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幾大文明,中國,印度,巴比倫,希臘,埃及,猶太等,都有相似哲學: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就是,不要傷害別人。要管住自私的人性,群體動物就出規矩,來維持社會秩序。不單人類,群體的高等動物如大象,也管住反叛的青少年。小家庭也有規矩。可見,人類文明從來沒有100%個人自由這回事。不是出於專製,而是群體治安。群體變大後,就用專人(政府)去打理治安。群體(國家)主權,大過個人人權,是文明發展的自然現象。
十八世紀法國自由宣言說:在不傷害別人的自由下,人人有自由。關鍵詞:不傷害別人。國家圍繞“不傷害別人”出法律,管製個人自由。例如,性,是確確實實天賜人權。但有強奸罪,性騷擾等法律,管住個人自由。就是說,自由,是法律下的自由,不是我行我素的自由。E.Snowden揭發美國在國際的汙穢手段。他有言論自由,但美國用國安等法律通緝他。可見,自由,是有底線的。
經曆一二戰的慘痛,西方在1948年,出台國際人權宣言,管住各國,避免第三次世界大戰。各國因自己國情,可以出台不同法律。就是說,最終是遵守國家法律。加拿大大麻合法,英國不。加拿大人去英國,也得遵守英國法律。
人權分兩大類:ICCPR 和ICESCR。前者說政治權和公民權,如言論,信仰,選舉投票等。後者說經濟權,社會權和文化權。經濟帶動衣食住醫等,是生存的必需東西。換言之,經濟權是生存權。經濟也帶動治安。經濟差,治安就差,強奸就多。沒言論自由可以生存,沒基本的衣食住就死亡。
美國隻簽了第一類人權,沒簽多少第二類。所以美國常常用民主選舉做借口,在他國發動經濟製裁甚至戰爭,不理他國人民的生存權,把拉美北非中東打成爛攤子。40多年前很窮的中國,就注重生存權。今天有一半人口未變小康,中國還在努力,看我的《中國有人權嗎?當然有,還比西方真實》。人權,是有層次的,生存權(經濟)應該大過政治權,因為人人是人,人人都要生存。
人權組織如Human Rights Watch 也隻注重政治。他們維護暴徒的人權,批評政府的粗暴。暴動犯國家(群體)法律,保護犯罪分子就反人類文明了。我請教專家,一位執法人解釋,暴徒是人,所以受保護。我反問,我也是人,暴徒打垮經濟,我失業,沒收入,不能交租,不能看醫生,餓肚子,我和家人快死了。執法人沒回答。
言論,不單有法律底線,還有道德底線。例如,罵人特別政府,要有建設性的罵,可以幫助解決問題的罵。更不應該汙言穢語。人家也是人,會傷心的。謠言謊言,如美國打伊拉克,讓中東亂了超過十年,多少死亡?
自由,是有底線的。
202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