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北大新聞專業被並到,中國人民大學新聞係,她也被轉到中國人民大學繼續進行改造。在那裏,她遇到一生中最愛的男生,她體弱多病,一個叫甘粹的右派男生就經常照顧她,兩人日久生情,靈魂相吸,可在那時,兩個右派分子相愛,就是對無產階級的示威。不久後,他們的戀情就被曝露了,上級命令他們立即停止非法活動,他們就跑去登記結婚,結果遭到拒絕,理由是:右派有什麽資格結婚?異想天開!
他們為愛情做出了劇烈掙紮,但代價卻是必然的慘烈無比。甘粹被發配到新疆勞改,差點喪命,後來等到他年逾半百後,才被赦回。而她當時因為肺結核日漸嚴重,就被攆回蘇州老家“治病”。
趨炎附勢,是當時,人人自保的最好辦法,她隻要不反抗完全可以逃過厄運,可她竟再次不顧一切地站了出來。這次,不是為了愛情自由,而是為了同胞的思想自由。
當時的中國,大躍進、人民公社化等運動不斷,她想阻止瘋狂的運動繼續蔓延,與人合編雜誌《星火》,發表《海鷗之歌》《普魯米修斯受難之日》,她四處聯係各地黨政負責人呼籲遏止極左政策。
當時的億萬中國人,都瞪著空洞的眼眶,按照一雙眼睛來認知世界。可她卻偏偏要冒天下之大不韙,要去拯救被封鎖,被凍結的祖國大地!
她這個可怕的異端,不久後,便和其他涉及《星火》的人員一起被抓捕。1960年10月,她被捕入獄,當時她的父親也已被打為曆史反革命,靠糊火柴盒艱難求生,得知自己心愛的女兒入獄後,他絕望地服下毒藥自殺身亡。兩年後,她在獄中病情嚴重,公安局允許她保外就醫,回家休養。按理說,她也該接受教訓了,可出獄後,她一看到,四處餓殍遍野的淒涼景象,又毅然拿起筆,戰鬥起來,她給北大校長陸平寫信,揭露暴政,批判反右,成立“中國自由青年戰鬥聯盟”。她還偷偷聯係僑民把文章帶到海外發表。
毫無意外,她又再次被捕了,從此開始了她6年的牢獄生活。
她在獄中拒絕服從,拒絕認錯,獄警就安排她跟一群女流氓住在一起。每天,她都要被女流氓們批鬥,女流氓們凶狠地罵她,毆打她,不僅摧殘她的精神,還摧殘她的肉體。她更加激烈反抗後,結果是又被調到男監......
她開始在獄中絕食,獄警就從她的鼻子給她灌食物,她用玻璃片割破左腕血管,可又自殺未遂。她多次給上海市長、新聞報紙寫信,反映案情表達政治見解,結果都石沉大海,沒有回音。
她在監獄裏經曆了比死亡本身,更千百倍痛苦的絕望,可她卻從未放棄最初的信仰:這樣的祖國,決不能讓它再受苦難。
她要用文字,喚醒國人的靈魂,她說:隻要一息尚存,此生寧願坐穿牢底,決不稍負初願,稍改初誌。
而獄警沒收了她的筆和紙,她就用竹簽和發卡,戳破皮肉,戳破血管,在牆壁上,在衣服上,在床單上,用自己的鮮血寫文章和詩歌,當傷口尚未愈合時,又再一次挑開放血,日複一日、年複一年,竟用自己的鮮血寫下20餘萬字的血書,她的書寫方式,在人類思想史上,乃至人類曆史上絕無僅有!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她把本沒有尊嚴的生命,變成了能震古鑠今的傑作。
每當她沉痛悲憤地想到,同時代的人怎樣地受難,想到這荒謬情況的延續,會如何斷送民族的正氣,會如何增長人類的不安,更會如何玷汙著祖國的名字,她就焦躁不安,心急如焚。
當億萬中國人缺失正確的信仰,陷入政治迷信,搖曳著小紅書,如癡如醉,如癲如狂時,她在黯淡無光的監獄裏,懷抱溫暖的信仰,不分晝夜地,勇敢地進行著“血戰”。
獄警們都說她瘋了,而被認為精神病的她,曾寫下這樣一段文字:中國人的血,曆來不是流得太少,而是太多。即使在中國這麽一片深厚的中世紀遺址之上,政治鬥爭是不是也有可能,以一種比較文明的形式進行,而不必訴諸流血呢?受暴力摧殘的她卻不願以暴製暴,其認識之深刻,思想之超前,結論之準確,足以證明,她是那個時代罕見的真正清醒者。可她越是清醒,越是敢說真話,她遭受的折磨也越是慘無人道......
