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軍中馬前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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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爭議之殤

(2022-07-07 09:20:05) 下一個

                           

    新冠疫情已肆虐世界近兩年,人類付出了沉重的代價。而疫苗則一度成為世界克服疫情的希望。從去年至今,世界上已研發出包括輝瑞、莫德納、牛津-阿斯利康、衛星、科興、國藥、高端等諸多種類的疫苗。

    但是,當疫苗大規模生產並投入使用後,並沒有讓疫情得到明顯的遏製。一個原因是疫苗的保護力有很大的局限性,另一個原因則是有許多人因擔心疫苗造成身體傷害等安全問題拒打疫苗,導致疫苗接種率不足,進而影響到利用疫苗達成群體免疫以阻遏病毒傳播的目的。

    隻有接種了疫苗才涉及到有效性問題,所以先談後一個問題,即為什麽許多人拒絕接種疫苗及其影響。無論在美國還是中國,以及其他許多國家和地區,都有許多民眾質疑疫苗的安全性,不願意注射疫苗。中美等國拒打疫苗者(簡稱反疫苗者)的拒打原因,既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

    美國反疫苗者大多數是福音派基要派基督徒、伊斯蘭原教旨主義者、極端正統主義猶太教徒等保守派宗教信徒。他們拒絕接種疫苗的原因,一是將宗教教義加以原教旨化的理解,如認為接種疫苗避免感染疾病是違背了神的旨意等;二是這些人缺乏科學理念乃至根本不信科學,所以對疫苗有效性及安全性十分懷疑。而另有一些反疫苗者,則是極端的自由主義者,他們一向反對國家權力的幹涉,認為政府強製要求每個公民都接種疫苗是侵犯了個人的自由與對醫療方式的選擇權。而這兩類群體也都有起碼一部分相信流傳已久但早已被證偽的疫苗陰謀論。

    而中國反疫苗者的拒絕原因,就有所不同了。中國拒絕接種疫苗者(或者不得不接種了疫苗但是內心仍然很反感者)的拒絕原因,是對於政府、衛生機構乃至疫苗廠商的嚴重不信任。進一步說,是對非民主的、不透明的中國體製的不信任。而中國國產疫苗的確曝出過多次醜聞,更打擊了國人接種疫苗的意願。而時常在社交媒體曝出的疑似“注射疫苗導致白血病/心髒病/腦溢血”甚至死亡的事件,更加重了猶豫者的疑慮。當然,中國也有疫苗陰謀論在流行,但是程度似乎不如美國。中國國民科學素養雖然同樣堪憂,但是出於宗教原因的反智與陰謀論影響較小。

    簡單來說,美國反疫苗者拒打疫苗的原因主要是宗教和個人意誌原因,而中國反疫苗者則是因為缺乏對體製、政權、疫苗本身的信任。但是二者也有相同之處,即科學知識與科學理念的缺失、陰謀論思維的支配。

    雖然兩國反疫苗者都有一定的理由,中國的反疫苗者更應得到理解,但這不意味著他們拒接疫苗的態度和行為是正確的。

    疫苗的確可能會造成不良反應,極個別情況下還會造成嚴重的不良反應,但是這種不良反應不應該被誇大。根據各種口徑的統計和專業意見(不僅隻看專業意見,也包括通過科學和人文常識進行的評估),在疫苗有一定有效性的前提下,接種疫苗遠比不接種疫苗更利於安全健康。例如BBC一份圖表顯示,55歲人群中因接種疫苗造成嚴重傷害比例隻有百萬分之四,而因感染新冠而喪生的比例卻有百萬分之八百。雖然在25歲群體中這兩個數據分別變為百萬分之十一和百萬分之二十三(注意一個是嚴重傷害一個是喪生),但是接種疫苗仍然遠好於不接種。此外,圖表中還列舉了百萬人中因交通事故、雷擊等意外致死的人數,以襯托疫苗不良反應的概率並不那麽可怕。其他還有各種機構、媒體的統計數據,在此不一一列舉,都很容易找到。

    而有些人尤其疫苗陰謀論者,則不僅強調這些由醫學證實的不良反應,還把偶合也當成疫苗的傷害。所謂偶合,就是一個人在接種疫苗後不久又得了一種或幾種疾病,但是僅僅是時間上的巧合,得病與接種疫苗沒有因果關係。在中國互聯網上曝出的許多接種疫苗後得病、死亡的案例,多數情況下更像是偶合。例如有人說接種疫苗後得了急性白血病,懷疑是疫苗造成。而據各國醫療界的說法,都是說現在尚無證據證明患上白血病與接種疫苗有關。雖然這沒有完全否定相關的可能性,但是這種說法在醫學及科學上已經可以默認為二者無關。

