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軍中馬前卒

中國曆史時事和國際政治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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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憲章(建議部分)(根據《零八憲章》改寫)

(2022-07-14 14:40:28) 下一個

 

     藉此,我以建設性的公民態度對未來的國家政製、公民權利、文化革新、社會進步諸方麵提出如下具體主張:

      1.主權在民:建立民主共和國,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堅持世俗主義的原則,實行半總統半議會製政體,頒布新憲法和建立國家機構,保障人民各項權利,約束和規範政府權力。

      2.代議民主:建立三大代議機構,分別為代表全國各地區各民族各少數群體的聯合院、普選產生的代表人民意誌的權力重心人民議會、代表專家學者等知識分子的社會自然科學院(專家院)。其中人民議會擁有立法修法、重大事項決策、人事任免、監督政府等權力;專家院擁有具體法律和政策的製定權、監督權、關鍵性和專業性事務的否決權、實行緊急狀態等權力;聯合院對涉及區域、民族、其他少數群體、弱勢群體的事務有適當的權力。

     3.分權製衡:構建分權製衡的現代政府,保證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包括國家元首在內的政府應在法治框架內運作,權責統一,防止行政權力過分擴張;政府應對納稅人負責;建立陽光透明的政府和政治運作機製,保障來自包括人民和輿論在內各方麵的有效監督。堅持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的結合,地方根據情況實行不同程度的自治。

      4.依法治國:實現立法民主,各級立法機構成員以直選和從德才兼備的進步人士中選拔相結合的方式產生,立法秉持公平正義原則,實行立法民主。司法應超越黨派、不受任何非法幹預,實行司法獨立,保障司法公正;依憲治國,使憲法真正成為人權的保證書和公共權力的許可狀,為中國民主化奠定法權基礎。設立憲法法院,建立違憲審查製度。踐行“公民在法律麵前一律平等”的原則,嚴格執法,執法透明化,接受各方監督,讓法律真正成為人民的保護神。

      5.公器公用:實現軍隊國家化,軍人應效忠於憲法,效忠於國家,不允許任何政黨組織、宗教勢力滲透於軍隊,提高軍人人文與科學素養。包括警察在內的所有公務員應保持政治、宗教中立。公務員錄用應不分黨派平等錄用。軍公警人員不享有任何特權、不得參與任何商業活動。

      6.人權保障:切實保障人權,維護人的尊嚴。設立對三大代議機構和對人民負責的、相對獨立的人權委員會,糾察一切嚴重侵犯人權的暴行,防止政府濫用公權侵犯人權,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與基本安全,伸張正義,保護處於相對弱勢地位者的權益,保障弱勢者話語權。

      7.公職選舉:全麵推行民主選舉製度,落實一人一票的平等選舉權。各級行政首長和代議機構的直接選舉應製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競爭選舉和公民參選法定公共職務是不可剝奪的基本人權。

      8.地域平等:廢除戶籍製度在內的一切不平等製度,結束城鄉二元體製,落實公民一律平等的憲法權利,保障公民的自由遷徙權。以工業化促進城市化,以城市化促進地域平等和個人平等。

      9.結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結社自由權,以憲法和法律規範政黨行為,確立政黨活動自由和公平競爭的原則,實現政黨政治正常化和法製化。打擊、取締反普世價值、製造社會仇恨、煽動和發起針對特定人群實施暴力的組織。

      10.集會自由:和平集會、遊行、示威和表達自由,是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應受到執政黨和政府的非法幹預與違憲限製。國家機器應該保護一切合法的集會、遊行示威、表達訴求的行為,保障每一個人都有平等的表達權利,保護參與者的安全與權利不受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威脅、阻撓。

