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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書業秘辛:《尼羅河上的慘案》引發的風波

(2025-01-12 19:20:20) 下一個

《尼羅河上的慘案》引發的風波

李景端

英國偵探小說家阿加莎·克裏斯蒂的名作《尼羅河上的慘案》首發於1937年,當年一經麵世即廣獲好評,《泰晤士報文學增刊》、《紐約時報書評》等權威刊物紛紛對其大加讚譽,後者更稱其為“一部具有深遠影響力的偵探小說,……將懸疑推向新的高度。”

我國遲至1979年才由剛創刊的《譯林》第一次全文發表這部傑作,當期雜誌售出40萬冊,仍然不夠滿足需求。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部作品的翻譯發表,在當時的中國引起高層關注,差點導致一場ZZ事件。同時受非議的還包括《飄》《錢商》(阿瑟·黑利著)等通俗文學名作。幸而當時開明進步的社會思潮占上風,一場風波有驚無險,《譯林》和李景端先生得以繼續他們精彩的創業故事。

李景端先生是《譯林》雜誌和譯林出版社的創辦人及首任社長,也是這次事件等親曆者。他回顧編輯生涯的作品集(商務印書館,2017)中,記錄了中國當代出版史上這一重要事件的前因後果。

本文摘自《風疾偏愛逆風行》,經李景端先生授權在壹嘉公眾號發表。略有刪節。

 

 

 

一,馮至的“告狀信” 

 

1978年夏天全國影院正在放映英國偵探影片《尼羅河上的慘案》,我想,若把該片小說原著譯出,一定會使觀眾了解到影片中疏漏了的許多細節。為此,我決定《譯林》的創刊號,就刊登《尼羅河上的慘案》小說全文。197911月出刊後,在長年看不到西方當代小說的廣大讀者中引起很大震動,兩版印了40萬冊還不夠賣。

沒料到高興不到幾個月,一陣狂風猛烈地向我們襲來。19804月中旬,北京方麵傳出,胡Q木同誌在一次講話中,點了《譯林》的名,我們感到十分驚訝,四處去打聽。原來是中國社科院外國文學研究所所長馮至先生,於當年4月7日給胡Q木同誌寫了一封長信,對江蘇出版《尼羅河上的慘案》和浙江出版《飄》提出了十分嚴厲的批評。信中說:

目前有關翻譯出版外國文學作品的某些情況,覺得與左聯革命傳統距離太遠了。近年來有個別出版社有片麵追求利潤的傾向,當前我國印刷和紙張都很緊張,他們卻翻譯出版了些不是我們所需要的作品。如江蘇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外國文學叢刊《譯林》1979年第一期,用將及全刊一半的篇幅登載了英國偵探小說女作家克裏斯蒂的《尼羅河上的慘案》,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同一作家的《東方快車上的謀殺案》,這些書刊被一部分讀者爭相購閱,廣為“流傳”,印數達到數十萬冊以上。

偵探小說中也有優秀的、啟人深思的作品。但是大多數都沒有什麽教育意義、有時還能造成壞的影響,根本談不上對於發展和繁榮社會主義文學、培養社會主義新人有任何好處。克裏斯蒂在本世紀二十年代已開始寫作,三十年代已大量生產,我見聞有限,過去卻很少聽人提到過她,為什麽現在忽然這樣“時興”?從這點看來,我們讀書界的思想境界和趣味,真使人有“倒退”之感。

……現在為什麽有的出版社置自己的責任於不顧,出那些“慘案”、“謀殺案”之類的書籍而沾沾自喜?自“五四”以來,我國的出版界還從來沒有像現在這麽墮落過。

……還聽說,浙江人民出版社把解放前傅東華翻譯的《飄》印了幾十萬冊,大為傾銷。既不問《飄》對我們今天有什麽意義,也不問翻譯的質量如何,這種行動,除去為了賺錢以外,我得不到任何別的解釋,可是“社會主義”不知隨風“飄”到哪裏去了。

 

 

1979年第一期創刊號《譯林》封麵和目錄頁,圖片來自孔夫子舊書網

胡Q木同誌將這封信,加了批語轉發給中共江蘇省委和浙江省委研究處理。如果是“文革”期間或在此之前,像這種由一位中央負責同誌批轉給省委“研究處理”的文件,那可是一件政治大事。幸好這事是發生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我們黨正在撥亂反正,清算各個領域長期留下來的“左”的流毒,因此,江蘇省委對待此事十分慎重。當時的省委書記許家屯在這封信上做了如下的批示:

……《譯林》還是應該辦下去,但選稿應當堅持黨的文藝方針,要辦得更好,要認真做到為社會主義四化服務,這方麵建議認真總結改進。還應開展文藝評論工作。

江蘇省出版局黨組在接到上述文件後,進行了認真的討論。黨組書記、高斯局長認為,在電影公開放映《尼羅河上的慘案》之後,《譯林》把其原著加以翻譯出版,有助於讀者更全麵地認識這部作品,這不是什麽錯誤。如果要算是“大錯誤”的話,我作為局黨組書記,當然應負責,撤職、黨紀處分我都接受,但是我還是要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見。局黨組在高斯同誌所持觀點的基礎上得到了共識,強調對《譯林》要實事求是,不要輕率地采取組織處理。隨即黨組責成我們編輯部對照黨的文藝方針,認真全麵進行自查。