    偶合其實很好理解。借用方舟子先生的一個比喻,打完疫苗後開車掉溝裏了,這就是偶合。這兩件事隻是發生時間相近,並不是那個疫苗的功效導致的事故。一個國家每天都有許多人患上或確診嚴重疾病,也每天都有許多人死亡。而大規模疫苗接種過程進行的同時,這些患病和死亡當然不會停止。所以,看到“某國每天數百人在接種疫苗後死亡”,沒有任何需要恐懼的,因為沒有打疫苗時也是這麽多人死亡,甚至因為未接種疫苗導致流行病傳染,死亡更多。當排除偶合中的患病和死亡事件及數字,就發現疫苗的副作用非常有限。

    除此之外,還有陰謀論。陰謀論內容大抵就是說注射疫苗是“為了改變基因”、“造成不孕不育以實行種族滅絕”、“在人體植入芯片”等,這些就基本不值一駁了。但是這在一些不發達國家乃至美國這樣發達國家的一些社區,卻還是很流行的。這也說明這世界上極端反智和完全沒有科學常識的人還大有人在,科學普及之路漫漫修遠。

    而中國還有一個問題,就是疫苗本身的質量和安全性問題。這個問題在美國是不存在的爭議和疑慮的(陰謀論者除外),因為其有完善的研發、生產和檢疫程序,並且接受包括政府機構、專業人士、新聞媒體在內的各方監督。

    但是中國不一樣。由於中國體製的不透明,以及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的限製,根本沒有可以保障疫苗安全性的可靠機製與環境。而由於一些原因僥幸曝出的幾件問題疫苗事件,如山東疫苗事件、山西疫苗事件、乙肝疫苗事件、長春長生疫苗事件等,也證實了中國國產疫苗存在問題。

    但是,究竟是怎樣性質、什麽程度的問題?這很值得討論。綜合各方信息,能夠證實的疫苗問題,是失去效用和效用下降。也就是說問題疫苗無法有效預防所應預防的疾病,例如山西疫苗案中,就有兒童接種了狂犬病疫苗後,被狗咬傷仍然得了狂犬病而不治身亡。山東疫苗案也是狂犬病疫苗失效問題。長春長生疫苗的問題則是生產記錄造假、效價指標不符合標準等。(疫苗無效或效用降低造成的對相關疾病的預防失敗,也恰恰在佐證接種疫苗的重要性,隻不過要打有效、足效疫苗。如果不打疫苗,那更沒有可能阻止患病)

    而未能證實或者存疑的,則是接種疫苗後造成殘疾、死亡。如山西疫苗案中,相關報道列舉了多個疑似因接種疫苗患病的案例,如接種流感和流腦疫苗後肢體活動困難、身體不自覺抽動;接種流腮和乙腦疫苗後不久被確認為壞死性筋膜炎、接種乙腦疫苗後患上乙腦等。這些接種疫苗後患病的案例究竟是偶合還是有因果關係,存在很大爭議。不同的機構有不同的說法,有疫苗事故鑒定機構認為無關,也有機構認定有關,有醫生說“無關”,有醫生說“可能是誘因”,還有醫生說“不能說”,有法院認可存在關聯。而山東疫苗案、長春長生疫苗案中,有接種者或接種者家長在事件曝出後上訪維權,聲稱自己或子女因疫苗致殘。但是這種控訴未被認可,相關鑒定均認為是偶合反應。而上訪者後來被非正式的拘捕、關押、限製人身自由。

   根據看到的信息,結合我所了解的知識,我認為不排除存在疫苗致殘致死的可能性。但是,這並不是說每個案例中得病乃至死亡都是疫苗所致,偶合應是大多數。誠然,幾起疫苗案中都披露出疫苗生產、運輸、使用不規範等問題,但是這些問題並不一定導致所謂“毒疫苗”的出現。相關管理者、經營者是利欲熏心,但是不至於喪心病狂到故意在疫苗中添加有毒物質或者明顯會引發各種疾病的物質。這些生產和管理問題也不太可能造成疫苗產生毒性。問題疫苗的最大問題是“失效”,而不是“有毒”。

