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豆腐釣魚

臭豆腐釣 魚=海 畔有 逐臭之魚
(雜說有趣,來來來,姑且聽之!)(食色性也,人之好也!談談無妨!)
個人資料
lovecat08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正文

83年嚴打下的“女流氓”,女子與十幾男性發生關係,被判處死刑

(2024-04-19 04:35:16) 下一個

每個時代都有不同的特點,可能有些如今在我們今天看來非常正常的一件事,但是在當時卻是一種犯法的行為,比如1983年的對於流氓的嚴打,在今天看來,也算不得什麽大事。從1973年開始,我國就出現了“流氓罪”這一項罪行,而在1983年,對於流氓罪達到最嚴厲的時候。在那時,有一位轟動全國的“女流氓”,因為與十幾個男子發生關係,最終被判處死刑。

翟曼霞,一位看起來極為普通,卻又並不普通的女性。因為相比於其他女性來說,翟曼霞更愛打扮,經常將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而且身在城市,又因為西方文化的影響,她也顯得開放很多。這在現在看來很平常,但是在當時看來,顯然已經有一些出格了。因此很多人都在背後說她各種壞話。

本來,這些事也隻能是大家口頭上說說而已,但是卻在1983年時,遇到嚴打,這就給她帶來了滅頂之災。

一天,翟曼霞到河裏遊泳,這樣一件在現在看起來最為平常的事,卻成為了她的催命符。那時候,女子洗澡根本沒有在河裏洗得,這樣的行為被認為是不檢點。剛好有一個人路過,發現了在河裏遊泳的翟曼霞,隨後就被人舉報了。而且還添油加醋的說一些,往日裏關於翟曼霞不檢點的傳聞。

最終,翟曼霞被抓走了,經過多方調查,發現她竟然與十幾個男子發生過關係。這樣的行為,在當時已經妥妥地可以被列入流氓罪當中。最終,經過審判,她以流氓罪被判處死刑。而在被判決之後,翟曼霞說了一段話:“性自由是上天賦予我的權利,是我選擇的一種方式,現在看來這種行為或許是超前的,但是幾十年後,人們不會再這麽看。”

除了翟曼霞之外,在當時還有一些女性因為犯了流氓罪而被判處死刑,比如說馬燕秦。她本是一位西安的離異女性,卻作風開放,經常組織家庭舞會,而且還借機和許多男性發生關係,最終以流氓罪被捕,沒想到事後發現,她竟然與150名男性發生過關係,這在現代看來,都是一種令人無法接受的行為。

翟曼霞的預言一語成箴,在如今這個提倡自由的時代,任何人都有選擇自己伴侶的權力,與什麽人發生關係,同樣也是自己的選擇。不過在當時的社會,顯然是不允許的。雖然在如今看來,這樣的刑罰過於嚴重,但是我們不能以如今的時代的思維,去看待那個年代的事情。

(ZT)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