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那裏問,陳春秀替考案的處理結果來了,這種“嚴懲”你滿意嗎? 俺問了一句:要怎麽懲罰?拉出去槍斃? 然後下麵一幫人鼓噪,說俺被頂替了如何如何。
不是俺鄙視中黑,實在是黑子們智商著急,要麽張嘴就是在我們大清就是該砍頭,要麽就是你居然敢替他們說話, 倆肩膀上頂那玩意兒唯一的功能就是噴,根本沒有思考的能力。
千年前的漢朝,咱們祖先已經知道罪罪犯的懲罰應該和犯罪事實相匹配。俺這裏好心教你們點曆史,不要成天光腚推磨,轉著圈的丟人。實在是看不懂,可以閉上嘴,讓別人以為你腦子裏還有點腦髓的樣子。
《漢書》卷五十《張釋之傳》
「其後人有盜高廟座前玉環,得,文帝怒,下廷尉治。案盜宗廟服禦物者為奏,當棄市。上大怒曰:『人亡道,乃盜先帝器!吾屬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廟意也。』釋之免冠頓首謝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順為基。今盜宗廟器而族之,有如萬分一,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陛下且何以加其法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