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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夢,是因為沒有看通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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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英美也有【文字獄】

(2020-09-10 07:43:02) 下一個

英國的《叛國條例》說,任何人圖謀(Compass)、假想(Imagine)、試行(Invent)、策劃(Devise)或意圖(Intend)推翻英女王地位,或威脅(Intimidate)、威嚇(Overawe)上、下議院,或表達(Express)、聲稱(Utter)、宣布(Declare)、發表任何印刷或文書,就是犯罪。

即使在港英時期,《刑事罪行條例》第二條說,任何人意圖向國會或任何英國屬土的立法機構施加壓力或強製手段向其作出恐嚇或威嚇,並以任何公開行為或以發布任何印刷品或文件表明該意圖,就是犯罪。

而美國,刑法第十八條例第二三八一條,任何人依附(Adheres)敵人或給予他們協助(Aid)或支持(Comfort),都犯罪。第二三八五條說,任何人倡議(Advocates)、協助(Abets)、忠告(Advises)或教唆(Teaches)以武力或暴力推翻美國政府或任何州、屬地、地區政府,都犯罪。

看,英美條例,直接侵犯言論等自由的。相對《港區國安法》,第二十二條說,若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一,推翻或破壞國家製度;二,推翻中央或特區政府;三,嚴重幹擾、阻擾、破壞中央或特區政府依法執行職能;四,攻擊、破壞特區政府工作場所及設施,致使其無法正常工作,就是犯罪。而第四第五條規定兩條聯合國人權公約,和法治原則適用於該法。就是說,國安法沒有影響一般言論集會等自由。

大家看見什麽?

自從港區國安法出台之後,西方大吵大叫人權,說擔心國安法會影響言論等自由,是玩政治,因為他們白底黑字有【文字獄】,也有國安法。全世界國家都有國安法的。我奇怪今天人人讀過書,都可以為國安法而吵鬧,一窩蜂真的這樣沒有獨立思考嗎,怎麽這樣容易被領頭羊玩弄?要知道,英美虎視眈眈中國這塊肥豬肉的。他們不希望中國崛起強大,隻希望中國永遠做他們的打工仔。清朝已經做過外國打工仔了,拉美中東北非不少國家今天仍然在做外國打工仔呢。特別拉美,他們資源是非常豐富的,但都因顏色革命被美國收割去了。

做中國人,定力要非常非常足夠,因為西風很猛。稍有放鬆軟弱,就會被西風吹走靈魂。等著吧,東風會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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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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