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無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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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一些網友不好意思問的問題》

(2022-01-13 13:17:39) 下一個
 
【問題:性上癮是問題嗎?是否會影響做瑜伽?】
【明亮】:性上癮就相當於人得了某種病,比如說是感冒吧,造成了不方便。如果因此影響了生活或工作,去看專家是應該的。但如果不影響生活或工作,也不一定是必須解決的問題。比如說,一個小公務員有無法控製的“上癮”,就可能做影響工作或影響家人的事情,被老板知道了不方便,被配偶發現了可能會造成誤會,就應該按照實際情況避免或減輕。但如果一個國王有“上癮”,就不一定是需要處理的問題了,沒什麽不方便了。你看,我都是從“方便”的角度談這個話題的,而不是認真的角度談這個問題的。但是,這些所謂的“問題”和高級瑜伽品味無關。即使上癮發生了,你可以品味“上癮”,你看清這僅僅是意識顯現中的表象而已,看到了就行了,身體出現的表象沒有對或錯,因為它們就像電影裏麵的故事一樣沒有對或錯,看到了就行了。性上癮是某種覺知能量顯現效應。與之相反的是無性欲,這也同樣是某種覺知能量顯現效應。這兩者之間沒有真正的差別。是的,從方便角度來說可能一個對你比較方便,另一個對你不太方便,或這兩個對立的情況都會造成生活上的不方便,就可以按照實際情況對付,該看醫生的就看,該適當控製就控製。但你可以同時保持一種《不擁有》這些情況的態度,因為這些情況都是經驗顯現效應,就像昨晚夢裏的情況一樣,你不站隊,不建立立場,經驗中你看到了“性上癮”或“無性欲”或“正常性欲”的任何一種情況,你看到了思想上出現了“要去解決其中任何一個情況”的欲望,讓思想去對付吧,你卻保持不擁有這些“情況”的態度,這就是不當真的態度。奇妙的是,你看到了思想上的“擔心”,但同時彌漫了不當真的態度。看似“擔心”和不當真同步並進。無論結果如何,你都看到了這些經驗震蕩,看到經驗震蕩的是THAT,THAT隻會看卻從來不建立立場。但THAT同時同步地看到了“思想意識在選擇站隊”,不站隊的THAT(真正的自己)可以即時即刻地看到“思想意識在批評性上癮,或批評無性欲,或擔心任何情況”,看清了這一切思想欲念乃至身體的行為都是空性的,如同電影裏麵的故事一樣。這就是不需要從經驗中脫離出來的放鬆或解放。
換一個說法,這就是《不需要解放的解放》。
【問題:自慰的行為是否會降低能量,成為阻力?】
【明亮】:自慰是經驗顯現出來的內容,它和經驗顯現能量無關!讓我再強調一些,完全無關。就算是一動不動地坐著,和瘋狂地運動在能量上是一樣的。注意了,我說的意識顯現能量不是屬於身體上的物理的能量,完全是兩回事。可能很多人把我說的能量誤解為屬於他個人身體上的物理或心理能量了,不是這回事。就算是地上躺著的一個動物屍體,這就是意識能量震蕩出來的,就算是一塊死石頭同樣是意識能量震蕩出來的。“動”或“不動”,“死”或“活”都是意識能量顯現出來的樣子,但意識能量卻從來沒有“動,不動,死,活”之類的概念。意識能量可以顯現出“活”的身體,也可以顯現出“死”的屍體,其實是同一個意識能量的顯現效應,對於意識能量來說,沒有價值增高或價值降低的道理。這就是為什麽心經中說的《不增不減》。那個能“降低”或“增加”的能量不是我說的能量(即THAT)。所謂的“降低能量”是一個由不增不減的意識顯現能量顯現出來的空性的故事。在故事裏麵,你盡管去降低那些思想不喜歡的故事內容,或,盡管去增加那些思想上喜歡的故事內容,但同時看清,這些都是由同一個不增不減的意識能量震蕩出來的純粹的故事內容,那看似的“降低”不是真降低。那看似的“增加”不是真增加,是完全空性的。