愛她的人都希望她能妥協,可她卻無法接受背棄信仰的自己。有人勸她別再這樣赤裸裸地反抗,雖然沒尊嚴,但是還能苟活啊,但她卻說:“血流到了體外,總比凝結在心口裏要舒暢得多呐。”真正的英雄,是能為信仰和真理犧牲自己,不顧一切地朝深淵縱身一跳。
在她被關押的第三年,她被判有期徒刑20年。公審大會上她被帶出來時,口中塞了橡皮塞子,這種塞子能隨著張口的程度大小而伸縮,專防人喊口號用,她越想張口,塞子就越大,整個麵頰都會鼓滿起來,她的頸部則被塑料繩子勒緊喉管,這些都是當時監獄,對特別“危險”囚犯的處理辦法。
即便被如此慘絕人寰地虐待,她依然寬恕了迫害自己的人:她說:“為什麽我要懷抱著,乃至對你們懷抱著一份人性,這麽一份人心呢?……因為我仍然察見到,你們身上,偶然有機會顯露出的人性閃光,從而察見到你們的心靈深處。還多少保有未盡泯滅的人性。在那個時候,我更加悲痛地哭了……”
1966年,當初被她所救的張元勳,特地以未婚夫名義來探監,她被十幾個武警包圍著從牢房走出,每個武警都帶著槍,仿佛她是什麽殺人放火的大罪犯。張元勳看著遠處的她不禁眼眶濕潤了,正值青春年華的她,頭發已經花白,頭上頂了一塊手絹,上麵是她血寫的字,冤!
她一見到張元勳就嫣然一笑,整個屋子裏的人都愣住了,從她入獄以來,他們還從來沒見到她這麽笑過。這是她在與世隔絕的非人世界裏,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展現美麗。
張元勳注意到她的襯衣沒有扣子,一問才知道她用針線縫死了,她把衣服和褲子也都縫在了一起,她指著周圍那些家夥說:“這是一幫禽獸,他們想強奸我!所以我隻能把衣服縫起來……”旁邊故作鎮定的家夥們忍不住了:“她胡說!她神經不正常,你不要相信她的這些話。”神經不正常?可世界上哪個國家,會對精神不正常的人說的瘋話定罪呢?她反問:你們定我反革命罪時,怎麽不說我是神經不正常呢?
臨別前,她拜托了張元勳兩件事:一是,萬一有一天她死了,千萬千萬要幫她照顧母親、弟弟和妹妹,他們太可憐了,說完,一向堅強的她哭到難以自抑。
二是,如果有一天允許人說真話了,不要忘記告訴活著的人們:曾有一個林昭,因為太愛他們而被他們殺掉!
他們依依不舍地告別,都懷抱著來日再見的希望,而這一別,竟是世間最痛的訣別。
獄方開始剝奪她見家人的權利,得不到親人接濟,她連衛生紙也沒有。與此同時,她沒有一天停止過反抗,她時常在囚室窗口高唱:想要謀害我,瞎了你眼窩!我是舀不幹的水,摸不滅的火!她用自己全部的生命能量,來抵抗一個不可抗的政權,和不可抗的時代洪流,堅定地走在信仰的路上。
她在生命最後的時光,寫下了一封人世間最挖心的家信,信中沒有咒罵,沒有抱怨,隻是跟母親細數自己想吃的美食,講得津津有味,陳列滿篇,仿佛自己已經用靈魂咀嚼過一遍,這是她視死如歸的決心,也是她跟母親最後的一次撒嬌,可直到她死去,這封家信也沒能寄出……
見不見的你弄些東西齋齋我,
我要吃呀,媽媽!
給我燉一鍋牛肉,煨一鍋羊肉,煮一隻豬頭,
再熬一二瓶豬油,燒一副蹄子,烤一隻雞或鴨子,
沒錢你借債去。
魚也別少了我的,
你給我多蒸上些鹹帶魚,鮮鯧魚...
最後,她還俏皮地附注:嘿!寫完了自己看看一笑!塵世幾逢開口笑,小花須插滿頭歸!還有哩:舉世皆從忙裏老,誰人肯向死前休!致以女兒的愛戀,我的媽媽!
1968年,她已被折磨到體重隻剩35公斤,病越加地嚴重,大咯血,在監獄醫院裏,同情她的醫生悄悄說:“唉,你又何苦呢?”她輕聲而堅決地回答:“寧為玉碎”。
4月29日,她接到改判死刑的判決書,當天,她就被人從病床上粗暴架起,來人高喊:“死不悔改的反革命,你的末日到了!”她一直在咳血,但始終在反抗呼喊。獄醫嚇得躲進隔壁的病房,最後隻聽到林昭叫他的名字,對他道了一聲“永別”……
兩輛車在上海龍華機場停了下來,接著有兩個武裝人員,架出一反手被綁的女子,女子的口中似乎塞著東西。他們向她腰後踢了一腳,她就跪倒了。這時走出另外兩個武裝人員,對準她就是一槍,但她倒下後,又慢慢地強行爬起來,於是他們又向她開了兩槍。看她躺下不再動彈時,將她的屍體扔進車裏疾駛而去。
被槍決前的林昭
就這樣,在春光燦爛的四月,一個36歲還不到,一個還沒結婚生子,一個為信仰付出生命的北大才女,被秘密槍決,她倒在冰冷的血泊裏,徹底告別了這個,她不忍心再多看一眼,冷漠,卻又無比深愛的世界……
更可笑的是,1968年4月30日下午2時左右,在中國上海林昭的家中,出現了一樁史無前例的天下奇聞!
