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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自吉祥果原創文章《理財業力因果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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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業力因果問答

吉祥果 2015.10.21
某師兄問:師兄,請教如果是借錢給別人,是否也會背上被借錢人的業力?末學曾經投資過p2p,由於很多沒有辦法看到經營人信息,故而由此擔憂,萬一借款人從事其他造業行業,是否也被很大因果?
 
吉祥果回答:上述二位仁者所問,其實都是一個問題,不管是P2P也好,是IPO也好,不管是國債也好,還是霸權美元剪羊毛也好,也不管是什麽金融衍生品也好,不管是國內也好,還是國際也好,不管是個人和個人之間也好,還是團體和團體之間也好,還是個人和團體之間也好,不管你是什麽關係,隻要產生了資金的融入和融出,隻要產生了付出方和受益方,也就是佛法說的,布施方和接受方,隻要產生了施者和受者,接受的一方一定會背負布施的一方的業力,一直到還清為止!也許諸位會說,你要搞清楚啊,這隻是彼此借貸關係,隻是借錢,不是布施,不是對方借貸給我不用還,難道這個也要背負業障?我來回答你,就算隻是借貸,在債務關係產生的那一刻起,一直到債務清償的那一刻止,這期間,債主的等值於這些財富的惡業,在這個期間,負債者是要背負的,還清了,就不背負了!所以,並不是說,因為隻是借貸,就不用背負,隻有布施對方才背負!名義上叫做借貸,或者名義上叫做布施,這個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資金在你得到之後,是你在使用,所以,還債之前,不管是還貸款之前,還是還別人的布施之前,還是你有本事能消別人的供養之前,這些業力,還是要背負的!
第二個問題,如果明知對方借錢造惡業,還借錢給他,當然你也有惡業。
 
 
問:如果是買基金呢,比如股票基金,或者債券基金,會不會同樣的道理?
吉祥果回答:上麵說了,任何金融衍生品,虧賺雙方,都是這個道理;當然,詳細一點說,如果某人宿世有這個福報,什麽福報呢?就是你賺錢的那個虧錢的那個對方,剛好你們宿世互相負欠,他來還你的債,你剛好賺他的錢,但是事實上,並非這麽一種因果,大多數都是現在新負欠的債務,尤其是一些基金,本身在證券市場操盤獲利,本身獲得的財富和現在購買改基金的人之間,是當下新建立的彼此負欠關係;在這個前提下,也是要背負對方業力的,隻是,福報大的話,這個錢就算賺了,也背得起,背的動,沒關係的;隻怕是福德小,突然得到一大筆非分之財,一下子業力背在身上,是要出事情的,很多人喜歡買彩票,可是諸位可知道,全國買彩票中大獎的人中,至少三分之一的人中獎以後,突然家破人亡出事情的,或者自己得病出凶災的,生活過的還不如中獎之前,這就是福德不夠,背不動財富太多的業,但是又有這個機緣,得到這個財,其實,唯一正確的方法,捐出去百分之九十,隻受用百分之十,就一點問題沒有,可是,現在誰願意這麽捐呢?舍得嗎;還有,基金經理,操盤手,這一類人,給別人操作股票的人,推薦股票的人,背負別人業力很重,隻可惜很多人不明此理;因為這裏牽涉將一方的資金在權屬關係上變成另一方的問題,介入因果;所以,實際上,中國證券市場從1991年到現在,所有知名的那些操盤手們,命運沒有幾個好的,死的死,病的病,逃的逃,坐牢的坐牢;上世紀90年代存留下來的,類似趙笑雲這樣還在殘喘的,已經是鳳毛麟角了;絕大多數都是輝煌一時,而長久命運坎坷,因為透支了自己的福報,把本該一輩子享受的福報,通過操盤,幾年賺到,享受完畢,所以,最後剩下都是苦日子了!
你別看現在在證券界活躍的那幾個,什麽王亞偉,什麽這個,那個,慢慢往後看!還記得纏中說禪嗎?我說死的死,不是嗎?真的佛法有一點修證,內心有一點清淨,能覺知業力變化的人,他如果有操盤經曆,或者代別人做股票經曆,或者給人推薦股票經曆,他就知道,做自己的,和做別人的,是不一樣的,那個業力背在身上,智商下降,昏昏沉沉,甚至噩夢連連,甚至還有其他災禍;真懂這個因果,不給別人操盤做股票,甚至連推薦都不推薦!我也是走過彎路的人,七八年前有修行比我好的,吃過虧的師兄提醒過我,我當時不信,現在走了一些彎路,回頭看,有些因果真的不能介入
我是1998年進入證券公司任職,也就是香港金融阻擊戰對陣索羅斯那一年,但是1992年我還讀書的時候,我就已經在鑽研股票了,隻不過當時隻是理論研究,花了很多心思,所以,也算得上中國比較早的一批股民和證券從業人員!所以,中國證券市場這25年的腥風血雨,幾乎都聽了都看了,什麽人當時什麽樣,現在什麽結局,基本都知道一些;所以,你說的這些啊,可能還是有些問題,但是這個問題太深,還牽涉其他因果,不久我將會專門著述講解---------佛弟子金融投資,福德等價交換原則,讓大家知道怎麽做,可以不欠別人債,不背別人業!以後我有時間,會專門講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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