      11.言論自由:落實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和學術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製訂《新聞法》和《出版法》。政府應積極配合新聞媒體的監督,為媒體調查報道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對揭黑批惡、為人民發聲、理性公允、新聞價值高的媒體,應提供經濟補助與安全保護;保證各領域各階層都有充分的話語權,避免相對弱勢者因社會地位低、相對貧困等種種障礙而話語權不足。也就是說,不僅要保障任何人都有權發聲,也要讓每個人的聲音都有機會被社會聽到,保障人與人、階層與階層之間話語權的不失衡,避免“聲高即有理”。對發生在現實與互聯網上的危害公民權利和社會安全的違法犯罪言論,應依法懲辦,保護遵紀守法公民的言論自由不受他人或組織幹擾和威脅。

      12.宗教自由:在堅持世俗主義原則和政教分離的前提下,保障宗教自由與信仰自由,無排他性與危害性的宗教活動不受政府幹預。

      13.專家治國:在中央和地方設立社會自然科學院(專家院),專家院應有來自教育、傳媒、科技、法律、經濟、外交、社會運動、宗教、環境保護、醫療、文學、社會學與哲學、心理學、曆史學、文化學等各界學者組成,負責涉及以上領域宏觀和微觀事務的政策製定、建設參與,全麵推動和實現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的科學化、專業化、理性化。專家治國也是抗拒民粹主義和官僚主義必不可少的手段。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界的學者,是與反智反科學、歧視、暴力、短視、仇恨與偏見、對弱勢者的欺壓,以及根深蒂固的愚昧與不平等做鬥爭的中流砥柱。

     14.教育改革:推廣以普世價值和公民權利為本的公民教育,堅持人文科學與自然科學並重的教育方針,推動教育確立公民意識,倡導服務社會的公民美德。改革教育的內容與形式,改革高考,要加強人文教育、法治教育,增強人文教育的實用性、批判性、多元性,提高公民分辨是非的能力,培養具有平等、自由、博愛、公正、法治理念的現代公民。改革大中小學校的教育製度,在大學推行去行政化和“教授治校”,保障學術自由。促進城鄉、不同區域、不同家庭條件下的教育公平,努力促進起點平等。在教育改革的基礎上提高人才選拔的公平性與優質性。在各行各業普遍推行文字與實踐結合的考試形式,在人才選拔上盡可能做到量才錄用,提高各行業工作人員基本素養、工作質量、工作效率。

      15.文化政策:堅持“法無禁止即自由”的原則,“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廢除文藝政審,讓文學藝術創作擺脫政治束縛;對反映社會黑暗麵作品的創作和發布不應有任何阻止,且應對優秀且有重大現實意義的此類作品創作者發放補貼和提供便利;對於反普世價值如鼓吹專製複辟、挑動族群對立、鼓吹歧視與仇恨等類型的作品(不包括為反映曆史和現實真實,包含以上殘酷事實的作品),應依法懲處。

      16.科技立國:把推動科學技術發展與科技實用化作為基本國策,以科學理念為綱、科技手段為目,推動經濟建設、社會治理的科學化、現代化、信息化。培養德才兼備的科技人才,建立以高新科技產業為軸的製造業、以智能化人性化公平化為特征的服務業;利用科學技術提高教育、醫療、養老、行政、司法、治安等各領域的發展水平、服務質量、透明度。

     17.環境保護:保護生態環境,提倡可持續發展,為子孫後代和全人類負責;兼顧經濟發展與資源節約、環境保護,不極端和偏廢;明確落實國家、各級官員、企業和個人各自須承擔的相應責任,堅持誰破壞誰補償的原則;發揮民間組織在環境保護中的參與和監督作用;推動環境保護的法治化和係統化。

