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解諸相 2021-12-16 11:38
本文不是佛法類文章,而是提升認知的文章,隻是用了佛法中的名詞“緣”而已。
“緣”這個詞是佛教傳到中國之後帶入中國的新詞,它的意思被中國人高度認可,逐漸演變成為本土的一個常用詞。現在中國人不管是信佛教的人,還是不信佛教的人都很習慣用“緣”這個詞來表達人與人之間一種微妙而又難以具說的關係。
下麵的文章中用到“緣”這個詞,主要是按照民眾日常普遍認知的那個“緣”的意思來講,不牽涉到佛法當中經文對“緣”的嚴格定義。
在生活、工作和修行中,我慢慢發現人與人的關係盡管紛繁複雜,但是大體上可以歸納為三大類。
第一種是親緣。這是人與人之間由性或者血緣關係而產生的一種緣。
例如:男女朋友之間是一種親緣,男女結婚成為夫妻是一種親緣,由夫妻關係繼而產生的與配偶的家人親人的關係是一種親緣,夫妻與自己生育的子女是一種親緣。
第二種是法緣。這是人與人之間由於誌同道合而產生的一種緣。這個誌同道合說白了就是有著共同的興趣愛好。
例如有著共同信仰的人之間是一種法緣。信佛的人跟信佛的人容易聊得來,這是一種法緣。信基督的人跟信基督的人容易聊得來,這是一種法緣。信佛的人跟信基督的人聊不來,這就是沒有法緣。
又例如信中醫的人之間是一種法緣。信中醫的人跟信西醫的人聊不來,這就是沒有法緣。又例如喜歡下圍棋的人常常聚會切磋,這是一種法緣。又例如喜歡釣魚的人常常相約一起郊外垂釣,這是一種法緣。總之,有著共同興趣愛好的人之間就屬於法緣。
第三種是利緣。這是人與人之間由於有著共同利益而產生的一種緣。
例如在一次交易當中,賣方獲得了錢財,買方獲得了想要的物品或者信息,雙方都得到自己所需,因此而建立了利緣。如果隻是一次性的交易,例如在市場買個菜,交易完了就沒有往來,這也是利緣,不過緣很淺薄。如果兩個人之間建立了長期的交易合作關係,那麽就是一種深厚的利緣了。
如果兩個人之間沒有在這三種緣中屬於其中任何一種,那麽這兩個人就叫做“無緣”。
人與人之間也可能同時屬於這三種緣中的兩種,甚至三種。這時候就叫做“很有緣”。
懂得運用這三種緣去做人處世是一種認知的提升,可以為人生帶來很大的便利;反之則使人生陷入很大的損耗。
佛門學說“佛不度無緣之人”,當一個人與另一個人在三種緣當中不具其一而他卻試圖去度另一個人,這是非常愚蠢的行為。
然而這種愚蠢的行為卻是我過去常做的事情。那時候我剛信佛,覺得佛法好,自然有一種跟別人分享的熱情,總是會跟自己的同學朋友說說佛法。有的人聽得進去,有的人聽不進去。聽不進去的人,我還試圖跟他多聊聊,以期改變他的想法。
一個人的想法哪有那麽容易改變?如果他有點修養就婉轉拒絕掉我,如果他修養稍微差一點,直接就數落我了。那時候我還覺得委屈,這麽好的東西為什麽他不願意了解一下呢?
當時我是抱著一顆度人的心,很單純,很有愛。但是客觀規律不以人的意識為轉移,沒緣就是沒緣,沒緣之人不會因為我的熱情而變得有緣。別人沒錯,錯的是我的執著罷了。這份執著賠上了我的許多時間、精力和情緒,現在回想起來都覺得後悔,浪費太大了,太愚蠢了。
如果當時我的認知水平懂得運用這三種緣去做人處世,我絕對不會跟這些人多說一句佛法。不但不說佛法,直接就不交往。試想一下,兩個人不處於三種緣中的任何一種,那麽相處就是損耗彼此的時間、精力和情感,不交往不但是保護自己,而且是真的為對方好。
男女結為夫妻,自然而然就有了親緣和利緣。但是同樣是夫妻,有些夫妻相處和諧,有些夫妻互相看對方不順眼,甚至整天爭吵。
夫妻不和的原因很多,其中有一個很大的原因是兩人當初結合的時候就沒有法緣。說白了就是性的吸引讓彼此走到一起,然而彼此之間根本沒有共同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我看過很多家庭的矛盾,例如夫妻倆一方信佛,另一方不信佛,結果為了一個信仰而鬧別扭;又例如夫妻倆一方信中醫,另一方信西醫,結果為了孩子的一個病應該怎麽處理爭持不下。
成功的家庭是夫妻誌同道合,一起並肩對外奮鬥,追求過上更美好的生活。失敗的家庭就是夫妻之間貌合神離,明爭暗鬥,內耗就直接損掉整個家庭的能量,何來興旺可言?