    至於新聞報道中那些悲慘的案例,既可能是疫苗致病,但更多的應該是與疫苗無關,而是其他原因致病致殘。由於各種先天和後天原因,每天每地都會有許多人患病,包括一些罕見的、病因不明確的、可導致身體或(和)智力殘疾的病例。在推行廣泛的疫苗接種之前、不在疫苗接種後一段時間那個時間段內,一樣有這些罕見的、病因不明確的、致殘的疾病病例出現。隻不過新聞報道中那些得病乃至殘疾的(還有許多沒被報道的),恰巧是在接種疫苗後不久得病或者病情暴露的。我們不能因為同情他們以及對體製的不信任,就認定他們是疫苗受害者。而且,錯誤認定他們為疫苗受害者而給予補償,其實是對其他患有同類疾病卻未與接種疫苗產生偶合關係的病患及親屬的不公平。

   不過,對於那些患病者及其家人的心情,我們應該充分理解。如相關報道中提到的許多患病家庭一貧如洗,患病者很多常年臥床、無法自理,十分悲慘。他們想討要說法、公道、賠償,都情有可原。國家也應該對他們施以援手、提供醫療和金錢等支持。其實各地頻發疫苗致病致殘致死爭議,很大程度在於人民醫療保障乃至社會保障的低下。人民無錢看醫,當然希望通過鑒定為疫苗所致,得到相關賠償和醫療救助。解決這種爭議的最根本辦法,是實行普遍性的免費醫療或者至少對兒童實行免費醫療(而非隻免費診治確定為疫苗所致的疾病),並對貧困家庭提供一定的經濟補助。這種救助不僅應該針對疑似疫苗受害者,而應該擴大到對每一個患有嚴重疾病、因病致殘的人。至於各種非法的拘押行為,則是完全錯誤的。隻要當事人沒有對社會造成危害,即便其訴求有不合理之處(例如要認定偶合下的疾病為疫苗所致),但其表達訴求的權利理應得到尊重,個人自由不容非法剝奪。

   在反對妖魔化疫苗的同時,也需要注意到,疫苗也的確會造成不良反應,至於有些很嚴重的疾病尤其致殘致死的,除非被明確排除疫苗原因、找到其他原因,也的確有因疫苗造成或者誘發的可能性。“是藥三分毒”,疫苗也不例外。許多藥物的不良反應和禁忌症也並不是研發後馬上就發現,可能是很長時間後才發現的。疫苗對人體的影響、人體及人的一些行為(如飲食、服藥)對疫苗的反應,兩者之間的“互動”關係,都不是100%清晰的。當然,人的任何行為都無法絕對安全,我們不能因噎廢食。反過來,我們也不能真的完全否認基於科學的合理懷疑。但即便假設這些極低的可能和危險為真,也不會比其他大多數許多人都服用的藥物、所接受的手術有更大的副作用/危害,更不會有改變人的基因等巨大而奇異的傷害。

    綜上可知,中國國產疫苗的確存在很大安全隱患,但是主要是對所應預防疾病的預防能力降低(或者直接無效),而不是導致患上各種嚴重疾病甚至致殘致死。因此,接種中國國產疫苗存在有效性的憂慮,但在致病性上不需要有多大擔心。相反,如果不接種如狂犬病疫苗、百白破疫苗等各種疫苗,那反而會導致他們患上相關疾病的可能性大增,危害其生命安全和健康。但是,由於民眾對體製的不信任,以及科學素養的缺乏,還是有大量民眾抵觸接種疫苗。其中一些人在強製政策下被迫接種,還有一小部分則堅決拒絕接種。而強製接種後出現的一些或偶合或確實與疫苗有關的患病、死亡事件,又引發了一係列的衝突,以及更多的對疫苗的質疑、對強製接種政策的質疑。

    以上是分析疫苗的安全性問題,下麵分析疫苗的有效性問題。

    在新冠疫苗研發接近成功、尚未投入量產時,人們普遍對疫苗有很高期待,認為疫苗的普及將很快終結新冠的流行。但是當去年底以輝瑞為代表的新冠疫苗投入使用後,人們逐漸變得失望。因為,疫苗的接種並未非常有效的阻止新冠的繼續肆虐,疫情從疫苗開始接種至今並沒有根本性的緩解。一開始是因為疫苗接種率還不高。但是當接種率上升,發生“突破感染(接種了疫苗還感染)”的數字也越來越大,人們發現疫苗並不是萬能的。雖然任何疫苗都不是萬能的,但是新冠疫苗的預防作用相對差的多,這也和新冠為新興病毒,疫苗研發倉促等有關。

