利益越大、越是生死攸關、影響深遠的衝突博弈,越是會不擇手段,越是無法由是非本身決定結果。至於堅持道義、信用、良知的失敗者得到的同情、讚美,和那些巨大的現實利益(不僅有物質利益,還有精神或者說非物質層麵的尊嚴、愉悅、自信乃至不痛苦,同樣是巨大的利益)比起來,又算得了什麽呢?即便把對前者的同情讚美拉到極致,又能抵消受難的痛苦於萬一嗎?這世界那麽多值得同情的,程度情況也不同,又怎麽可能都同情到極致?極度同情某個人某派別,是不是又對那些更悲慘的不公平?何況,這世界曆史總是勝利者書寫的,話語權也是強勢者掌握的,他們的確很難完全顛倒真相、騙過每一個人,但是足以把水攪混讓人各打五十大板,或者很多時候反而是傾向於卑鄙的勝利者的,失敗者反而會被潑汙詆毀(包括的確有汙點和無中生有)、黑曆史被放大,堅持道義良知不僅沒有美名還反被冤屈,被道德枷鎖壓垮,還不如道德淪喪成功後的人得到的讚美多(這種讚美不止是虛情假意的,還有真心實意的)。不談物質利益,正直者往往名譽和評價上也不如惡人。這樣的現實下,能夠繼續堅守的還有多少人?(即便道義優勢可以讓對方暫時心悅誠服、民眾暫時傾向自己,但無非隻是壓倒對方一時,可是隨著事情的變幻、衝突的增多,以前的道義和堅守越來越貶值,等到大勢變化,各方都不會再因為前麵哪一方多麽仁義、自己對對方有多少虧欠而放棄現實利益爭奪)

    善惡正邪的複雜變幻讓人難分黑白

    何況,在現實的各種鬥爭尤其涉及權力、利益、話語權的鬥爭中,並不是那麽簡單的以真誠對虛偽、以良知對陰險、以善意對惡意。在漫長而複雜的博弈中,沒有一方可以始終克製自己的感情與邏輯,不被對方激怒、帶偏,再正直的人都不可能不帶感情的、毫無非理性因素的參與鬥爭。相反,正義一方往往更具感情和衝動性,因為受害者受害後總比加害者加害後更不冷靜,好人被冤枉也比壞人被說中更會激發痛苦。這就很容易造成正義一方失去克製,於是也變得不再堅持原則(哪怕隻是一時、局部),而這樣就一定被對方抓住大加撻伐,以毀損正義方的名譽。再說,即便不被激怒,對方也總能找出你的一些弱點缺點黑點,來轉移焦點和改變旁觀者態度。雖然魯迅說“有缺點的戰士終究是戰士,完美的蒼蠅終究是蒼蠅”,但問題是現實中都是人,無法透視出人體和精神裏邊究竟是“戰士”還是“蒼蠅”。不同的人價值觀不同,有些人眼中的小事另外的人覺得是大事,有些人眼中的成就另外的人則認為是災難。進步陣營主導的正義一方,也往往會因為誠實和自省而承認一些錯誤甚至罪行,這不僅不會換來無道德無同理心一方的諒解寬容,還會成為攻擊的把柄、易進攻的軟肋。承認錯誤和罪行就意味著要付出代價,而且往往是很沉重的代價,有些代價足以令其喪失在博弈中勝利的能力。而後者絕不會主動承認哪怕顯而易見的罪惡,矢口否認或者巧言令色。如果有德方也學無德方那樣否認和狡辯,那也就不再那麽誠實和正義了,也同樣會被對方攻擊。還有,即便雙方有善意和克製,因為各種偶然和誤解也會誘發不信任與對抗行為。何況沒有誤解也會有人故意製造誤解、有了善意也會有人破壞善意。當然,過度的善意與克製又會導致事情無法解決、正義不能實現,即便實現了暫時的和平與進步,也會留下惡者惡行複辟的禍根。

