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豆腐釣魚

臭豆腐釣 魚=海 畔有 逐臭之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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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時內三次強奸被盤問女子|民警:是她先引誘的我

(2023-03-05 13:07:48) 下一個

提及警察那也算是我們生活中比較正麵的角色,成為一名代表正義的警察同樣也是很多人小時候的夢想,為了人民而犧牲的警察也數不勝數,大部分警察都是正義的化身,然而今天所要講的一位民警卻是典型的反麵例子,玷汙了警察職業的神聖光輝。

33歲的張雲龍是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分局雙崗派出所的一名民警,為了查辦一起組織賣淫案,在2019年10月17日淩晨,假公濟私的他打著“核查相關違法犯罪線索”的幌子,讓賓館工作人員打開了犯罪嫌疑人李芸的房門。

李芸還有兩名隨行的同伴,為了更好地實施自己的暴行,張雲龍讓自己的屬下將兩名李芸的同伴帶回了警局,據了解直至淩晨五點,張雲龍對李芸實施強奸共三次。

期間李芸的同伴來找她,都被張雲龍的手下刻意阻攔。

2017年10月17日早上9點,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接到了一起強奸報案,令警察怎麽也想不到的是,他們的同僚竟然成了強奸案的凶手,報案人李芸舉報的正是張雲龍。

警方立即展開現場勘查,讓法醫對其進行人身檢查,經檢查,李芸右手手臂靠近手腕處有淤青,右腿膝關節上方內側呈青紫狀態,且麵頰部紅腫。

在2017年10月17日晚上9點,犯罪嫌疑人張雲龍主動到安徽刑警支隊自首並說明自己的情況,自稱確實發生性關係,但是否認了對李芸的強奸,表示這是她自願的。

經法醫檢查,張雲龍身上也有多處傷痕,張雲龍左側腰背部自上而下三處傷痕,右側背部有一處傷痕。

在庭審中,張雲龍表示他與李芸是自願發生性關係的,但是在問及為何會出現多處傷痕時,他也無法做出合理的解釋。

在庭審判決中,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經查明實情後,認為案發當時,張雲龍利用自己的公安民警職位之便,對其單獨審訊,違背李芸的意願,使用暴力與其發生性關係,這樣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強奸罪。

2020年11月24日,不滿判決的張雲龍提出了二審,在二審中,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依舊維持了一審的判決,以強奸罪判處張雲龍有期徒刑4年6個月。

此事一經披露,引起了廣大網友的熱議,熱議的主題是作為一個民警,張雲龍算是濫用私權,這樣的行為是否應該與強奸罪重疊在一起,加大判決力度。

大部分網友認為,關於張雲龍知法犯法,濫用私權的行為,判決過輕,認為法院應該加重判決力度。

然而知法犯法,罪加一等,隻是民間的說法,在法律層麵並沒有認可它的存在,在判處公職人員濫用私權與權謀私時,他的公職身份不會成為量刑因素。

也就是說在判決一個人罪行的時候,隻會根據他的犯罪程度進行判決,不會根據被告方的特殊身份做出量刑的調整。

上海至和事務律師所的律師李毅表示,張雲龍的強奸罪行,並不會因為他的多次強奸而加重判決力度,從重處罰的情節,隻有強奸幼女,輪奸公共場合強奸這些情形。

關於張雲龍的利用職務之便強行與發生性關係的行為,確實是一定程度上的瀆職行為,但是這種瀆職行為並沒有達到濫用私權的單向定罪標準。

大部分時候在作出判決時,法院會重罪論處,張雲龍的強奸罪已經超過了他的瀆職罪,他的瀆職行為在一定程度上隻是成為了強奸罪判決的影響因素。

並且在判決時,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有考慮到了張雲龍的瀆職行為,濫用私權,對張雲龍做出的4年6個月的判決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大多數網友對於張雲龍是否應該從重量刑的想法,其實就是對公職人員濫用私權的擔心,然而公職人員的行為都受到了各界人士的監督,爭取讓權力公開,透明化,在陽光下運行。

結語:

不必因為一個小事情而危言聳聽,大部分公職人員都在自己的神聖職位,發揮著自己為人民服務的天職,並且自覺地遵守各項法律法規。

不能說每個公職人員都值得保護與理解,但是秉公執法的公安民警是大多數,為人民犧牲,為人民奉獻的公安民警也是大多數,任何一個公職人員濫用私權都不會逃脫法律製裁。(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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