對於是否要控製自慰,完全看情況,不方便就不自慰,方便就自慰,兩者都是完全空性的,發生了等於沒有發生。對於整體意識能量顯現來說無論是什麽情況,都是不增不減。這就是為什麽我不問這些問題,並非我知道了答案,而是我明白了問這類問題就等於是相信了幻覺故事,當真了。我對任何情況都不當真,所以不需要答案。我允許身體或思想完全按經驗中的方便即時即刻的對待。這就是隨緣的真正含義。 假如在意識故事中看似是一個國王或一個獨裁者,別說自慰了,幹什麽都方便。如果故事情節不是這樣的,就不一定方便了。 進一步指出,“自慰”看似出自於屬於“你”的身體,但沒有真正的個體“你”也沒有真正的實體的“身體”,那麽就不知道“自慰”是誰做的了,隻能說是THAT自發顯現出來的能量震蕩。 為什麽龍樹會逃避大象?因為對於即時即刻的經驗內容來說是方便的,隨緣的。 所有的“行為”都不真正出自個體的“你,我,他”。而是THAT。所以沒有對或錯。 這就是為什麽釋迦牟尼直接說:色,受,想,行,識,都是空性的。那些關於“性欲上癮“或”自慰“或”無性欲“都是上述五個空性的故事內容,看到它們了,但不值得當真。 戒律都是設置給那些成熟度不高的人。比如對一個野性的動物,你對他說什麽一切經驗顯現都是空性的,它聽不懂,隻能給他設置戒律,如果你不規戒它,它就會亂咬人。成熟度不高的人可能會做一些傷害社會的事情,比如殺人,比如打砸搶,比如偷竊,造成不方便。就設置出一係列戒律來規範它們。耶穌的十戒就是起到這個方便的作用。
【問題:有沒有夢外世界?有沒有夢內世界?真的有從夢中醒來嗎?】
【明亮】:有夢外世界嗎?假如現在你在夢經驗裏麵,你永遠無法驗證有夢外的世界。因為要做這個驗證,“你”就不會存在了。所謂的“你”恰恰就是夢(或經驗)能量顯現出來的故事效應本身。當這段夢(經驗)顯現切換掉了,就不會有“你”這個故事內容了,還有誰留下來接受驗證?
換一個說法,一切經驗顯現都是空性的,“夢”隻是一個方便的指向經驗顯現的語言詞匯。“夢”這個思想概念不真的成立。連“經驗”這個思想概念也僅僅是為了方便交流而創造出來的思想概念。如果我們不說它是“夢”或“經驗”,我們隻能說它是“光”,這就是耶穌的說法,他說這一切都是生活之光,但“光”還是一個思想概念,它不真的可以定義為“光”。我們無法確定這一切到底是什麽。
既然你無法確定這就是“夢”或不是“夢”,這個概念本身是無法確定的,那麽還怎麽確定在“內”或在“外”呢?所以,夢內或夢外都是思想創造出來的抽象概念,簡稱是幻覺。
同樣,你無法確定這是“世界”,什麽是世界?這個概念是無法確定的。這個概念僅僅是思想上抽象出來的一個方便的詞匯,我們可以用這個詞匯交流,僅此而已。我們能交流什麽呢?什麽都無法真正交流,因為交流的基礎是概念,但沒有一樣概念是可以確定成立的,因此交流就是一個抓空遊戲。
你告訴我,我現在已經從昨晚的夢中醒來了。你告訴我的故事本身就是一個夢幻。你覺得已經醒了的“你”其實等同於昨晚夢中的“你”,都是意識顯現出來的空性的故事角色。隻要這個“你”在,就沒有什麽“醒來”這回事。
再者,醒來或睡著這兩個概念都是思想抽象出來的概念。經驗不可以劃分為“白天,入睡,做夢,醒來”這些階段。經驗是一個不可切割的整體。不要對這些思想概念當真了,當真相信有一個“人”在度過“白天,入睡,做夢,醒來”這些階段。這不是“人”,這些階段也不是真的階段。這就是無法定義的THAT(‘它’)本身。‘它’一會兒震蕩出“白天”的樣子卻不真的是白天,‘它’一會兒震蕩出“入睡”的樣子卻不真的是入睡,‘它’一會兒震蕩出“做夢”的樣子卻不真的是做夢,不要被它顯現出來的魔術花樣迷惑了。
你認為‘它’是某個情況,它就不是這個情況,它永遠不是你認為的那個情況,它就是魔術,如果你知道了魔術表演出來的情況是什麽東西,它就不是魔術了。
我們隻能指向這個謎,給它創造一個方便的指向標簽:THAT。但不等於我們會知道謎底的。如果《無限》有謎底可以知道,它就不是無限的了。無限在概念上等同於沒有底。
別失望了!你就是無限本身。你可以享受自己的無限。但是,一旦你要追求獲得某個可以確定的“謎底”,那麽就不好玩了,看似的痛苦糾結就升起來了。
你什麽都不需要知道,這才是享受的開始。
【問題:為什麽說,夢中那位獲得的智慧不超越夢境?】
【明亮】: “智慧”是什麽意思?對於人的思想來說智慧就是一種“知道”。但《明白》卻不是人的思想上認為的智慧,《明白》不是任何理論上的知道或概念上的樹立。印度文PRAJNA當初被翻譯成中文就變成了“慧”,絕大部分人都在思想上理解為一種高級的智慧或“知道”。但PRAJNA(般若)不是這個意思,它不是思想理智上的智慧或知道意思,而是?
