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情婦大多沒有好下場

(2021-01-10 11:14:13) 下一個

情婦沒有好下場,古今皆然。當今,隨著貪官的前仆後繼,貪官的情婦也紛紛“芙蓉出水”。這似乎引出一個“情婦現象”:情婦的“上場”和“下場”。化用一句托翁的名言:情婦的上場都是相似的,而下場則各有各的不幸。“上場”相似,都是風流浪漫,燈紅酒綠,緩歌漫舞凝絲竹;“下場”不幸,但也不外乎四點:

一是因“知道太多”,被殺人滅口。濟南市原人大常委會主任段義和以爆炸手段炸死情婦柳海平最為典型。此外,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南地分局副局長梁冠中將情婦分屍滅跡;雲南保山縣原縣委書記楊國瞿與情婦爭執將其打死,都十分殘忍。

二是因和貪官沆瀣一氣,參與犯罪而被法律製裁。象成克傑的情婦李平被判處無期徒刑;湖南的副廳級情婦蔣豔平被判處死刑;上海社保案眾多貪官的“合夥情婦”盧嘉麗(化名)正被通緝。

三是中途翻臉,恩斷情絕,被無情拋棄。雲南個舊市某副市長,因厭惡情婦將其打傷;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昭耀將玩弄過的情婦施舍給小舅子,亦為明證。

四是因私情敗露,或案發牽連,導致家庭破裂,母子分離,親友鄙視,社會不屑,恥辱加身,終生痛苦。

為何情婦的下場都如此悲慘?

一是目的邪惡,難得正果。情婦和貪官之間能勾搭苟且,貪官的淫欲邪念,威逼利誘固然是關鍵,但情婦之所以成為情婦,不論是主動投懷送抱,還是威逼利誘之下獻身,或是先屈服、後隨順,其貪圖權勢,追求享受,聚斂錢財,或企盼借以升官提拔、出人頭地,家庭風光,也是重要原因。自古起善因方能結善果,起邪念必定入水火。有此邪念,必然和貪官由相好而入夥,而結盟。或趁機斂財,或為虎作倀,或狐假虎威,或橫行霸道,自然結出惡果而自食,釀出苦酒而自飲。

二是所倚非人,豈有善終?“良人者,所仰望而終身者也”。但大凡貪官,都是官員中的敗類,人中的渣滓,不僅無德,而且無義。多行不義必自斃,不論他們機關如何算盡,手段如何狡猾,但隻能作威作福於一時,豈能橫行風光於一世?正如《元曲》中的形象描繪“眼看他樓起了,眼看他樓塌了”。一但東窗事發,情婦脫離不了幹係。重者,鋃鐺入獄,飽嚐鐵窗之苦;輕者,退回非法所得,房子、車子、票子,飄然而來,倏然而去,“落了個白茫茫大地真幹淨”。

三是感情虛假,難經考驗。貪官和情婦之間,看似情投意合,卿卿我我,實則不然。貪官是占有情婦的青春美貌,而情婦則是指望貪官的權勢,互相利用,兩相交割,豈有真情實意可言?情婦一旦色衰姿褪,或知情太多,必遭貪官嫌忌。所以,貪官往往都不隻一個情婦,江蘇的徐其耀、重慶的張二江,都過了百人大關。情婦對貪官,情得之不足則生怨,財得之不足則勒索,名份得不到則強逼。所以很多情婦不單傍一個貪官,還要招幾個“沙龍朋友”。如湖南的蔣豔平,靠出賣色相,十年時間,從一個小小的倉庫保管員,爬到省建安總公司副總經理的高位。她獻身的上司男人,不下十多個。這樣畸形的、病態的、極端自私的“情”,豈能長久?豈能刻骨銘心?安享榮華做夫妻,風吹草動兩分離,人們已司空見慣。一到大禍臨頭,雙方無不背信棄義,反目成仇,山盟海誓,早丟到爪哇國了。縱觀諸多案件,哪個貪官有真情,哪個情婦能守貞?這樣,情婦被遺棄、被痛打、被威嚇、被慘殺,就不足為奇了。

做女人難,做貪官的情婦更危險。你說他是大樹,那是枯木朽株,罡風一吹,就會攔腰折斷;你說他是大船,那是險惡賊船,波濤一起,就會檣傾楫摧;你說他是大廈,那是梁歪柱蝕,雷雨一到,就會牆倒屋塌。你說他是高山,那是一座冰山,太陽一出,就會徹底融化。貪官無情呀,哪一個都靠不住。化用裴多菲的詩,寄語正做情婦、欲做情婦、羨慕情婦的女人們:“生命誠可貴,自由價更高。若為終生計,莫向泥坑拋”。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