    複雜漫長的鬥爭中,有原則有操守有所為有所不為的一方,手段被更多節製、言行被加倍注視、問題被放大檢視,即便表裏如一、小心謹慎,還是處處破綻。而不擇手段、毫無誠信和道德的一方,隻要足夠有才無德、狡詐狠毒、死皮賴臉、巧言令色,就足以將大部分甚至全部錯誤乃至罪惡掩飾和淡化,並且完全可以把他們這些品性扣給對麵,隻要其足夠無恥和沒有心理負擔。

    不擇手段的惡人的不斷勝利,也會毒化人心,讓更多人因為三觀毀壞及追逐利益乃至為基本生存,成為他們或他們的支持者。即便站在他們的對立麵,也隻是“凝望深淵的人”罷了。

   當然,說了這麽多,有向往正義的人可能在內心會拍案而起,“那無條件支持正義一方就行了,不看別的隻看道德”。這確實是一個應對方式,但是並不意味著真的能解決好問題。

    第一,除了有些比較明顯的相對正義和相對邪惡一方,還有很多情況是複雜的、不明的,並不是那麽容易判斷孰是孰非。我一直在講進步陣營如何好,保守陣營如何壞,隻是相對而言且特指一些國家的某些政治勢力,並不代表說進步陣營沒有缺點、保守陣營沒有可取之處。很多事情既要看人看立場,更要看事情本身是非曲直,而幾乎不可能也不應該在所有事情上100%支持一方。而且道德高尚的人未必在所有事務尤其專業問題上都能做出相對正確的判斷(雖然有通識知識的人可以做一些引領和啟示),所以還是要辨別是非曲直,而不可能簡單根據誰道德好支持誰。

    第二,即便有些事情正邪明顯,可是並不是所有人都能明白。即便按照我們這樣的人文主義兼理性主義者認為是非善惡非常清晰,足以決絕的站隊某一方,但許多甚至大多數民眾並不能。民眾的知識和眼界有限,既可能被正義召喚,也可能被惡人煽動。如果他們所選擇邪惡力量對其有益處還罷了,很多時候他們會義無反顧的選擇坑害他們的人,甚至有時明知被坑害還心甘情願。中國底層大量的毛派不就是如此嗎?不僅專製國家和欠發達國家,發達國家也普遍存在。美國又是典型。支持特朗普的下層民眾,按特朗普的政策將失去許多福利保障,個人權利更容易被侵害,但是仍然支持特朗普。特朗普對女性和女權極為不友好,卻有半數以上白人女性投票給他。當然,這並不是否定民主政治的理由,可這是事實。

    第三,即便真的無條件站在了某個時期更加正義的一方,也未必是件好事甚至帶來災難。不同時期、不同處境、不同價值取向下,相對正義一方和相對邪惡一方是可以相互轉換的。如果高估某人或者某群人的道德,他們作惡更難被預防和抵擋。如果從清廉、平等、純潔、扶弱、革新性方麵,國共內戰中的中共顯然好於國民黨。可是,當大多數民眾或自願或被裹挾的支持他們並奪取政權後,換來的是加倍嚴酷的專製統治以及從未有的浩劫。1996年塔利班勢如破竹般奪取阿富汗大部分地區,同樣和其紀律嚴明、打著清除軍閥和國家統一的大義旗號有關。還有例如1979年伊朗伊斯蘭革命、1980年津巴布韋獨立,人民都把權力全權授予了當時確實代表正義的革命者,然後就糟了。當年的他們未必是壞人甚至是很好的人,但是一旦“嚐到了權力的滋味”並且不受製約,那什麽壞事都有可能發生。雖然說已實現軍隊國家化、權力製衡的民主國家不至於如此,但是一邊倒的政治局勢總是令人擔心的。人性經不起考驗,屠龍者成為惡龍是常有的事。

