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就知道喬治桑,但是直到最近才第一次閱讀她的作品。手上這本《印第安娜》是上海文藝出版社的版本 (也有版本將之譯作《安蒂亞娜》),扉頁上,在鮮紅的藏書印章旁,是我寫下的 “1991年1月8日購於北圖書市” 幾個字。在那時我何以能夠想到,它會隨我飄洋過海,時隔33年餘,才會讀它呢?
《印第安娜》是喬治桑1832年獨立發表的的自傳體小說處女作,也是她的成名之作,一經出版,立即引起了法國文學界的注目,特別得到當時著名的文學批評家聖伯夫的好評,使喬治桑一躍成為知名的女作家,她的文學創作生涯從此開掛,也開啟了她豐富多彩的生活,更深、更廣地拓展了她生命的內涵。
在這部小說裏,喬治桑以飽含激情的文字,娓娓道出一個年輕美貌、善良賢淑卻又感情細膩的女子印第安娜,在情竇未開之時就嫁給了一個粗俚暴躁,不懂愛情的老軍人,按照當時社會對她那個階層婦女的道德製約,履行著妻子的責任。鮮活稚嫩的生命之光在死水般的家庭生活中,逐漸萎頓、凋零,直至遇到風流倜儻的情場渣男,被他巧言令色一步步地誘惑到了喪失理智的地步,在奮不顧身離家出走,打算為愛情與渣男私奔相守時,卻被他無情拋棄。此後她暗然退出社交圈,離開法國,獨自舔舐內心傷口。就在她情傷漸愈之時,不得誌的渣男再次發揮他巧舌如簧的本事,讓印第安娜再次拋開一切,千裏迢迢來到他身邊。可是此時的渣男已經為了財產另娶她人。
書中還有一個貫穿始終的人物,那就是比印第安娜大十歲的英國表哥,他陪著她長大,她是他孤獨的青少年成長時期的唯一快樂源泉,唯一的慰藉,視她勝過自己的生命。在他成為鰥夫後,再次以父親般的保護人姿態出現在已婚的印第安娜的生活裏。目睹她的丈夫不知道如何體恤她,不懂得如何欣賞她,痛惜她在自己眼前日漸枯萎;及至後來又看著她被渣男誘惑,雖是警告提醒卻都無法阻止,隻能暗自痛苦。但是他對印第安娜始終不離不棄,當她在上流社會名聲掃地之後,陪同她自我流放。在她第二次被拋棄,心灰意冷決心赴死時,他仍然決計相隨,共赴黃泉。。。直到此時,印第安娜才幡然醒悟,誰是那個真正愛她的人。
雖然這本書講述的是一部的婚外情的失敗史,是清純女子遭遇渣男的老套故事,但是這部作品故事性強,語言簡潔優美,人物內心刨析深刻,字裏行間隨處可以看出作者駕馭思想、運用文筆的能力,全書不僅僅充盈著澎湃的浪漫主義色彩,更有著現實主義的思考,為那個時代婦女隻能作為男性的附庸鳴不平,呼籲愛情自由和男女平等的同時,歌頌讚美著真摯純潔的愛情。喬治桑不愧是十九世紀著名的女權主義者,在她的文字中可以聽到不同社會地位的女性掙紮的呼喊。《印第安娜》一書的譯者馮漢津把它同福樓拜的《包法利夫人》、托爾斯泰的《安娜 卡列尼娜》相提並論。
喬治桑借主人公印第安娜的口說:我們信奉的並不是同一個上帝,可我信奉得更虔誠,更純潔。你信奉的是男人的上帝,是國王,是你們宗族的先祖和保護人。而我的上帝是天地萬物的上帝,是芸芸眾生的創造者、支柱和希望。你的上帝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你們那些人,我的上帝創造的人類是相互關懷的。在這裏,作者公開挑戰男性社會秩序,大聲宣告作為女性,我們的上帝,抑或說我們的世界更高尚、更普世,是一切生命的希望。
喬治桑借助對主人公印第安娜的評述,提出這樣的觀點:“ 我們貪婪地追求幸福,憎恨非正義,到死方休地渴望自由,這些或許都是利己主義有機組成的特性,而利己主義是英國人用來表示自愛的一種品格,自愛又被看成是一種人權,而不是一種缺陷。” (《印第安娜》P215),這樣的表達引發了我對利己主義的思考,打破了我以往對這一哲學概念的片麵認識。這種觀點也在《新天主教百科全書》(英語:New Catholic Encyclopedia)中得到反映:書中宣稱利己主義“包含了某些基本真理:人愛自己是自然的;而且他應該這樣做,因為每個人最終都要為自己負責。可見利己主義也並不完全是消極的貶義詞。
同時喬治桑還一針見血地指出:“愛情就是女人的德行。為了愛情,她以自己的錯誤為榮;她從愛情那裏獲得了英雄主義,不怕自己負疚。她為犯罪付出的代價越高,她就越配得上她所愛的人。由於狂熱,信徒也可以握起匕首來。” (《印第安娜》P222)。如果喬治桑能夠活到現在,她會看到如今女性獨立自主之後,愛情觀已經發生了很大的改變,因為不再需要依附男性才能生存,不再會在愛情、婚姻中委屈求全。年輕女性奉行不婚不育主義的越來越多,甚至有人為 “去父留子“ 鼓與呼。而與之相反的另外一種現象恐怕也會令喬治桑感到困惑:她那個年代的貴族婦女會為愛情拋棄地位與金錢,而今,不少女孩子卻不吝犧牲愛情,甚至甘願做小三、小四,成為牢籠裏的金絲雀,隻要這個籠子是金絲編就的。離喬治桑的時代已經將近二百年了,女性的愛情觀是進步了還是倒退了?
