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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情·自殺與遺書——從審馬加爵的法官殺人說起

(2020-10-23 07:14:52) 下一個

 邱開冒 一丘萬壑 


看到一條消息,說雲南昆明中院,曾經主審馬加爵的法官刀文兵,因故意殺人罪被審判。

這事兒,網絡寫手們還沒法下手,可能是因為信息太少吧。馬加爵案是杠杠的鐵案,不能說主審法官受報應了。刀法官應該審過很多案子,馬加爵是其中比較著名的案件而已。主審過殺人案的法官又犯下殺人罪,總不能說殺人也傳染,“人傳人”吧。主審過腐敗案的法官,也因自己腐敗而落馬被審的屢見不鮮。審判者又被審判,是正常現象,法官雖然頻繁接觸罪犯,但並沒有免疫抗體。“試看剃頭人,頭也被人剃”是正常現象,一頭獨大不是春,萬頭互剃有發型。所謂法治,至少得包含職業剃頭匠也得被剃頭做發型的意思吧。

吃瓜群眾對主審腐敗案的法官卻因腐敗落馬不驚奇,隻是抱著“你也露出馬腳了”的期盼,以及“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的同情。但對法官涉入殺人案還是略感吃驚的:這種粗活也親自幹?勞力者殺人,勞心者審判殺人。法官親自殺人,還是讓人感覺大材小用了。這裏麵肯定有故事。就像北歐一部黑色幽默電影《盜匪情緣》裏的黑道頭子,為自己兒子殺人辯護:肯定是那婊子惹了他,否則他不會發那麽大的火,幹殺人這種力氣活兒。

果然有故事。看後續報道,刀法官殺的是情人。刀老師的情人是昆明中院司法技術處的一名副處長,她還是已經落馬的司法廳副廳長趙某的情人,得過趙某兩千多萬“交際費”。刀法官為了情人都跟原配離婚了,當下這麽癡情的人已經不多了。

因為受趙副廳長案子的牽連,作為利益相關方,岌岌可危。刀法官就約情人跳樓殉情,情人跳樓身亡,刀法官可能膽怯了,沒膽跳,據說還先把情人推下去的。自古殉情就是事故多發地段。羅密歐與朱麗葉當初是奔新生活去的,並沒有殉情計劃。但搞錯了狀況,弄成殉情了,造成殉情史上的著名事故。柳如是和錢謙益也有為大明殉情未遂的橋段,當時柳才女拉著錢才子要投江,以死殉明。錢才子試了一下水溫,嫌“水太涼”,就此作罷。千古艱難唯一死,但如果水溫太低,死前還著涼,就是個頗費躊躇的事了。看來,殉情並不是件容易的事,必須具備天時地利人和的條件才能完成,至少水溫要合適吧。

男女兩情相悅,生死不渝,海枯石爛,相約殉情,是多麽決絕而無奈的浪漫啊!但在具體實施時,也有因配合不當或有一方反悔逃脫而釀成事故的。刀法官可能沒跟上情人起跳的步伐,或者先幫情人跳樓,輪到自己時膽怯了。也許被情人先墜樓的尖叫和撞地的巨響嚇破了膽,沒勇氣殉情了。跳樓殉情這種方式,二人必須如雙人高台跳水那樣同步協調才行,不同時起跳,後跳者的心理壓力會更大,容易打退堂鼓。這也算是一種後發優勢吧。

從常情來看,刀法官沒有故意殺死情人的動機,她得的兩千多萬是趙副廳長給的,跟刀法官沒關係。其次,他得有多深的演技才能以殉情的方式殺死情人!她又不是涉世未深的少女,而是副處長哦。刀法官若真是故意殺她,有很多辦法,借口殉情跟她一起上樓頂推她墜樓,是最愚蠢,最暴露,最不具備反偵察設計的作案方式。這事換成馬加爵,都不會蠢笨地如此操作。

這種殉情事故,過去民間應該有過很多傳說。太極拳經的“先發者製於人,後發者製人”,可能就是對殉情事故的教訓總結。兩人殉情,確實後發製人。但也太不是人了吧!

