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吉祥果師兄,我本人有一門麵房可以出租,承租人從事餐飲行業,那麽我收取的房租是否存在背負他因殺生而產生的惡業力?
吉祥果回答:我有可能也即將麵臨當“包租公”的生活,所以,你的問題,正是我的問題,可以非常清楚的說,房子租給造作惡業的人從事資生事業,房東是要背負業力的,這一點毫無疑問;餐飲不租,除非純素食;開酒店賓館的不租,因為房間裏麵男男女女,未必都是夫妻,邪淫之事難以避免,這是賓館業難以逃避的通病,故而也不租;現在搞什麽棋牌娛樂的、遊戲廳不足,必然是賭博;開小超市也不租,因為售賣煙酒肉食之物,除非我自己開,不如法的,結惡緣的商品不售賣,乃至種種,但凡牽涉經營惡業的,都不租;至於誰當我的房客,我當誰的房東,讓佛菩薩去安排吧,但是條件我預先製定好了,大致就是上述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