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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特別行政區”首現陸媒,啥意思?

(2021-11-23 08:26:29) 下一個

    

11月20日出版的《人民政協報》在第五版“兩岸經合周刊”刊文《為什麽說台灣的前途在於統一?》,引發社會輿論廣泛關注。文章之所以引發關注,在於在大陸媒體中,首次正式出現“台灣特別行政區”這一稱呼。在兩岸劍拔弩張、風聲鶴唳的今日,這一稱呼的出台,其背後的用意,不言而喻。

 

文章開篇提出:國務院台辦副主任劉軍川,近日在參加第四屆“國家統一與民族複興”研討會上的一句“統一後台灣財政收入盡可用於改善民生”,在台灣島內引起熱烈討論和廣泛關注。

 

《人民政協報》文章指出:其實,出現這樣的關注並不是意外,如果未來兩岸統一,除了台灣特別行政區財政收入可用於改善民生外,台灣普通民眾恐怕最有感的好處,也最直接的好處,是每年台灣省下的高額軍費和“金援外交”開支。據估算,這兩項可節省的支出高達6000億元新台幣。換句話說,僅這兩項支出的取消,就可以讓台灣2300萬民眾,每人每年收入提高2萬多元新台幣。對普通百姓而言,這樣利好的統一,當然期待。

 

從民進黨相關人士處透露的幾份近6年台灣當局與美國發生的軍購清單,明確記載:2017年6月29日,美台就MA48魚雷46枚、標準二型導彈16枚、長程預警雷達等項目達成購買協議,總金額443億元新台幣;2018年美台就F-16戰鬥機、F-5戰鬥機、C-130運輸機、IDF“經國號”戰機等戰機係統備件與航空係統軍購達成協議,金額高達101億元新台幣;2019年4月15日,美台就美國路克基地F-16戰機飛行員訓練及後勤維護續約,金額高達155億元新台幣;2019年7月8日,美台就108輛M1A2T愛布蘭主力戰車、16輛M1000重裝備運輸板車、250枚FIM-92刺針便攜式防空導彈訂單等達成協議,金額高達685億元新台幣;2019年5月20日,美台就66架F-16V型戰機(Block 70型)、75具奇異公司F110發動機達成協議,金額高達2507億元新台幣;2020年5月20日,美台就18枚MK-48 Mod6 AT型魚雷(MK-48 Mod6 AT HWT)與相關設備達成協議,金額高達55億元新台幣;2020年7月10日,美台就愛國者-3型(PAC-3)導彈延壽案達成協議,金額高達182億元新台幣;2021年6月17日,美台就11套海馬士多管火箭係統(HIMARS142)64枚射程300公裏的戰術導彈,400枚陸基反艦導彈、4枚訓練彈和100輛魚叉導彈專用的岸防導彈發射車以及25輛雷達車等軍購協議,金額高達500億元新台幣。而還沒到2022年,但蔡英文已經確定2022年購買美國F-16V戰機預算400億元新台幣。

 

上述清單記錄從蔡英文上台開始,在短短6年時間裏,台灣僅對美國軍購(不含對歐洲國家等軍購),就高達5128億元新台幣。而5128億元新台幣軍購,意味著這6年中,台灣2300萬民眾,每人掏出了2.2萬新台幣用於向美國購買武器。

 

花如此巨額代價購買的武器,質量又如何?台灣多位軍事專家直言,“說是買武器,其實就是交保護費!”,“台灣購買的這些所謂武器,基本上是美國淘汰的破銅爛鐵,和大陸比,基本上是‘燒火棍’!5000多億花的是冤枉錢!”,“買什麽,買多少,台灣人說了不算,美國人決定。武器太先進,怕日後落入大陸之手,老美絕不會給台灣。”

 

從台灣當局的“外交”人士透露的幾份資料顯示,包括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台灣當局“外交部單位預算”和台灣當局“外交部”編列的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年度報告”,顯示僅2019年、2020年、2021年,台當局“外交部”在“外交部單位預算”中列算的“外交支出”項中,包括機關“外交”支出、駐外機構業務支出、國際會議和交流支出、“友邦國家國際關懷”支出、“外交部機密預算支出”,以及對“友邦國家合作發展項目”,也就是外援項目,總計分別為659.18億元新台幣、517.06億元新台幣、569.87億元新台幣。而按照每年的平均,台灣當局用於所謂維係“外交”費用,就高達500億到600億元新台幣。

 

另外還有一種秘而不宣的預算,那就是台灣當局領導人在預算外的“特別機密費”。“特別機密費”支出主要用於台灣當局賄賂“邦交國”領導人和當地官員、遊說組織,還有就是用於收買美國、日本、歐盟等“友好國家”政客、政治團體、智庫、國際媒體。

 

從以上數據看出,統一後對台灣廣大普通民眾來說,他們背負的這些負債將大幅減輕,這一點毋庸置疑。

 

其實細究起來,“台灣特別行政區”這一稱謂,幾十年前也曾以各種形勢出現過。

 

1981年9月30日,中共中央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葉劍英發表談話,進一步闡明解決台灣問題的方針與政策。表示“國家實現統一以後,台灣可作為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並建議由兩岸執政的國共兩黨舉行對等談判。

 

1983年6月26日,鄧小平在會見美國新澤西州薛頓賀爾大學教授楊力宇時提出:

台灣特別行政區可以擁有自己的獨立性,可以實行同大陸不同的製度。司法獨立,終審權不須到北京。台灣還可以擁有自己的軍隊,隻是不能構成對大陸的威協。大陸不派人駐台,不僅軍隊不去,行政人員也不去。台灣的黨、政、軍等係統,都由台灣自己來管。中央政府還要給台灣留出名額。

 

2017年,根據台灣《自由時報》引述香港媒體報道,有學者建議在廈門設立“台灣特別行政區籌委會”,來作為實驗“台灣特區護照”,以此開始漸進式的解決台灣問題。

 

當然不少統派朋友對“台灣特別行政區”這一提法並不滿意,認為“一國一製”更加切合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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