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不必回味

一些點點滴滴的陳年往事
正文

火車站的挑夫

(2020-03-05 06:49:09) 下一個
1962年,正值大陸稱為"三年自然災害"時期.當時我讀初中二年級?正是處於身體發育中,常吃不飽,天天都覺得肚子餓,整天想著吃飽肚子.沒什麼心思放在學習上。新學期開學班上來了幾位新同學,包括其中一個叫曾XX,應該年齡比我們大二歲左右,個頭比我們高。我比較貪玩、性格比較反叛。在班上學習成績算比較靠後,但有點小聰明。每次考試前二,三天臨急抱佛腳,總可以蒙混過關。曾XX成績比我還差,算得上倒數後三名內。他喜歡打藍球,我們也常在一起玩。
混熟後,在聊天之中,他知道我家庭経濟情況不太好,生活較困難。他的情況也不好,靠他媽媽不高的收入維持一家人生活。他說課餘去火車站附近幫旅客挑行李,問我要不要跟他一起去。我當然求之不得,滿口答應。當時我不過十六歲,他頂多也不過十八歲左右。
約好了某一天,我們下課後,我從家裏拿了一條胳膊粗的竹升,大約有扁擔長短,這可以二用,擔或抬,但較硬,肩膀容易磨損,一起去火車站。那時的火車站在白雲路,從我們學校或家裏走去,如果抄小路,大概大半小時可到達。他先帶我去他媽媽處,在火車站斜對麵不遠的廣九大馬路和白雲路交匯處見到他媽媽。
那是一間小旅館,他媽媽坐在門口,前麵有一張破舊的小木桌。她工作是看客人介紹信,收錢,開收據。一間大房間擺了好多床,通常人們稱之為叫通舗吧,設施簡陋,收費便宜,四、五角錢住一晚,主要是給來往廣州的旅客臨時住宿。曾XX介紹我和他母親認識,告訴我,以後可以把竹升放在這裏角落,每次來從這拿去用,省得每次拿回家。
然後帶我到火車站出閘口處,告訴我,主要是等火車進站,機會比較多。特別是從深圳每天三,四點鍾到達廣州的那一班的火車。香港客都是大袋,小包的帶東西。從吃的到用的,新的,舊的。那時大陸什麽都缺乏,帶來的香港貨,什麽都是寶。內地扺達的火車機會就比較少,基本上自己可隨身帶。那時沒有互聯網,消息閉塞。宣傳上把外麵的世界描述成萬惡的資本主義,人間地獄,人吃人的社會。鄰近港澳地區的人都心知肚明。羨慕"地獄社會"的生活。
開始幾天,他帶著我,看他怎兜客人,告訴我一些收費標準。挑行李都是短距離居多,附近旅館,三輪車站,長途汽車站,珠江邊的渡輪碼頭等等,(當時廣州的交通主要靠公共汽車,三輪車)每次有一角,二角錢收入。有火車進站時,就到出口處等機會,平常閒時就和我們一樣也在火車站挑行李的那些人聚在一起,或是玩耍,或是聊天。當中接觸到各色各樣人物,可謂龍蛇混雜,都是當時社會上低層的老百姓。
跟著他不久後,我自己也能單幹了。如果太大袋太重,我們就會一起合作抬。抬時他總是在後麵,把袋子往後靠,我比他矮,氣力比他小,但常常覺得很吃力,特別是遠一點的路程。火車站不遠處是廣東省長途汽車站,好些人下了火車來這轉乘汽車回鄉。再遠點就是珠江河上的大沙頭碼頭,還有好幾個小碼頭,有些人轉坐船回鄉。
記得我們倆個最遠一次是幫一個香港人,把一大袋物品從火車站抬到珠江邊一小碼頭,然後抬上船,坐船到郊區一個叫白鶴洞地方,然後從船上抬上岸,再抬上汽車。那次把我們累得夠嗆。報酬相對多,可以分得一元幾角。那時人們普遍工資都是四,五十元一個月水平,一佰元以上算高收入了。
