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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司法部聯邦檢察官辭職後首次發聲

(2020-05-16 09:36:21) 下一個

我離開司法部是在它犯了個災難性錯誤之後。這樣的錯誤再次發生了。作者Jonathan Kravis. 2020年5月11號 9:00 a.m. EDT (I left the Justice Department after it made a disastrous mistake. It just happened again.
By Jonathan Kravis  May 11, 2020 at 9:00 a.m. EDT)

Jonathan Kravis做了10年的聯邦檢察官。(Jonathan Kravis  was a federal prosecutor for 10years.)

3個月前,我從司法部辭職,是在我做了10年的職業檢察官之後。我離開了我喜歡的工作,因為我相信司法部已經放棄了在我經手過的一個案子(美國  v. 斯通案) 上行使公正的責任。當時,我認為在處理斯通的案子上,高層官員為了川普總統的長期盟友而提出了較低刑期的建議,並以此來進行幹涉是一個災難性的錯誤。我還以為這樣的錯誤司法部不會再犯。

我想錯了。

上周,司法部再次把政治讚助放在了對法治的承諾的前麵,提交了一個撤銷針對前國家安全局顧問麥克.弗林的案子的動議 - 即使是弗林是在宣誓的情形下認罪,而且法院裁定認罪是合法的。

自從我辭職以來,我沒有發表過對斯通量刑的評論; 對我來說現在都不是容易的事。檢察官們受到的培訓是在法庭上審理案件,然後讓結論來說明一切。

但我覺得必須寫出來,因為我相信司法部對這些案子的處理是嚴重上的誤導,因為我的那些還在司法部幹的同事們是有職責綁定,要保持沉默的,還因為我堅信司法部在斯通和弗林案子上的行為將會對國家機構造成持久的傷害。

首先,羅傑.斯通。他因妨礙國會調查,做假供,幹擾證人而被審判並被定罪,依據是他反複的向調查俄羅斯幹涉2016年大選的一個國會委員會撒謊,並且還威脅一位可以揭露他撒謊真相的證人。

2月份,司法部提交了一個由負責這個案子的所有的4位檢察官簽名的量刑備忘錄,建議7到9年的刑期,這個建議是在美國的量刑準則設定的範圍之內。根據我的經驗,司法部會堅決捍衛在準則範圍內的量刑,特別是對於被告(像斯通這樣)已經在審判中被定罪,尤其是對於被告(像斯通這樣)反複的被證明蔑視司法係統。

第二天早上,總統發了推特,批評量刑建議是"司法誤判"。當天晚一些時候,司法部提交了修改過的備忘錄,撤回了原先的建議,並提出讓斯通接受比之前短很多的刑期。所有4位審判過斯通的職業檢察官都退出了這個案子。我辭職了,因為我不願意去服務於這樣一個會輕易放棄司法公正的責任的司法部

上周同樣令人震驚的章節又出現了:司法部的動議撤銷弗林的案子。弗林曾經對作假供認罪,作假供的罪行是與他在跟FBI麵談時就他與俄羅斯大使的關係問題上撒謊有關聯的。弗林兩次在宣誓的情況下承認他犯了這個罪,並且主審法官發表了很長的意見,維持了對弗林認罪的判決。

不過,在總統公開批評這個起訴以後,司法部把弗林的案子改為撤銷。宣稱新的證據顯示認罪沒有根據。沒有一位負責處理這個案子的職業檢察官在這個案子上簽字。在這兩起案子中,司法部為了保護總統的盟友而破壞了職業的從業人員的工作,這是放棄了在法律上保持司法公正的承諾。聯邦檢察官們做決定應該是建立在事實和法律的基礎之上,而不是在被告人的政治關係上。當司法部采取行動來保護總統的盟友,而這樣的行動又絕不會用到任何其他的案件上,這就背叛了司法公正的原則。

確切的說,司法部選擇把這些案子交給一個特別檢察官,正是為了避免政治影響的出現。現在的司法部長直接幹預從而讓總統的同僚們受益,這使得對法治的背叛更加的令人震驚。

司法部長的公開評論使這些事情進一步惡化了。威廉.P.巴爾在一個全國性的電視訪談節目上,貶低了負責處理這些案件的檢察官們和特工們的工作,抨擊斯通案件的起訴員們失去了"眼界",和抨擊負責弗林案子的團隊變成"陷入到特定的結論."

正如司法部長知道的那樣,那些職業的聯邦檢察官們和特工們是不可以回應的。司法部禁止職員在沒得到高層批準的情況下,向媒體談論刑事案件。司法部的律師們被職業道德所綁定要保護客戶的信心。巴爾決定給自己找借口不履行這些義務,並去攻擊他自己的,已被噤聲的員工是令人震驚的。它給聯邦檢察官們和特工們發出的錯誤的信息是 - 如果總統要求的話,我們就可以陷害你。(if the president demands, we will throw you under the bus.)

最後三段,作者大致的意思是: 在職的敬業的公務員不能公開回應司法部在這些案件上是否處理適當,但我可以。接著,作者提出了三個質問,如果司法部是因為對法律地位的有誠意的承諾而采取的行動,那麽在其他不涉及總統盟友的案件中,這樣的承諾的證據又在哪裏呢?司法部在哪些其他的案件中否決了職業檢控人員的量刑備忘錄?那些其他的作假證並認罪後又被駁回的案例在哪裏? 這三個問題的回答都是沒有。最後作者說他寫這篇文章是為了他以前的同事。你們本來調查和起訴刑事案件的工作就很艱巨,當證人和陪審員開始相信司法部在處理這些案件時受到政治影響後就變得更難了。(and it is for them that I write this. Your work of investigating and prosecuting criminal cases is hard, and it becomes even harder when witnesses and jurors start to believe that the Justice Department’s handling of these cases is infected by politics.)

作者是因斯通案件的司法不公而憤然辭職的前聯邦檢察官,原文請看下麵的鏈接。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opinions/2020/05/11/i-left-justice-department-after-it-made-disastrous-mistake-it-just-happened-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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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北美這點事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石牛' 的評論 : 謝謝石牛點評!國會是應該傳喚一批人。我相信絕大多數的司法部和FBI的檢察官和特工們是有基本的職業操守的。他們是有很明確的職責範圍的,像專業工程師,醫生等專業人士一樣是不會因領導的逼迫而在文件上簽字的。一旦他們的誠信出問題,做什麽手腳的話,那會危及到他們的職業生涯,不太會有人敢冒這樣的風險。
石牛 回複 悄悄話 這些事情,包括弗林將軍的事,國會應該會傳喚一批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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