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199)
剛工作後,喜清靜像很多人一樣買了輛新車 Honda accord。有一天送朋友爸爸媽媽去機場。在過繳費站的時候,從 card only 道轉 cash only 道的過程中,被一輛18輪的大貨車正正的追尾,新車頓時癟了屁股。
雙方下得車來,交換保險資料,然後各奔東西。
喜清靜以為對方百分百錯,在限速15 邁的收費站正正的追尾,撞我新車屁股,一定是睡著了。他不錯誰錯。幾天後接到通知,對方抵賴。說是喜清靜百分之百的錯。沒天理了!
喜清靜的律師朋友 Bob 聽說了 (見“律師威武”貼),一拍胸脯說,有我呢,上法庭!
喜清靜問,收錢不?
Bob 說為朋友兩肋插刀不收錢!
喜清靜心想,就用用你的如簧巧舌,離插刀遠著呢。有專攻“企業破產”的大律師罩著,喜清靜穩穩的等贏。
一星期後出庭,對方律師是運輸公司雇傭的久經沙場的交通事故律師。喜清靜隻見自己這六尺五寸的企業破產律師,臉紅,哆嗦,結巴,加大汗淋漓。一句話都說不清楚。
喜清靜完敗。保險費爆漲。
原來這家夥是個隻會寫文件的律師,從未上過法庭。自此知,律師要麽賺錢,要麽坑人。欣慰的是 Bob 依然是喜清靜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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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應該是保險公司出麵打官司,對吧?