二,我們的申辯 

我們在自查報告中說,克裏斯蒂一生寫了110部作品,有偵探小說,也有戲劇等其他作品,已有15部小說拍成電影,17部劇作搬上了舞台。1971年受封為英國女勳爵,1979年以她的生平事跡拍成的傳記片《阿加莎》,被美國評論界譽為最佳電影之一。國內許多報紙,也都對電影《尼羅河上的慘案》發表了讚揚的影評。同名小說在《譯林》發表後,戈寶權、楊豈深等老翻譯家都認為克裏斯蒂的作品,不同於早期偵探小說那種單純敘述破案的經過,而是結合案件的偵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資本主義社會的陰暗麵,寫作技巧也有特色,介紹一些像這樣比較好的偵探小說,是有借鑒作用的。總之,我們認為,《尼羅河上的慘案》既不誨淫,又不誨盜,對反映資本主義社會矛盾有認識作用,《譯林》登它沒有錯;惟一的缺點是,在當時紙張較緊張的情況下,印數多了點。

 

《風疾偏愛逆風行》插圖。資中筠先生為本書撰寫的書評《坎坷又幸運的創業》,已收入壹嘉出版的資中筠自選集《夕照漫筆》中,亞馬遜、巴諾等網絡書店均有銷售。

在自查報告中我們還強調,所謂“高雅文學”同“通俗文學”並沒有截然的界限。世界上許多保留下來的名著,早期多是以“大眾文學”或“通俗文學”出現的,我國的《詩經》《水滸傳》和《紅樓夢》等等就是明顯的例子。當前西方的某些現代派作品,盡管是名作家寫的,但是內容隱晦,寫法古怪,一時不容易為我國的讀者所理解和接受,因此,介紹一些外國好的“通俗文學”作品,對於打開“窗口”,了解世界是有好處的。

馮至的信中提到要繼承“左聯”時期翻譯介紹外國文學的傳統,這一點我們讚同。我們的理解是,主要的應該繼承“左聯”時期那種使文藝促進革命事業發展的精神,至於具體到介紹外國文學的哪些方麵,恐怕不能不考慮到50年以來的時代變化。八十年代的今天,我們國家麵臨著建設高度物質文明和高度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任務,現在對介紹外國文學的要求和內容,顯然要比三十年代更全麵更豐富,何況外國文學本身50年來也有了很大的變化和發展。有選擇地介紹一些外國比較好的“通俗文學”,也是符合黨的“雙百”方針的。對待“通俗文學”有不同看法,這是學術問題,可以討論;但以此就說我們“追求利潤”,“倒退”,“墮落”,“有失體麵”,“趨時媚世”,甚至“把外國人拋掉的東西也撿來翻譯”等等,這些不實之詞,是我們無法接受的。

三、期刊會議上不同聲音

這份自查報告上報以後,我們處於等待處理的狀態。19805月上旬,中國作協在北京召開全國文學期刊編輯工作會議。《譯林》作為剛創刊的新刊物也被指名邀請參加。省出版局黨組決定派陳立人副局長和我兩人代表《譯林》去出席。報到後領文件,發現每人文件袋裏都有一份馮至先生所寫的那封長信,聽說會議日程中還要安排他在大會上發言。陳立人和我都預感到《譯林》“備受關注”的壓力。因為經過認真的自查,我們確實沒發現有什麽問題。有了這個底,陳立人同我商量,頭兩天我們隻聽不說,到該說的時候就理直氣壯地表明我們的觀點。

當時《譯林》才創刊,到會的文藝界人士我都不認識,可是在發言中,他們都不同意馮至信中對當前外國文學翻譯出版工作的看法,也不同意介紹偵探小說太多“已形成一種傾向”這樣的估計。如馮亦代說,他是研究英美文學的,去年他參加過在煙台召開的美國文學會議,也看了江蘇出版社送請代表提意見的3本美國小說,這些書的作者是嚴肅的,書的內容也反映了當前美國社會的現實。這幾本書都是著名翻譯家推薦的,譯文質量也是好的,把它介紹過來是件好事。為什麽要借一個美國人的話,指責這些書是“紅紅綠綠”、“隨手拋掉”的呢?他還說,《讀書》雜誌(注:馮亦代當時任《讀書》副主編)下一期就要登一篇怎樣看待外國偵探小說的文章,大家爭鳴嘛。還有同誌說,浙江出了一本《飄》,難道就能把社會主義飄掉嗎?