    所以,在這樣複雜和險惡的曆史傳統和現實境況下,進步主義者們希望開辟的道德政治、人權政治、純淨政治道路,雖極富正義和理想,卻時常甚至多數時候並不能贏得現實的勝利。

    進步主義不是矯枉過正而是開拓人權

    說到這裏,以及聯係現實,可能很多人都很悲觀,認為韓美那樣的進步陣營的各種思想難以實行、行為矯枉過正、自掘墳墓。

    不錯,我在文中對此做了許多批判和擔憂。但是,這並不代表我反對這樣的主張和行為,相反我是十分佩服、非常支持的。

    我們之所以認為那些主張難以實行、所作所為矯枉過正,是因為我們生活在一個與完美世界有著極大距離的環境中。而中國人尤其離世界的“完美狀態”相遙遠。相反,我們距離充滿著命如螻蟻、等級分明、殘忍暴虐的曆史太近,甚至部分國家部分地區部分人仍處在這樣的生存環境中。人們尤其那些處於政治專製、物質匱乏、思想壓迫、社會沉悶的人們,已經習慣了這個世界發生的許多幸與不幸。格差社會、以權謀私、黨同伐異、虐待欺淩、恃強淩弱等不公不義,似乎像日月更替、春種秋收那樣成為世界中必然發生、無可更逆的客觀現象了。

    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我們在曆史長河中追溯,就會發現人類社會是在不斷變化的,一切人權也都是從無到有的、人為建構的。從原始社會基本家庭單位和氏族的形成,到奴隸社會部落與國家等統治機器的產生,再到農耕社會禮儀教化的出現,以及工業社會中個人權利義務的發展,都是從無到有、從殘缺到完善、從落後到先進的。人類以前沒有的東西不代表後來也沒有,某個曆史階段無法實現的目標並不是永遠無法實現。這種變化既與客觀世界和物質的變化有關,也和人不斷的奮鬥抗爭、開拓創新有關(客觀世界和物質變化很多也是人的奮鬥的結果)。

    簡單的說,就是人和人類社會的價值觀念、權利義務、製度體製等,都是人為製造的,且在某個時間段之前並不存在,但被人為的建構了出來。就像氏族公社時期,人們根本沒有國家意識,並不認為自己對氏族之外、同處一片地區的人有任何義務、產生任何同胞之情。對那時的人,也不可能明白稍微複雜的是非和正邪,隻有保護族人和抵抗外人的本能。而且,即便與父母妻子兒女的親愛之情,也是一種動物性本能性的,而非後來才有的有思想和靈魂和複雜內容的親情(無論物質,僅僅精神層麵,人類現在對父母妻兒的感情內容和支配對親人言行的想法思想,能和尼安德特人、元謀人一樣嗎?)。但是隨著文明發展尤其語言文字的出現,人類出現了道德,人類的活動不再隻是出於動物性的欲望和本能,而是開始考慮是非、善惡、名譽、尊嚴這些閃耀著人性光輝的東西。再往後,宗教信仰被製造了出來,並且逐漸讓全世界大多數人都信奉。而此前的人們頭腦中根本沒有這一切。啟蒙運動(思想革命)、歐洲政治革命和工業革命以前,人們也認為人分三六九等是天經地義(說“王侯將相寧有種乎”那位的意思也不是說要人人平等,隻是說自己也能做王侯將相),本來就有主仆之分。那時的人們也不覺得男女應該平等,女性仍然是男性的附屬物。三大革命後,強迫勞動、奴隸製、童工、人口販賣還廣泛存在並且合法,大多數人還是大字不識的文盲,並沒有現在的勞工法、兒童保護法、普惠義務教育。政府也沒有任何強製義務負責平民的醫療和養老等基本公共服務,人病了就病了、死了就死了。此外還有一點,古代的暴力是非常普遍且殘酷的,從民族戰爭到群體械鬥再到非死即殘的個人行凶,暴力是人類曆史上司空見慣的解決爭端的方式。