     18.軍事改革:軍隊國家化,將軍隊由“人民解放軍”改名為共和國軍。軍人應忠於人民,遵從人民議會與專家院的決策與調遣,在日常保持中立。依托科技提高軍隊戰鬥力,提高裝備水平和質量以代替人海戰術,大幅裁軍的同時大幅增添武器裝備,擴充核武力量至適當水平,建成與國力及國際地位相匹配的軍事力量,逐步建設為第一軍事強國。在裁軍基礎上極大提高軍人尤其各級軍官人文素養,加強軍內普世價值教育,改造軍人因特殊身份和環境而特有的醜惡習性,促使軍人樹立進步主義價值觀、養成文明友愛的言行方式。加強軍隊內部人權問題糾察,打擊個人忠誠行為,允許包括媒體在內的外部對非軍事機密領域進行全麵監督,保護軍人權利和軍人之間的平等,打擊一切形式的軍中暴力、欺淩和虐待行為。軍隊兩大核心任務:對內保衛共和國的國家安全與世俗主義,對外維護國家利益與世界人權、公正與自由,成為捍衛人類文明的燈塔,做好隨時向全球出擊的準備。

      19.經濟運行:實行社會市場經濟政策,在保障市場自由的前提下,國家通過適當的幹預和調節,如打擊不正當競爭、遏製壟斷、保護勞工權利、扶植高新科技產業、提供經濟信息指導與危機預警等方式,使經濟運轉更加穩定、經濟發展過程中人與人的關係更為人道和諧、經濟收益更具普惠性。在產業結構上堅持以製造業為本的實業興國原則,通過政策引導和國家強製力遏製投機活動,尤其嚴控房地產業和金融業,防止產業畸形下泡沫經濟的泛濫。

      20.分配政策:實行以創造價值與勞動強度為主標尺、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收入分配政策。堅持公平與效率兼顧的原則;以減少剝削、遏製貧富分化為重要目標;再分配更加重視公平,並與社會保障體製銜接起來。

      21.財產保護:保護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保障創業自由,打擊官商勾結、利益輸送行為;設立代議機構負責的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合法有序地展開產權改革,明晰產權歸屬和責任者,保障資產公平合理的分配,提高使用效率;開展新土地運動,推進土地分配公平和集約使用,切實保障公民尤其農民的土地所有權。

      22.財稅改革:確立民主財政和保障納稅人的權利。建立權責明確的公共財政製度架構和運行機製,建立各級政府合理有效的財政分權體係;對賦稅製度進行重大改革,使稅收征收和使用更具公平性、透明性、定向性;稅法修訂和稅的征收須經代議機構認可。增強稅收在促進收入分配公平中的作用;建立細密而完善的收入申報與稅收稽查係統。通過產權改革,引進多元市場主體和競爭機製,服務為主管理為輔,為發展民間金融創造條件,使金融體係充分發揮活力。

       23.社會保障:建立覆蓋全體國民的社會保障體製,提高社會保障的水平和質量,向福利國家邁進,使國民在教育、醫療、養老和就業等方麵得到充分的保障,讓每一個國民都有條件選擇有尊嚴和自由的生活。廢除一切不平等的福利製度,追繳原統治集團特權所得,推動社會保障的均等化。

      24.勞工權利:以法律和製度保障廣義的工人階級的權利,覆蓋各性質各行業的工人、職員;支持工人組建獨立工會、推動工人自治和職工民主化、保障工人罷工權利;建立中立、高效、有實權的勞動仲裁機構,職權與法院相輔相成;設立細致的各行業最低工資標準;打擊各種各樣的職場歧視和欺淩行為;舊農民工、農業工人一律與城市產業工人、第三產業職工享有同等權利和基本保障;在代議機構、輿論界,要保障工人有充分的話語權。

      25.扶弱平權:國家對女性、LGBT群體、身心障礙者、少數族群、其他弱勢群體的權利應積極保護,尊重相應群體合法範圍內的平權運動,細致、認真傾聽弱勢者的訴求,為弱勢者提供必要的法律、物質、就業、教育、輿論、生活等方麵的支持、援助、保護、救濟,保護弱勢者不因其相對弱勢而受剝削、歧視、虐待等不法侵害,能夠融入社會正常生活、安度人生。在對待弱勢群體時,要充分尊重弱勢者本人的意願與選擇。除人權外,動物保護也應納入公民運動議程。在推動平權政策時,應采用大眾易接受的溫和方式,如重視反歧視教育、慎用配額製。保護弱勢群體的措施,要和國家經濟政治發展水平相適應、與整體社會治理體係相融合、與文化教育和人權維護相承接。

