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哪扯到哪

隨翻隨摘隨憶 能感受得到 , 那塊繞在南院上的雲,又來了,看著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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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記(六)———抄書

(2024-01-16 13:42:53) 下一個

隨記(六)——— 抄書

抄錄,總在抄錄。

秦漢魏晉唐宋的,像是都抄過了,反正打開它們,抄沒抄過的,都碰到老熟人似的,除了“你好嗎”,說不出其他。

都說傳統文學寶藏,總在裏麵轉悠,也會煩。看到斷腸無感,看到愁字滑過,抄“怒發衝冠”,會想到應給他洗洗頭,加點柔軟劑。自知不莊重,可……

換抄白話文。抄過鈴蘭聽風的,昨天抄吳念真散文中的幾個句子,今天抄張愛玲散文裏幾個句子。都不加多選,字數合適,就是它。

白話文中,好多“的”。這字寫出二王味應不難。還沒有好好花點時間去琢磨。“的”字,古文裏少見。但“白”字和“勺”,常見。組合在一起,使現某體的風格,當非難事。

學書法,很像學外國語。開始臨摹,亦步亦趨;轉學語法,積攢詞匯,生造句子;和當地人學舌。學寫字久了,才發現,不過是和古人一亇字一個字,甚至一個偏旁一個偏旁地學。寫得有古味了,也就寫得差不多了。

如今講創新。書法,還是複古得好。它就是個舊物什,出了大清,一天天地變得越來越不像了。

毛筆字抄白話,越過“有點不搭”的別扭,其實也挺有意思的。詞多,字多,句式多,不像抄古詩文,一群七老八十列大小不一的方陣,而是一群青年在草坪上交談,sport,舉止有文化。抄完,立起來看,蠻五四的,男青年穿長衫,女學生二大毛,大襟衫配長裙。

抄錄,把書讀細。《史記》讀時和抄時,感覺不同。讀,像在林間跑,哪兒都到了,可難免走馬觀花,就是精讀,逐字逐句也不會久。抄書,就會聯想早年撿米。那時買回的限量米中砂子多,事先得撿。每個字都一筆一劃地過濾。讀出《秦始皇本紀》寫得比《屈原列傳》《孔子世家》好,就是抄書的結果。尤其是那些個滿篇的官員任免,光讀,很少不翹行的。抄,則字字過目,這本是朝廷政治的內核,看出點其中的關係,曆史的麵目層次見增。

抄,會煩。尤其抄長篇。寫毛筆字,神分給字本身的,占五成以上。一個字甚至一個筆劃寫得太忤自己的意願,就煩得很,尤其是抄了不少行之後。所以,抄書,首先挑篇幅。就是長篇的,也打短了抄。

抄警句,格言,“太史公曰”,文學色彩重的;漸漸地轉向抄純敘事的。回翻時,見到自己看法見異思遷的細節,蠻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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