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開冒 一丘萬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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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連之後該是恩蔭世襲了吧?

(2023-03-08 09:38:04) 下一個

三月五日是遇羅克遇害53周年紀念日。遇羅克死於反對血統論,他若穿越到今天,看到強調“紅色基因”又成了一種政治正確,會不會醒悟:“老子英雄兒好漢”確實有生命力,是堅硬的中國邏輯?

有“紅色基因”的激蕩,就有對“黑色基因”的抵製——“一人犯罪影響子女考公是否公平合理”居然引起巨大爭議。

“無罪不罰”是法治的基本底線。一個罪犯的子女因為血緣關係就得接受一定的懲罰,罪犯的侄子外甥是否也該受程度遞減的懲罰?罪犯的鄰居、同事、老鄉與他有地緣關係,也得有“一人犯罪,全村丟臉”的強烈愧疚感吧?

國人一邊自豪於東方的集體主義精神,一邊又痛心東方式的“一盤散沙”,好像集體主義的特征是“不團結”。其實,最體現東方集體主義的精髓的就是“株連”,一人犯罪,全家甚至全族株連,體現了家族集體主義。一人犯罪,鄰裏連坐,被迫形成一種“命運共同體”,是被集體化,是鎖鏈集體主義。

在“連坐”“株連”製下,個人不是有責任能力的犯罪主體,個體無法承擔罪罰,必須連帶鄰裏、家族共同承擔犯罪的處罰,就像天然的無限責任股份製共同體,按股權承擔懲罰。既然“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也應該一人犯罪全家頂缸。

不承認個體行為責任能力,還沒有進化到法治社會。直到近代幫會社團喊出“禍不及家人”,才有了法治的萌芽。隻有“罪不罰無辜”的法治才能實現古代好漢的夢想:一人做事一人當!黑社會的“吃講茶”、“禍不及家人”是黑暗王朝的一絲光亮,也屬於“人性覺醒”的啟蒙係列。確立個體的行為責任能力,不正是人性的覺醒嗎!

網上那些堅決反對犯罪者子女考公的人,都自稱家世清白,好像不敢或不能犯罪而感到吃虧了似的。剝奪犯罪者子女的權利越多,他們精神上的補償就越大,若能恢複株連製,他們的虛擬得益就更大了。他們是零,別人的負數越大,零越開心——我雖然沒賺到便宜,但別人卻吃了大虧。這種加大別人的倒黴化做自己受益,是一種毫不利己專門損人的精神疾病。押沙龍說:“微博斷案,死刑起步。群眾一說到犯罪分子,都是絕對地嫉惡如仇,別說人販子了,哪怕是倒賣個人信息的、賣個假貨、碰個瓷的,最好也都槍斃。”如果不把犯罪分子往死裏整,那麽多老實巴交的人就覺著太吃虧了,白清白了。

他們還很委屈:隻不過不許他考公而已,又不會死!這話說的,好像還給活路,很仁慈的樣子。但讓他考公,你也不會死呀。好像堵住犯罪者子女一條路子,“家世清白”者就多了一條路子似的。

如果某個行業自訂行規,不許犯事坐牢的人子女入行,也許是為了挽回行業聲譽,也許是為了避嫌、避險。失足婦女倒黴被拘,以後就不許她女兒從事站街業,也許是行業迷信,怕觸黴頭。做賊的失手被抓,賊頭若不許其兒子入行當賊,可能是為了避險,不能讓兩代人都鋃鐺入獄。

據說公務員是為人民服務的,是公仆。但從部分群眾的反應來看,是當做當官發財的行業了,是有前途兼有利可圖的職業。其實,這行業的犯罪率高於其他職業,頂級公務員就是某委員會的委員,據說某屆委員犯罪腐敗率達5.6%,遠高於其他服務性行業。大家常看到犯事貪官淚流滿麵地懺悔:“我是個農民的兒子……”可見這行業的犯罪跟父母的清白關係不大。一個貪官的兒子考公後是否繼續犯罪,不取決於他的基因,而在於他能混到什麽位置和定力如何。

如果犯罪貪官的子女可以受株連不許考公,那嚴以律己兩袖清風的好幹部該怎麽獎勵?應該恩蔭子女,適當恩賜世襲才公平哦。株連和恩蔭是相輔相成的,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的大好局麵指日可待。

20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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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3)
評論
modems 回複 悄悄話 愚民愚昧之共國,有什麽好講
江天雲月 回複 悄悄話 沒查之前都是嚴以律己兩袖清風, 一查,就都成了“世界觀沒改造好”的貪官汙吏了,迄今為止還沒有見到過反例。
ahniu 回複 悄悄話

農業文明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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