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豆腐釣魚

臭豆腐釣 魚=海 畔有 逐臭之魚
(雜說有趣,來來來,姑且聽之!)(食色性也,人之好也!談談無妨!)
個人資料
lovecat08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正文

2003年南京美女裸死家中,17年後靠DNA破案,真凶讓家屬難以置信

(2023-07-28 16:51:23) 下一個

福爾摩斯曾說過:“當排出了所有其它的可能性,還剩一個時,不管有多麽的不可能,那都是真相”。警方在對某一案件進行查證之後,首先要做的就是確定嫌疑人,然後再從中尋找凶手。可倘若凶手並不在嫌疑人之列呢?因此在破案時,任何一個細節警方都不會放過,隻有這樣警方才能從不可能中找到一絲線索,從而破解一樁懸案。

2003年江蘇發生的一樁凶殺懸案,17年後才尋到真凶,凶手被抓時早已白發蒼蒼,看到警方時滿臉驚訝。或許連他自己也沒有想到過去了這麽久,警察竟然還能找到他吧。警方是如何在17年這麽久的時間跨度中找到了當年的凶手呢?這一切還要從一張出生證說起。

2003年12月25日,江蘇省南京市的陳某回家時本以為會看到妻子麵帶微笑的噓寒問暖以及熱氣騰騰的飯菜。誰知道開門卻發現自己的妻子一絲不掛的躺在了地上,脖子上還緊緊纏繞著一根絲巾。陳某立刻向前查看卻發現妻子渾身冰冷,早已沒了呼吸,於是陳某在悲痛之餘報了警。

警方趕到了立馬對案發現場進行了仔細查看,初步檢查發現死者生前明顯遭遇了侵害,隨後被凶手用絲巾勒死。此外,根據其他的現場信息,警方在被害人房間的垃圾桶中發現了兩張用過的白色紙巾,根據DNA對比,發現共有三個人的DNA,一個是陳某,另一個是隔壁鄰居的70多歲的老爺爺,而另一個卻由於當時的技術並不發達,DNA的對比技術並不完善,所以沒能匹配出另一個DNA到底是誰的。

再加上在被害人的床頭留下的煙頭,在排除了陳某與70多歲的大爺的嫌隙之後,警方把目光放到了這個不知道的具體身份的嫌疑人身上。於是警方開始走訪調查,想看看能不能找到一絲蛛絲馬跡。

雖然確實有人看到有個四五十歲的男人叼著煙來到了陳某的家中,但當時以為是親戚拜訪,因此也就沒有特別注意,所以完全不知道那個男人長的什麽模樣。顯然根據目擊者提供的信息還不足以偵破此案,於是這一樁入室凶殺的線索就此斷了。難道這真的成了一樁懸案了嗎?這這名女子隻能含冤而死了嗎?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2020年此案又被重新翻出,這時的DNA信息庫相比起十幾年早已是豐富了許多。或許警方也是不甘心讓一個無辜的人含冤而亡,於是警方又將十幾年前的江蘇凶殺案所留下的DNA拿出來做比對,利用先進且豐富的信息庫,警方很快就查到一個邵姓的男子與當時保留的嫌疑人DNA有25%的相似度。

從基因學的角度上來說,兩個人是親兄弟時DNA有50%的相似度,而是同一個爺爺奶奶的話相似度便有25%。這讓警方看到了破案的希望,於是立刻找到了邵某。

然而事情總是一而再的發生轉折,邵某並不是邵家的親生兒子,而是因為當時邵家因沒有兒子,剛好看見醫院馬路上有個被拋棄的男娃娃一直在哭,心下不忍的邵家於是就打算把他抱回來當做自己的兒子。這一切又讓警方陷入了兩難的境地,他們並不甘心一樁長達17年的凶殺案還是沒能真相大白。

正當警方為此感到沮喪之時,邵某拿出了邵某的出生證明,原來邵某父母當時怕孩子長大會想去尋找自己的親生父母,因此便一直沒有將這張出生證明丟掉。這一張出生證明可是揭開這樁懸案的關鍵!

出生證明上明確寫了戶籍地址是陝西西安阿房區公路30號,因此警方又立即前往西安調查。經過幾個日夜翻閱資料,警方終於發現一個在1967年去世的一名朱姓男子死亡證明上登記的家庭住址正好就是那張出生證明上所填的地址。

兜兜轉轉,這樁懸案終於開始進入了正軌,警方根據死亡證明的信息查到了這個去世男子的家人信息,於是找到了邵某同父異母的哥哥朱宏。朱宏看到警察來找自己查十幾年的案子,自然是全力配合,但由於自己家族體係實在是太龐大,爺爺也生了好幾個孩子。朱宏見自己確實提供的幫助並不是特別大,於是就幹脆把家中的族譜給了警方。

這又是一項大工程,警方開始對著族譜中與朱宏同輩的男性開始逐一排查。幾天後警方將目光鎖定到有犯罪前科的朱林身上,因此他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時候曾因為兩次猥褻被抓。確定了嫌疑人之後,於是警方立馬調取了他的DNA進行對比,發現與2003年的那一樁懸案所保留下來的DNA完全一致,於是警方立即對他進行逮捕歸案。

根據《刑法》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故意殺人情節嚴重的應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除此之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1)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2)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4)二人以上輪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逃了17年的朱林終於落入法網,被捕時的朱林滿目震驚,甚至還想為自己辯解,可在麵對確之鑿鑿的證據之後啞口無言,最終在古稀之年,於2021年,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判處了朱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白發蒼蒼的他卻以這個方式離開人間,也算是他應有的報應了。(ZT)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