而是一種無法言說的《明白》,你明白了自己就是無限本身,正因為自己是無限本身,就等於是沒有開始沒有結束的了,就等於沒有任何可以劃分的限製了。好像你是一個千變萬化的白骨精那樣,什麽看似的形象都是可能的,什麽看似的情況都是可能的,卻從來不可確定為任何形象,不可確定為任何情況。換句話說:沒有“狀態”的自己可以自由地無限製地顯現出無限多樣的看似的狀態出來,但沒有任何一個狀態是真的狀態,通通都是空性的效應。
對於那位“你”或“我”來說,能夠獲得什麽智慧嗎?不可能。就像夢不可能獲得夢智慧一樣的不可能。但如果你《明白》了這個不可能,你放心了,你明白了自己的無限無底,就沒有了缺憾感,就不再需要獲取什麽缺乏的“狀態”了。
同樣地,絕大部分人都幻想有一個美好的“涅槃”狀態等著你。這是一個美好的幻覺。如果你要在經驗場中去追求涅槃,累死都追求不到,因為根本沒有這樣一種可以抓得到的或確定的了狀態。佛祖說的涅槃到底是什麽?就是明白了《大道》,也就是明白你即時即刻就是無限的‘它’。你作為無限本身是沒有缺憾的,追求停止了,安心在了,這就是涅槃了,當下此刻即是。
【問題:見證夢裏夢外的“我”的那位是誰?是誰見證入睡了?是誰見證醒來了?是誰見證做夢了?是誰見證無夢了?】
答案可能要讓你失望了。首先,“夢裏夢外”這個解釋是幻覺,假設夢裏有一個“我”,這個假設也是幻覺。假設夢外有另一個我會觀察夢裏的“我”,這樣的假設同樣是幻覺。這些思想解釋通通不成立。也許我們隻能歸納為“觀察”在進行,而沒有誰觀察誰這些思想邏輯。《觀察》是不需要建立一個主觀(主體)的,也不需要建立一個客觀(客體)的。為什麽?因為自己(即THAT)是不可分割成主體和客體兩部分的。所以,思想邏輯上的分割是幻覺,現實沒有這種分割。如果你要去找“誰“看到了夢裏的“我“,這個“誰“僅僅在思想感覺上看似地存在,其實你找不到它,因為這個“誰“壓根都不存在。但不可否認地有一種我們方便地稱為“觀察“的效應在,品味這就夠了。不要在觀察效應上再假設有一個“誰“在觀察“誰“。完全沒有這種誰對誰的方向性概念成立。也就是說,主體對應於客體是純粹的幻覺概念,現實沒有這回事。沒有“誰“見證了“夢“,因為不但THAT不是誰,THAT也不是夢,THAT是什麽?無法說!這些“見證“概念和“誰“的概念都是幻覺邏輯,隻在幻覺中看似成立,其實沒這回事。
“夢“不是夢,”無夢“不是無夢,”夢“這個概念本身是思想抽象出來的方便的概念來描述THAT,但THAT沒有這些概念。THAT就是THAT,它可以貌似地產生思想的解釋效應,它可以貌似地產生思想把一切解釋為主體對應於客體的效應,卻從來不真是這些東西。
【問題:進一步問,誰見證了“昏迷”?“昏迷”能否被見證?】
我體驗過昏迷。但我無法回答到底“昏迷”是什麽。如果你非要我說什麽的話,我說“昏迷”等同於無意識。我的這個說法不是真正的答案,隻不過滿足了你好奇。如果“見證”要發生,它必須發生在什麽之中?“見證”必須發生在意識之中。如果沒有了意識,還談什麽“見證”?如果沒有意識這個效應運作,怎麽可能有誰說“我”呢?連“我是THAT”這句話都無從說起。所以,“昏迷“是無法見證的。因為當你可以見證昏迷的時候,你必然已經不昏迷了。
為什麽你要關心這個問題呢?放心吧,“昏迷”或“不昏迷”,對於你自己(THAT)一點關係都沒有一點影響都沒有。換句話說,“活著“或“死亡“對於你自己(即THAT)一點關係一點影響都沒有。
如果你認為,假如沒有了“我“一切都損失了,這就是因為你把THAT顯現出來的效應當成是必須的,當成是真的,然後抓住這些空性的效應不放才產生的絕望感覺。不必壓抑這些絕望感覺,看著這些感覺出現,發現這些害怕感覺本身是空性的,當它們是開玩笑,你就和它們拉開距離了。