    當然,最初幾個月疫苗的作用至少在統計數據對比中體現的很強烈。那時雖然現實中疫情也未得到控製,但是人們覺得是因為疫苗接種率低。但當新冠病毒的德爾塔變種開始傳播時,疫苗的有效性則迅速跌落。還有,越是較早接種疫苗的,越可能被“突破感染”,這說明疫苗對人免於被新冠感染的保護期是有限的、短暫的。

    但是,這並不代表疫苗作用不大。起碼就輝瑞疫苗而言,它雖然在預防被德爾塔等變異毒株感染問題上的表現無法令人滿意,但在防止重症和降低死亡率方麵有著出色表現。例如在接種率幾乎為世界最高的以色列,根據今年7月下旬的小規模初步統計,在德爾塔變異毒株占該國多數病例的這段時間內,接種兩劑輝瑞疫苗對降低感染風險的有效性僅為39%,但輝瑞疫苗對避免新冠重症的有效性達91%。而重症的危害性遠遠大於輕症(輕症基本和普通流感的危害類似),減少重症不僅可以免去許多人病重、留下後遺症甚至死亡的悲劇,還有效減輕了醫療負擔,可以讓各醫院更好的護理其他疾病病患與剩餘的新冠重症患者,進一步降低新冠的死亡率。

   至於疫苗有效性隨著時間推移而降低的情況,確實是新冠疫苗的一個缺點。現在所做的補救措施不多,施打加強針是一個重要方式,雖然也伴隨著一些問題。但是,即便疫苗有效性隨時間推移消退,當初接種也仍然利大於弊,至少避免了較早時期的感染。

   所以,至少對可接種輝瑞疫苗的國家和地區的人們來說,接種是有價值的。而莫德納、牛津-阿斯利康疫苗,在安全性、有效性方麵,也和輝瑞疫苗相近。打這些疫苗利大於弊是無疑的。美國基本都是使用輝瑞和莫德納疫苗,所以美國人選擇打疫苗是最正確的選擇。那些因為宗教保守主義、極端自由主義、陰謀論等信仰或原因而放棄接種疫苗的,就需要承擔可能被感染的代價。

    如果僅僅是拒絕接種疫苗者自己付出代價,那放任自流、不強製全民都接種疫苗,是合理的選擇。但是問題是,接種疫苗不僅在保護自身減少受到感染的可能性、感染後的嚴重程度,也在以此形成群體免疫,將密密麻麻的傳播鏈剪掉起碼一部分,遏製人際傳播。接種疫苗也可以減少住院治療尤其重症治療人數,省出更多醫療資源集中救治“突破感染”者及其他疾病患者,避免醫療資源的擠兌和短缺。也就是說,是否接種疫苗,關乎的不僅有自己的健康與生命,還涉及到他人的健康與生命,乃至整個社會的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公共衛生利益。這正是推行強製性措施、鼓勵全民接種(除特殊情況外)的根本原因。疫苗問題從來不是簡單的個人權利和信仰問題,它涉及到個人自由與公共利益的權衡、宗教信仰與科學決策的衝突。

    一個人既有其個人屬性,也有公共屬性。他在保衛自身權利的同時,也需要履行對家庭、社會、國家的責任與義務。當二者出現衝突時,需要衡量對雙方的利弊得失,並以事實和人權作為判定標準。而人權也分為不同重要程度的許多層級。一個人的宗教信仰、個人意識形態,不能高於其他人的健康和安全。尤其,不能以自己的自由權為由剝奪自己的孩子等弱勢親屬接種疫苗的權利。而出於宗教、陰謀論思維,產生的那些對接種疫苗造成安全性傷害的擔心,也不應該淩駕於科學和專業界對接種疫苗利弊的廣泛共識。

    現在美國那些反疫苗者,就是在危害美國的公共安全,也在危害著他人和自己的利益。宗教原教旨思維和陰謀論思維的泛濫,也讓反疫苗者在美國人口中有龐大的比例。這些人思維很頑固,雖有幡然醒悟者,但是也有即便因未接種疫苗得上重症、瀕臨死亡也仍然堅持反疫苗的。由於美國強調自由的至高無上,無法實行特別強製性的方式(例如中國的方式)施打疫苗。美國的新冠疫情也因此(起碼是原因之一)至今仍然難以得到控製。

