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師兄,如果傷害了某人或某鬼,雙方協商同意以多少錢來賠償,這個算以公平自願的原則解決冤親債主問題麽?如果有一個人傷人或搶劫被判刑十年,十年的服刑可以消掉因傷人或搶劫所造的罪業麽,以後還要受報嗎?
吉祥果回答:
一、如果雙方自願以某種願力達成公平的契約,並且在契約中以願力約定了互相就此命債乃至一切業債互相償還清淨,互相發願永遠不因宿業再酬報對方,這個前提下,以後雙方之間,是不會受報了,這個是可以的;我之前有博文曾經寫了個半途而廢,沒寫完,就是我提及冤親債主的終極化解方案的那一篇博文,我打算要說的,就是這個事情,也就是你今天問的問題。但是,鑒於冤親債主,非人數量太多,需要佛菩薩從中介入一一去談判,然後還需要雙方自願,有願力約束,以某種利益互換,達成某個自願公平的交易契約,才可以,但是這個工作量太大,不值得我們去糾纏,我之前提及過此事,我說我們人一生的精力是有限的,現在先不折騰這些事情,你就直接用寶篋咒給他送淨土,至於以後雙方麵對麵化解,留到佛國淨土再做這個事情,彼時,雙方都是聖賢之身,又有所在佛陀諸聖加被化解,故而,彼時最利於做此事,又不耽擱當下現在的修行;當然,也有當下做這些事的,一些神通人士整天將精力用在溝通鬼神和當事人化解冤仇上麵,這個非常耽誤修行,不可以這樣子;所以,我的意見是明確的,之前早就說過,這個事情,留到佛國淨土再解決,現在暫時擱置,隻將其超度淨土即可,不要在其他事情上浪費時間和精力。請注意,我推廣的超度法,都是推薦直接超度去淨土的,不主張超度天界,那個沒意義,超度天界還會掉下來,還會糾纏你,這種超度意義不大!障礙你的非人去了淨土,就不會在六道中反複輪回墮落,不會反複掉下來糾纏你,這就很好了,其他的事,留到你往生之後再談。很多人折騰了一輩子超度冤親債主,也沒超度幹淨,還被糾纏,原因就在這裏,因為債主還在六道之中輪回,就算你給他超度上天界不久,它還會掉下來輪回,繼續糾纏你,障礙你,所以,我推廣寶篋咒,主張直接超度生淨土,可以徹底解決這個問題,希望引起大家重視。還好,我在這件事上麵,沒有浪費一輩子精力,我隻浪費了十幾年,最近兩年我明白了,因此告之大家,希望大家不要再重複浪費十幾年,你們直接吸取我的經驗就好了。
二、服刑者,國法也!惡行受惡報者,因果也!前者是國法懲罰,後者是自然因果律的懲罰,怎可互相替代抵消?若服刑可以替代因果,佛應當教導我們都去坐牢,可以消除以後的惡業果報,佛沒有教導我們用服刑來抵消因果,而是教導我們懺悔,教導我們造像,這樣做可以不受定業果報,可見,我們自己不可瞎琢磨,你自己想想看。
吉祥果 2016.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