有一次晚上做夢,我在夢中夢見“昏迷”了,然後在夢中醒來後告訴家人說:“我剛才昏過去了”,家人就安慰我。一旦經驗從昨晚的夢境中切換掉了,我發現所謂的夢中昏迷不是真的昏迷,而是夢能量的自發自動震蕩,震蕩出看似邏輯合理的在夢中昏迷然後醒來這樣的故事情節。到底在夢中真的有一個“我”?無法確定!到底在夢中真的有屬於這個“我”的昏迷和醒來?無法確定!到底在夢中真的有家人?無法確定!夢中的一切都無法確定真的發生過!
同樣道理,當下此刻的一切,看似在發生,但除了有一個可以方便地歸納為《觀察》外,你真的可以確定一切是什麽嗎?無法確定!
【問題:更進一步問:假如存在上麵問題中的那個“誰”,誰能夠見證那個“誰”?】
【明亮】:“誰”會見證“誰”?假如有一個大我會見證小我,我們就可以說小我是幻覺,大我是真相。但問題來了,是不是有一個大大我見證大我呢?如果你按照這個思想邏輯追溯上去,就是沒有盡頭的。這就是《無限無法確定》的魔術。這些所謂的小我,大我,大大我,大大大我,......,都是思想理智幻想出來的概念,通通都是思想理智跟它自己玩抓空遊戲。THAT 是無法分割成大我小我的,也無法分割為有我無我的。《明白》了,就說明白這樣的分割邏輯是遊戲,不當真了。
【問題:這個不動的“主體”,同時存在於不同的狀態之中,包括無夢沉睡和昏迷,也包括白天,入睡,和做夢之中。這個說法對不對?】
【明亮】:上麵這個問題描述了一個思想邏輯,有一個主體存在於不同狀態之中。這個邏輯的基礎就是,主體和不同狀態是分開的兩個情況,在這個思想假設的基礎上,才有主體同時存在於不同的狀態中這樣的邏輯。我反問你,有沒有一個沒有“主體“的狀態?如果這個狀態沒有“主體”,那是怎樣一種狀態呢?你看出了邏輯矛盾了嗎?
我要告訴你,根本不存在任何“主體”和“狀態“分離的狀態。我要告訴你的就是:一切都是同一個THAT,主體是THAT,狀態也是THAT。思想上想象有一個和不同狀態分離的“主體“,這是思想幻覺。根本沒有可以分離開來的“主體“,因為THAT就是一切狀態,一切狀態就是THAT。白天,入睡,做夢,不做夢,昏迷,通通都是THAT本身,是THAT顯現出來的效應,因此就是THAT本身。
我不用“主體”這個詞,也不用“客體”這個詞,因為這兩個概念都不成立。隻有THAT。
就像你無法把“夢”和“你”分開一樣,夢就是你,你就是夢,是同一個自己。所以,不要想象出有一個和日常經驗狀態分開的“主體”,沒有這樣的主體。一切經驗都是THAT本身。
【問題:這個“主體”是一直在的,沒法不在,它無法擺脫的。隻是意識到或意識不到的區別,這種說法對不對?】
【明亮】:如果你理解了我對上麵那個問題的回答,你就看出這個問題的邏輯幻覺了。確實,THAT是一直在的,但THAT不是一個可以想象出來的ENTITY(個體)。“在“這個概念隻適用於某個個體是在的或不在。但THAT不是個體,“在“或“不在“這個概念根本不適用於THAT。換句話說,你自己是超越“存在“和“不存在“的。你無法說你自己“存在“,因為你不是一個個體,怎能說存在呢?不是個體的你自己存在於哪裏呢?不但無法說存在,也無法說存在於哪裏,因為不是個體的你自己沒有“哪裏“這類地理位置概念。你也無法說你自己不存在。如果你自己不存在,怎能看到這些文字?怎能問出這些問題?明顯地有一個“存在“感,這是無法否認的。
THAT就是你自己,但THAT不懂什麽“存在“或“不存在“的概念。當昏迷了,沒有“我“了,還有誰留下來聲稱“存在“?當意識在運作,就看似有一個“我“出來聲稱“我存在“。這兩者看似不同的情況都是同一個THAT在變魔術,絕對不影響THAT本身。
