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茫的人海裏遇到你,真好!

渺小的我改變不了世界,隻是盡力的做好自己,努力的拚搏,保有夢想,做一個存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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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小時候媽媽講的一個逗、句號的故事

(2023-01-14 07:53:37) 下一個

小時候學語文,對各種標點符號根本不care。什麽逗號、句號、感歎號、問好、頓號、書名號一概不敢興趣,認為隻要寫字對了,標點符號根本不重要。因為即使是考試,字錯了扣一分,標點符號錯了扣半分!所以,一篇文章標點符號就隨便點,想起來了就加一個,管他應該是逗號還是句號。

老娘在檢查我的作業時,發現老師在我的作文裏標的紅圈最多的就是標點符號。於是一天晚上在我睡覺前給我講了一個故事:

在很久以前,有一個窮書生到一個比較富裕的同學家做客。富裕的同學,比較嫌棄這個窮同學,恨不得他早點走人,這個窮同學也是人窮誌短,想在這個富裕同學家蹭一頓晚飯。這種事情都是很現實的,誰人想和窮人交朋友,誰人不是勢力眼?過去如此,現在亦如此!這個窮同學好不容易挨到吃晚飯的時候,也聞到廚房飄來的肉香,心想我就是不走,看你怎樣。沒想到富人同學直接下了逐客令,告訴窮同學:家裏要吃飯不能再留你了。怎奈這時天公作美,下起了瓢潑大雨。於是窮同學厚著臉皮,用手指蘸著杯裏的涼水,在大門上寫道: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這個富同學不愧是同一老師教出來的好學生,用手蘸著窮同學杯裏的水寫道: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同樣的字,一個不變,但是標點符號位置變了,整個句子意思就完全相反。這個窮同學看後,非常無奈隻好頂著瓢潑大雨離開了這個富同學的家。

標點符號的確很重要,如果你標在不同的位置,意思可能就不一樣,有時意思正好相反,你認為哪?

老娘講的故事,使我從那時起就注重了標點符號。盡管我還時常點錯,甚至不知道,應該不應該放逗號或是放句號。但是,老娘講的故事卻時常提醒我:任何小的事情,都要一絲不苟的去思考、去做,盡自己的努力做到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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