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豆腐釣魚

臭豆腐釣 魚=海 畔有 逐臭之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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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如何看待貞操?他覺得失身的女子的貞操並沒有什麽損失。

(2022-10-12 10:49:31) 下一個

在古代,靖康之難後,理學興起,對女子的名節貞操開始有了嚴格的要求,所謂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一直到了清末,這種思想深入骨髓,一旦女子失貞,如同犯了十惡不赦之罪,本人心理壓力自不必說,家人朋友也會擔負非常大的壓力。

這種壓力來自社會的偏見,自己的心理成見,別人的冷嘲,反正這一些都事不關己,拿著虛無縹緲的道德標準審視別人的言行,但是自己對此往往一笑而過。

即使受害人家屬,依然會將罪惡投向受害者,而不是施惡者,胡適成名之後,作為新文化運動的代表,一是風光無二,稱為很多人的標杆,他就遇到過一個類似的例子。

有個學生,自己姐姐被土匪掠上山,後來放回家,全家人都把這件事當作奇恥大辱,同學、親戚、朋友都知道這事情之後流於言表的輕蔑顯而易見,於是產生了很多疑惑,通過關係詢問胡適,類似這樣的女子應該如何處理自己的遭遇?

學生要問的就是:

(1) 一個女子被人侮辱,不是她自願的,這女子是不是應當自殺?

(2) 若這樣的女子不自殺,她的貞操是不是算有缺欠?她的人格的尊嚴是不是被滅殺?她應當受人的輕看不?

(3) 一個男子若娶一個曾被汙辱的女子,他的人格是不是被滅殺?應否受輕看?

胡適受到信之後,做了如下回答:

(1) 女子為強暴所汙,不必自殺。

我們男子夜行,遇著強盜,他用手槍指著你,叫你把銀錢戒指拿下來送給他。你手無寸鐵,隻好依著他吩咐。這算不得懦怯。女子被汙,平心想來,與此無異。都隻是一種“害之中取小”。不過世人不肯平心著想,故妄信“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的謬說。

(2) 這個失身的女子的貞操並沒有什麽損失。

平心而論,她損失了什麽?不過是生理上、肢體上一點變態罷了!正如我們無意中砍傷了一隻手指,或是被毒蛇咬了一口,或是被汽車碰傷了一根骨頭。社會上的人應該憐惜她,不應該輕視她。

(3) 娶一個被汙了的女子,與娶一個“處女”,究竟有什麽分別?若有人敢打破這種“處女迷信”,我們應該敬重他。

故事來自《胡適文存》。顯然,接受西方教育的胡適有著不一樣的看法,對所謂的貞操也持不同的意見,而多理學的批判也入木三分。(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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