讓我們再來看看喬治桑是如何向讀者介紹印第安娜丈夫的:”戴爾馬先生的身上體現了那些軍人的全部優點和全部缺點。在事關榮譽的某些敏感地方,他誠實到幼稚的地步;他很懂設法得獲得最大限度的利益,而不考慮這會給別人帶來好處還是壞處。法律就是他的全部良心,權力就是他的全部道德。他一板一眼的、不容變通的正直品格,就是:怕不能償還就不向別人告貸,怕收不回錢就不多出借一分錢。這個正派人不白拿,也不白給,他寧死也不願意到王家森林裏去偷一捆柴薪;但是,發現別人從他的林子裏撿走一根麥秸,他就會殺死那個人。他獨善其身,也不損人牙眼。他不管周圍的閑事,生怕不得不因此為人效勞。但是,當他認為事關榮譽,責無旁貸時, 任何人也比不上他那樣熱誠可嘉,赤膽忠心。他既像兒童那樣輕信,又像暴君那樣狐疑;他有時相信一個虛假的誓言,有時卻懷疑一個真誠的允諾。如同在軍隊裏一樣,他覺得一切都包涵在形式之中。政治信念主宰著他,而良智和理性在他作抉擇時並不起任何作用。”(《印第安娜》P83)。毋庸置疑魏爾馬先生就是喬治桑丈夫的折射。喬治桑在十八歲那年嫁給了一個大她九歲的退伍軍官,他誌趣平庸、感情麻木,令她在生活中感到窒息,最終在二十六歲時,毅然離開。
擺脫了丈夫的喬治桑為了自食其力,開始了文學創作,同時她豐富多彩的感情生活也拉開了序幕。她的第一個情人就是費加羅報記者儒勒·桑多,在喬治桑獨立完成《印第安娜》之前,曾經和他共同合作過一部小說。喬治桑的筆名 George Sand 就是源自他們合作時使用的筆名 Jules Sand。
此後喬治·桑熱衷於喬裝成男性出入各種公開場合,尤其是出席一些禁止女性參加的集會。她才華橫溢,讓她在那個以男性為主導的社會裏,如魚得水,擁有眾多的追隨者。她的戀情裏最著名的就是同詩人、作家繆塞和比她小六歲的音樂家肖邦的兩段。肖邦在同她生活在一起的那段時間,正是他作曲創作生涯的頂峰時期,喬治桑是不是他靈感的源泉呢?此外還有一眾為我們耳熟能詳的偉大的人物同喬治桑相互往來,諸如司湯達、李斯特、小仲馬、福樓拜和巴爾紮克,這也可以從側麵反映出她的才華、魅力以及在當時文藝界的地位。
喬治·桑是一位勤奮、多產的作家,她一生寫了244部作品,100卷以上的文藝作品、20卷的回憶錄《我的一生》以及大量書簡和政論文章。同時她還很積極地參與社會運動,聖伯夫對此曾有過這樣的評價:“在參加這次鬥爭,提出抗議的婦女當中,最有辯才的,最大膽的, 才能最高的,當然是《印第安娜》的作者。。。” 雨果曾稱頌她 “在我們這個時代具有獨一無二的地位。其他偉人都是男子,唯獨她是偉大的女性”,“她是我們這個世紀的驕傲,是我們民族的驕傲”。
對喬治桑的了解是從她私生活的八卦開始,讀完這部書讓我對她的文學造詣和思想誌趣有了進一步的認識。
離喬治桑的時代已經將近二百年了,女性的愛情觀是進步了還是倒退了?愛情,對現代不少女性來說,是奢飾品,尤其是對中國女性。我在國內親戚的女兒找對象,對男方的薪水、房子、車子非常在意,可以說用秤來斤斤計較的,所以女兒拖到32歲還沒結婚,這不是個別現像。國外的婚姻呢,疏影看看暖冬的《婚姻是第二次投胎》,可見一斑。
問候疏影!我今年特別忙,錯過了疏影不少好文章。
屠格涅夫說她:what a brave man she is and what a good woman!而塞謬曾經評論她:the most womanly woman.
讚翔實的書評!喬治桑對她印象最深的是她與肖邦的關係。電影中的她不太好看,但其實她的畫像還挺漂亮的,至少不難看。喜歡中性,男性打扮的雖然隻有1.54,還是有不少的追求者。她曾公開借自己的作品宣稱:“婚姻遲早會被廢除。一種更人道的關係將代替婚姻關係來繁衍後代。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既可生兒育女,又不互相束縛對方的自由。” 感覺她是個真正女性主義者,思想超前,現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