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明月

全部為作者原創作品。
正文

寫給忙著在文學城上貼圖,貼歌,貼視頻的

(2019-05-08 05:26:04) 下一個

感謝文學城主給我在此開博的機會,也感謝開博一年來諸位的捧場。

今天要說的事與我既有關也無關。

因為工作關係,在我認識的美國朋友中,有兩位業內的頂尖人士。一位是專打商標版權法官司的律師;另一位曾在微軟,蘋果,諾頓和穀歌做了近二十年的軟件開發,係統維護與評估。兩位都是我十分尊敬的,真正的將才。所以,我今天在這裏說的話並非空穴來風。

我從不在博客上轉貼別人的圖片或發歌曲,視頻的鏈接。原因很簡單,如果不是我的東西,在得到原創者同意前使用就是偷竊。然而,盜版,偷竊現象在文學城和很多中文網上比比皆是,天天出現。

我來給你舉兩個朋友親口講的例子。

幾年前,一個在全美排名前十的名校三年級的美國女生,因從網上下載盜版歌曲,同時被擁有版權的公司和政府起訴。法官念其無知,將罰金從三十萬降為五萬五千美元。最後這個學生自己主動退了學。

一位年輕有為的銀行主管,因從網上下載盜版電影燒製光碟,同樣遭查。政府興師動眾不但抄了家,還沒收了他使用的全部設備。一個歡天喜地的家庭,瞬間土崩瓦解。

“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的”說的正是這樣的人。在法製社會裏千萬別心存僥幸,恣意妄為。找到你隻是時間問題。找到你的時候,你倒黴的機率就是百分之百。

千萬別以為偶爾在網上搞些嘩眾取寵的事無傷大雅。在一個法製國家裏,合法與非法的界定常常可以簡單到一鍵之下。記住“清者自清,濁者自濁。”留下劣跡斑斑後,是無法從網上清除抹掉的。文學城上的很多人,早已留下了一條無法抹掉的劣跡。

來自貪贓枉法橫行,隻有專製,沒有法製的國家,不是成為繼續依然故我的借口。生活在法製社會裏,因無知而無畏,一定會撞在法律的槍口下,變成被打擊的對象。

作真實的自己。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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