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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話,被視為是善良的表現。
就像《皇帝的新裝》裏,那個說穿皇上沒穿衣服的小孩子,曆來都被人讚譽為天真純良的代表。
可是,如果一個人總是說實話,不免顯得太過刻薄。
錢鍾書年輕時從清華畢業,教授都希望他留在研究院進修,可他居然直言不諱:“整個清華沒有一個教授夠資格當錢某人的導師。”
後來他要離開西南聯大,臨走時還要說“西南聯大外文係根本不行”,舉出幾個教授說他們“太懶”、“太笨”、“太俗”。
到最後他跟西南聯大也是不歡而散的。
1
連錢鍾書自己都說,當年太狂狷刻薄。
錢鍾書雖然才華橫溢,但也因為總說實話而吃了不少苦頭。更不要提一般的人,為了逞一時口舌之快,做的盡是損人不利己的事。
別人家剛出生的寶寶,你非得指出嬰兒多皺紋顯醜,估計你連滿月酒都沒得喝。
朋友圈裏有人曬個圖,你非得指出用過美圖秀秀,你說多了人家也對你取關了。
有人說:情商高就是心裏裝著別人。
總說出別人難堪的實情,把別人置於示眾的尷尬底下,無論如何也不是心裏裝著別人的表現吧?
你心裏裝不下別人,也不要期望別人心裏裝得下你了。這是等價交換的法則。
2
西方法庭上有一個“真話原則”,所有證人宣誓時必須保證所言是事實且為事實的全部。法庭講究把實話說盡,是為了查清真相,還世間一個公道。
可是我們的生活並不是法庭,並不需要秋毫畢現,這樣的生活也太嚴肅,太累人了。中國人講“春秋筆法”,既可用於寫文章,也可用於說話。這一向是為人成熟之道。
成熟的人,把握說實話的分寸,看得穿,不說破,顧全了別人的麵子,也成全了自己的智慧。
3
就像季羨林先生所說,做人就應該“假話全不說,真話不全說”。
假話全不說,是堅守自己的底線,就像譚詠麟的歌裏唱道:“寧願一生都不說話,都不想講假說話欺騙你。”
真話不全說,是為了保存自身,就像辛棄疾的詞:“而今識盡愁滋味,欲說還休。”
同樣是錢鍾書,年輕時候鋒芒畢露,人到中年卻懂得了保存真話的奧妙。1957年知識分子“大鳴大放”,錢鍾書一句話都不說,結果躲過了後來引起的政治風波。
誰說不總是說真話就是狡猾?很多時候,那不過是看透世事過後的無奈而已。
4
逢人隻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真話不可不說,但一定不能說得太過分。其中的分寸掌握,需要生活的曆練。
《春秋穀梁傳》裏說:“為尊者諱恥,為賢者諱過,為親者諱疾。”這不失為其中一種法則。
靜坐常思己過,閑談莫論人非。麵對自己尊重的人,談論他們可羞恥的地方與過錯,並不是你的責任。見賢思齊,嚴己寬人,可不說的還是不要說。
非得要說的時候,不要公開說。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真實往往醜陋,顧及別人的名聲,真話應該隻對當事人說。
即使要說,委婉地說。舉魯迅作代表。魯迅為蕭紅代表作《生死場》作序的時候,對小說讚譽非凡。但魯迅後來說,序言中說小說“敘事寫景勝於描寫人物”,其實就是說描寫人物並不怎麽好。
可見,說實話的最高境界,不是總說實話式的刻薄,而是同情他人式的菩薩心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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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很難,拿捏該說什麽話更難。
不說實話未必是袖手旁觀,盡說實話也可以是小肚雞腸。
而無論我們說不說實話,背後的思維都應該是:我們什麽時候能不說錯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