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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載】再訪廣島【63】

(2023-03-11 08:35:20) 下一個

再訪廣島

 

【德】麥考·帕默  著 

郎倫友  譯

 

第九章  第一節

 

9.1  皮膚燒傷的等級

       

   在我們接觸證據之前,應該先談談幾個術語。皮膚燒傷可以根據原因進行分類,還可以根據嚴重程度單獨分級。

 

9.1.1 燒傷的原因

 

   這些原因包括接觸(熱物體或液體)、化學物質(硫酸、芥子氣)以及熱輻射。雖然我們將要考慮的所有主要原因——閃光燒傷、凝固汽油彈和芥子氣——都適用這種分類,但它們又不同於平民生活中常見的原因。

   芥子氣燒傷比其他化學物質——例如強酸(硫酸或鹽酸)或強堿(堿液)——燒傷發展得慢,芥子氣的延遲效應使得它特別危險。巴裏事件(見1.4.5一節)的傷亡就說明了這一點:那些受害者在暴露後短時間內沒有感覺到任何疼痛,許多人沒有想到在那天夜晚之前換掉被汙染的衣服,直到第二天醒來才發行皮膚嚴重燒傷。【22】

   凝固汽油彈燒傷可以歸類於接觸燒傷。不過在這種情況中,可燃材料被設計成具有粘性的大塊,以便粘附在目標的表麵上,【139】這就意味著傳遞到目標表麵上的熱量將會非同尋常的高。因此,與普通的接觸燒傷比起來,凝固汽油彈的燒傷往往特別嚴重。【140,167】

   核閃光燒傷是一種由熱輻射造成的特殊燒傷病例。在這裏,能量是以一種特別短暫而又強烈的脈衝傳遞的,這就意味著被皮膚吸收的熱量來不及向下麵的組織擴散,而是在表層產生非常高的溫度。研究人員已經找到了模擬這種高強度閃光的方法;這類研究的一些成果詳見9.6一節。

 

9.1.2 燒傷的嚴重程度

 

  這個分級是用“度”來表示的:

  *一度燒傷表現為受刺激和紅斑(變紅),但對皮膚解剖結構沒有損傷; 

 *二度燒傷,皮膚表層剝離形成水泡。通常下層皮膚可以從毛囊或腺體內的深層斑塊中再生,並迅速愈合,留下輕微的疤痕,或不留疤痕;

  *三度燒傷破壞了整個皮膚深層。傷口被周圍向內生長的新皮膚封閉,就會形成疤痕;

  *四度燒傷是包括皮下組織的嚴重損傷。

  所有明顯的燒傷都會有一定程度的疼痛,隻不過是疼痛的強度和特點可能會有所不同。接受實驗的一二度閃光燒傷的誌願者一致報告當即就有疼痛感。(見9.6一節)三度和四度燒傷會破壞皮膚的神經末梢和皮膚本身,並可能改變疼痛的特點和強度;然而隻要受害者仍然保持清醒,它們仍然會感到某種疼痛,這種疼痛源自仍然存活的最淺層組織中的疼痛受體。然而,對於化學燒傷,疼痛通常不會在接觸化學物質的那一瞬間感覺到,而是在化學物質穿透皮膚並發生破壞性化學反應後才會感覺到。如上所述,尤其是芥子氣,可見病變的表現和疼痛的感覺往往延遲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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