      26.社會革命:人類的發展史,就是不斷革命的曆史。社會革命既是政治革命的補充,更是走向偉大社會的必然要求。人民政權應該支持人民在政治革命勝利後,繼續與社會的黑暗與人性的醜惡做鬥爭,對行政、司法、家庭、社區、教育、青少年、醫療、養老、科技、互聯網、就業、環境、軍務、宗教、黑幫與私會等各領域、各群體、各社會單位存在的本質性、結構性、微觀性醜陋黑幕,進行調查、分析、批判、改造,破除各種精致利己甚至因私為惡的利益集團的帳幕,鏟除惡勢力,保護人民尤其處於相對弱勢一方人民的權利、自由和尊嚴,最大限度減少人類受到的傷害和痛苦,使每個個人得到更實質的平等,實現和發展人民的幸福。

      27.地方治理:采用單一製的國家結構,實行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相結合的方針,根據各地域不同情況適當放權,在不同民族的聚居地區實行不同程度的自治,堅持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則,以製度性和係統性措施反對和防範民族歧視、民族壓迫,同時有效和公平的處理各民族及民族間的曆史遺留問題。對於發生大規模騷亂、係統性侵犯人權、政治壟斷、壓迫、動蕩、腐敗的區域,中央可收回下放的權力,由中央直轄並派專員保護受害民眾、動員人民重建地區。將香港、澳門建設成遠比現在民主、平等、公正、法治的城市。以和平談判為主的方式解決台灣問題,並將更加自由開放的製度和文化帶給台灣人民。致力於將中國全境置於民主憲政、文明進步的覆蓋之下,並普照四方。

      28.國際責任:與世界各國一道,構建公平合理的國際秩序;以“人權高於主權”的原則為基準,平等公正的態度,積極主動參與國際事務;以實際行動支援世界各國被壓迫人民的正義鬥爭,聯合各進步國家使用各種手段捍衛世界人權與文明,為全人類的解放事業做出充分的努力與犧牲;共同和積極應對包括氣候災變在內的各種全球性問題;促進世界各國各區域協調發展,推動世界各國在合作與融合中邁向“世界聯邦(性質類似歐盟)”。

 

 

    《零八憲章》當然是一篇很不錯的政治宣言,但細究的話,個人認為有些問題值得商榷。

      大致說來,《零八憲章》有三大問題,且基本都在“主張”那部分:

      1.缺失部分必不可少的應涉內容,如文化政策、人才選拔問題、收入分配政策;

      2.部分主張過於粗疏、重點偏離,如經濟製度、選舉與代議製度、教育製度與政策、民族問題、對外政策和國際關係;

      3.整體政策較右傾,缺乏中道與左右平衡。

      右傾主要體現在,1.財稅改革部分,強調減稅原則,顯然有違憲章的中立性(不應規定具體是加是減);

      2.宗教自由部分,“宗教信仰活動不受政府幹預。……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動。廢除宗教團體必經登記……代之以無須任何審查的備案製。”過於放縱宗教活動,易致違法宗教和邪教活動泛濫(如日本奧姆真理教、美國大衛教派),歐洲都不會這麽做。

      3.缺少對收入分配公平、縮小貧富差距、節製資本與反壟斷等方麵的描述,相反卻提及和強調對私產保護、私有化政策、降低金融門檻等右傾政策;

      4.沒有提及勞工權利和工人地位問題、農民工出路問題;

      5.沒有提及女權和弱勢群體、少數群體權益保護問題;

