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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犯是如何成為法院工作人員的?

(2023-08-06 20:58:54) 下一個
河南省商丘市民權縣紀委監委微信公眾號“廉潔民權”發布的消息顯示,民權縣法院辦公室29歲的肖遙,因涉嫌嚴重違法接受調查。
肖遙是初中學曆,未滿19歲成為民權縣人民法院辦公室工作人員。
初中學曆,不滿19歲,就成了法院工作人員。
肖遙簡曆:肖遙,男,漢族,1994年8月出生,睢縣蓼堤鎮人。2013年6月參加工作,初中學曆。

 
2013年6月至2015年1月,民權縣人民法院辦公室工作人員;
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民權縣人民法院行政科工作人員;
2018年1月至2023年3月,民權縣人民法院綜合辦公室工作人員。
民權法院綜合辦公室號稱“法院的專業管家”,職責包括文秘、財務、檔案、信息化、後勤等。
初中畢業的肖遙,不僅能夠進入體製,還是在中國的司法機構。
這還不是驚人之處。
驚人之處在於,肖遙在民權縣人民法院工作期間,是正在服刑的罪犯。
服刑期滿後,因認罪態度好,積極進行思想改造,被民僅縣人民法院破格錄用。
2018年10月16日,肖遙被民權縣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兩個月。
民權縣人民法院(2018)作出的豫1421刑初459號判決書顯示:2018年5月22日22:00許,民權縣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肖遙飲酒後無證駕駛小型轎車,從廖堤由南向北行駛至民權縣白雲村西南北公路時,被巡邏民警當場查獲。後經理化檢測,被告人肖遙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08.48mg/100ml。
2018年10月16日,民權縣人民法院依法認定肖遙犯危險駕駛罪,判處其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並處罰金7000元。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拘役是刑罰主刑的一種。
被判刑以後,肖遙繼續在民權縣人民法院辦公室工作,沒有受到任何影響。直到2023年3月,肖遙因經濟問題,涉嫌嚴重違法接受調查。
至此,肖遙已經在民權縣人民法院工作了10年(差3個月)。
民權縣位於河南省東部,華北平原南部,豫東平原西部,屬商丘市管轄。
民權縣常住人口70多萬,是全國文明城市,是國家園林縣城。
現在,無論是錄取公務員,還是任用事業機關單位編製工作人員,幾乎是逢進必考。那麽,這些規定為什麽在肖遙麵前就是虛設呢?
一個初中畢業生,刑滿釋放人員,有多大的能量長期盤踞在人民法院?特別是,犯罪之後還能夠保留公職。
諷刺的是,刑滿釋放人員能夠進入到司法機關,並且還是人民法院工作,負責人民法院的文秘、財務、檔案、信息化、後勤等工作。
人民法院,保障社會公平公正的最後一道屏障。
肖遙是特殊人才,還是有特異功能?或者,背後有強大的靠山?
難道,民權縣人民法院離開肖遙,就無法正常運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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