    而中國的情況又有所不同。由於政治原因,中國大陸隻使用科興、國藥等國產疫苗,不使用輝瑞等美歐研製的疫苗。而中國國產疫苗的有效性一直被人懷疑。這不是陰謀論了,而是有實實在在的事實和相關數據支持。根據巴西、智利、泰國、印尼、馬來西亞等各國的相關反饋及數據,科興疫苗的有效性明顯低於輝瑞、莫德納等疫苗,有效性在0-80%之間(沒錯,甚至有數據認為科興的有效性接近於零。不過大多數數據認為有效性在 50%上下)。

    而在中國大陸,國產疫苗的有效性不易獲得檢驗,因為中國實行極高強度的封鎖措施,在疫苗大規模接種前已撲滅了國內疫情,隻有少數境外輸入造成的局部疫情爆發。根據今年7月江蘇南京、揚州爆發的那一輪疫情,感染者中大多數已接種疫苗,且其中有多例重症。但是同時也可能有其他許多疫苗接種者因接種了疫苗一開始就免受感染,隻是預防感染率無法統計或者準確推斷出來。至於預防重症率,接種疫苗者比未接種疫苗者要低,但是因樣本過小,也難以確定預防重症的有效性如何。9月福建廈門和莆田爆發的疫情則顯示,接種疫苗後仍然感染的情況很普遍,但是未接種疫苗的兒童感染率高於成人,也反映了疫苗有一定的作用。總之,各種研究和對比分析很多,但是結論莫衷一是。

    結合國內外的情況,中國產的各種疫苗(主要是科興和國藥)有效性的確不高,至少是不如輝瑞、莫德納、牛津-阿斯利康等歐美疫苗的。即便接種了國產疫苗,被感染的概率仍然很高。對現在的中國大陸來說,防疫措施中最有效的手段還是社會管控尤其邊境管控,而不是接種疫苗。還有,由於實行嚴格的管控和強力的撲滅措施,至少目前居住在中國大陸境內的人不需要太擔心感染新冠,除少數因境外輸入導致少量人員感染,絕大多數國人目前患上新冠的可能性幾乎為零。而且,疫苗有效性會隨時間推移降低,現在接種不代表一勞永逸。所以國人沒有接種疫苗預防新冠的急迫性。相反,接種疫苗則會麵臨各種不良反應,少數人還將有嚴重的不良反應。當然他們也擔心前麵說的應該是偶合的那些“疫苗致病”的可能性。

    所以,出於對體製的不信任、對國產疫苗的有效性、安全性的懷疑,國人不積極接種疫苗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這並不代表不打疫苗才是最佳選擇。即便中國的國產疫苗有效性低於輝瑞等外國疫苗,但是仍然對避免被新冠感染或感染後變成重症有一定作用。而疫苗不良反應等副作用則是相當有限的。至於包括鎖國在內的高強度防疫,未來是否能持續值得懷疑。一旦打開國門,或者因某次防疫漏洞導致國內再次爆發像武漢那樣的大規模感染,那疫苗的作用就明顯體現出來了。

    中國防疫真正的問題,一是過高強度的封城、隔離和鎖國措施,對國民的個人權利、生產生活,以及國家的經濟發展、社會就業、對外貿易,都造成了巨大的傷害。這種防疫模式本就不應該實行。如果不實行這些措施,確實患病率與死亡率會比現在大幅增加,許多人和許多人的親友喪失生命。但是,這一係列極端措施同樣對國民造成了嚴重傷害,也會以相對間接的方式導致許多人身心受創、家破人亡。不談人權問題,從疫情高峰期各種隔離措施對日常就醫的影響,到關門閉戶導致的大量破產和失業,以及衍生的各種民生危機,都實實在在影響每個人的基本生存。

   二是為了政治原因、麵子原因,政治的麵子原因,以及與國內研發和生產疫苗有關的利益集團影響,拒絕使用輝瑞、莫德納等更加有效的疫苗,執意使用有效性和國人信任度都低的國產疫苗。麵對世紀巨禍、麵對許多條人命、麵對維護民權民生的需要,中國領導人及相關政府機構應該放下意識形態隔閡、政治考慮,積極采購輝瑞等更有效的疫苗並安排國人接種。如果具備相關條件,應該和輝瑞等研發機構合作,在中國開設輝瑞等疫苗的生產線(前提是中國生產線能夠生產出與輝瑞原廠產品質量(效果、安全性)相若的疫苗,如果隻能生產低劣仿製品,那不如直接進口)。在采購的輝瑞等疫苗未到位、數量不足時,可用國產疫苗部分代替。或者,應該將國產疫苗與輝瑞等外國疫苗混打(研究證明混打效果是很不錯的)。無論如何,應該盡一切可能讓國人打上最有利與防治新冠感染和重症的疫苗,一切以人民利益為本。