    可是現在這一切都已經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即便有些國家還未真正實現結束舊時代的現象,也不會公然讚同那些陳規陋習。暴力雖仍然普遍發生,但頻次和烈度都已急劇降低。人的權利和尊嚴都是發展出來的,社會道德法律和各種規範也是人為設計的,思想文化、社會結構和各種習慣也都是人建構的,而不是從人類誕生起自然就形成的。如果沒有這些人造的製度、習俗、價值觀,我們現在還像幾萬年前的原始人那樣每天隻有采集、飲食、交配呢,幾千年前的人絞盡腦汁也不可能想到今天人類的生活(不僅物質還有精神生活)。

   這樣的曆史巨變也證明了,人權是從無到有一步步開拓和建構出來的,存在並不等於合理,舊的成例並不是隻能永遠因循。進步主義者提出的那些思想觀念和相應主張,的確與這個世界的現狀相抵觸。可是我們究竟是要被現實征服,還是去克服人性與社會的醜陋,開拓出新的未來、將人權發展到更豐富的內容和更高的高度呢?既然人類可以從那樣一個完全蒙昧和野蠻的時代走到今天,那為什麽不能再走向更加文明進步的未來呢?如果我們的祖先滿足於食色之欲,也就不會有後來燦爛的古代文明,人類隻不過是聰明一點的畜生;如果止步不前於主仆怡怡的耕戰時代,也就不會有民主法治平等博愛的思想和革命浪潮出現,也就不會有今天人民大多數的物質與精神生活。

   還有,我們也不能消極等待,將一切留給未來的人去做,而是越快越好。試想,如果人類各種奮鬥和抗爭讓現代工業文明早在公元1000年時就產生(包括物質和思想及製度各層麵),那我們的前數十代祖先都會免於“足蒸暑土氣、背灼炎天光”的折磨,也不需要衣衫襤褸的跪拜官紳,每天麻木的在家裏發愁發呆,而是像我們一樣享受作為有尊嚴的獨立個體的現代生活。

   現今的人類雖然已經取得了驚人的進步,還承受著各種各樣的痛苦,物質上的在其次,主要是不公不義。進步主義者提出的那些主張,主要就是為了解決當今的不公不義,讓一個高度文明的社會早日到來。那時人們的幸福程度相比現在,就相當於我們和古代的對比。如此巨大的提升,我們難道不應該讓它早日到來嗎?

   個人奮鬥看似抵不過曆史進程,但其實曆史的進程也是許多個人奮鬥的集合的結果。雖然奮鬥抗爭的結果有許多不確定性,也一定會有反複甚至悲劇,但是人類不仍然總體是向前的嗎?如果不去改變,那可能沒有一些因改變而發生的不幸,但會有更多因為沒有改變而發生的不幸。

    所以,進步主義者那些主張和目標,都是可敬的,也並非不可行的。他們的激進也可以理解,因為那些不公不義實實在在的傷害了無數的人,並繼續在各個角落發生著。我們自己不應該被傷害,也不應該允許其他人被無辜的傷害。可是,作為加害者的大多數既得利益者因此獲得利益,所以不肯改變;作為受害者的大多數“既失利益者”因受害而虛弱並逐漸麻木不仁,所以無力改變、無心改變。所以許多不公不義才長期存在。進步力量的興起和進步思潮的湧動,讓這些“存在即合理”的醜惡得到關注批判,即便未能立即有效解決,就足以讓人鼓舞振奮,看到改變的希望。 

    韓國進步主義令人敬佩

    韓國的進步主義較為激進,前麵我已經說了其弊端。但是,從根本上說這是好的,從感情上說更是令人感動和敬佩的。韓國進步陣營的政治抗爭、社會運動風起雲湧,而文藝與傳媒界也剛勇尖銳,對製度性結構性乃至基本人性醜惡的揭露、對曆史悲劇的銘記與反思、對不仁不義的權貴精英的批判、對為國為民英雄人物的謳歌、對受苦受難弱勢群體的同情,都展現的淋漓盡致。他們所抗爭、揭露、反思的東西,也正是中國所發生過或正在發生或未來麵臨的問題。