【問題:為什麽“它”一直在,時時刻刻在,不可能不在,卻難以發現?卻難以意識到“它”呢?即使意識到了,也會丟掉或忘了?】
【明亮】:對的。可以方便地說THAT一直在,無法不在。THAT無法把THAT甩掉。你無法甩掉你自己,就算你自殺,這等於是經驗內容切換了,沒想到又出現了一個另類的“你“另類的經驗,和之前的經驗形式不同但類似。所以連“死亡“都甩不掉你自己,這就是為什麽“人生“最有意義的事情就是明白你自己到底是什麽。其它活動都不具有真正的意義。
不對!怎麽難以發現你自己呢?到處是你自己!陽光是你自己,月光是你自己,聲音是你自己,運動和靜止是你自己,一切視覺中的都是你自己,一切聽覺中的都是你自己,一切觸覺中的都是你自己,一切思想念頭覺中的都是你自己,怎能說你找不到你自己呢。當你走在街上,所有的人,汽車,聲音,活動,騷動,不都是你自己嗎?你已經找到了你自己,因為你自己是不需要找的,就像你自己是甩不掉你自己一個道理。連“明亮”都是你自己,怎能說找不到你自己呢?
既然一切都是自己,沒有例外情況。那麽就不需要找了。自己要找自己就成為了笑話。這就是《無努力》了。你明白了嗎?
【問題:被意識到的都是客體(SUBJECT)。如果不把“它“擺在客體(SUBJECT),就無法被思考,就無法被討論,為什麽?】
【明亮】:不是!不是!不是!哪裏有什麽“客體”概念?一切被意識到的都是自己。意識是自己,被意識到的是自己,誰在意識,還是自己,自己,自己,自己。沒有例外。
你也看到了,如果思想不想象出一個客體概念來,思想邏輯就運作不下去了。思想邏輯就是兩元邏輯,思想需要一個主體和客體分離的邏輯才能運作,否則思想根本無法運作。就像昨晚夢裏的“我”和“別人”都是夢思想的運作一樣,但夢裏沒有真的“我”和真的“別人”,隻能說是THAT顯現出來的魔術效應,都是THAT本身。
你也看到了,思想邏輯就是一個幻覺遊戲,思想驗證思想所解釋出來的邏輯是成立的,這就是幻覺在驗證幻覺自己是成立的,自圓其說。雖然思想邏輯是荒謬的。但不必製止思想邏輯的運作。允許其運作下去的同時,看清它們都是荒謬的幻覺就可以了。
【接下來是匪夷所思的問題:“存在“必須被見證才有”存在“這個概念。那麽,能夠見證”不存在“呢?如果能的話,誰可以見證“不存在”?】
【明亮】:對。“存在”這個概念成立必須有一個邏輯基礎,那就是“被見證”。如果無法見證,還談什麽“存在“?什麽叫做”見證“?就是意識的同義詞。所以,“存在”和“不存在”這對概念隻在意識運作的時候才有意義。但THAT是超越意識的。最明顯的就是昏迷,在昏迷中是無法確定有意識的。但THAT不會因為昏迷了就受到影響了。“有意識“是THAT。“沒意識“還是THAT。THAT不增加不減少。
所以,我建議你看空那些“存在”和“不存在”的思想辯證,這些思想辯證都是幻覺。我建議你明白大道理:一切都是自己(即THAT)。“存在“是自己(THAT),“不存在“也是自己(THAT),無論存在還是不存在都沒有任何利益上的增加或減少,這就是《心經》中釋迦牟尼告訴舍利子的話:不增不減。
放心吧,你超越一切,但一切卻不超越你。因為“一切”都是你自己顯現出來的效應。存在是你自己,不存在也是你自己。你自己可以自發自動地玩存在或不存在魔術,但這些都是空性的魔術,不要當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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