一個人如果懂得運用這三種緣去做人處世,那麽當初選擇對象的時候就應該好好考慮法緣的問題,也就是應該找一個跟自己誌同道合的人結為夫妻,大大降低成家之後的內耗。
我常常問那些跟我訴苦夫妻不和的人:“為什麽不在當初找對象的時候找一個誌同道合的人呢?”他們一臉茫然,也答不出為什麽,反正懵懵懂懂就談對象、就結婚了。等到結了婚,各種矛盾產生了才知道問題並不簡單。
這就是認知不足帶來的惡果。
之前我寫過一篇文章《恕我直言,舍不得砸錢的修行都很難修成》,有不少人看了之後就直接開罵,跟我說什麽隻要心誠就靈,錢多錢少不是問題。麵對這些罵聲,我一句話都不回,因為我十分明確,我跟這些罵我的這些人三種緣當中哪一種都不是,我何必耗費時間、精力和情感去回應。這就是一種認知的提升。
不要隻把錢看作成本,時間、精力和情感也是成本。果斷地把生活中跟自己不處於三種緣當中任何一種的人減少交往或者直接不交往,這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別人負責,互相不要損耗成本。
很多人在事業上不能成功、在愛情上不能成功不是因為不努力、不堅持,而是因為在無緣的人身上砸了時間、精力和情感成本。投資失誤,失敗當然是必定的。
很多年前,我就決定不參加任何無緣的聚會和飯局,浪費成本。什麽同學聚會,說親緣沒有親緣;說法緣沒有法緣,大家成年了各有各的三觀和愛好,已經不像當年在校那樣談到一塊;說利緣沒有利緣,我完全沒興趣跟老同學談利益。
既然三種緣都不是,那麽聚會不就是浪費時間、精力和情感嗎?相見不如不見。
懂得運用這三種緣對於修行也很重要。一個人要想獲得佛菩薩快速的加持,敢問你跟佛菩薩是什麽緣?
親緣嗎?當然是親緣,佛菩薩視一切眾生如子女,這是有經文依據的。問題是佛菩薩視一切眾生都如子女,那麽也就任何一個眾生在佛菩薩麵前都一樣了,也就是沒有任何區分度了,這個親緣就不突出了。親緣本來最大的特點就是區分度極強,你的父母可以無償給錢你用,但是一分錢都不可能給外人用,這就是區分度。
親緣無法讓你在佛菩薩麵前突出,那麽考慮一下法緣。你跟佛菩薩誌同道合嗎?不要瞎扯了。佛菩薩以普度眾生為己任,這叫大菩提心。佛菩薩為了度眾生可以赴湯蹈火,可以割肉喂鷹,你可以嗎?你發不了大菩提心,做不出舍身取義,那麽就別以為自己整天滿嘴普度眾生的說辭就跟佛菩薩誌同道合了。這是自欺欺人!
親緣不突出,法緣又不是,那麽隻能看利緣了。你出錢供僧,照顧的是佛菩薩的後人,佛菩薩感謝你。你出錢造佛像,佛像擺在大殿裏,一年下來成千上萬的人進去拜佛,因此而與佛結緣,佛菩薩感謝你。這些好事都是你出錢才能成就的,由此可見利緣才是凡夫獲得佛菩薩加持最快的方式。
一個凡夫既發不出普度眾生的大菩提心,又忍受不了離開俗世去山林修行的孤寂生活,站在自己凡夫的水平去做事,那麽砸錢無疑是最好的辦法之一。砸錢修福這樣的事例在佛經裏麵比比皆是,足以為證。
說他們可惡,他們跟佛菩薩親緣不突出,法緣又不是,還不願意砸錢建立利緣,最後卻整天強求佛菩薩要加持他們,這不是自己不付出卻總想著要佛菩薩為自己付出嗎?這些品行何等低劣!當我指出問題所在的時候,他們不但不以為然,反而加以攻擊。
說他們可憐,因為不懂得人與人相處的三種緣,沒有這樣的認知水平,注定他們修一輩子都難以成就。
這些人不但在佛門修行不會成就,在社會上立足也是成少敗多。試想一下,在佛門都不願意砸錢,那麽他到社會肯定更加吝嗇計較。而越是吝嗇計較的人,越是難以成事。
社會中人與人之間大部分是沒有親緣和法緣的,這時候能夠迅速建立關係的隻有利緣,而這些人恰恰把利看得重,舍不得花點錢。你請別人辦事,你向別人討教問題,連個利都不給別人,憑什麽空手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呢?別人又為什麽要為你浪費時間、精力和情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