一個家夥在樓下,呼叫林昭母親許憲民的名字,許憲民開門後,對方一共說了三句話: 我是上海市公安局的,林昭已在4月29日槍決, 家屬要交五分錢子彈費。
中世紀被判“火刑”燒死的犯人,無須交付柴火費,現代國家用“電椅”處死的犯人也從未交過電費,可在那個荒唐的時代,這位可憐的母親卻要用五分錢,買下殺死自己女兒的子彈?這是什麽喪心病狂的歪理啊?!
等到母親許憲民意識到噩耗成真後,就直接暈厥在地了,之後, 她多次到公安局、監獄,詢問女兒遺體的下落,究竟被如何處理?如果掩埋,埋於何處?如果火化,骨灰何在?但,全遭拒絕,皆不奉告!
這個年邁的母親痛徹心扉,每天以淚洗麵,最後絕望到癡呆失常,忘記了自己從何處來,也忘記了自己想去何處,挎著一隻竹籃、提著昔日的竹杖,在上海的茫茫人群中夢遊與囈語,口中念念有詞,融為一支裂人心肺的哀歌:是誰殺了我的兒? 我的兒是誰殺了?
幾天後,她也倒下了,倒在一條繁華的人行道上,當年那個堅定而熱情的巾幗英雄,就這樣慘死在上海街頭……
林昭在臨死前,曾寫下,《曆史將宣判我無罪》的血書,12年後,她的所言應驗了。1980年,上海高級人民法院宣告她無罪,結論為“這是一次冤殺無辜”。
林昭的墓,
隻是一個衣冠塚,
她的英靈仍在四處飄蕩
北大師生為她開了追悼會,沒有骨灰,隻擺放了一束她的頭發,在追悼會上,出現了一副無字的挽聯。 上聯是:?下聯是:!這是對她,也是對那個時代最好的詮釋。
4月29日,就是49年前的這一天,那顆罪惡的子彈,已讓美麗的生命化為塵土,但身縱死,猶聞俠骨香!
今天這個特殊的日子裏,回憶那段不堪的曆史,因為我們沒有忘記,曾有一個林昭,她餘心所善,九死不悔!因為我們更不應忘記,無論身處怎樣的時代,人都不能夠缺失信仰。
在那個荒唐的時代裏,有林昭這樣信仰的捍衛者,而如今盛世中國,我們更需要信仰的捍衛者。
一個民族最可怕的敵人是誰?是對準我們的導彈大炮嗎?是分裂我們國土的侵略者嗎?不,這些都不對,是這個民族,失去了堅定的信仰!丟失了內心的力量!
這邊廂,貌似隻有七一和十一
另外是孝順長輩和父母。也是既得利益者成功洗腦後的價值觀。
似乎沒有張顯個體利益的核心價值?
人民並不是什麽選擇了共產黨,人民隻是想改朝換代而已,可是驅走了豺狼,卻迎來的虎豹,沒有製度,誰上台都是一丘之貉。
然而也有良知尚未泯滅脊梁骨未被徹底打斷的人每年到她的墓前憑吊,在惡者的監視鏡頭下。
一個世紀過去了,國民性還是沒啥長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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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fie 發表評論於 2018-01-27 18:43:35
天下竟有如此瘋狂的女人! 無言。比擊鼓罵曹的彌衡更不可思議。
求死何必如此?
林昭說的話做的事一點也不瘋狅。瘋狂的是那些殘害她的人。她不求死。她用全部力量追求真實的有人性的生活。
elfie 發表評論於 2018-01-27 18:43:35
天下竟有如此瘋狂的女人! 無言。比擊鼓罵曹的彌衡更不可思議。
求死何必如此?
求死何必如此?
但我敢與博主打賭,在華夏永遠不會有紀念她們或以她們名字命名的地方,是的,永遠不會有。痛痛痛!
共匪的邪惡,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那些還在為毛共,為文革歌功頌德的人,你們都會下地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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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以為罪惡的是政府,人民是善良的正義的。雖然被強權控製。可他們會被人性的光輝感招。不主動去迫害這樣一個弱女子。可是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這個民族還處在矇昧之中。他們的助紂為虐是這些悲劇的基礎。
一個充滿了真善美的生命、一個本應受到尊敬愛戴的人,卻被當作人渣般地虐待和殺戮,隻能證明這是一個世界觀極度扭曲的民族。
其實無論林昭,還是張誌新,如果她們當初服個軟都會大事化小,但她們真的是那種在意真理的人,不肯背叛自己的思想,可以說,正是這種世間少有的高貴品格使她們一步步走向死亡。
可世界上就是有這種天生品質高潔的人,我們普通人遠遠無法望其項背,甚至難以理解,但好在這個民族還有這樣的人存在,林昭和張誌新就是我們的聖女貞德!
那些還在為毛共,為文革歌功頌德的人,你們都會下地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