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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個“維護烈士光輝形象”——評應勇看望李文亮父母

(2020-04-04 23:26:27) 下一個

好一個“維護烈士光輝形象”——評應勇看望李文亮父母

見到一則新聞截圖(下附)。說是中共湖北省委書記應勇來到李文亮父母家中雲雲,最後的亮點是要李文亮的雙親配合“共同把李文亮烈士的先進事跡弘揚好。把他為人民服務的未竟事業繼承好,把烈士的光輝形象維護好。”

好一個”維護烈士光輝形象“!是看望,還是恫嚇?!如果在大陸的李文亮的父親像台灣首位因SARS殉職的醫生林重威之父林亨華那樣,"「不為利害興訟、隻問事實真相」、「不圖賠償金額,隻求公理正義」、「不重冤情昭雪,隻盼勿蹈覆轍」"(詳見《文學城》焦點新聞”台首位因SARS殉職醫生之父:兒子不是英雄,他是被害死的“文章來源: 聯合新聞網 於 2020-04-03 ),

”在林重威華殉職後,曾有台北市政府員工打電話問他:「林重威醫師是否願意入祀忠烈祠? 」林亨華斬釘截鐵拒絕並說:「林重威不是英雄,他不是自願的,他是被害死的,因為沒有人告訴他,病房內有SARS病患。」他認為,「行政官僚企圖用濫情式榮譽來掩飾自己決策的過失,是一種可恥的行為」。不但拒絕兒子身後接受此「殊榮」,更直接要求國家賠償,

會有什麽果子吃?李文亮父親能像林亨華那樣打贏狀告政府的官司嗎?

應勇的“維護烈士光輝形象”,可說圖窮匕首見:如果不識趣敢要真相,那就是汙蔑烈士“不懼危險,救死扶傷的優秀品質”,就按2019年5月一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二十七條:”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伺候!

向晚平 04/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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