看到會上的氣氛比較活躍,我也就坦率地談了我們的看法,主要內容是:

1)估量當前外國文學翻譯出版工作的形勢要實事求是,不能因為出了一兩本有爭議的書,就認為出現了什麽傾向,更不能因此把出版界、讀書界都說成是“倒退”。

2)對外國通俗文學、偵探小說有不同看法,這是學術問題,應當提倡討論、爭鳴,不要簡單地下個“墮落”的斷語。

3)“左聯”時期的革命精神要發揚,但時代已變化了,今天介紹外國文學的視野,應該比50年前要有發展,這正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的需要。

4)《譯林》是江蘇省委指示辦的,它的辦刊方針和宗旨也是經過上級黨委審核批準的,刊物定價並未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因此不存在唯利是圖的問題。    

5)老前輩對我們的工作提出批評,我們歡迎,但采取向中央負責同誌“告狀”的辦法代替正常的文藝批評,這不利於“雙百”方針的貫徹執行。

參加會議的新華社記者行達一聽了我的發言後,認為這方麵的實際情況同馮至信上反映的不一樣,覺得有必要讓更多的領導同誌了解。於是一散會他就約我專訪,並連夜編發了一篇內參專稿,題目是《江蘇省譯林編輯部副主任李景端談當前外國文學出版情況》,刊登在新華社198058日《國內動態》1194期上。這篇內參主要是反映我的觀點。大意是:

第一、有些同誌對當前文學方麵出現的問題,認為已形成了“偏離社會主義”的右傾傾向,顯然估計得過於嚴重了。“左同右”是個政治概念,加上“四人幫”在理論上造成的混亂,動不動把不屬於右的東西都說成右,其後果是大家都知道的。

第二、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有些同誌認為是出版社為了賺錢。我們覺得不能這樣簡單下結論。《譯林》每印張的定價,比國家規定的標準還低。實踐中,有些雖能暢銷但內容不很健康的譯稿,我們寧可退稿;有些好作品,明知要賠錢,我們還是照出版。

第三、要注意把方向性同學術性區別開來。應該提倡討論、爭鳴,而不宜用行政辦法輕易肯定或否定。我們很讚成Y邦同誌講的,對文藝問題不能性急,要慢慢來。要允許不同的實踐。內參最後還說,李景端同誌懇切地希望保護作者、編輯為繁榮社會主義文學的積極性,擁護對文藝立法,既要立禁止的法,也要立保護作家、翻譯家和編輯人員積極性的法。

四,王R重一錘定音  

會議上多數人類似的看法,主持者肯定是會知道的。後來通知說,原定馮至先生的大會發言不講了。與會的外文所陳冰夷副所長,也主動找我們交換意見,說他們在北京呆久了,對下麵的實際情況不夠了解。馮至那封信隻是個人意見,難免有片麵性等等。這時,我們感到麵對的壓力,比會議剛開始時仿佛減輕了許多。到了59日下午會議閉幕總結時,我們的這種感覺,果然得到了事實的驗證。

那天向會議做總結報告的,是當時的中央宣傳部部長王R重同誌。我們根本沒有料到,他會在會議總結中,就《譯林》問題講了那麽多的話。他在講到不能認為黨委領導同誌過問文藝界的問題,就說是粗暴幹涉時,特別舉出了《譯林》做例子。他講了馮至先生給喬木同誌寫信,後來批轉給江蘇省委,以及江蘇省委非常慎重地處理這些經過之後,特別指出:

這些信和江蘇省委轉發時寫的按語,我和Y邦同誌都看了。Y邦同誌要我說一下,這件事就這樣處理,就到此結束。同誌們,這樣的態度,這樣的處理方法,對不對呢?《尼羅河上的慘案》印得多了一點,這一件事,要追究責任?要進一步處分?不會嘛及時指出工作中的某些缺點,是為了引起同誌們的注意,以便今後改進工作,這叫做打棍子嗎?不能叫打棍子。至於馮至同誌的信,這位同誌七十多歲了,他的用心是好的,是為了文藝事業搞得更好,信中有些話可能說得過於尖銳了一點,個別論斷不夠適當,但出發點是好的。我們認為,江蘇省委對這個問題的處理是妥當的。

 

擔任第四屆國家圖書獎評委時與季羨林、陳建功等其他評委合影

五、與馮至不打不相識  

誰也沒預料到,這場因《尼羅河上的慘案》飛來的“橫禍”,竟然以這種明確了當的方式做了結論。更令人沒料到的是,會議結束的當天,馮至先生特意派車接陳立人和我上他家去。上海譯文出版社副總編、《外國文藝》主編湯永寬也隨車一道去。

進門寒暄之後,馮至先生首先對我們說:“由於我的那封信,給你們帶來了很大的壓力,對此向你們表示歉意。信裏有些地方有片麵性,有些提法不大妥當。”見老前輩當我們一進門就做自我批評,我們深感意外。陳立人說,有些情況由於不溝通,難免有些誤會,不過這次中央、省委處理這件事的方法非常好,這對我們今後的工作也是一種促進。

大家聊著氣氛緩和多了。馮先生接著說,建議北京、上海、南京三家外國文藝刊物更好地分工;《世界文學》主要介紹名家名作,《外國文藝》主要介紹外國流派,《譯林》可以多介紹一些有社會意義的外國通俗文學。他還主張,適當時候可以在江蘇召開一次外國通俗文學討論會。

真是不打不相識。在這件“風波”之後,馮至同我、乃至《譯林》之間,反而建立起友好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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