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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調整

(2018-07-29 20:56:41) 下一個

       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提高,又在國內討論的熱火朝天。專家,學者,吃瓜群眾紛紛發表觀點,是提到5000元好哪,還是10000好嗎?

      先看一下數據,個稅起征點為2007年調整到3500元,個稅納稅人口2800萬,不到全部人口的2%(歐美國家一般占到40%),在2013年,工資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轉讓所得的占比分別為62.70%、11.11%和10.35%。目前的個人所得稅沒有附加專項扣除——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個人所得稅稅率從5%到45%。

    從上麵可以看出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是工薪階層為主,往往是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國企等,直接代扣代繳。工薪階層收入太低,或者說工薪階層中隻有2800萬月收入超過3500元。

   專家一直喊個稅起征點不能提的太高啊,提到一萬就變成富人稅啦,繳稅的基數太小啦。搞清這個問題,先要問一句,政府為什麽能合法的收稅。在民主社會中,公民選舉代表組成議會,為大家提供公共服務。所以說,沒有代表就不納稅。同理,如果代表是公民的代表,多征稅,少征稅都不是問題。多征稅,提供更高福利的社會,少征稅,降低部分社會福利。中國正是缺少這個機製,還是屬於聽“奶奶賞鍋巴”的階段。

   順便說一下,斯裏蘭卡送了20億,南非120億美元,阿拉伯給了300億美元貸款。寧願送外邦友人,不用在國人身上,甚至仆人都不問一聲主人同意不同意,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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