    韓國政治鬥爭的激烈,從其建國至今未有一個總統善終(文在寅暫時除外)就可看出。可是,至少民主化後發生的對幾個總統或其親屬的懲罰,反而可以證明韓國不會姑息犯罪,不會因為是總統就放過,而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以及“違法必究”。隻有這樣,才能為社會樹立一個良好的示範、正確的明示。而非像一些專製腐敗的國家領導人那樣,其胡作非為不受追究,暗示和鼓舞了從高官到百姓的普遍墮落。

    而盧武鉉、樸元淳的自殺,以及吳巨敦、曹國等人的入獄,確實會打擊進步陣營,可也立下了不能以權謀私、貪汙腐敗、性侵害他人的警世鍾。如果對他們寬容放縱,那惡劣的示範就會讓更多人如此犯罪,造成的損害豈是他們這幾條人命和政治生涯可比。如果這些人的生命和前途能換來未來特權犯罪、性犯罪的大幅下降,那可以說是任何解決相關犯罪方式中代價最小的了。許多專製或者民主法治不健全的國家領袖倒是得以善終,然而人民苦不堪言,導致的各種苦難何止成千上萬人命的終結、百萬千萬人的人生命運的毀壞。如果容忍以權謀私為家人撈好處提供便利,因為其有地位和功績而不受懲罰,那從上到下稍有成就和權勢的人都是恃此搞特權,老百姓從整體到個體都要倒黴。如果對性侵害不能秉公處罰,那就等於暗示這種事的必然和合理,全國男性可以猥褻甚至強奸女性,多少女性將飲泣終生。

   還有,韓國那麽多反映黑暗現實的電影,的確會讓人感到某種絕望痛苦,讓國民受到創傷。可也正是這些極為直白的揭露和強烈的批判,讓社會正視那些普遍存在卻又看不到的黑暗。有中國人說“韓國人隻會拍電影而改變不了現實”,這是完全的謬誤。韓國每部能夠反映某個典型社會問題的影片播映後,都會對現實有重大實際影響,包括相關法律和製度的出台或修訂。如《熔爐》熱映後,不僅當時該案重新判決,還出台了“熔爐法案”以加重處罰侵害弱勢群體的罪犯。《素媛》也促使保護未成年人的相關法律出台。《辯護人》讓韓國人民了解了軍政府那段侵害人權的曆史,並推動了該案的平反。《挖掘機》對光州事件責任問題的探究及每個參與者的拷問,都推動了現實上同樣情況的上演。《殺人回憶》、《那個家夥的聲音》、《追擊者》、《斷箭》等影片,也都促使人們對相關犯罪或體製及人性問題進行了深刻反思,並提供各種方式以改變這樣的現實。看到了黑暗,才更加向往光明。韓國電影深深的詮釋了這一點。

    韓國進步主義與他國和地區的對比

    韓國進步主義的波瀾壯闊,不僅體現在本身,還體現在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對比。沒有民主法治、公民社會、政治性自由的中國自不必說,其他發達民主的國家地區也難以望韓國向背。

