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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 法院科學和騙子(2/2)

(2017-11-30 15:15:58) 下一個

標題:法院科學和騙子(2/2)
作者:張又普  初稿於2006年5月14日

2005年,中國也出現了一起法院審判科學的案例,才導致了本文的產生。2003年9月5日開始,美國魔術師戴維布萊恩(David Blaine)在英國舉行了一場公開魔術表演,他在一間6麵透明的懸空玻璃房中不吃不喝生活了44天,數萬雙眼睛都未曾能見到他吃飯喝水。他贏得了眾人的掌聲和大筆讚助商的金錢。他自己對記者說,魔術師是最誠實的人,不吃不喝早都死了。這場魔術表演的精髓在於,他每天都在吃飯喝水,然而在長達44天的時間裏,眾目睽睽之下,卻無一人能看出來。出於魔術師的職業道德和商業秘密,他不能公布表演的細節。有多事者猜想,支撐玻璃房的鋼架是不透明的,睡覺的床被褥和廁所都是不透明的,如果在裏麵藏根軟管,他就能吸食到足夠的營養液。受到戴維的啟發,2004年3月20日開始,中國也有位名叫陳建民的魔術師在四川雅安做了同樣的魔術表演,他在玻璃房中生活了49天,也贏得了眾人的掌聲和大筆讚助商的金錢。像這樣公開抄襲別人的文藝節目,進行公開商業表演,是否屬於商業侵權行為?列位可以另行尋找法律專家給出評論。我想說的隻是,出人預料,陳建民聲稱自己不是魔術表演,而是真正表現了科學事實,他自稱自己為人類的醫學和生命科學做出了傑出的貢獻,是科學家,應該獲得諾貝爾獎金。事情就發生了質的變化。

按照公認的科學準則,一個人若打出科學的旗號,提出任何科學發明發現和創造,都必須接受科學的檢驗。具體地說,必須自己出示確鑿的證據和嚴格控製的實驗條件,要在相關的學術雜誌上發表論文,別人要能夠重複和檢驗他的結果。倘若如此,他就是科學家,例如布魯諾和愛因斯坦。如果別人指出他有偏差,他仍然是科學家,雖然觀點有誤,例如牛頓的光學理論和湯姆遜(Joseph John Thomson, 1856-1940)的原子模型。如果沒有任何學術論文,不受任何科學檢驗,隻是一味做表演、賣廣告、自吹科學牛皮,那麽僅此一端,即可視其為騙子。為此,《北京科技報》把陳建民評為2004年中國10大騙子之一。其實世界各國都會出現形形色色的騙子,這很正常,甚至不值得我們浪費時間去理睬他們。然而再次出人預料的是,陳建民向四川省瀘州市地方法院起訴北京科技報,聲稱自己的名譽受到損害,要求法院承認他是科學家。而第三次出人預料的是,法院竟然受理了他的起訴!這本身就構成了法院審判科學的案例,實屬荒唐!經過數月審理,最後的結果才是最出人預料的:瀘州市地方法院竟然判決陳建民勝訴!在布魯諾去世四百多年後的今天,在科學技術高度發達的21世紀,中國的少數法院和個別法官竟如此愚昧,使科學受辱、法製蒙羞,為後人所不齒,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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