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開博整半年了,生活多了一些內容,有些感想,歸納如下:
(一)擴展視角。來美近四十年了,原來難得看華語媒介,不是不想看,而是住在小城鎮,華人圈子非常小。到美國的第一年,住在美國人家裏,那時上海的家裏還沒有電話,差不多有一年沒說過中文,這讓我的英文口語突飛猛進。之後,跟人交流學外語心得,就是遠離母語群體,完全沉浸外語環境。
說歸說,還是渴望閱讀中文,隻是網絡流行前,大學圖書館的華文報紙,都是過時的。了解時事,隻能依靠英文媒介了。久而久之,習慣成自然,英文媒介成了我獲取信息的主要渠道。
每個國家獨特的曆史和文化,決定了其如何解讀天下大事,民情人生。英語媒介、書籍、影像,潛移默化。直到在職場,來自各國的同事說我處理事情特別西化,跟美國人一樣,才讓我醒悟,別被洗腦了。多一個視角,少一點偏見。於是開始有意識地看華語媒介,但多數作品報道跟普通老百姓的語言不同,總有點隔靴搔癢的感覺。
這半年,文學城讓我回到老百姓的圈子裏,各地方言,百花齊放,更可貴的是,看到了普通人是如何在新大陸生活、工作、學習的,茶米油鹽,濃鬱的生活氣息,讓人倍感親切。
(二)寫博讓我留意。我寫博,主要是紀錄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好記性不如爛筆頭。但是寫了,就發現要說清楚一件事,需要細節。而我天性粗疏,從認知學的角度看,屬於注重“森林”“整幅畫”的那一類。問我某棵樹長得如何,畫上的某個角落,肯定是一問三不知。我曾經負責一個部門,七零八碎的事務特別多,前任做得頭昏腦脹,壓力過重,一有機會馬上跑了。我則因為隻看結果,繁瑣過程,一概留給下屬自行解決,結果從未感到過有工作壓力。然而,一旦上峰問起某個環節,卻隻能說個大概而已。
為了讓博客有點層次感,我開始注意細節。受其他博主的啟發,看書也不再那麽囫圇吞棗了,甚至還做了些筆記。總之,對生活更留意了。
留意,據哈佛大學心理學家蘭格說,就是在熟悉的生活流程中,有意識地去注意新的事物和現象。隻要積極地有意識地去留意,我們的視覺會變得敏感,視角會擴展,知識會刷新,觀念會改變。如此說來,寫博客的好處太多了!
(三)寫博給誰看?第一讀者,當然是我自己。但是,博客畢竟不同於日記,既然公布於眾,當然希望能引起他人的興趣和共鳴。
初來乍到,我把在公眾號上推送過的文章直接貼到城裏,居然沒人看!這不免令我奇怪,因為這些文章在公眾號上曾吸引過許多讀者。更意想不到的是,有些隨手寫的短文,看的人卻不少。
由此,我猜想因為忙,多半的人可能駐足兩三分鍾,看一篇文章。於是,自作聰明地“量體裁衣”,每篇博文控製在一千字左右。可是,依舊是有的有人看,有的沒人看。
仔細一想,我心目中的讀者,其實就是自己,因為我總是把博文跟短小易讀的文章等同起來。這個“假想讀者”,如果太固定太局限了,會影響博客的範圍和題材。要擺脫“假想讀者”,也不那麽容易。為此,我時不時特意出城幾天,逃離城裏的“假想讀者”,埋頭為其他媒介的“假想讀者”寫些萬把字的長文。畢竟寫長文和短文,有長思維和短思維的區別,盡量兩者兼顧,不至於顧此失彼。
(四)堅持不懈。寫博的目的,是重拾中文。在過去的十五年裏,我的工作主要是接觸英文寫作,大多數是學術文章,也有工作報告和調研報告。結果是,中文長期不用,詞匯短缺,文字生澀,寫出來的文章,磕磕巴巴,枯燥無味。
寫博客,是為了找回寫中文的感覺。半年來,剪貼的舊文不算,居然寫了40篇博客。寫著寫著,不知從哪兒冒出一些久違的感覺和幾近忘卻的詞匯。寫著寫著,筆頭上的鏽跡磨去了一點點。眼下要做的,就是繼續寫,不然筆頭又會鏽跡斑斑。
(五)時間不夠。在城裏花的時間多了,在城外花的時間自然就少了。我正在調整,希望找到一個平衡點。寫博雖然有趣,卻不能為了寫博,剝奪看書、玩樂、還有用心做飯的時間。飯做得馬虎了,LD吃兩口,就推說不餓,放下刀叉。而他書房的廢物桶裏,則會多出不少巧克力、果仁、餅幹的包裝。為了他和地球的健康,還有我們的婚姻幸福,我就此打住,準備做飯。
我中斷過寫博,後來發現,隔一段時間還是能夠拾起來的,但是讀書是一定要堅持。
祝寫博愉快!
你的中英文都很棒,猶太嫂嫂那篇印象深刻,生活中的人物讓你寫活了!
寫博確實太費時間,忙起來幾個月都不進城,可是還是放不下。
長周末快樂!
祝長周末快樂!
————————————————————————
我也在國外,但是年齡偏大,加上生活全用中文,有時辦事才用到外語,感覺進步好慢。謝謝了。
海風非常好的感悟,博文也都寫得有才,有料,有內容,高質量。最後的一條把我讀笑了,確實,平衡好自己的時間很重要,我現在也是盡量減少進城的時間,畢竟生活不隻是在網上,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