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務實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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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裏巴巴被調查之際也談壟斷

(2020-12-24 08:51:29) 下一個

阿裏巴巴被立案調查後之際也談壟斷

馬雲兩個月前在外灘金融峰會的轟動演講還曆曆在目,若幹金句還言猶在耳

“巴塞爾協議無效且有害”;

“中國金融沒有係統性風險,因為本身就沒有係統”;

“中國銀行還是當鋪思想”;

“中國金融監管完全跟不上形勢發展”;

但是很快,馬爸爸的螞蟻金服被中止上市了,

近日阿裏巴巴又涉嫌壟斷行為被立案調查了(阿裏巴巴(BABA.US)大跌10%)

 不少人批馬雲:對金融“無知與傲慢”,現在或許是買單的時候了。

馬爸爸又不方便安一個嫖娼,現在扣上一頂壟斷的帽子,讓人想起杭州城風波亭裏的嶽飛。

 

 前幾日有一個抖音 說 “作惡的不是資本,而是。。。。” 目標直指 中石油中石化,中國移動中國聯通,水電煤氣。。。這些個壟斷你們不罵,就罵兩匹馬的壟斷。

我們這些炒股的其實最喜歡壟斷了,巴菲特所稱的“壁壘”,“護城河”其最高要義可不就是壟斷啊!

關鍵1.這個壟斷是怎麽形成的?2.其危害性如何?破除這種壟斷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

其實“壟斷”一詞本是一個中性詞,語義“排他性控製”和“獨占”,通俗地說就是在一個產品市場上隻有一個買家或一個賣家,導致市場被獨占。

其實產權的基本特征就是排他性專有,而行政權在所有文明國家都由一個政府獨占。一個地方也不合適建幾家供水供電公司(但是壟斷定價需要聽證會)。

發生市場壟斷的成因,大體有以下幾種

第一種,強製形成壟斷。即運用非經濟的強製力量,強行指定產品/服務的提供者,限定競爭對手,保持對市場的排他性獨占。這種強製的勢力,主體是製度化形成的。政府管製牌照數量,或由法規來阻止競爭而產生的行政性壟斷。比如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石油,中國石化,水電煤氣,還有某些地區的賭場,公路/隧道/橋梁/航路運營權。也可能是非製度化的,如欺行霸市、強買強賣;半黑社會性質。其實小地方非常普遍。

第二種,由資源的天賦特性,帶來產品(服務)的獨特性。比如茅台酒、龍井茶,某些地方的稀缺礦產品。這類產品,市場上獨一無二、消費者又願意或者不得不出價來購買。

第三種,發明的專利權或版權,或者象可口可樂、雲南白藥配方那樣的商業秘密。這些資源沒有天賦的獨特性,但是在想象力和科學技術的商業應用方麵,具有獨特性。政府如果不通過法律保護專利和商業秘密,發明和創新的供給就不足,對經濟增長必然不利。當然,技術一旦發明出來,由社會共用可以加快新技術的普及,所以對專利的保護,通常設立一個時間區間,過了時限就對社會免費開放。專利藥尤其如此。

第四種,贏家的客觀壟斷。凡競爭就有輸贏,商場競爭的勝出者可能憑實力和策略,一時之間將所有競爭對手趕出市場。比如當年的 IBM 和微軟——不是別人不可以做電腦硬件和軟件,而是一時之間沒有誰做得過他們。更多的來自於技術壟斷。前麵講的專利保護還有保護期,但是微軟的軟件就好像保護期綿綿悠長。

第五種,成本特性產生的壟斷。一些產業,需要巨大的一次性投資,才能形成供給能力。這些投資一旦發生,就成為“沉沒成本”(就是幾乎別無他用)。對於這些產業來說,新的競爭對手麵臨很高的進入門檻,因為他們必須再支付一筆巨大的投資,才可能與在位廠商競爭市場需求。這就是通常所說的“自然壟斷”相當部分來自於競爭要義,前幾種偏資源,技術,品牌,而這裏顯得更屌絲,偏成本。偏大批量的交貨能力。當然也包含了部分品牌和技術。比如格力美的做空調,三一重工做工程機械。

今天的互聯網企業兼具第四種和第五種,客觀上形成高度壟斷,第一第二名甚至隻有第一名高度壟斷,後麵的不能形成生態,不能形成規模效應。。。完全經營不下去。

上述壟斷成因,紛繁複雜,在現實社會常常一果多因。

簡單地去反壟斷 表麵上是保護了消費者,但是可能後患無窮,副作用更大。

美國就經常指責中國沒有認真保護知識產權,某種意義上就是中國沒有保護人家應該得的壟斷。

的確沒有對微軟的保護,全社會可能就很難再創新下一個“微軟”,但是任由微軟贏家通吃,早早地消滅每一個競爭苗子(收購兼並,雪藏,吸納….….)又可能扼殺了搖籃中的“微軟”

沒有對專利藥的保護,可能不會產生下一個重磅的專利藥,但是過度保護就讓生產出的藥因為藥價太高而不能更廣泛地造福人類。

中國分拆了中國電信,一分為三是不是比一家更好還真不好說。

中國國家電網鐵板一塊被千夫所指……

反壟斷是很容易和保護競爭,保護產權特別是保護知識產權攪合在一起。以至立場先行,以訛傳訛,將反壟斷混同為反大公司進而反市場成功、反創新、甚至是反一切排他性的專用權。

這似乎有一些混亂,無法拿捏。

 

但總體上而言,要盡可能保護市場支配下的自然「壟斷」,一定意義上這是保護產權的延伸。基於資源獨特性、發明和創新、競爭勝利以及成本優勢的壟斷,都是從「產權的排他性」中派生出來的壟斷。保護產權,與保護這些壟斷,事實上具有一致性,相近性。產權是排他性的專用權利,是市場經濟的基礎。政府依法保護產權是現代經濟秩序最重要的環節,也是社會持續發展的前提。盡管一段時間這種壟斷對消費者暫時不利,對市場,對社會不利。但是人為去打破其負麵影響會更大。

而對非市場形成的壟斷,很多時候是侵犯他人產權的壟斷。應該盡可能地限製,規範。比如通過牌照,製度安排形成的。而對於欺行霸市,強買強賣式的壟斷就應該無情打擊。

我個人認為,核心有兩條

1.盡可能廣泛地給與市場自由進出的權利。隻要是在自由進出的市場經濟環境裏,壟斷隻會是暫時的。僅僅擁有獨特的資源,很難持續控製價格、獲取壟斷利潤?就是茅台,大紅袍,中國的稀土,澳洲的鐵礦石都得注意價格管控,因為絕大多數獨特資源生產出來的產品和服務,都可能有替代的產品和服務。

2.的確存在著某些產品屬性需要事實上的壟斷。這時候需要更多的程序公正。牌照公開拍賣,價格廣泛聽證,運營高度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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