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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兩篇文章:如有不妥請隨時通知;1)麗水攝影文化節展覽的成功與不足 (王曙攝影雜文之620)

(2019-07-11 06:39:21) 下一個

首先聲明一下,這兩篇算是兩篇過時的文章,2017年的,兩位作者都是有感而發,而此次轉載這兩篇文章即沒有爭取兩位斑斑的許可也未征求原作者的同意,隻是因為這兩篇都是前年流傳甚廣的文章,因此竊以為直接轉發未嚐不可。

1)麗水攝影文化節展覽的成功與不足 (王曙攝影雜文之620)

  ——看不懂的作品就是攝影藝術嗎?

  我很是納悶,本來跑到一百多公裏外的麗水去觀看2017攝影節的展覽是一件相當愉悅的事,能夠得到交流後的啟發,借鑒和提高,但是看過展覽後十分令人沮喪,惋惜和不惑。

規模龐大的2017麗水攝影節,光展地(場館)就有十五處,可謂鋪天蓋地,展出的作品如同洪水一般。但是卻讓人高興而來敗興而歸。有三分之一之多的“作品”令人茫然,許多觀眾直搖頭,紛紛陷入迷惑,確實看不懂。作者究竟要表達什麽,闡述什麽觀點,讓讀者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一些“作品”一味地追求荒誕,怪異,離奇,甚至恐怖,確確實實地攪亂了我們的思維。麵對這些“作品”在百思不解的情況下,真的理不出一個恰到好處的頭緒,還不能大聲地說:“看不懂”,會讓人感覺智商太低下,隻能在腹中悄悄地嘀咕:“這是什麽呀?!”同時,我們會天真而善良地覺得,麵對如此花費精力和財力的巨型展覽,策劃者和組織者肯定有嚴格把關和篩選,既然讓這些“照片”展覽出來,必定有其目的和用心,是推崇,是肯定,是標榜,還是暗示攝影的發展方向和前景。在這裏,“看不懂”隻能怪自己的淺薄,無知,沒“文化”。為此,也使得許許多多純潔的觀眾一臉愁雲,而緘口不語了,我特意留意一下千裏迢迢來自全國各地的那些觀眾的表情,搖頭的,木呆的,悄聲問語的,瞠目結舌的……,而我自己深深地陷入一種麻木和觸痛之中。覺得自己在攝影道路是蝸行了幾十年,現在真正地走到攝影的十字街頭,落伍了,奧特了,跟不上攝影“領導者”的步伐了,我失去了攝影的“文化自信”。

       客觀地說,整個攝影節的展覽作品中也有相當數量的令人為之一震的好作品。比如由全國電業攝影人拍攝的那些優秀作品,氣勢宏偉,有著強大的正能量衝擊力,畫麵讓人眼前一亮,一股暖流撲麵而來。他們立足所熟悉的本職崗位,麵對水電事業的翻天覆地的巨變,麵對兢兢業業的電業工人的艱苦創業,始終就鏡頭對準火熱的年代,展覽出一大批精湛的優秀作品,在這個展廳中我久久不願離去,我又找回了文化自信。在展覽裏還有不少唯美的,反映祖國大好河山的攝影作品,反映一帶一路國際人物風情的攝影作品,反映五十六個民族兄弟的淳樸的照片,同樣地吸引著觀眾。問題這些作品的比例太少了,是一種遺憾。

  我不想具體地標簽出一些作品,怕傷他(她)的感情,但我絕對希望這些所謂的“藝術品”的作者和策劃者組織者,自己給自己潑一盆冷水。如果我們的攝影藝術的發展趨勢就是如此,那我們就慘了。一個由中國攝影家協會和地方聯合舉辦的權威性的大型攝影(藝術節)展覽,說到底是一個時期的藝術創作方向的總結和指南,給攝影界起到引路的作用。是否偏移,是否浮躁,是否準確把握創作方向,至關重要,牽扯到攝影創作何去何從的大是大非。?