   與韓國一海之隔、同屬東亞文化圈的日本,政治其實是一潭死水,雖然首相經常換,也不乏出現醜聞“落馬”者,但人們已經習以為常,政治也不會因此有根本動蕩,右翼的自民黨仍然是長久執政的“萬年執政黨”。日本的公民運動波瀾不驚(當然60-70年代的確大鬧過,但是早已停了),國民對政府不滿但又順服,沒有強烈的反抗心態。秩序下的自由既平靜又無力。而日本電影雖也不乏深刻,但是卻更傾向美學和哲學表達,反而淡化了其現實批判性。人們看到那些電影隻會有一些深刻但虛幻的感慨,並不能直接與現實對接和產生強烈改變現實的衝動。這樣的藝術說白了就是上流社會及知識分子的精神娛樂,平民大眾和曆史上的苦難隻不過是他們充實精神生活的調酒劑和潤滑油罷了。還有,日本對自己在曆史上製造的滔天罪惡不僅不充分反省和彌補,還百般粉飾和懷念,這也就注定他們不可能在邏輯自洽的情況下挺起脊梁、擁有完全正義的底氣(這也算一種報應吧)。

   而更具對比性的是台灣。台灣同樣與韓國同屬東亞文化圈,曆史也非常相似,都經曆過殖民時代、右翼獨裁和民主轉型,經濟水平也相近。可是,台灣和韓國的政治風格、公民氣質、社會氛圍是截然不同甚至明顯相反的。雖然台灣的各種政治和社會問題未必比韓國少和輕,如黑金政治的泛濫、轉型正義的拖遝。但是台灣人的反應卻與韓國非常不同。台灣的政治和公民運動是嚴重兒戲化的,從官員到普通公民的正義感使命感都是差劣的。或者說,他們看似也非常重視權利與自由,表麵看來各種政治鬥爭、公民運動也不比韓國少,可是卻沒有真正的“心氣”。輿論環境則更是如此,台灣的政論節目有多少嚴肅認真的?文藝影視則與韓國差別最為明顯,其反映曆史和現實的優良影視作品不僅寥寥無幾,那寥寥無幾的也是淺嚐輒止、流於表麵。《被出賣的台灣》除了反映一些表象,何曾直接表現複雜的政治博弈與專製機器內部的黑暗?連對黑社會的描寫都有明顯保留和粉飾。《我們與惡的距離》看起來挺深刻和觸及社會邊緣,實際上卻以親情冷暖、個人喜怒哀樂掩蓋了社會結構的不公義和人性的醜陋(這點倒和大陸影視劇頗類似)。台灣的特點就是“小確幸”,對於深刻宏大的東西缺乏興趣,也不願直麵社會和人性最黑暗殘忍的一麵,也就無法生發出氣蓋千夫的浩然正氣、天下為公的家國情懷。這背後是台灣一方麵與中國大陸離心離德進而舍棄博大的中華文化與民族精神,另一方麵又沒有塑造出自己的核心價值觀與族群氣質(或者說現在的這種狀況就是價值觀和氣質),導致的民族精神的缺失、根本思想源泉的孱弱。

    反修例運動結束前的香港,也是可資對比的一個對象。香港由於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曆史淵源,產生了相對獨特的政治文化、思想運動和公民社會。一方麵,香港的政治運動頗為壯觀,社會思潮複雜多樣,公民尤其知識分子的政治活力很強;另一方麵,香港平民在日常卻對政治較為冷淡,相對民權問題更關心民生議題。這顯然是香港地狹人稠、生活壓力大導致。而香港由於緊鄰大陸並受大陸影響極大,所以香港政治總是與中國大陸的政治密切相關。而香港人的利益也與中國大陸及大陸人的利益有強烈相關性,既有相互依賴利用,又有競爭對抗排斥。而隨著陸港衝突的加劇,香港的政治主流逐漸由“大中華民主橋頭堡”變成“本土自決主義”,本土主義和分離主義主張壓倒了對社會正義及民權民生改善的訴求,政治風氣變得極端和畸形。即便後來沒有發生全麵清場及頒布《國安法》,香港的政治活動及思想運動也喪失了正義性、博愛性,與文明進步背道而馳。