旅客一般對我們都很好,看我們小小年紀出來掙那麼點錢,惻隱之心油然而生。好多香港人會另外給些小食物,比如幾粒糖果,一個橙,幾根香煙等。我都如獲至寶,都捨不得吃,把它帶回家。有次一位三十多歲男性,操著帶上海口音男人,在火車站外遞給我一個小鐵盒子,對我說:我馬上要進站坐火車去香港了,這個我沒用了,你拿去吧。等他離開後,我打開小鐵盒一看,原來裏麵裝了一些零散硬幣,加起來有幾角錢,不勞而獲!也有旅客下了火車後,要找旅館,由於人生地不熟,杷他們帶到車站附近的旅館,也可以掙個一角或幾分錢。還有一個旅客,身上還剩有幾元錢,要去香港了,想買條錶帶用掉了它,可附近沒有買錶帶商店,把錢給我坐公共汽車去買,買回來後把剩下的錢給了我。
但並不是每天都能掙到錢,運氣不好,隻能空手回家。反正閒時,幾個人聚在一起,玩或聊天。其中有幾個印象深刻。先說A,二十多三十一位男性,每次下午深圳火車到達之前,他都會準時到達出口處,帶著一副寬邊的墨鏡,衣著得體,旅客出完後,他也離開。他對我們說:他是來看從香港上來的靚女的,看她們的衣著,打扮。過了一段時間,突然消失了。聽別人說,把他當特務抓了,說是來車站接頭的。我心想,怎麼會呢?那有這麼笨的特務,明目張膽,一點也不掩飾的特務呀?B,一位五十來歲的女性,她有時會出現,不是天天都來。有次沒事大家一起閒聊,她說她會算命,輪到我時,她看了我的手相,馬上說,看了你手,我不會和你說結果。當時我也沒有追向,反正我不太相信這些迷信的東西。隻是猜想,肯定是她認為凶兆,不好直說。管它呢,不是有"逢凶化吉"一說嗎?一個謎團。C,一個和我年紀差不多的女孩,由她媽媽帶著,不是経常見,有時會出現。有次見到她媽媽和她,旁邊還有一個穿著一看就知道是香港人的四、五十歲的肥胖男人経過,旁邊的人就議論,這人就是她媽叫她認契爺(幹爹)的人,倆人關係不清不楚。她媽媽不在她身邊時,甚至於有人有時會當麵取笑她:契爺契上床。她也不反駁,隻是不吭聲。
有一天,在火車站對麵的旅館,一個香港人走出來找人挑行李,我正要上前接這活時,一個三十多歲的人不知道從那走出來,把我抓著,揪住我帶到附近派出所,原來是一個便衣警察。(那時像車站這種人流較多的地方,也較多便衣警察)把我關進一個小房間,三麵墻,一邊是一條一條的木柱子,靠街道一麵有個一人多高的小窗子,泥地,上麵鋪了稀稀疏疏的稻草,像武俠片裏的那種牢房。從抓我到第二天早上,抓我的人沒跟我說過話,更別說為什麼抓我,關多久。還好沒有捆綁著手腳。裏麵己有一個中年男人,雙手用手銬銬住,不時發出大聲哀號,後來他對我說,手銬太緊,弄得很痛,求我把它弄鬆點。可我也無能為力,沒辦法弄鬆,不久,他就讓人押走了。
剩下我一個人, 沒人管我,沒人告訴我怎回事。也不給東西吃。淩晨時分,聽到小窗口有人叫我。原來是曾XX聽到消息,帶了二個饅頭,從街外麵爬上小窗口扔給我,才不致於一晚餓肚子。當時是感到特別無奈,也清楚這不是一個講理的地方,是一個老百姓有冤無處伸的社會。人們早己習慣逆來順受,底聲下氣過日子,稍有不從,更嚴厲的懲罰施加在你身上。
第二天一大早,把我放了。莫名其妙,十六歲年紀,不偷不搶,嘗了一天關在派出所拘留所的滋味,終生難忘!
這樣持續了一年,升初三時,曾XX 又留級了,不在同一班上,見麵的機會就少了,漸漸我沒有再去火車站挑行李了。再過了一年,聽說他考不上高中,動員他去了東莞下放農村去了。
 
 
 
 
後記:人生萬變皆有因,世事如棋局局新。八年後,1970年,我偷渡到了"萬惡"的資本主義社會----香港。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