    中國最好的選擇,就是停止過於嚴酷的防疫措施(尤其人身控製措施),同時使用相對最有效的疫苗控製疫情,兼顧民權、民生、健康、經濟。雖然中國並不是這樣做的,未來也幾乎不可能這樣做,但是我認為這確實是中國應對疫情的最好方式。

     此外,中國也應該建立更加公正透明的疫苗事故、疫苗不良反應的檢測鑒定機製,完善疫苗從生產到使用的多方監督機製,讓人們對疫苗放心,也能在接種疫苗後出現問題時得到更公平合理的解決。當然這涉及到中國的製度、輿論環境等,這些根本的東西不改變,這些機製也就很難建立,建立了也沒有多大作用(其實現在類似機構都是有的,但是人們因此信任了嗎?問題解決了嗎?)。

    疫苗問題不是一個簡單的技術問題,它涉及到政治、文化、科學、宗教、教育、國際關係等諸多領域的諸多問題,存在著複雜的利益衝突與博弈。我們需要考慮接種疫苗的諸多主客觀影響,選擇最優的解決方式。但是,反過來說,在思考是否接種疫苗、接種哪種疫苗時,也要將思路導向最基本的問題,即疫苗有效性和安全性問題,不要讓政治和宗教等因素壓過基本的事實和科學判斷。有關疫苗的基本事實是,在疫病大流行的情況下,接種相關疫苗一般情況下都是利大於弊,是預防感染病毒或避免感染後患上重症的有效途徑。

    解決與疫苗有關的各種問題和爭議,中美兩國既要做一些相同的事,也需要根據自身出現問題和爭議的原因對症下藥。兩國都需要加強科學教育,不止是科學知識教育,最重要的是科學理念和科學的思維方式的教育。尤其是要培養客觀分析事物及權衡利弊的能力,要讓人們有正確的選擇觀、生死觀。這可以有效打擊陰謀論,避免一些不基於事實和邏輯的不必要懷疑和恐慌,也更能集中精力直視接種疫苗一事的真正問題。而對於疫苗本身有效性的提高、對不良反應及其他未知可能危害(有科學上的可能性而非憑空想象的陰謀論觀點)的探究,及對這些副作用的改善乃至趨近消除,也應是中美兩國在內世界各國、各國專業人士共同努力的方向。

    而兩國也要根據本國問題分別做些具有針對性的改變。對美國來說,應該進一步厘清個人權利的邊界、處理好保障個體自由和維護公共利益之間的衝突。在政策和法律的製定和執行中,也應該更多考慮人作為“人”的各項權利與利益,而不是把宗教、習俗、文化傳統放在第一位,任何人也不能因為個人信仰危害他人利益和公共安全。執政者和政策法律執行者(尤其最高層)自身也應該相信科學,而不能是反科學的陰謀論主義者。還有,需要對造成實際危害的疫苗陰謀論者進行一定的懲罰和遏製。美國的許多問題恰恰和過於強調言論自由的神聖導致有害言論泛濫有關,言論自由也要有邊界。

    對中國來說需要改變的就太多了。例如前麵已經提到的建立與疫苗相關的監督機製,以及保證新聞自由、言論自由(這一點和美國恰恰相反),能夠讓涉及疫苗的各種問題和爭議得以充分公開、討論。而建立監督與實現充分討論的一個基本要求,是疫苗的生產、保存、使用和接種後的相關事物,都高度透明化。隻有公開透明,才能避免暗箱操作中的種種齷齪,或者有齷齪也會被公眾發現。不過所有這一切都涉及到根本的政治問題,都需要有真正的民主法治作為基礎和保障。根本問題沒有解決,這些設想也就不可能實現(或者建立了某種框架卻徒有其表)。

    在這一切製度性、結構性問題沒有改變之前,我們每個人隻能在所剩不多、差強人意的選項中選擇風險最低、最不差的那一個。如前所述,無論在中國還是美國,無論麵對哪種疫苗,接種疫苗都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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