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題目看起來太大了,也有許多人談過。
對於一般個體的人來說,人生的意義在於什麽?
虔誠的基督徒會回答,為了上帝的榮譽。那麽對不信教的,以及許多半信教半世俗的人來說呢?
多年以前,我的一個現已不在人世的親人也問過我這個問題,因為他認為出國的人見識應該會廣一些,其實也未必。那一刻也不知道如何回答才好,隻答到,為了不為人世間白走一趟,後來自己都覺得這個答案都說服不了自己。
幾年前一個國內新聞說,一個浙江大學的19,20歲的男孩在思考人生的意義時,百思不得其解,他說到,假設人生的意義是為了整個人類,但再假設人類的生存都未必有意義的話,那麽人生的意義又是什麽? 無法得出答案後,又覺得他自個的人生沒有什麽意義,自殺了事。
從前我有一個其他族裔的朋友,他的祖父是伊斯蘭教的長老級人物,我問他如何看這個問題及浙江男孩這個悲劇,他回答說,這是耶穌,穆罕默德應該思考的,而不是你我。
英國哲學家羅素也談到人生意義這個問題,他說,他的人生意義是,對愛情的渴望,對知識的追求,對人類苦難不可遏製的同情心,這三種純潔而無比強烈的激情支配著他的一生; 我十分讚同他這一論斷。
但是,哲學家的觀點就是正確的嗎? 聖經都可以懷疑,何況哲學家的觀點呢?
有一個耶魯學者的著名觀點是,要知道人生有何意義,首先要知道人為什麽活著? 這個答案好像不令人信服。
在我看來,每個個體的人都是因著某種偶然來到這個世上,首先不要辜負了這一生,沒有什麽三生三世,如果有可能,盡量聽從自己的內心去做事,至於人生究竟有何意義,一千個人有一千種不同的看法,沒有標準答案的,如果有,也隻在每個人的內心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