    而歐美國家的政治進程、公民運動、文學藝術表達雖然也波瀾壯闊,但是已經進入了相對的疲態,或者說其各種具進步意義、批判性質的運動和表達是分在曆史不同階段逐漸釋放的,沒有韓國這種因民主後發、曆史沉重、轉型劇烈、理想現實落差大等原因,而呈現集中而強勁的表達與行動。歐美反映製度、人性、社會黑暗的影視劇當然要遠比韓國多,但是如果僅以現實主義手法反映黑暗麵這方麵而言,除少數難以超越的經典外,絕大多數作品還不及韓國的那些典型作品。

    還有的國家,例如與韓國同為發達國家、也同樣受中華文化影響的新加坡,其政治尚未完全民主化,政治自由與公民社會不健全,價值觀也因製度、文化、曆史經曆與國際環境等被壓抑限縮。新加坡最重要考慮的是在異族異教的環繞下生存,是穩定和民生,正義與使命這些就被有意無意的束之高閣了。

    而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則仍然困在一些基本的生存與發展上,根本無法像韓國這樣的標準去尋求真相、追逐正義。印度的惡性強奸數不勝數,柬埔寨兒童捕蛇為妓,尼日利亞遍地腐敗,墨西哥深陷暴力和毒品泥潭……當更慘痛的悲劇普遍發生,那些客觀上很嚴重但和更慘痛相比好一些的,也就自然失去了被聚焦的可能性與正當性,除非被某些力量有意推向輿論焦點。他們還沒有條件去追求那些更高更深的正義。(當然,其實這些國家的政治變革、公民運動、輿論表達也都是很激烈的,可是由於其所處發展階段尤其實力局限,無法有韓國同樣甚至反而相對更溫和的抗爭的影響力、關注度)

    韓美及世界一切真誠正直進步主義者的偉大與其奮鬥探索的意義

    於是,韓國進步主義的激進、剛勇、深刻、自省自律,就無比突出的體現出來了。這既有各種客觀因素造成,更在於人基於良知的主觀能動。從金大中、盧武鉉、文在寅、樸元淳這些政治家,到林權澤、奉俊昊、金基德、金秉佑這樣的藝術家,再到尹祥源、全泰壹、權仁淑、沈相奵這樣的抗爭者,以及千千萬萬的仁人誌士與普通公民,韓國進步力量的奮鬥、呐喊與犧牲,既充分詮釋了“事在人為”,也展示了時代的局限、社會的複雜與人心的無奈。(當然我並不是說盧武鉉、樸元淳這樣的人是十全十美的偉人、英雄,這樣說也會傷害他們罪行的受害者。我隻是說他們隻是部分方麵偉大,而其拒絕潑汙受害者而是認罪甚至自殺,雖然並不能以偉大相稱,但是其已經伏法或者付出代價了。起碼在當今時代,這還是值得敬佩的吧。同時這也不影響我對受害者的同情)

    韓國進步主義者對道德政治、正義社會的探索和追尋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反而造成了一些反噬和倒退,但是這種探索與追尋從根本上是應該肯定的。就像法國大革命付出的代價更大,許多革命之士也殞命斷頭台,卻讓世界永遠不一樣了。他們的犧牲是值得的,是“舉大計”而死的“死國者”,不僅是本國本民族的英雄,也將永遠刻在人類曆史的功勞簿上。甚至說,那些還沒有壞透了的他們的對手、那些倒在探尋正義之途路上的保守派,他們遭受的懲罰和痛苦也同樣是有價值的、可算功績的。就像法國大革命中的吉倫特派、保皇派及貴族階層,與雅各賓黨人、革命民眾同樣值得尊敬,國王路易十六夫婦也算死得其所,“因為共和必須生”。韓國全鬥煥、盧泰愚、樸槿惠、李明博及他們的背後和下麵所有付出代價的人,也都是進步進程中的罹難者。他們雖然壞,但是和那些完全違逆曆史車輪、毫無底線、未受懲罰甚至生榮死哀的各國既得利益者相比,已經是“好”的了,畢竟與進步主義者共同完成了偉大的變革,並促使國家民族乃至人類社會前進。