不知道刀法官的墜樓情人有沒有留下遺書,否則,刀法官是真洗不清了。但話又說回來,刀法官如果本來就報定殉情之心了,判個故意殺人罪也不過是求仁得仁,沒啥遺憾的了。至少也違反殉情的赴死契約吧?

在過去,自殺也是弱智複仇的決絕行為。你強者欺負我,我吊死在你家門口,讓輿論審判你吧。這種複仇式自殺一般都留下控訴性遺書,列舉欺淩者的種種罪狀,說明死者以死抗爭的無奈。在過去,這種自殺了的死原告,比對簿公堂的活原告更有殺傷力。原告以屍訴訟,青天大老爺怎麽也得修理被告,給死者以司法救助性補償。

一百年前,有個簡陋的中西比較論,說西方人見麵是互相握手為禮,中國人是握自己的手為禮;西方人是殺仇家報仇,中國人是在仇家門口自殺報仇。當然,這隻是個段子,難免以偏概全,中國人手刃仇家的事跡也層出不窮。沒有手刃仇家能力和勇氣的弱者,也多了一條複仇途徑,就是以自殺來報複仇家。

這種自殺者不是一個人在戰鬥,在自殺者身後,親友團隊會有一係列配合動作。抬屍喊冤,展示遺書,葬禮的每個環節都貫穿著伸冤與複仇。加繆說:“真正嚴肅的哲學問題隻有一個,那便是自殺。”這話太形而上了。在有的地方,自殺隻是個形而下的日常生活問題,充滿了利益計算。有的自殺是以守代攻式複仇,有的是保護已得利益的止損,還有很慷慨悲壯的自殺是為掩護團隊戰友不受牽連。在沒有上帝嗬護的地盤上,自殺也顯得人間煙火氣盎然。

當然,在某個嚴酷的年代,自殺很簡單,就是活不下去了,肉體和精神經受不起折磨而尋求解脫,算是對痛苦的止損。自殺者在將死之際也絕不敢豪邁一把,還得留下遺書繼續檢討自己,請求施虐者原諒。施虐者很惱火,因為失去了一個批判的靶子,好像自殺者的性命不屬於他自己的,是公有的。自殺就是破壞了批判的靶子,仿佛是破壞公物,死了也是對抗組織,罪加一等。

時代在進步,自殺者被鞭屍的情況已經很少了,自殺能夠自主化,遺書也能個體化了。

說到遺書,比較著名的遺書有伏契克《絞刑架下的報告》,林覺民的《與妻書》,尤其是後者,到現在還感人至深。人固有一死,或死於被殺,或死於自殺,或死於壽終正寢。死於壽終正寢的多留遺囑,死於自殺的留遺書。遺囑多有經濟效益,遺書多有感人效應。前幾天網上瘋傳一大學書記的遺書,事情的真相還有待調查,但遺書寫得亂糟糟的!人之將死,不能要求文筆、才情之類的東東,但這赴死之際,還滿紙套話官話及陳詞濫調,真好意思自殺呀!有關部門應該把把關,寫不出文字通順、情感真實的遺書的人,不許自殺!不是說不讓大學書記自殺,咱不能絕了人家最後的後路不是,而是說,大學書記遺書水平不達標,要降低身後哀榮。遺書寫成這個樣子,沒列舉迫害他的證據,沒抒發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無奈告別的遺憾,明顯沒完成好作業嘛!連個遺書都寫不利索,讓人怎麽相信他的工作能力?

遺書,作為一種私密文體,有時還會產生巨大的社會影響。到了一定級別,遺書是比報告之類的文牘更重要的應用文,集申冤、訴冤與抒情於一體,死成了,以明誌,未遂,以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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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32817 回複 悄悄話 斟酌再三,還是覺得一言難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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