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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 人民戰爭

(2017-11-30 15:42:57) 下一個

標題:人民戰爭
作者:張又普  初稿於2013年5月18日

1965年9月3日,人民日報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目是“人民戰爭勝利萬歲”,副標題是“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二十周年”,原文鏈接是(http://www.ziliaoku.org/rmrb/1965-09-03-1#345387)。大致內容是說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使用人民戰爭,八年打敗日本侵略者,當時看得年幼無知的我熱血沸騰。到日本之後看到一些文章,介紹1944年美軍進攻塞班島,守島日本人全民皆兵、同仇敵愾,寧為玉碎、不為瓦全,最終全島軍民與島共存亡。感到日本也是東方國家,麵對強大敵人時,用的也是人民戰爭。

移民加拿大、美國後,才真正進入西方社會,逐漸了解了一些西方人對“人民戰爭”的文化觀點,那些觀點在東方人眼中,簡直是匪夷所思。下麵想略為介紹一二,估計會遭到一些富有東方色彩的看官們的反對,首先聲明,那些觀點與我本人無關,而是西方社會的主流觀點。

現代社會分工很細,大家分工協作才能共同創造幸福。戰爭是一個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必須要由職業軍人或有訓練的武裝人員來做,平民則應該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按時按量納稅,養活職業軍人。武力衛國不是“人人有責”,而是軍人的基本職責和義務。如果軍隊敗北,國家被侵略軍占領,平民沒有反抗的責任,而應該盡量與占領軍周旋,保全好大家的生命,正如俗語說“留得青山在不愁沒柴燒”。所謂人民戰爭,其實是軍隊懦弱的表現,自己打了敗仗,不能保護人民,不敢承擔責任,反而拿平民當人質、當人肉盾牌,招致巨大的平民傷亡,那是對人民的犯罪。

1940年,德軍突襲北部鄰國丹麥,丹麥首相驚聞此訊時,立即下令所有丹麥軍隊立刻繳械投降,並號召丹麥全體人民不要反抗,順從德軍統治。其理由是,丹麥國家太小,傾其國力抵抗沒有任何軍事意義,反而會使人民蒙受巨大的犧牲。保護全國人民的生命安全,是國家首相的最高職責,為此,麵對強大的敵人,丹麥采取不抵抗與合作的態度。二次大戰使德國、英國、俄國成為一片焦土,但德國的鄰國丹麥卻是一片和平,隻是必須要向德國支付昂貴的戰爭稅。戰後,丹麥人民舉行公民投票,決定當年政府的決定是否正確,多數人民投讚成票。像這樣的政府決定,在東方文化看來,絕對是“漢奸”、“賣國賊”。

再次聲明,以上僅是對西方社會觀點的一個介紹,個別看官沒必要耗費精力撻伐於我本人。

後記:《人民日報》的原文鏈接是(http://www.ziliaoku.org/rmrb/1965-09-03-1#345387),這個鏈接在網上存在了若幹年的時間,2018年4月30日時,發現不知何時被人刪除掉了。連《人民日報》都成了國家秘密,不至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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