    韓美等國的進步主義者所主張和踐行的,雖然現在難以在功利層麵取得全勝甚至導致反噬和倒退,實際成敗得失(包括理想本身的成敗得失)令人擔憂,但其情可憫、其誌可嘉。人類經曆了漫長而昏暗的長夜,17至21世紀的人們雖未完全看見日出,但已迎來了充滿希望曙光的黎明。隻是,這僅僅是一部分人的黎明,而還有更多的人仍然處在昏暗之中,甚至對一些人來說他人的黎明恰恰是自己的黑暗。因此,我們不僅要實現有人得到正義、讓主流和大多數人得到正義,還要讓所有人都得到正義、所有人和世界的一切都得到完全的正義。那時候,一切邏輯不自洽與不誠實都將消失,一切問題和事情都能根據是非曲直本身得到恰如其分的處理對待,每個人都能得到與其付出相匹配、更與其德行相匹配的物質與精神所得。

    讓曆史來見證與審判

    這或許“永遠(到人類滅絕乃至宇宙完結之時)”都不可能實現,但我們可以讓現實盡可能接近那樣的終點。百萬年前的人類何曾想到4000年前人類如何“文明”的生活,4000年前人類也不可能想到21世紀的人有怎樣的物質和精神,我們怎麽能斷言現在的一切醜惡都將永遠存在、未來不可能變得有我們現在想象不到的美好呢(當然也可能有想象不到的黑暗與醜惡)?無論是思想和精神及價值觀領域的轉變,還是科學技術的突飛猛進,都讓未來有著無限的可能與拓展空間。但是這種美好不可能自動到來,而是需要無數仁人誌士的奮鬥才能實現,也完全有必要去實現,哪怕前路充滿風險。

   “讓我們忠於理想,讓我們麵對現實”。實現正義與美好,當然不可能隻憑真誠與正直,現實中也沒有人100%做到。可是,我們起碼要避免不擇手段和喪失底線,在權衡利弊時多考慮是非而非利弊,評判事情更多依據真相而非立場。在實現目標過程中,要循序漸進、考慮和兼顧各方利益,要有耐心和理性,爭取以最小代價取得最大成果。在對待包括政治人物在內的各種進步陣營的人時,也要明白“金無足赤、人無完人”,有問題當然可以批評甚至彈劾,但也要重視他們的功績、不去以偏概全。

    說到這裏,又回到老生常談、被許多人早就說爛的觀點和建議上了。不僅前麵這段話,全文中還有許多東西應該也是別人已經思考和討論甚至實行過的吧。如果這些方式真能有效解決問題,那進步主義的那些主張理想早就實現了。所以說明或許這世界通向正義的道路的確無解吧。可是,我們仍然要堅守、要抗爭。一切,讓曆史來審判。哪怕未來高尚和正義者在有形無形“史書(口耳相傳也是史書)”與“紀念碑(人心也是紀念碑)”上被刻上的是“卑鄙”與“邪惡”,卑鄙者在“史書”與“紀念碑”上的記錄卻是“高尚”與“正義”,所有正義之言如我以上的這些話反被最終勝利的惡人用來標榜自己、指斥真正的高尚和正義者,那天地自然與人文理性之魂,也會給世間所有人、一切事以公正的記錄和審判。

                                                          王慶民

                                                     2021年10月7日

                                                共和曆230年霞月紫茉莉日(初稿)

(需要說明的是,我個人並不是什麽高尚和正義者,相反我有過很多不光彩的過往與現狀,也不認為我自己未來就能改變的完美無瑕。但正是如此,所以我才更加向往正義與光明。何況,我在承認自己有醜惡的一麵及“黑曆史”的同時,也知道我起碼比中國絕大多數既得利益者要清白和正直,無論過去還是現在。我也比絕大多數人要更加坦誠和更多自我反思,否則我也就不會寫這篇文章及其他包括個人自述在內的各種文字了)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