  納須彌於芥子,當攝影人看到這麽多的莫名其妙,臆想亂造,那麽隨隨便便極不負責地,連作者自己可能都不知道自己拍攝了一些什麽,究竟想告訴人們一些什麽的“作品”時,心裏不是滋味。我們強調的是文化精品,攝影作品除了鼓舞人們鬥誌外,作品的本身就必須精美,展品的製作必須精湛,而我們所見到的許許多多作品是粗製濫造的,圖片製作是那麽粗糙。作品的標題是那麽地簡單和隨意,詞不達意,甚至是謬誤,讓人看後哭笑不得。粗糙得將標題標簽隨隨便便地撕一塊白紙,歪歪扭扭用筆一寫,黏貼在作品下的牆上。根本失去精致之感,這是對作者,對攝影藝術的大不敬。展覽的地方不少是破破爛爛,斷牆破壁,可能是策劃者和組織者的刻意安排,用這樣垃圾式的蕭條背景烘托作品的創意,這種“時尚”“超前”與另類的構思,我們暫且不去探討對與否。請問觀眾在這種昏暗潮濕,帶著濃鬱的黴味的如同貧民窟中欣賞攝影作品,將會是一種什麽樣的心情。將會對高大上的攝影藝術產生一種什麽樣的扭曲,在這裏能夠培養文化自信嗎,對在這裏展覽作品的作者公平嗎?或許是在暗示,你的這些作品隻配在這樣的環境中展示,不能進入輝煌的藝術殿堂。

  在藝術上我們要求寧精勿濫刻意完美,“完美是生命的杠杆,追求是生活的準則,進取是工作的態度,嚴謹是精神的品格。”

  攝影節中除了不少整體的展覽(展品)粗糙與潦草外,關鍵在於我們所選擇的作品內容的偏移,這裏就牽涉到我們的文藝方向,究竟要歌頌什麽反映什麽的問題。在展覽中也很高興地看到26屆國展的作品展廳裏在作品,精致而向上,明顯地地感覺到中影協的方向感,作品中反映老百姓的現實生活的作品明顯增多,鏡頭對準火熱的時代,對準創造文明的勞動者的作品被擺到明顯地位,那些拚圖臆造,弄虛作假的照片明顯減少,可喜可賀。

  見到個一相當光彩的統計:“據悉,截止到9月30日,本屆麗水攝影節共收到展覽數量為1533,預計最終本屆攝影節將有來自7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5000多名攝影師在15展區內展出1000多個展覽,數量和規模突破國內攝影節曆史之最。”這是“量”,可慶可賀;那麽“質”又將如何提升,這裏一個關鍵就是組織者的指導思想,文化意識和文化修養。

  筆者並不反對攝影藝術的多元化,創新探索是好事,適當的搞一些抽象,觀念攝影,概念攝影,另類攝影,拚圖遊戲等是可以的,但絕對不是攝影藝術的主流。如果我們的攝影機構和組織者將這些作為主體來推崇,那就值得我們深思和探討了。一些省一級的攝影組織,盲目地追求標新立異,本末倒置,好像在提倡凡是平淡的“瞎拍”,凡是光怪陸離,凡是變味的照片,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照片都是在“創新”,凡是讓人“看不懂”的作品表現的都是“深邃”,“符合現代口感”。而且,不斷地將評委和組織者連自己都弄不明白的“作品”推上權威展覽或影賽最高級的獎位,導致不少攝影人盲目地隨從,認為要想獲獎就必須拍攝一下所謂的“自我意識”,讓人看不懂,特別要讓評委和組織者看不懂的東西,迎合他(她)們的“重口味”,扭曲了攝影藝術就是人品藝術的本質,背離真善美,完全脫離了攝影藝術是為大眾服務的真諦。不能不說這是一種誤區,這些不合時代與國情的宗旨。

  有血有肉有個性的攝影藝術美,是心靈的創造,而決不是簡單與平庸。作者與“領導者”的淺薄必然導致攝影創作的淺薄與昏庸,大多數觀眾對“作品”看不懂,實際上是對作者與組織者最大的諷刺與擯棄。攝影藝術的存在不是為了掩人耳目,或者是在將讀者弄得迷迷糊糊的故弄玄虛中投機取巧,攝影的使命是誘導和堅定人們所建立的信念。攝影是不是藝術,一直在爭論之中。決定權在大眾,也在攝影人手中。因為攝影作品能夠產生美,產生正能量,產生曆史價值,是藝術;因為攝影人的淺薄與浮躁,又不是藝術。公平與不公平隻有天知道。

  我們講文化自信,創作文化精品,其職責是提高人民的信念。文化是一種精神價值以及與此相呼應的生活方式,它的最終成果是集體人格。攝影藝術最怕的是虛幻與平庸,因為現實的鋒芒最終會捅破它,到那時,人們失望的不僅僅是攝影而且是現實。

  我們的攝影藝術不是臆想,藝術不是豪宴,更不是饕餮的大餐,對攝影藝術必須敬畏;

  我們的攝影藝術不是股市,照相機的取向,是廣大民眾的希望,對攝影藝術必須擔當。

  下一屆攝影節應該是精兵簡政的,無需這麽的大規模,推出符合時代發展的優秀作品,展現在世人麵前,出精品,出自信,期盼著。

2017.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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