      6.整體主張重自由輕平等、重放權輕秩序。

      因此我在《零八憲章》基礎上,將《零八憲章》原文複製過來後,直接在上麵修改的。

      整體上,我將改良建議改為革命呼喊,將較右傾改為較左傾,將隻強調製度建設改為製度與思想啟蒙並重,將較宏觀的建議架構改為宏觀微觀兼顧。

      前言部分,根據10年來中國的變化做了部分改動。

      基本理念部分,我把平等放在首位,並增添了對平等的詮釋。將“法治”從“憲政”中拿出單列,而且我認為法治比憲政涵義更廣、內容更具體。

      對自由、共和、人權理念增加了一些解釋,並且強調了自由的兩麵性和需約束性。

      當然,相對於前者,我寫的比較繁雜,用詞也不很準確。我隻是為了以此表達個人的主張。

      具體主張部分,關於基本政治架構,既然把改良改為革命,修改憲法自然沒有必要了。而政治架構,我基本按自己的思路重新編排了

      人權保障方麵,我將人權委員會修改為更獨立的專職機構,並強調傾向於保護弱勢群體;

      各項自由方麵,我將前者更多強調自由轉為自由與秩序並重,增加一些必要的限製。

      公民教育方麵,我擴展為教育改革,細化了公民教育內容,增添了關於人才選拔問題的訴求;

     增加了專家治國的內容。隨著時代的變化和人文與社科領域向更複雜和細密方向發展,更需要人道、科學、理性的政治經濟社會決策,並防範日益嚴峻的民粹主義與威權政治浪潮的反撲。

     經濟領域,我將經濟製度和分配政策單列,建議實行相對左傾的經濟政策,效仿歐陸的社會市場經濟模式,通過國家適度幹預遏製壟斷、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經濟的普惠性和分配公平性;

     社會保障更強調平等,反對特權、減少平民的貧窮和苦難;

      此外增添了保障勞工權利和弱勢群體利益、促進平權的內容和具體主張。而且在這些領域,不僅要有正確的方向,還要有合理的手段,讓製度上的保障和平權更易被大眾接受、真正有效實現,以及最大程度讓弱勢群體有尊嚴的生活。

      增加社會革命主張。我認為政治革命隻能改善大環境,但社會各具體的黑暗和人性的醜陋還要通過更細致和有針對性的社會革命改變;

      關於地方治理,相對於前者強調自治,我主張集權和分權結合,以促進落後地區發展;

      國際關係方麵,我認為中國應主動承擔更多責任和使命,不應放任國際秩序的叢林化;

      轉型正義方麵,我主張區別對待舊政權成員,但總體上更加重視正義、文明。

      結語部分,我認為相對於2008年,中國處於更深重的災難中,而且不僅在於政治製度,更在於人心的敗壞。因此多了有關國民劣根性的闡述和批判,強調了知識分子的重要性。關於改良的主張自然也改為徹底變革乃至革命。

     我行文匆促,且僅為草稿,內容多有粗疏淺陋之處,歡迎批評指正,謝謝。

     我寫這個《人民憲章》,也是希望自由派能夠更多關注微觀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問題,而不是隻看宏觀的。如秦暉教授所說,治學既要避免餖飣化,也要防止空疏化。但現實是,平民、自媒體、野雞學者餖飣化普遍,專家學者空疏化嚴重,自由派也是如此。這就嚴重製約了將理論投入實踐、用實踐豐富理論的良性循環。

     革命家、學者、社會運動人士,既要高屋建瓴,又要腳踏實地。但我總是看到,許多自由派有的空泛喊口號和謾罵式發泄,或者盯著一些極端的個案甚至謠言借題發揮,或者二者兼而有之,而且隻破不立。相反,卻不能把理論結合現實,係統的講中國社會存在的問題並給出解決方案,思想和言論普遍沒有建設性和可行性。

     另外,以上這些人也需要對中國社會各種具體問題都有大致的了解、做出準確的判斷,並且結合自己的學識給出具體的評判和建議。如果做到這一點,就足夠將國內民眾吸引住,讓他們看到耳目一新又切實可行的社會問題解決方案,並接受方案中蘊含的民主自由平等法治科學理性思想,達到動員人民和改造社會的目的。

      歡迎大家提出批評和建議,理性探討,共同為中國改變與進步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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